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讲述一条狗——“巴克”的故事,但它却远远超越了一般的动物故事。杰克·伦敦曾提醒读者:“这是个动物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都和其他非常成功的动物故事不同”。本书是一个含义深刻的现代寓言。这个故事从多个层面,展示了小说主题的多义性,并折射了作家所信仰的多种哲学和社会观,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达尔文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尼采的超人哲学。
《野性的呼唤》是最受读者青睐的动物小说之一,被称为“世界上读者最多的美国小说”。在小说出版的当天,1000册即宣布告罄,此后半个世纪在美国和世界各地售出近2000万册。这部小说语言易读易懂,集动物故事、探索故事、寓言故事和神秘故事于一身,给人有激励和勇气,适合各年龄层次、具有不同审美情趣的读者。
这套世界经典动物故事,共6本,收入了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桑德斯、杰克·伦敦,英国著名作家安娜·西维尔、肯尼斯·格雷厄姆、罗德亚德·吉卜林和法国著名作家玛·阿希·吉罗夫人等人的代表性作品,其中罗德亚德·吉卜林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而其他五位作家也是西方文学史中非常有地位而且影响至深的文学大家。其包括《野性的呼唤》《拂过杨柳的风》《列那狐的故事》《黑骏马》《美丽的乔》《狼孩儿莫戈里》等。这些作品都以动物为视角,刻画的是动物形象,展现的是动物的性格、情感、美德等堪与人性媲美的品质。这套书着重体现了动物的灵性以及他们与人类的关系,体现了爱的教育。
这部作品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磨难,其辛酸的经历令人震撼。随着远古的生命之歌在它心中渐渐苏醒,它带着对人的爱与恨,创造了一个个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它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头狼。
第一章 新生活的开始
野性在梦中没有醒来,
希望永远不会被扼杀,
摆脱往昔的生活阴影,
进入冰雪覆盖的荒野。
命运的转折
大狗布克从来不会阅读报纸,否则,他就会预感到一种潜在的危机正在向他悄悄逼近。这种潜在的危机不仅仅会影响到他自己的命运,从普吉特海峡到圣迪戈沿海的每一只身体强健的长毛狗,都将要受到严重威胁。因为最近以来,前往北极探险的人们,在那个黑暗的世界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金属。轮船运输公司立即就把这个令人亢奋的消息捅到了报纸上,并沸沸扬扬地大肆宣传,使每一个怀着发财梦想的人都不可遏制地跃跃欲试。
很快,在各种消息的鼓舞下,成千上万的人做着“黄金梦”拥向了北极地区。在那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雪橇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所以他们需要大量的狗。这种狗不但要体魄健壮能承受艰苦的劳役,还必须能够忍耐严寒,因此太平洋沿岸所有体格强壮、长着长长绒毛的大狗,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厄运。
大狗布克居住在米勒大法官漂亮的庄园里,这座庄园位于阳光灿烂的圣克拉拉山谷,远离大路,被高大浓密的树木遮掩着。透过树木的间隙,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环绕在庄园四周的宽敞凉爽的走廊。
从大路到庄园有几条铺着小石子的车道,它们弯弯曲曲地穿过一大片绿茵茵的草地,从枝叶繁茂的白杨树树阴下径直伸展到庄园里。庄园的后面比前面还要宽敞一些,那里有好几间占地很大的马厩,十几个马夫一边和仆人们高谈阔论,一边忙着照料那些高大肥壮的马匹。爬满葡萄藤的仆人的住所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一起,一眼望不到尽头。
这里有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牧场、果园和种满草莓的庄稼地,还有一口带抽水机的深水井。另外,一个用水泥砌成的大游泳池,是米勒大法官的孩子们非常喜爱的地方,早晨他们在这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炎热的午后则在这里悠闲地乘凉。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布克管辖的领地,他出生在这个地方,并在这里度过了四年美好的时光。当然,这么一座大庄园里除了布克之外,还有其他的狗。不过,跟布克的作用和地位比起来,那些狗根本算不了什么,实在不值得一提。他们要么无所事事地在庄园中走来走去,要么就挤在臭烘烘的狗窝里睡觉,或者像有着日本血统的哈巴狗图茨和有着墨西哥血统的秃毛狗伊莎贝尔那样,整天灰溜溜地躲在阳光照不到的屋子的角落。这些古怪的家伙们的鼻子几乎没有探到过门外,更不要说让他们的脚踩在土地上,到外面来走走!
