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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热爱生命(全译本)(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国)杰克·伦敦
出版社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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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本书是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集,他的这些作品表现了强烈的个人风格,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而不是一味地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着重指出人类的爱的重要与神圣,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内容推荐

杰克·伦敦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作为一名作家和探险家,他以其坚强不屈的奋斗精神及尖锐而丰富的作品内容深入人心,在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具有不可磨灭的地位。

《热爱生命》通过描写一个淘金者与饥饿、寒冷、恐怖和死亡作斗争的故事,阐释了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的人生法则,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病榻上曾特意请人朗读这篇小说,并给予了很高评价。

目录

热爱生命

投宿

白人的方法

基什的故事

意外

义犬沃尔夫

幻日追踪

胆小鬼内戈尔

一块牛排

一千打

墨西哥人

叛逆者

静寂的雪野

黄金谷

为赶路者干杯

强者的力量

生命法则

月亮脸

试读章节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可怕的雨雪天气,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扎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拔营的。他不分昼夜,只是不停地往前赶路。跌倒了,就休息一会儿,等到体内的生命之火重新燃起的时候,就又继续向前爬行。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已经放弃了,不愿再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里的生命不愿死去,一直鞭策着他向前。他已经不再觉得痛苦了,因为神经已经变得迟钝而麻木,脑子里尽是些奇思怪想以及对美食的梦幻。

他一直仅靠吮吸、咀嚼小驯鹿的那些碎骨头维系着生命,那是他收集起来并带在身上的。他不再翻山越岭,而是机械地沿着一条大河,穿越一个广阔平坦的山谷。他的眼睛看不到河流和山谷,所能看见的只有幻想。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

一天,他醒过来,神智还算清醒,仰面躺在一处石脊上。阳光灿烂,天气暖洋洋的,远远地还能听到小驯鹿的尖叫声。他依稀记得有风雨夹杂着雪花,但暴风雪肆虐了两天还是两周,他搞不清楚。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很长时间,和煦的阳光洒在身上,为那不幸的身体注入温暖。是个好天气,他想,或许他今天可以确定自己的方位所在。经过一番痛苦的努力,他转身侧卧,一条大河在其下方缓缓地流淌着,看上去是那么陌生,令他困惑不解。他顺着河流一点点地向远方望去,只见河水蜿蜒流转,环绕着一座座光秃秃的荒山。这些小山比他之前见到的矮山还要荒芜,植被更少,也更低矮。虽说并不兴奋,但他表现得比平常要有兴致。他的目光下意识地慢慢随这条陌生的河流移向天际,只见河水注入一片波光粼粼的汪洋之中,他并没有因此而激动。太奇怪了,他想,这一定是幻觉或者是海市蜃楼,更像是幻觉,是那混乱的头脑所耍的把戏。看到那波光粼粼的洋面上有一艘抛锚停泊的轮船,他更加坚信那是自己的幻觉。他合上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睁开,奇怪,这景象还在!然而也不奇怪,他知道那里并没有什么海洋,也没有轮船,只有贫瘠的土地,就像知道那支来复枪里并没有子弹一样。

身后传来鼻息声——是一种艰难的喘息声和咳嗽声。由于越来越虚弱,全身的组织变得越来越僵硬,他只得缓慢地翻过身来,再转向另一侧。他的身旁什么也没有,但他耐心地等待着——又是一阵喘息声和咳嗽声。在离他不到二十英尺处的两块突出的大石头之间,他看到了一颗灰色狼头。那对尖尖的耳朵并不像他见过的其他狼那样坚挺,那双泛红的眼睛目光迟钝,那颗孤零零的脑袋歪歪地耷拉着。在阳光的照耀下,这只狼不住地眨巴着眼睛,看上去是疾病缠身。他正瞧着,那狼又是一阵喘息和咳嗽。

