赵占魁运动——推动解放区的工业生产运动
1942年初,在延安的第一兵工厂曾发生了一起很严重的事件,当时蒋介石指挥胡宗南向陕甘宁边区进攻,军委下令给边区的第一兵工厂,要求短期内造出10万枚手榴弹的紧急任务。但是,当时潜伏在革命队伍内的坏人煽动工人闹事,并扬言罢工。为此,上级派人到厂里,向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工人正确认识当时敌我斗争的形势,说明事情的真相,使一时受骗上当的工人很快觉悟过来,并揭发了蛊惑人心的坏人。在向工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领导同志发现了第一兵工厂有一个叫赵占魁的工人同志,在坏人煽动工人闹事时候,仍坚持岗位不动摇,用实际行动进行抵制,而且平时也一贯劳动好,技术水平高,很能团结人。于是在新闻报道中对他进行了表扬。
毛泽东很快通过报纸知道了赵占魁的先进事迹,他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典型,亲自部署安排,在整个解放区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赵占魁运动”,推动了边区的工业生产。其他根据地也响应党中央、毛泽东的号召,开展了赵占魁运动,并且还树立了本地区出现的赵占魁式的先进人物。
毛泽东当时就讲,典型就是政治力量。从那时起,边区政府经常召开劳动英雄代表大会、劳模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在当时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打破了敌人的封锁,做到了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打下了物质基础。解放区的“赵占魁运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从1942年到1947年,持续了7年之久,促使许多边区工厂的工人提高了觉悟,形成了尊重先进、争当劳模的好局面,许多落后的工厂也因此变成了先进的工厂。
新中国成立以后,“赵占魁运动”仍在继续。50年代铁路系统的以“毛泽东号”和“朱德号”对两个机车组的命名,以后又有了马恒昌小组运动,树立了马万水、赵梦挑、裔式娟等至今未被人们忘记的成千上万的先进个人和组织,各行各业都广泛掀起了学先进、赶先进的运动。
雷锋——铭刻在几代中国人民心中的名字
1962年8月15日,年仅22岁的解放军战士雷锋因公殉职以后,毛泽东从报纸上看了有关雷锋事迹的通讯报道,深受感动。1963年1月,他对当时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说,雷锋值得学习!
在毛泽东的倡导下,1963年2月9日和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共青团中央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军和全国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的教育活动。根据通知精神,中国青年杂志编辑部决定将3月份的第5、6两期合刊,出版学雷锋专辑。为了扩大影响,他们于2月16日(或17日)给毛泽东发函,请求毛泽东为雷锋题词。
毛泽东的秘书林克收到中国青年杂志编辑部的信后,及时交给了毛泽东。可是毛泽东并没有立即书写题词,他在精心思索题词的内容。几天后,当中国青年杂志的编辑由于出版时间紧迫,又打电话给毛泽东办公室询问情况时,毛泽东让秘书林克先拟几个题词供他参考。林克马上拟了十来个题词送给毛泽东,其中有“学习雷锋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雷锋同志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学习雷锋同志鲜明的阶级立场”、“学习雷锋同志艰苦朴素的作风”、“学习雷锋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优良品德”、“学习雷锋同志勤奋好学的革命精神”等等。
2月22日,毛泽东睡醒以后把林克叫到身边,递给他一张写有题词的信纸,上面用毛笔写了“向雷锋同志学习毛泽东”十个行书字。毛泽东吸了一口烟后,用商量的口气问道:你看行吗?林克爽朗地回答说:写得很好,而且非常概括。毛泽东好像要解释为什么没有采用他拟的题词这一疑问似的,接着说道:学雷锋不是学他哪一两件先进事迹,也不只是学他的某一方面的优点,而是要学他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学习他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当然,学雷锋要实事求是,扎扎实实,讲究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不但普通干部、群众学雷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才能形成好风气。毛泽东的这番谈话,不仅指出了学雷锋的方法,而且指明了雷锋精神的实质和学雷锋的方向,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很快就转交给了中国青年杂志编辑部。编辑人员拿到题词后,立即将题词手迹制版,作为第5~6期《中国青年》合刊的插页,于3月2日出版发行。3月5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首都报纸,都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毛泽东的题词手迹。第二天,《解放军报》又刊登了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手迹。由于毛泽东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积极倡导,一个向雷锋学习的活动,在全国兴起。