另外,庄园里还养着一群专门用来捉狐狸的猎狗,至少有二十只。每当足不出户的日本哈巴狗图茨和墨西哥秃毛狗伊莎贝尔在一大帮女仆的扫把、拖布的保护下从窗口探出头偷偷地向外张望时,他们便恶狠狠地冲他俩大骂一通。
然而,布克既不是屋子里的那些狗,更不是成天龟缩在窝里的狗。庄园的全部领地都是他的地盘!他总是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同跳进游泳池游泳,或是跟随他们一起出去打猎。清晨或者黄昏,当大法官的女儿默莉和爱丽丝在庄园中长时间散步时,他还要陪着她们,负责保护她们的安全。当冬夜来临,书房里的炉火熊熊燃烧起来,在温暖的炉火前,布克就趴在大法官的脚下享受那种甜蜜的悠闲。有时,他还让大法官的孙子们骑到他的背上,驮着他们在草地上尽情地打滚儿,有时也保护他们徒步旅行,进行一些异想天开的冒险游戏。他会让他们一直走到马厩旁边的水龙头那儿,有时候甚至还要远一些,不知不觉地,他们就走到了种着牧草的牧场和种满草莓的农田那里。
在那些猎狗们面前,布克常常目不斜视、昂首阔步地走过去。至于图茨和伊莎贝尔,他压根儿就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因为他是王,是米勒大法官庄园中所有会爬的、能走的、会飞的动物们的大王,甚至也可以说连那些人都包括在其中!
布克的父亲埃尔默,是一只身材魁伟的、有着圣伯纳血统的大狗,曾经是大法官朝夕相伴的朋友。在很大程度上,布克遗传了父亲的堂堂仪表,但却没有父亲那么健壮,仅仅一百四十磅重。这是由于他身上也继承了母亲的特点,他的母亲希波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即便如此,优良的血统和矫健的体格,再加上庄园优裕的生活和因为获得普遍尊敬而养成的威严,使布克看起来神气十足,具有一种无法言喻的高贵气质。
从一只嗷嗷待哺的小狗到逐渐长大,四年时间里,布克在大法官家过的是养尊处优的贵族生活。对此他很是得意,有种不可一世的自负,就像那些孤陋寡闻却洋洋自得的乡下绅士一样。不过,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让自己变成一只只知道吃喝玩儿乐的懒虫。他天生喜爱运动,打猎和其他有意义的户外运动使他的身体没有堆积上多余的脂肪,同时也磨炼了他的肌肉和筋骨。而且他喜欢水,就像其他常常进行冷水浴的族类一样。对于布克来说,水既是一种强身健体的良药,同时也是保养身体的好方法。
一直到1897年秋天为止,布克的基本生活情况就是这样。
就在这个时候,克朗代克发现了金矿,引发了人们疯狂的淘金热潮,世界各地的人们被纷纷吸引着来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布克从来不看报纸,所以对此一无所知。他更没有想到,园丁的助手曼纽尔是一个阴险狡诈的家伙,根本不值得信赖。因此,当曼纽尔带他一起出去散步的时候,他还以为这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散步,于是毫不犹豫地摇着尾巴跟去了。
曼纽尔有一个改不掉的老毛病,他喜欢玩儿中国式的赌博。而最可怕的是,他在赌博的时候抱定最后一定能赢的念头不放,会一直赌到底。可想而知,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倒霉透顶。必须有足够的赌本,才可以按照某种方法下注,而作为一个园丁助手,曼纽尔微薄的工资还不够养活他的老婆和一群孩子。
那是一个让布克永生难忘的夜晚。大法官出去参加葡萄干生产协会的会议,孩子们正在全神贯注地忙着筹备一个运动会,利用这个机会曼纽尔开始实施自己的阴谋——家里人没有谁看到曼纽尔偷偷带着布克穿过果园走出去。当他们来到一个叫做高等学校公园的小火车站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们,因为车站里只有一个陌生的男人。他正在这里等他们。曼纽尔带着布克走过来,陌生男人迎上前和曼纽尔低声交谈起来,不时还伴有金币叮叮当当的响声。
“交货之前,你得把他捆结实了才能交给我呀!”那个陌生的男人一脸不满,粗声粗气地对曼纽尔说道。
于是,曼纽尔拿出一条粗绳对折成两股,紧紧地拴在布克的脖子上。
“只要你拉紧绳子,就可以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就会乖乖听你摆布了。”曼纽尔对那个陌生的男人说。
陌生男人鼻子哼了一声,冷漠地表示还比较满意。他从曼纽尔手中接过了绳子。
对于脖子被套上粗绳子,布克并没有反抗,因为他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他感觉很新鲜,还以为这只是一个新游戏,所以毫不反抗地接受了。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应该完全信任自己所熟悉的人,而且应该无条件地信任他们的聪明智慧,因为他感到那种聪明智慧是自己望尘莫及的。然而,布克不明白曼纽尔为什么把绳子交给那个陌生人。这使他感到非常不愉快,于是不满地吼叫了一声。他以为这声吼叫就足够了,这就是要求陌生人放手的命令。但是,陌生人不仅没有放手,还猛地用力拉紧了手上的绳子。绳子紧紧勒住布克的脖子,使他几乎透不过气来。这个举动不仅令布克十分吃惊,也顿时激起了他满腔的怒火,于是,他跳起来向那个人扑过去。就在布克跳到半空中的时候,那个人用手使劲儿掐住他的喉咙,十分巧妙地一扭,就把他仰面朝天打倒在地上。随后,绳子毫不留情地越来越紧。
