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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爱伦·坡短篇小说集(全译本)(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国)埃德加·爱伦·坡
出版社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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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埃德加·爱伦·坡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无法忽略的名字。他是天才诗人,优秀短篇小说作家,独到的文学评论家,象征主义的先驱,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一个充满悖论式的人物,坎坷半世,身后盛名远播,集绮丽想象和缜密的分析于一身;追随美,而美却附着于死亡之花,与恐怖和诡异相伴相生。爱伦·坡最大的成就当属他的短篇小说创作,他不仅给美国乃至世界文学留下了不少短篇传世佳作,而且直接丰富和完善了这一文学体裁,因而有“现代短篇小说之父”的盛誉。他的短篇小说大略可以分为两类:恐怖故事和推理故事。这两类小说如昼与夜完美地展示了爱伦·坡独特的天才,作家似乎在梦幻与现实、理性与迷狂的两极间游刃有余,将卓越的想象力与冷静的逻辑思维集于一身。本书是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集。

内容推荐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无法忽略的名字。他是天才诗人,优秀短篇小说作家,独到的文学评论家,象征主义的先驱,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一个充满悖论式的人物,坎坷半世,身后盛名远播,集绮丽想象和缜密的分析于一身;追随美,而美却附着于死亡之花,与恐怖和诡异相伴相生。

爱伦·坡最大的成就当属他的短篇小说创作,他不仅给美国乃至世界文学留下了不少短篇传世佳作,而且直接丰富和完善了这一文学体裁,因而有“现代短篇小说之父”的盛誉。他的短篇小说大略可以分为两类:恐怖故事和推理故事。前者如《莫蕾娜》(Morella)、《厄舍古屋的倒塌》(The Fall of the House ofUsher)、《丽姬娅》(Ligeia)、《梅岑格斯坦》(Metzengerstein)、《贝瑞妮丝》(Berenice)、《黑猫》(The Black Cat)、《一桶白葡萄酒》(The Cask of Amontillado)等等;后者有《莫格街凶杀案》(The Murder in the Rue Morgue)、《玛丽·罗热疑案》(The Mystery of Marie Roget)、《金甲虫》(The Gold—Bug)和《被盗的信》(The Purloined Letter)等等。有时,两者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比如在《莫格街凶杀案》中,既有恐怖元素,也有推理成分。这两类小说如昼与夜完美地展示了爱伦·坡独特的天才,作家似乎在梦幻与现实、理性与迷狂的两极间游刃有余,将卓越的想象力与冷静的逻辑思维集于一身。

目录

莫蕾娜

威廉·威尔逊

一个阵亡的人

厄舍古屋的倒塌

瓶中手稿

影子

钟楼里的魔鬼

丽姬娅

如何写一篇布莱克伍德式的文章

困境

失去呼吸

梅岑格斯坦

贝瑞妮丝

梦想者

埃洛斯与沙米翁的对话

莫格街凶杀案

红死魔面具

玛丽·罗热疑案

金甲虫

黑猫

被盗的信

一桶白葡萄酒

试读章节

在那笨重的围墙的一个角落里,很不情愿地开着一扇笨重的门。门用铆钉固定,门上散布着铁螺钉,顶上还露出参差不齐的铁钉。那扇门是多么的令人望而生畏!除了上面提过的三次定期出入外,那扇门从来都不开。因此,每当那巨大的铰链嘎吱一响,无数奇妙的事物就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无数值得认真观看、认真思索的事情。

围墙内的场地很开阔,但形状并不规则,有许多宽敞的凹进去的地方。最大的三、四个凹进去的地方连成了操场。操场地面平坦,上面铺着又细又硬的砂砾。我记得很清楚,操场上没有树,没有凳子,也没有任何可以坐的东西。当然,操场在房子的后面。房子的前面有个小花圃,里面种着黄杨和其他一些灌木;不过,只是在很少的一些时候,比如第一次进校,或者最后一次离校,或者当父母朋友来接我们,我们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圣诞节或者仲夏节的时候,我们才会穿过这块圣地。

