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奥多·德莱塞既是20世纪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在美国文学史上,他是不带偏见地率先如实描写了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厥功奇伟。本书是德莱塞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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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美国悲剧(上下全译本)(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国)西奥多·德莱塞 |
出版社 | 湖北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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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西奥多·德莱塞既是20世纪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在美国文学史上,他是不带偏见地率先如实描写了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厥功奇伟。本书是德莱塞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内容推荐 20世纪20、30年代美国文学揭开了一个新时期。这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这20年间,群星灿烂,异彩纷呈,显现出空前繁荣的壮观。当时,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异军突起,驰骋文坛,独领风骚;他既是20世纪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在美国文学史上,他是不带偏见地率先如实描写了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厥功奇伟。 目录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试读章节 克莱德正在给自己寻摸一个切实的解决办法,恰好这时家里遇到了一些麻烦事,使他心绪越发灰暗了。其中有一件事就是:他的姐姐爱思达跟一个难得上堪萨斯城演出、闪电式爱上她的演员离家私奔了。(尽管他相当疼她,但说实话,他们俩之间毫无共同语言)这一件事弄得格里菲思全家人如何灰心丧气,也就不用说了。 爱思达事件真相是这样的:尽管她是在严格的教育之下长大,有时似乎对宗教和道德还怀着满腔热忱,其实,她只不过是一个情感丰富、意志薄弱的女孩子,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连她自己也说不清。她虽在那个特殊的环境中生活着,可她压根儿和它格格不入。如同绝大多数的人只是整日嘴上笃信宗教一样,她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不假思索地把这些宗教信条都接受下来了,到如今,乃至于在以后,爱思达也还是一点儿不理解它们的意义。至于这些天天重复念叨的宗教信条究竟包含什么意思,反正有了家训、教规,以及“天启”的真理,她早已用不着自己去独立思考了;只要别的学说,别的情况,以及来自外界的、或者甚至出自内心的一些冲动还没有同上面那些东西发生冲突,那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是话又说回来,一旦真的发生了冲突,由于她的宗教观不是建立在个人信仰,或者个人气质倾向的基础之上,大概经受不住这一冲击,那也是早就可以预料的结论。因此,爱思达的思想感情未必和她的弟弟克莱德不同,原来也是一天到晚从这到那,飘忽不定——一会儿想到爱情,一会儿又想到享乐生活——一会儿却想到了那些跟自我克制、自我牺牲这类教义也许根本不相干的事情。一句话,她整个内心世界,以及她所有的梦想,都把人们宣扬的所有宗教教规通通给抵消了。 可是,她毕竟没有克莱德那种毅力,也没有他那种反抗性。她基本上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朦朦胧胧地渴望着漂亮的衣服、鞋帽和缎带之类的东西,而宗教教规或宗教观念,则不准她梦想追求这些东西。不论在上午或下午放学以后,或是在傍晚,在那些长长的、五光十色的街道上,常有一些可爱的姑娘们一面手挽手大摇大摆地闲逛着,一面还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也有一些男孩子,固然有些滑稽笨拙,可是透过他们那种鲜活蹦跳而又十分可笑的动物本性,却显露出了隐藏在所有年轻人的思想和行动后面的求偶的那种执著、本能的渴望。