1965年7月20日,毛泽东利用在人民大会堂紧张工作的间隙,查看服务人员的学习情况。他仔细翻阅了女服务员小高的学习笔记本,当翻到有雷锋画像的一页时,他停下来凝眸端详了一会儿,然后说,青年同志们,应当好好向雷锋同志学习!说着,又提起笔来在本子上写了“好好学习,努力为人民服务”11个大字。
1975年秋,已经进入暮年的毛泽东,仍然对雷锋思念不已。一天,他在秘书张玉凤和护士孟锦云的陪同下,一起观看了八一电影制片厂60年代摄制的故事片《雷锋》。当画面上出现雷锋驾驶着解放牌汽车,去给遭受水灾的辽阳地区人民运送救灾物资,并把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100元钱,慷慨地捐献给灾区人民时,画外音传来雷锋的声音:“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是公社的儿子,您一定要收下儿子这点心意!”看到这里,毛泽东感动得用手帕不住地擦泪。这动人的画面和真诚的话语之所以能打动他的心,是因为也的心和雷锋的心是相通的。
杀黄克功一一对党内功臣自居者的警戒
抗战时期的30年代末,在中国人民抗日根据地的延安,一声枪响,久久回荡在延河河畔。一个共产党的功臣——黄克功,倒在了共产党正义审判的枪下。毛泽东同志亲自处理的黄克功案件,使中国人民开始真正知道了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黄克功,男,26岁,少年时在江西参加红军,立过战功,当时在抗日军政大学任队长。被害人刘茜,女,16岁,1937年8月从太原来到延安,先在抗大学习,后转入陕北公学。刘茜活泼可爱,在抗大时就与黄克功相识,两人时常在晚饭后到延河畔散步谈心。一次散步时,黄克功向刘茜求婚,遭到拒绝。黄克功竟拔出手枪威胁说:“你不同意,我就打死你!”刘茜以为黄是在吓唬人,因此并不害怕,说:“你打吧。”黄克功冲动起来,对刘茜连开两枪,当场夺去了这位少女的生命。此案当时轰动了延安。消息传到西安后,国民党报纸大肆宣传,说什么“延安出了桃色事件,红军干部枪杀了女学生”。
究竟应该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当时在群众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议论,一种意见认为,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为革命屡建战功,应该从宽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黄克功身为革命军人、共产党员,强迫未达婚龄的少女与其结婚,已属违法,达不到目的,竟下此毒手,实属革命队伍中的败类,理应严惩,以平民愤。毛泽东接到抗大的报告后,亲自到抗大研究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意见。他神色严肃地说:“我们正在从全国各地吸收大批知识青年来延安学习,黄克功的行为有极大的破坏作用,一定要审判处决,严肃法纪。”于是,边区高等法院组成了以雷经天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此案。经过调查审讯,决定判处黄克功死刑。黄克功得知后,向中央军委写申诉信,要求从轻发落。故边区高等法院将此案呈边区政府审核后,转报中央审批。党中央和军委在毛泽东主持下,经过慎重讨论,最后批准了边区高等法院对黄克功处以极刑的判决,为此毛泽东还亲自给雷经天写了复信。
毛泽东在复信中强调指出:“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果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复信还指出:“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毛泽东的复信发出后,在抗日根据地立法中,不再出现有功者得减免刑罚的“唯功绩论”的规定,从而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黄克功案的正确处理,使一件坏事变成了好事,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维护了革命纪律,教育了根据地军民,巩固了革命队伍内部的团结,而且挽回了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影响,使全国人民更加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广大进步青年仍络绎不绝地奔赴延安,加入到革命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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