可是那幢房子——那幢古老的建筑物,是多么奇特啊!对我来说,它真是一座迷宫!里面的长廊迂回曲折,没有尽头,房间多得不可思议。在这幢两层楼的建筑物里面,任何时候,你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一个房间到另外一个房间,总是要经过三、四级向下或者向上的台阶。还有那些岔道也多得数不清,令人难以想象,以至于我们不时转回原地,所以我们对整栋房子最确切的看法和想到无限这个概念时的感觉差不多。我在里面住了五年,我和其他一二十名学生同住在一间小寝室里,但五年来,我始终没有彻底弄清楚它究竟在哪一个偏僻的角落里。

我们的教室是整幢房子里最大的一间屋子,我不禁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间屋。它很长,很窄,很低,很沉闷,装有哥特式的尖顶窗子和橡木天花板。在远远的那个令人恐惧的角落里,围出了一块八九英尺见方的地方,那是我们的校长兼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间”的圣地。围栏坚固结实,有一扇笨重的门。即使“牧师”不在,我们也宁愿被活活处罚死,而不愿意开一下门。在其他的角落里,还有两个类似的围起来的地方,它们虽然远不如前者令人敬畏,但还是让人十分害怕。其中的一个是上“古典文学”的助理教师的讲坛,另外一个是上“英语兼数学”的助理教师的讲坛。教室里杂乱地散布着无数横七竖八的桌椅。桌椅黑漆漆的,又旧又破。上面胡乱地堆放着翻得脏兮兮的书本,还有用小刀刻的缩写字母、姓名的全称、毫无意义的又长又深的口子、稀奇古怪的图案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记号,所以桌椅早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教室的一端放着一只大水桶,另一端则摆着一口巨大的钟。

在这所古老的学校那高大的围墙里,我度过了从十岁到十五岁的这五年的光阴,倒也并不觉得沉闷、厌烦。童年时代的脑子里充满了奇思异想,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借此自娱自乐。学校生活明明沉闷而单调,但是比起我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和完全成年后的罪恶生活,却热闹得多。不过,我必须相信,我的心智在初步发育的时候,一定有很多不同寻常甚至越出常轨的地方。一般来说,成年后,人们很少能清晰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影子,只是一些依稀的、零散的记忆,模糊记起的是一些淡淡的喜悦和幻影般的痛苦。可我并不是这样,在童年时代,我一定就像个成人那样强烈地感受着一切,所以对于童年的记忆就像迦太基人奖章上的刻记那样清晰、深刻、持久。

可事实上——在世人眼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值得记住的呢?早上醒来起床,晚上熄灯睡觉;熟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在周围散散步;操场上的打闹、嬉戏和勾心斗角——所有的这一切,在一种早就被遗忘的心智魔法的作祟下,竟变成了轰动一时的事件、丰富多彩的故事、变化莫测的情感和最精彩刺激的场面,“哦,铁器时代,那是多么美好的时代!”

说真的,我生性热诚、激情、专横,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渐渐地,不过是自然而然地,所有那些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同学都听命于我——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位同学虽然和我并不沾亲带故,但却和我同名同姓。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虽然我出身贵族,但我的姓氏却很普通,根据时效权利,很久以前,它就属于大众共有。正因为如此,在这里,我自称为威廉·威尔逊,这个假的姓名和我的真实姓名相去不远。在按照学校的行话称之为“我们一伙”的人当中,只有那个和我同名同姓的同学,不论在课堂里的学习方面,还是在操场上的运动和打闹方面,才敢拒绝盲从我的指令,才敢不遵从我的意愿。说真的,无论我在哪个方面武断地发号施令,他都敢横加干涉。如果说人世间还有至高无上的绝对的专制,那就是少年时代的孩子王对唯唯诺诺的伙伴们的专制。