而她自己呢,当她不时看到一些求爱的人,或是专门调情取乐的人,逗留在大街拐角处或大门口,用一种炽烈渴求的目光直瞅着她,她自己心里不由得也有一种激动,一种神经原形质的颤动,它大声渴求着人世间所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不是有关天堂的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玩笑话。 那些年轻人向她投来的眼色,好像一道看不见的光,穿透了她整个的身心,就是因为她出落得很讨人喜欢,而且每时每刻在增姿添色,长得越来越吸引人了。再说,年轻人的心态,已在她心中引起共鸣,这些神妙的、不可思议的化学反应,便成为人世间一切道德和不道德的基础。 却说有一天,她正在放学回家路上,有一个年轻人(这种人能说会道,通称沾花拈草的浪荡子)竟然凑上来跟她搭讪,恐怕多半是她自己显露出的一种神色和一种心态惹出来的。反正什么都遏制不住她,因为她哪怕不是个情种,从天性上来说还是百依百顺的。不过,她的家教历来很严,要求她务必保持端庄、谨慎、纯洁等等,因此,至少说这一回还不至于有马上失足的危险。只是经过这一次进攻,以后进攻也就接踵而至,何况都被她接受了,或者说她并没有很快躲避闪开。于是,这些进攻便一步逼一步地把她的家教所筑成的那堵冷漠围墙推倒。她本人也变得行动诡秘,还向父母隐瞒自己的所作所为。 偶尔也有一些年轻人,不管她乐意不乐意,竟然跟着她一起,边走边谈了。她一向非常害羞,开头至少有一阵子常常把他们甩在一边,不予理睬。可如今她那种过分的羞态,终于被他们摧毁了。她心里巴不得有一些新的巧遇——梦想着自己跟什么人来一场漂亮、快活、惊人的恋爱。 这种心态和欲念在她心里缓慢有力地日益增长之后,终于来了这么一个演员:他是爱好虚荣、漂亮,而又兽性十足的那种人,一味讲究穿着、气派,可是品德不好(他格调不高,缺乏礼貌,甚至也许连真正的柔情都没有),但他身上却有一种非常强烈的男性魅力。短短一星期里,仅仅见过一两次面,他居然就使她完全神魂颠倒,坠入情网,说真的,她样样都听他随意摆布了。事实上,他压根儿不疼爱她。这个人尽管并不聪明,可他却认为:她只不过是又一个黄花闺女罢了——长得相当漂亮,显然是性欲强、毫无经验、一两句甜言蜜语准能上钩的傻丫头——只要来上一番虚情假意,说什么她要是做了他的妻子,赶明儿管保带她上大城市逛逛,过上更加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就得了。 不过,乍一听,他所说的话,倒是很像出自一个忠贞不渝的情人之口。他对她说得明明白白,只要她马上跟他一块儿走,成为他的新娘——现在就走,切莫磨蹭。眼下像他们这样两个人,既然有缘在此相遇,干吗还要白白地拖延时间呢。至于就在此地结婚,是有困难的,其原因他不好说——反正这要牵扯到他的一些朋友~一不过在圣路易,他倒是有一个朋友是做牧师的,可以给他们证婚。以后,她就会有从来没有见过的漂亮衣服,形形色色妙不可言的奇遇,以及卿卿我我的缱绻柔情。她还可以跟他一块儿旅游去,饱览一下这个大千世界。她只要好好照应他,再也用不着发愁了。这些话她都信以为真一一看做真情流露的山盟海誓——而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他过去惯用,往往又很灵验的老一套花言巧语。 短短的一星期里,他们利用早晨、午后和夜晚零星时间见面,这套不难耍弄的魔术终于获得成功了。 在四月里一个星期六夜晚,克莱德为了逃避照例要在周末举行的传道活动,独自到商业中心区去溜达,很晚才回家。他一下子就发现父母因为不知爱思达的下落而非常焦急。她在当天晚上传道时,还照常弹琴,唱赞美诗,看来一切都很正常。结束以后,她回到了自己房间,说她身体不大舒服,打算早点上床。可是到了晚上十一点钟,克莱德刚好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无意中往她房里张望了一下,却发现她不在房里,而且附近地方也找不到她。她的房间里已有一点空荡荡的样子——有些小首饰和衣服给带走了,一只常用的旧手提箱也不见了——首先引起了她母亲的注意。随后,在家里到处搜寻,结果也都找不着她;于是,阿萨走到了大街上,往四下里张望。本来传道馆空着的时候,或是在关门之后,有时候她也曾独个儿出门的,也有的时候,她就在传道馆前面闲坐或是伫立一会儿。 尽管这样搜寻还是一无所得,克莱德和阿萨一起,先是跑到大街上拐角处去找,随后沿着密苏里大街径直走去。哪儿都不见爱思达的影儿。他们深夜十二点钟才回来;从那以后,全家人对她自然就越来越揪心了。 P19-22 序言 20世纪20、30年代美国文学揭开了一个新时期。这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这20年间,群星灿烂,异彩纷呈,显现出空前繁荣的壮观。当时,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异军突起,驰骋文坛,独领风骚;他既是20世纪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在美国文学史上,他是不带偏见地率先如实描写了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厥功奇伟。