至少这是真实的,他想到,现在也许就能看到刚才被幻觉掩盖的真实世界了。可是,海仍在远处闪着光,轮船也清晰可辨。难道这是真的?他闭上眼睛想了很久,突然想到——他本来要往北走,但实际上在往东走,离迪斯河越来越远,却到了科珀曼河谷。这条缓缓流动的大河就是科珀曼河,那波光粼粼的海洋是北冰洋,而那艘轮船一定是一艘捕鲸船,从马更些河口一路东行,来到这里,停泊在加冕湾。他记起了很久以前在哈得孙湾公司看到的那张图纸,看来这一切是清清楚楚、合情合理的了。

他坐了起来,开始考虑眼前正面临的问题。裹脚的毯子布已经磨破了,双脚简直就是两团不成样子的烂肉,仅剩的那条毯子早就用完了,来复枪和猎刀都已不知去向,帽子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弄丢了,帽边儿里还有一包火柴呢……还好他胸口的那包火柴还在,裹着油纸放在雪茄盒里,才没有受潮。他看了看表,指针指的时间是十一点,而且表仍在走——看来,他一直没忘记上发条。

他十分冷静,也很沉着。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他将裤子膝盖以下的部分撕下来,裹在脚上。他总算还保留着那只白铁皮罐子,还可以烧点热水喝,然后就朝着那艘船出发。他预计那将是一段非常艰辛的路程。

他行动缓慢,浑身不住地颤抖,想收集一些干苔藓,却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他试了一次又一次,后来只好将就着靠双手和双膝在地上爬。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跟前。那只狼拖着病歪歪的身子,极不情愿地走着,同时用舌头舔着上颚,那舌头基本上已经连卷曲的力气都没有了。那人注意到狼的舌头不是通常健康的红色,而是棕黄色,上面好像还有一层半干的粘液形成的硬壳。

喝过热水之后,他能够站起来了,也可以行走,但完全是一副垂死之人的样子。每隔大约一分钟的时间,他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他双足无力,脚步摇摆不定,而那只狼以同样无力、摇摆的步伐追随着他的足迹。这天晚上,当黑夜笼罩了那波光粼粼的海洋时,他知道自己和海洋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英里。

一整夜他都听到那只病狼的咳嗽声,偶尔还传来小驯鹿的叫声。四围充满了生机,那是顽强的生命,健康而又生机盎然。他知道这只病狼之所以跟着他这个在死亡线上挣扎的人,是希望这个人先它死去。早晨,他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那只狼正盯着自己,眼里满是饥渴。它蹲踞在那里,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像只可怜而悲哀的狗。它在凄冷的晨风中瑟瑟发抖,随后无精打采地呲了呲牙,因为那人冲它说话了,虽然那声音不过是微弱的耳语。

太阳升起,华光万丈,一整个上午那人都跌跌撞撞地朝发光洋面上的那艘船走去。天气非常好,这是高纬度印第安短暂的夏季才有的天气,这样的天气会持续一周左右,而明天或者后天,他的生命也许就会结束。

下午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串印迹,那是另一个人留下的,这个人并不是在行走,而是手脚并用地爬行。他猜想这人可能就是比尔,不过他也只是漠然地想想罢了,无心探究这些。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正是因为生命不愿离去,他仍旧要吃沼泽地浆果和小鱼,依然要喝烧开的热水,同时还要用疲惫的目光留意那只病狼。

他沿着另一个人爬行的路线向前走去,很快就来到了那痕迹的终点——一些刚刚吃剩下的骨头,潮湿的苔藓上遍布狼群的足迹。他看到了一只鹿皮口袋,和他的那只一模一样,但是已经被锋利的獠牙撕碎了。他把口袋捡了起来,那重量对他那无力的手指来说实在是太沉重了。比尔一直把它带在身上,直到生命的终点。哈!哈!他应该冲着比尔大笑,他会活下来,把这口袋带上那只停泊在波光粼粼的洋面上的轮船。他的笑声沙哑而又恐怖,就像乌鸦的啼叫,那只病狼也加入进来,发出一声哀伤的嗥叫。突然,他的笑声戛然停止,如果那是比尔,如果这具带着粉色、啃食得精光的白骨是比尔,他怎么能笑得出来?