威尔逊对我不服气,这让我非常窘迫不安。尽管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虚张声势,有意打击他的自命不凡,可是越这样,我私下里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认,他那么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这恰好证明他的确比我厉害。由于我不想被他打败,我只好无休止地和他斗下去。不过,他比我厉害也好,和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不知怎的,同学们都没有看出这一点,甚至没有起过一丝疑心。说真的,他和我较量,同我作对,尤其是他粗鲁而固执地干涉我的所作所为,这些虽然都是针锋相对,但却比较隐秘。看起来,他既缺乏与我作对的野心,又缺少激情四射的活力,所以我占了上风。也许纯粹是因为他一时冲动,他才和我较劲儿,想挫败我,想让我大吃一惊,或者想羞辱我。尽管有的时候,我不禁留意到,他在伤害我、侮辱我、反对我的时候,竟然还带有一股最不合适的、最令人讨厌的深情,这时我的心里就有一种惊奇、自卑和愤怒相交织的感觉。我只好认为,他之所以有这种怪异的举止,不过是因为他极端自负,想摆出一副以保护人自居的庸俗样子罢了。

或许,正是因为威尔逊举止中的那股深情,加上我们同名同姓,而且又凑巧在同一天进校,所以在学校高年级的学生中就流传开我们是亲兄弟的说法。高年级的学生通常都不会认真调查低年级学生的事情。我在前面说过,我应该是说过的,威尔逊和我家压根儿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毫无疑问,如果我们真是兄弟的话,那么我们一定是双胞胎,因为在离开勃兰斯比博士的那个学校后,我无意中得知,那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这真是个惊人的巧合——出生在1809年1月19日——而这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

可似乎有些奇怪的是,尽管威尔逊总和我作对,总和我唱反调,让我时时焦虑不安,觉得忍无可忍,但我却一点也不恨他。不用说,我们几乎天天吵架,可当着众人的面,他总是让我赢,而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让我觉得,赢家应该是他。不过,由于我的自尊心以及他那份真正的尊严,我们总是保持着“泛泛之交”,与此同时,我们俩又有很多意气相投的地方,这让我心中滋生了一种感情,也许仅仅是因为我们的立场不同,这份感情才没有发展成为友谊。的确,要想诠释我对他真正的感情,那真是太难了,甚至连描述一下也做不到。这种感情错综复杂——有几分任性的敌意,但又不是憎恨;有几分尊重,其中敬意的成分多一些,害怕的成分少一些,另外还有些许令我心神不宁的好奇。对于对人类行为了如指掌的伦理学者来说,倒没有必要补上这一句:我和威尔逊是一对无法拆开的伙伴。

P11-14

序言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无法忽略的名字。他是天才诗人,优秀短篇小说作家,独到的文学评论家,象征主义的先驱,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一个充满悖论式的人物,坎坷半世,身后盛名远播,集绮丽想象和缜密的分析于一身;追随美,而美却附着于死亡之花,与恐怖和诡异相伴相生。今天,回望历史,我们发现,爱伦·坡所生活的时代正值美国文学的第一次繁荣期,文坛群英荟萃,欧文、库柏、梭罗、霍桑和爱默生等大家各领风骚,然而,历史却只给爱伦·坡戴上了天才的桂冠。