布克拼命地挣扎着,简直就像是疯了一样。他长长的舌头使劲儿耷拉在嘴巴外面,宽厚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在他的记忆中,自从出生以来,还没有人这样卑鄙无耻地对待过他。这样的奇耻大辱他还是第一次经历,如此的愤怒也是第一次。
渐渐地,他全身没有了一点儿力气,眼前一片模糊。当火车慢慢驶进车站,曼纽尔和那个陌生人把他扔进行李车厢的时候,他已经失去知觉,昏厥过去。
火车向前驶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布克慢慢苏醒过来。他感到嘴里很不舒服,并隐隐地意识到自己的舌头受了伤。
这时,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但肯定是在一种运输工具中,因为它正在不停地摇晃着向前行驶。在铁路交叉的地方,火车高亢的汽笛声让布克终于明白了自己身在何处,因为以前他也曾随同大法官乘火车出游过几次。可是,他却从来没受过坐这种行李车的颠簸之苦。布克愤怒地瞪大了眼睛,当他看到那张可憎的面孔时,想起了不久前发生的一切,他顿时犹如一位被绑架的国王那样怒不可遏地吼叫起来。那个人看到布克发怒的样子,一下子蹦了过来,又想勒住布克的脖子。但是,布克的速度比他还要快,那个人的手还没有够到布克的喉咙,就已经被布克闪电般一口咬住。布克死死地咬着再也不肯松口,直到又一次被勒得失去了知觉。
“哦,他有疯病!”
那个人对听到打斗声走过来的行李管理员说。为了避免管理员察觉到什么,他把那只被咬烂的手藏了起来,并解释说:“这个家伙有点儿发疯,我的老板叫我把他送到旧金山去,听说那里有个医术高明的兽医,可以治好他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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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1876—1916年)是在世界文学史上享有盛誉的美国作家,也是一位高产的作家,在他短暂的创作生涯中,为世界留下了众多独具特色的杰作。他的主要作品有《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马丁.伊登》等。
杰克·伦敦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从十岁起便开始自立谋生,曾经做过报童、工厂童工、水手、淘金者和战地记者等。他曾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历尽生活的磨难与艰辛,因此他的作品对苦难有着独特的描写和感悟,对人性中的善、恶以及原始生命力的刻画愈加显得深沉有力,并散发着人道主义的光辉。
杰克·伦敦的小说很多都是以18世纪末北美淘金热为题材,描写了人们为维护尊严和荣誉而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是关于人性真善美的赞歌。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18世纪末,在北美狂热的淘金浪潮中,一只狗历经种种磨难,最后融入荒野,成为一只残暴的狼的故事。布克原本是米勒大法官的家犬,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南方,后来被人贩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成为一只拉橇的雪橇狗。他凭借着出众的体质和智慧,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并成为雪橇狗的领袖。尽管种种悲惨的遭遇和残酷的搏杀使他逐渐成为一个残酷无情的“魔鬼”,但是就在布克烙满创伤的心灵体验了太多的残暴之后,他也品味了世界上最纯真最美好的挚爱,并一次次超越自己,创造出惊人的奇迹。但是,当一切毁于一旦,他终于顺应自然的召唤,回归旷野,成为森林中狼群的首领。
在这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中,作者既有冷静的剖析,又有热烈的描述。我们既能认识到人性中的残暴贪婪所导致的恶和毁灭,也能感受到人性中的善良真诚所激发出的爱和奇迹。而从一只永不言败的狗身上,我们更能深切地体会到一个顽强的生命的伟大,它必将点燃每一位读者心中对生命的热爱之火。就像是作者在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热爱生命》中所宣扬的,面对残酷的命运永不妥协,这就是生命的伟大和生命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