他扭头离开了。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去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反过来,死的人是他的话,也许比尔就会这样做的。他一边想,一边摇摇晃晃地上路了。

他来到一处水塘,弯下身子,寻找小鱼。突然,他像被什么东西刺到了一样,猛然抬起头。他看到了自己的脸在水中的倒影,太可怕了,足以惊醒沉睡的感觉而感到震惊。水塘里有三条小鱼,而这个水塘太大了,是不可能舀干的。他试着用保留着的那只白铁皮罐子捉鱼,但试了几次都不成功,他就不再试了。他怕极度虚弱的自己会掉进水塘里淹死,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原木,让河水带着走。

P13-17

序言

“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一位淘金者挣扎着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腿受了伤,脚淌着血,只能在沼泽中、丘陵上、小溪旁一点点地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这匹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在这场人与狼的殊死战斗中,人最终获得了胜利,他咬断了狼的喉管,喝了狼血,到达了目的地……”

以上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里所描写的故事场景。这个故事打动了千万读者的心,伟大革命领袖列宁也给予了高度评价。据列宁夫人克鲁普斯卡娅回忆,列宁去世前两天曾要她读书,她读的就是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是个非常好的故事,伊里奇很高兴。第二天,他让我再读一些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他读书……”

杰克·伦敦,美国自然主义代表作家,1876年生于旧金山。童年时家庭极其贫穷,不得不从十一岁起就挑起家庭生活的部分重担。每天,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把挣来的钱如数交给母亲。此外,他还在码头和海湾干过许多体力活。与此同时,他经常去公共图书馆,贪婪地阅读历史和探险书籍。小学毕业后,他产生了冒险的欲望,于是结识了一些劫蚝贼,干起了劫蚝的勾当。后来这伙劫蚝贼凿沉了他的船,他又反过来加入了追捕劫蚝贼的水上巡逻队。他十七岁时,已培养起对大海的热爱,也形成了酗酒的坏习惯。他签约受雇于“索非亚·萨沃斯兰”号捕猎船,成为一名熟练的船员。几个月的航程把他带到日本,并在西伯利亚海岸捕杀海豹,纵情娱乐。回国后,他做过铲煤工,后来在各地流浪,为抗议失业参加了从西海岸向首都华盛顿的大进军。十八岁时,他被当作“无业游民”关进监狱。十九岁的杰克·伦敦回到故乡读高中,并成为学校辩论协会的积极分子。在女友的鼓励下,次年他考进加利福尼亚大学,但一个学期后因经济原因退学。1896年他动身去阿拉斯加,加入淘金者队伍,结果得了败血症,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1900年至1902年发表成名作《狼的儿子》,紧接着《雪的女儿》、《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铁蹄》等中长篇也相继问世。短短几年,他的文学声誉急剧上升,很快成为“美国收入最为丰厚的作家”。但同马克·吐温一样,他抨击财富的罪恶,却向往上流社会的奢华,经常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1910年,他耗费巨资建造豪宅“狼屋”,但两年后“狼屋”毁于大火。《马丁·伊登》完成之后的七年里,他继续创作出一批比较优秀的作品,如《天大亮》、《月谷》等等。由于经济上吃紧,家庭生活也不如意,他精神一直不振。酗酒损害了他的健康,疾病多次发作。1916年,他因过量服用药物而死去,很多人认为他可能是自杀。