1809年1月19日,爱伦·坡出生在波士顿一个巡回演员的家庭,三岁时成为孤儿,被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一位富商约翰。爱伦领养。六岁时,全家迁居英国。爱伦-坡天性聪颖,博闻强记,1815年至1820年就读于伦敦的私立学校,打下了古典文学的深厚基础。五年后,随家人回到里士满,1826年进入弗吉尼亚大学学习,但一年后因欠下赌债被迫离校,与初恋爱人的婚约也因双方家庭的反对而告终。爱伦·坡和讲求实际的养父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直至最后互不相容。1827年,爱伦·坡在波士顿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帖木尔及其他诗》(Tamerlane and Other Poems),署名为“一个波士顿人”,这本薄薄的诗集几乎无人问津。随后,爱伦·坡入伍当兵,驻扎在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一带。1829年2月间养母去世,请假回家奔丧,随即退伍,年底发表第二本诗集《艾尔·阿道夫、帖木尔及其他小诗》(AlAaraaf,Tamerlane and Minor Poems)。1930年与养父暂时达成和解后进入西点军校,但无法忍受军校的生活,六个月后故意犯规被开除出校。在纽约短暂的居留期间,他出版了《埃德加。爱伦·坡诗集》(Poems by Edgar A.Poe,1831)。随后五年间,寄居在巴尔的摩寡居的姨母家,并开始发表小说,1833年以《瓶中手稿》获《星期六游客报》短篇小说一等奖,从此正式走上创作的道路。1836年5月,和不满十四岁的表妹弗吉尼亚正式结婚,1840年出版了首部短篇小说集《天方怪谭》(Tales of the Grotesque and Arabesque)。《瓶中手稿》获奖后,爱伦·坡也开始了他职业编辑的生涯。1835年后的十多年间,辗转于巴尔的摩、里士满、费城和纽约等地,先后为《南方文学信使》、《绅士杂志》、《格雷厄姆杂志》、《明镜晚报》和《百老汇杂志》等报刊当编辑。这期间,他写下了大量的评论、杂文,创作了一生中最优秀的短篇小说和诗歌,如《丽姬娅》(1838)、《厄舍古屋的倒塌》(1839)、《莫格街凶杀案》(1841)和《黑鸦》(1845)等,其中《黑鸦》一诗令他声名鹊起。作为一名出色的编辑和才华出众的作家,爱伦·坡却常年一贫如洗,生活动荡不安,又因酗酒的原因常遭解雇,一些刊物因为发表他的小说销路大增,而他挣到的稿费依旧少得可怜,加之写过不少指名道姓的批评文章,在文学圈内树敌不少,因而愈发困顿潦倒、郁郁寡欢。再者,他的妻子很早就患上了肺结核,常年卧病在床,1847年,年仅24岁的弗吉尼亚在贫病交加中默默离开了人世。妻子的死使他的精神几乎崩溃;此后的一些恋情又屡屡不果,绝望消沉中,爱伦·坡借酒浇愁,甚至试图自杀。1849年10月3日,爱伦·坡醉倒在巴尔的摩的街头,挣扎四天后,于7日清晨结束了坎坷的一生。

爱伦·坡在诗歌、短篇小说和文学评论三个领域都有建树。萧伯纳说爱伦·坡是“他那个时代最杰出的报刊评论人”,他对霍桑、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丁尼生以及狄更斯等人的创作都有精辟见解。爱伦·坡的文学理论往往以自己的创作为圭臬,《创作原理》(The Philosophy of Composition,1 846)和《诗歌原理》(The Poetic Principle,1850)两篇论文集中阐释了他的诗歌理论。在《创作原理》中,他说,“美是诗歌唯一正当的领域”,“无论何种形式的美,发展到极致,无一例外地会使敏感的心灵流泪。因而,忧郁是诗歌最恰当的调子”。人世间最忧伤的莫过于死亡了,那么,最有诗意、最接近美的题材自然是“一位美丽女子的死亡”。美人之死构成了爱伦·坡的经典题材,这一题材将美与死奇异地结合在一起,哀伤美艳、黯然销魂,令诗人沉醉其中,终其一生,反复歌咏凋亡的年轻爱人,缅怀永远不在的爱情。例如,《致海伦》一诗表达了诗人对于古典美的追索,其灵感即来源于一位女子的死,她是爱伦·坡少年时所倾慕的一位同学的母亲;《黑鸦》和《安娜蓓尔·李》是以美人之死为题材的经典之作,而后者又寄予了诗人对于亡妻的无限哀思。爱伦·坡也注重诗歌的音乐美,将真正的诗歌定义为“有韵律地创造美”的活动,并提倡诗歌统一的效果(the unity of effect),即一首诗歌应收到一种整体效果。爱伦·坡还认为,诗歌必须是短的,一首诗的长度应控制在一百行左右。他的经典之作《黑鸦》是展现其诗歌理论的完美典范。爱伦·坡的诗歌意境是听觉与视觉、节奏与音韵、想象与情感高度统一的世界,是一个纯粹的美的世界。他反对说教,主张“为艺术而艺术”,倡导纯净的诗歌,其诗学理论深刻影响了以波德莱尔、马拉美和瓦莱里为代表的法国象征主义诗人。