他拥有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时代人舍伍德·安德森(1876一1941)等名家都在内,他们都在他的周围茁壮成长,受到读者们的青睐。这个新秀群落不断地推出力作,使20、30年代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时期,他们中间,诸如辛克莱·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家无不深知德莱塞为他们创作开辟了道路。此时刚开始文学生涯的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70)甚至誉称德莱塞是当代美国的最伟大的人物。 1930年路易斯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庄严仪式上的答词中,还向全世界昭示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伟绩。作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个美国作家,路易斯认为德莱塞才是荣膺该奖的更佳人选,他说:“德莱塞常常得不到人们的赏识,有时还遭入忌恨,但跟任何别的美国作家相比,他总是独辟蹊径,勇往直前,在美国小说领域里,为从维多利亚时期和豪威尔斯式的胆怯与斯文风格转向忠实、大胆和生活的激情扫清了道路。没有他披荆斩棘地开拓的功绩,我怀疑我们中间有哪一位——除非他心甘情愿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绘出来。”因此,美国评论家认为,德莱塞忠于生活,大胆创新,突破了美国文坛上传统思想禁锢,解放了美国小说,给美国文学带来了一场革命,并且把他跟福克纳、海明威并列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仅有的三大小说家。 德莱塞又是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来自下层社会、非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的重要作家。本来美国作家中出身贫寒并不罕见,毕竟都属于美国社会内部的“自己人”。然而德莱塞是出生于印第安纳州特雷霍特市郊的一个德国移民家庭,显然是一个外人。他秉性刚烈,桀骜不驯,曾经自嘲为“以实玛利,一个流浪汉”,意谓化外之民,备受歧视。德莱塞的父亲是一位虔诚、古板、平庸无能的天主教徒,当年为了逃避兵役流亡到美国,婚后生下了十几个子女,不幸经常失业,而且胸襟狭隘,执迷不悟,对待子女犹如暴君,以致大多数子女沦入不正经的生活,甚至堕落。只有保罗·德莱塞除外,他原先仅仅是个闯江湖的滑稽艺人,后来成了流行歌曲作家,红极一时。在他弟弟德莱塞心目中,不消说是成功的榜样。德莱塞的母亲,秉性温柔,克勤克俭,是来自宾夕法尼亚的、具有斯拉夫血统的孟诺派的新教徒。德莱塞8岁时,目不识丁的母亲为生活所迫,带着他和其他3个幼小孩子离开了家庭,在中西部从一个市镇流浪到另一个市镇。因此,子女们经常被迫辍学。他们一家人始终过着极其窘困而又遭人非议的生活。德莱塞的童年,饱尝贫困无知之苦。那段辛酸的生涯,后来他全都写进了《美国悲剧》的开头几章里去。 1887年他初次独自来到了芝加哥,先后在餐馆和五金公司干粗活,尽管如此,他还是被这个充满兴奋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学老师慷慨资助下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念书,无奈次年即辍学,到芝加哥某地产公司和家具公司当收帐员,整日挨门逐户去收钱,使他接触到下层社会各种人物和阴暗面,为日后创作积累了丰富素材,也决定了他的创作中的悲剧性思想和自然主义色彩。正如舍伍德·安德森所指出的:“大概世上自古以来存在过的一切抑郁、阴暗和沉重,在他笔下都有所反映。……他神情沮丧,他不知道该如何改变生活,因而他描绘生活一如所见——真实,毫不伪装。”1892年,德莱塞进入了报界,开始记者生涯,先后在芝加哥《环球报》、圣路易斯《环球一民主报》和《共和报》任职。当时,新闻工作往往成为许多作家练武之地。德莱塞在芝加哥还目睹了一边是花天酒地,一边是赤贫如洗的强烈对比。他亲眼看到贫穷如何受人鄙视,伪善如何畅行无阻。于是,德莱塞执意要对他目睹的现状进行道德评价,这不仅是十分自然,而且从主观上来说,就是他思想、感情和认识的开端,从而引导他去构思创作自己的小说。1895年,德莱塞寓居纽约,正式从事写作,同时编辑杂志,经常往来于芝加哥、圣路易斯、托莱多、克利夫兰、匹兹堡各大城市之间,视野较前更为深广地接触到当时现实生活中各个不同的层面,亲眼目睹了贫民窟、酗酒、色情、凶杀、拐骗、抢劫……使他更进一步深刻认识到美国的现实是一种“残酷的、不公道的现实”,是一个“毁灭的过程,而幸福只不过是幻想而已”。由于这些真相没法在报刊上反映出来,德莱塞就抛弃了新闻记者的工作而开始写作,来揭发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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