在杰克·伦敦短暂的一生中,总共出版了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三部剧本以及许多论文和特写。这些作品反映了他的复杂的、矛盾的思想,体现了世纪之交美国文化发展的几个重要历史转折。他信奉过社会主义,又一度迷信当时流行的达尔文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还对尼采的“超人”哲学感兴趣。后来还接触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理论,并感到十分亲切。种种社会哲学思潮在他身上的碰撞,促使他同自然主义文学观不谋而合,成为美国著名的自然主义作家。自然主义原系19世纪前半期的哲学思潮,后来被应用到包括文学在内的其他许多领域。它以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和泰纳的实证主义美学为理论基础,在左拉的《实验小说》、《戏剧中的自然主义》、《自然主义小说家》等理论著述中得到最充分的阐述。概括起来,其主要特征有:第一,准确地按照事实描绘生活,既不需进行任何评价也不需深入事物本质。即“我看到了,我说出来,我一句句地记录下来,仅限于此,道德教训我留给道德家去做”。其次,使用自然科学方法即“实验方法”进行创作。再次,从生物学的决定论出发,经常把主人公置于酒精中毒、精神错乱、色情狂等病态之中,而不顾及经济、政治、道德的作用。正如左拉在《自然主义小说家》一文中所说:“这里不要夸张,也不要强调,只要事实,值得称赞的或值得贬黜的事实。作者不是一位道德家,而是一位解剖家,他只要说出他在人类的尸体里面发现了什么就够了。”

南北战争以后,美国有了统一的国内市场,工业化、商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大大加快,初步具备了自然主义思想滋生的土壤。这一时期很多作家的创作都开始有了自然主义倾向,如弗兰克·诺里斯、斯蒂芬·克莱恩等等。前者的《麦克提格》是用自然主义手法写出的“美国第一部关于美国梦的悲剧”,而后者的《街头女郎梅季》被誉为“纯自然主义”作品。这两位作家都竭力推崇左拉,主张使用遗传、本能、社会文化影响、环境作用等来解释人的行为乃至社会的发展。《麦克提格》和左拉的《小酒店》一样属于“堕落小说”,关心的都是个人的命运,遗传在主人公身上特别明显,传统、温顺的外表下面隐藏着兽性。小说的中心象征是钱,人人都为金钱发疯。该小说故事情节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此外作者还深入金矿体验生活,到死亡谷实地考察地形地貌以及专门研究牙医手册。《街头女郎梅季》中的法国自然主义影响也显而易见,如梅季的“酗酒”就和她的“堕落”有关,生活环境与物质诱惑也起了决定作用。受自然主义决定论的影响,克莱思认为个人在自然力量面前无能为力,也不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在小说里采取了一种超然的态度,并没有对梅季做出道德判断。

杰克·伦敦是继弗兰克·诺里斯、斯蒂芬·克莱恩之后又一位杰出的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尽管他从未说过自然主义的言语,但他的许多作品,尤其是早期作品,包含有浓厚的自然主义成分,理应归属在自然主义作家行列。譬如他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名为“巴克”的狗,从舒适的加利福尼亚被人拐卖,几经周折来到了荒凉寒冷的阿拉斯加。在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死后,巴克终于摆脱了自身与人类文明的最后联系,回到了大自然中,成为一群野狼的头领。这部小说最能打动读者的就是在严酷的自然规律驱使下,人与狗、狗与狗、狗与狼之间为争夺支配地位而爆发的一场场殊死斗争。在阿拉斯加这种自然环境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唯有适应瞬息万变的环境才能活下去,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在棍子和皮鞭的法则之下,任何的道德观念都苍白无力。杰克·伦敦的另一部名作《海狼》也高扬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主旋律。该书主人公拉森是一个极端残忍的个人主义者,浑身充满了兽性,认为暴力可以控制一切。正如他在小说中所说:“我认为生命是一种酵素,一种发酵的东西,它吞噬别的生命而维持自己的生活……倘使讲供与求的规律里有什么东西的话,那生命就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在我们的生殖器官内也藏着千万生命的种子,倘使我们有机会利用我们体内每一个尚未降生的生命,我们的种子就可以变成许多民族,占满整个地球。生命吗?呸!有什么价值可言,是贱货之中最贱的一种。它奔向各处求乞,‘自然’以浪费的手把它洒出来。在只能容纳一个生命的地方,撒下了成千的生命,所以就存在生命吃生命,直到最强、最贪食的生命留下来为止。”