爱伦·坡最大的成就当属他的短篇小说创作,他不仅给美国乃至世界文学留下了不少短篇传世佳作,而且直接丰富和完善了这一文学体裁,因而有“现代短篇小说之父”的盛誉。他的短篇小说大略可以分为两类:恐怖故事和推理故事。前者如《莫蕾娜》(Morella)、《厄舍古屋的倒塌》(The Fall of the House ofUsher)、《丽姬娅》(Ligeia)、《梅岑格斯坦》(Metzengerstein)、《贝瑞妮丝》(Berenice)、《黑猫》(The Black Cat)、《一桶白葡萄酒》(The Cask of Amontillado)等等;后者有《莫格街凶杀案》(The Murder in the Rue Morgue)、《玛丽·罗热疑案》(The Mystery of Marie Roget)、《金甲虫》(The Gold—Bug)和《被盗的信》(The Purloined Letter)等等。有时,两者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比如在《莫格街凶杀案》中,既有恐怖元素,也有推理成分。这两类小说如昼与夜完美地展示了爱伦·坡独特的天才,作家似乎在梦幻与现实、理性与迷狂的两极间游刃有余,将卓越的想象力与冷静的逻辑思维集于一身。

爱伦·坡在诗歌和小说中都强调“统一的效果”,诗歌追求的整体效应是美和忧伤,而他为恐怖故事设计的统一效果则是恐惧(fear)。他说:“在短篇小说这种文艺形式当中,每一个事件,每一个描写的细节,甚至每一个字句,都应该收到某种统一的效果,某种预想的效果,或某种印象主义的效果。”总之,故事的一切要素,从情节设计、人物塑造、场景描写到遣词造句都应该服务于整体效果,唤起读者内心的恐惧。为达到这一效果,爱伦·坡有效运用了哥特式小说传统,其故事表现出浓重的哥特式色彩。比如,他的故事大都发生在诡秘恐怖的所在,如寂静的僧院、古老的城堡、幽闭的密室,甚至是潮湿的地下墓室,作品中充斥着幽微、朦胧、恐怖而骇人的气氛,情节往往围绕梦魇、疯狂和死亡展开,而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大多是家世渊源的贵族,或博学多才,或美丽聪慧,然而总是难逃劫数。《厄舍古屋的倒塌》就完美地展现了他的这一理论。爱伦·坡将故事场景安排在一座地处荒凉、行将崩坍的古堡里,主人公是一个古老家族的最后一支遗脉,为一对孪生兄妹,兄妹俩都受某种神秘疾病的折磨,哥哥罗德里克·厄舍具有高度敏感的精神气质,感官呈现病态的敏锐,妹妹马德琳长期以来也一直重病缠身,受某种僵直症的折磨,哥哥将弥留之际的妹妹活埋,而暴风雨之夜,裹着寿衣的妹妹又破棺而出,最后兄妹双双死去,古老的厄舍古屋也随之倒塌。故事采用第一人称叙事,叙述人“我”是罗德里克童年时代的好友,受邀来访,以局外人的身份一步步见证了这个古老的家族走向崩溃和毁灭的恐怖历程。整个故事严丝密缝、浑然一体,从场景描写、人物塑造,到氛围营造、情节发展,无不围绕整体效果展开,淋漓尽致地铺陈出阴森诡谲可怖的效果,令读者感受到巨大的惊悚。例如,故事的第一句话就用一个长长的圆周句勾勒出荒凉阴郁的基调,将在劫难逃的厄舍古屋推入读者的视野:“那年秋天,一个阴霾、灰暗、寂静的日子里,乌云压顶,整整一天,我孤零零地骑着马穿过乡间一大片异常荒凉的旷野;暮色降临时,我终于看见了愁云笼罩的厄舍古屋。”作家紧接着细笔描写古屋的凄凉败落,以古屋的败落暗示家族的厄运,极力渲染两者之间血脉相连的神秘的共生关系。主人公弹唱的曲词、阅读的书名、暴风雨夜等等细节无一不体现出作家的匠心,直至被活埋的妹妹身裹白色尸布出现在被狂风吹开的门口,倒在哥哥的怀里死去,至此,故事的恐怖氛围达到高潮,而结尾处,一轮血红的满月西沉,厄舍古屋轰然崩塌,淹没在湖水里,又留给读者一幅极富视觉效应的恐怖画面。

在恐怖故事中,爱伦·坡细腻地描绘了一幅幅可怖的死亡场景,如血淋淋的凶杀现场、痛苦的死亡过程、尸体扭曲横陈的惨状以及尸体僵硬腐烂的可怖情状。例如在他最长的小说((阿瑟·戈登·皮姆历险叙事》(The Narrative of Arthur Gorden Pym)中,细节的描写令人毛骨悚然:漂来的一艘大船上,死人靠在船舷边,眼珠从眼眶里掉了出来,皮肉开始腐烂,几只海鸟飞来啄食他的内脏……在另一些故事里,恐怖与异域风情和夸张华丽的审美趣味揉合在一起。爱伦·坡似乎特别迷恋色彩和光影的强烈对比,如《红死魔面具》将死亡安排在装饰华美、风格奇特的宫室里,故事写到一场肆虐的“红死病”,为躲避瘟疫,国王带领侍从隐退到城堡式的修道院里,纵情狂欢,然而在光怪陆离的化装舞会上,死神以红死病僵尸的形式降临,黑暗、腐烂和“红死魔”随即统治了一切。和他的诗歌一样,爱伦·坡的恐怖小说也常常描写到患病的女子,描写到美人之死,因而,恐怖又和美、和疾病奇异地相伴相生;莫蕾娜、马德琳·厄舍、贝瑞妮丝和丽姬娅等都是美丽聪慧的女子,然而,又都无一例外地染上神秘的病症。奇怪的是,主人公“我”似乎更为迷恋病中的女子,以一种迷恋夹杂着恐惧和厌恶的病态情绪审视着她们美貌凋零、容貌枯槁、最后蜕变为可怖的僵尸,如《贝瑞妮丝》中的“我”在贝瑞妮丝容貌姣好的日子里,并不曾爱过她,在她患病后却以炙热的目光凝视着她干枯丑陋的容颜。

如果说他的推理小说表现出对人类理性的充分信心,以理性和逻辑力量为利刃,挑开层层谜团,深入表象之下的真相之核;那么,他的恐怖小说则极力挑战理性的界限,向未知的、非理性的黑暗迷雾挺进,探索生命与死亡、梦境与现实、清醒与癫狂的晦暗不明的交界地带。爱伦·坡始终为人类意识层面下非理性的力量所困扰,他敏锐地洞悉出理性与疯狂之间的微妙距离,致力于探究偏执、迷念、精神分裂、疯狂等精神病症,因而,评论家认为爱伦·坡开创了现代心理描写的先河,是20世纪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的先驱。爱伦·坡笔下的人物常常表现出一种奇特的精神气质,在理性与非理性的边缘游移,难以界定。如《黑猫》中的主人公为难以理喻的憎恨所驱使,故意折磨他一度宠爱过的黑猫,最后误杀妻子,为摆脱警察的搜查,精心盘算、极端清醒地将尸体砌进地窖的砖墙之中。实际上,爱伦·坡故事里的恐怖与主人公的精神病态往往紧密结合,恐怖正来源于丧失理智、走向犯罪、疯狂或崩溃的过程。比如,《厄舍古屋的倒塌》里的罗德里克·厄舍、《黑猫》和《泄密的心》(TheTell-Tale Heart)里的凶手,以及《贝瑞妮丝》中的艾格斯等等。在《贝瑞妮丝》里,主人公同样患有某种偏执症,全神贯注于表妹贝瑞妮丝的牙齿,感觉她洁白的牙齿如鬼魅般始终浮现在他的面前,直至逼得他发疯,最终掘开坟墓,从尚未咽气的表妹嘴里拔下她所有的牙齿。可以说,爱伦·坡也是最早把患有精神病症的人物作为主人公的作家之一。