本书所辑的杰克·伦敦的一系列优秀短篇也无一不是浸透了上述自然主义法则。譬如《一块牛排》,主人公汤姆‘金是个强者,虽然已经穷困潦倒,还是不屈不挠。面对比自己更健壮的对手,他竭尽全力拼搏,几乎获胜,但最终还是输掉了比赛。汤姆,金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为缺少一块在他看来具有关键意义的牛排。实际上,他缺少的不是什么牛排,而是无情逝去的青春,是无法战胜的自然规律击垮了他。又如《一千打》中的大卫,瑞斯默森,为了摆脱压在自己头上的贫困,孤注一掷,抵押了自己的房屋,带着一千打鸡蛋踏上了前往道森的漫长之路,一路上历尽艰辛,终因梦想破灭而自缢。故事前半部分,瑞斯默森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懈拼搏,其顽强与坚毅令人叹为观止。但结尾自缢的悲剧又给人们的心灵造成巨大震撼,令人不得不承认人在自然界的渺小和无能。

不过,细读之下,人们可以发现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并非完全是法国自然主义的翻版。尽管他像左拉一样,刻意表现“弱肉强食”,表现“适者生存”,但在这冷酷的“达尔文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后面隐含着乐观向上的色彩。如果说,法国自然主义代表人物左拉竭力表现的是人在自然环境中所发生的行为必然受到他的生物本能的支配,社会环境最终决定人的善恶成败,那么,杰克,伦敦则是有意识将美国19世纪中期带有明显进步色彩和积极作用的浪漫主义与当时美国人民追求社会前进和崇尚个人奋斗精神以及向往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譬如本文开头提到的《热爱生命》,故事的主人公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没有食物,没有淡水,没有力气,没有武器——可以说,整个世界都抛弃了他。毕竟,大自然太强大了,个人的任何努力都显得渺小。然而,主人公没有抛弃自己,相反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战胜了那头令人发呕的病狼,赢回了自己的生命。值得注意的是,该短篇小说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主人公的名字。显然,杰克·伦敦有意地提醒读者,这个主人公不同于我们周围那些汤姆、尼克之类的一般人,一般人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难以逃脱冷酷的自然法则,而“他”却逃脱了。又如《墨西哥人》中的瑞威拉,为了推翻狄亚士反动政权,为革命事业筹款,毅然走上拳击场,与美国一流的拳击手对决。比赛中,他受到观众、裁判、后台老板等人的压制,对手是全国拳击冠军,几乎是不可战胜的,可他还是凭借着自己的拳击技术与智慧战胜了对手,为革命筹到了关键的一笔资金。同样,《叛逆者》中的那名出色童工约翰尼,《基什的故事》中年轻的猎手基什,《幻日追踪》中的那一对复仇男女,也都凭借着自己“超人”般的毅力与智慧,要么最终摆脱了对自己不利的环境,要么得以手刃仇敌,达到了最终的目的。所有这些小说,都隐含着杰克·伦敦所理解的人性——人只有设法适应远比自己强大的社会和群体,才有希望求得生机。这是美国式的自然主义,是融合有尼采“超人”哲学、点缀着乐观向上的色彩、流露出入文主义倾向的自然主义。

正因为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被广泛阅读,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他的作品也很早被介绍到中国。据说鲁迅在日本第一次读到《野性的呼唤》,就认定它非常适合中国人阅读。以后,从短篇小说开始,杰克·伦敦的作品被陆续译介到中国。1929年,上海翻译出版了《铁蹄》等三部作品,30年代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又翻译出版了《野性的呼唤》,40年代《马丁·伊登》、《白牙》等译作也陆续问世。新中国成立后,杰克·伦敦的作品译介速度更是以几何级数增长。今天的中国,近乎所有相关出版社都推出过他的作品,出版过他的小说,而且每一种类版本众多,畅销不衰,可见杰克·伦敦在中国受欢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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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