爱伦·坡是当之无愧的“侦探小说的鼻祖”。1841年至1845年间他创作了一组推理小说:《莫格街凶杀案》(1841年)、《玛丽·罗热疑案》(1842年)、《金甲虫》(1843年)、《就是你》(1844年)、《被盗的信》(1845年),展示了作家高度的理性和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其中《莫格街凶杀案》被公认为西方最早的一篇推理小说,故事充满了悬念,案件发生在一间门窗紧闭的房间内,凶手如何进出密室,令人猜测,而结果却大出意外,作案者居然是一只猩猩。《玛丽·罗热疑案》运用推理揭示了作案者的手段。《金甲虫》是利用破译密码找到巨额财富。《就是你》用死人说话的心理战术揭开谜底。《被盗的信》则揭示了最明显的事物却最易被人们疏忽的这个心理盲点。这些小说为以后的侦探小说提供了五种模式,即密室杀人、安乐椅上的纯推理侦探、破解密码、运用心理战术以及人的盲点。而他在《莫格街凶杀案》、《玛丽·罗热疑案》和《被盗的信》中所塑造的业余侦探奥格斯特·杜宾的形象,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尤其是以业余侦探为主人公、以推理活动为主线、以能力较低的朋友为陪衬和叙述者的格局,被后来的侦探小说广为模仿。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阿洛和亥斯廷斯上尉,都因袭了爱伦·坡的这种写法。甚至被称为英国长篇侦探小说之父的威尔基·柯林斯(WilkieCollins,1824·一1889)的名作《月亮宝石》(1868),也折射出爱伦·坡的作品的影子。

爱伦·坡的作品中有时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比如他的((威廉·威尔逊》(William Willson)、((钟楼里的魔鬼》(The Devil In the Belfry)等等。《威廉·威尔逊》讲述的是一个多行不义的坏小子威廉·威尔逊。每次在他做坏事的时候,就有一个和他同名同姓、同样外貌的人出来干预,他气急败坏,最后残忍地杀死了另一个威廉·威尔逊,可是却惊奇地发现,他同时也杀死了自己。这篇小说的故事并不曲折离奇,可是却发人深省,尤其是小说的最后一句——“你是多么彻底地杀死了你自己”,给人振聋发聩的启示。也许,正如爱伦·坡在小说的开篇中所引用的张伯伦的诗句“我说什么呢?对于冷酷的良心,那个我人生道路上的幽灵,我说什么呢?”所暗示的那样,人是善恶的综合体,人是一个双重的自我,在良心泯灭之际,我们也随之死去。而在《钟楼里的魔鬼》中,爱伦·坡则无情地嘲笑了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陋习,嘲笑那些“热爱准确时间和优质卷心菜的人们”。

此外,爱伦·坡的一些作品中还富有科幻色彩,比如在本书中收录的((埃洛斯与沙米翁的对话》(The Conversation of Eiros and Charmron)。在这篇故事中,两个在天国的灵魂通过对话的形式,回忆了彗星掠过地球表面引发大火而毁灭人类的故事。有趣的是,这场浩劫将圣经预言与科学联系在了一起。在彗星逼近地球的过程中,科学家已经测算了彗星的质量和成分构成,同时也兴致盎然地探讨它可能引发的后果,诸如气候变化、地质变化和植被变化等等,似乎一切都在把握之中,只是没有料想到灾难并非来源于碰撞的冲击力而是席卷天地的大火。爱伦·坡在这里似乎嘲讽了理性和科学精神,在追求确切事实和真理的过程中,想象力往往被扣上迷信的帽子,故事的浪漫主义主题很明显。《一个阵亡的人》也表达了对科学技术的质疑,科技在给人带来奇迹的同时,似乎也成了一种异化的力量。爱伦·坡还写过多篇具有幻想色彩的小说,比如《瓶中手稿》叙述奇异的海上经历;《汉斯普法尔历险记》(Hans Phaall)写的是主人公乘气球登月,详细叙述了飞行原理和太空景观;《气球骗局》(TheBalloon-Hoax)讲述乘气球跨越大西洋的冒险故事;《未来的故事》以未来人的视角嘲笑“古代人”对于天文学和哲学的无知。甚至连法国科幻小说大师儒勒·凡尔纳(Jules Verne,1828-1905)也曾承认,自己写科幻小说是受了爱伦·坡的启发和影响。因此爱伦·坡又被誉为科幻小说的鼻祖。

天才往往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很难得到同代人的理解和赏识,爱伦·坡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我发现了》(Eureka)一文中,他如此写道:“我不在乎我的作品是现在被人读还是由子孙后代来读,我可以花一个世纪来等待读者……”今天,在爱伦·坡谢世150多年之后,我们可以欣慰地说,他的读者早已遍布世界,难以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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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0: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