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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麦田里的守望者/双语译林
分类 教育考试-外语学习-英语
作者 (美国)J.D.塞林格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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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t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t本书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t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着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



\t《麦田里的守望者(中英双语)》编辑推荐: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麦田里的守望者》。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英双语)》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

内容推荐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 伪君子。 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因此,他尽管看不惯世道,却只好苦闷、彷惶,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作者简介
作者:(美国)J.D.塞林格 译者:孙仲旭

塞林格,全名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一九一九年生于美国纽约城,父亲是做于酪和火腿进口生意的犹太商人,家境相当富裕。塞林格十五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到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军事学校里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寄宿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一九三六年,塞林格在军事学校毕业,取得了他毕生唯一的一张文凭。从一九四○年在《小说》杂志上发表他的头一个短篇小说起,到一九五一年出版他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止,在十余年中他共发表了二十多个短篇,有些短篇还在《老爷》、《纽约人》等著名刊物上发表,从而使他在文学界有了一点点名气。成名后他隐居到乡下,特地为自己造了一个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作书房,每天早晨八点半就带了饭盒入内写作,直到下午五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准进去打扰他;如有要事,只能用电话联系。他写作的过程据说还十分艰苦,从《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他写作的进度越来越慢,十年只出版三个中篇和一个短篇,后来甚至不再发表作品。
试读章节

??五

??在潘西,我们每星期六晚上都吃同样的饭菜,按说这是件了不起的事,就因为有牛排。可是我敢赌一千块,他们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有一大帮家伙的父母星期天会来学校,老瑟默很可能算计每个当妈的都会问她们的宝贝儿子昨天晚上吃什么了,儿子就会告诉她:“牛排。”骗人骗到了家。你该见识一下那些牛排,又硬又干的小块块,想切开都难。晚饭时跟牛排一起来的,是里面有很多小块块的土豆泥,甜点是谁也不吃的苹果布丁,不过初中部那些小孩儿可能会吃,他们根本不开窍——还有像阿克利那种家伙会吃,他们什么都吃。

??不过从食堂出来还算不错。外面已经下了有三英寸厚的雪,而且还在没头没脑地下,看上去真他妈漂亮。我们就四下里玩起来了,扔雪球,逗乐子,很小孩子气,不过大家都挺开心的。

??我没有约会什么的,就跟一个叫马尔·布罗萨德的朋友——他是摔跤队的——商量好坐巴士去埃吉斯镇吃汉堡包,也许再看场破电影。我们都不想整晚傻坐着。我问马尔介不介意叫上阿克利一块儿去,我这样问他,是因为阿克利星期六晚上除了待在房间里挤粉刺,向来无事可做。马尔说他不介意,但对这主意也不是很感冒——他不太喜欢阿克利。这么着,我们就回到房间准备出发。穿胶套鞋什么的时候,我吆喝着问阿克利想不想去看电影。他隔着浴室帘子听得一清二楚,可是没马上搭腔,他这种家伙,老是不愿意马上搭腔。最后他还是从破帘子那边过来了,站在淋浴台上问还有谁去——他总要问问都有谁去。我敢发誓,要是这家伙去哪儿坐船失事,在你救他上他妈的小艇之前,他还要问问是谁划桨的呢。我说还有马尔‘布罗萨德,他说:“那个杂种……好吧,等会儿。”你会觉得他赏了你一个大面子。

??他这一去准备了有五个小时才好。等他时,我走到窗户前并把它打开,赤手捏了个雪球。雪很好捏,不过我没往哪儿扔。一开始想往路对面一辆汽车上扔,但看到那辆汽车白乎乎的挺好看,就没扔。后来又想往消防栓上扔,也白乎乎的,挺好看,就也没扔。到最后我哪儿也没扔,只是关上窗户,手拿雪球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把它捏得越来越瓷实。过了一阵子,我和布罗萨德、阿克利一块儿上巴士时,手里还捏着雪球。巴士司机把车门打开,要我扔掉它,我告诉他我不会砸谁,可是他不相信。人们从来不相信你的话。

??布罗萨德和阿克利都看过正在放的电影,我们只是买了几个汉堡包吃,还玩了一会儿弹球机,然后就坐巴士回潘西。没看成电影我根本无所谓。电影应该是部喜剧片,加里·格兰特主演,全是那种垃圾。再说,我以前也跟布罗萨德和阿克利一块儿看过电影,他们俩看到根本不可笑的地方,就会笑得跟野狗似的,我甚至不喜欢跟他们坐在一起看电影。

??回到宿舍后才九点差一刻。布罗萨德这厮是个桥牌瘾君子,开始到处找人凑局。阿克利这厮又黏到我的房间里,算是换个地方待。只是他没坐在斯特拉雷德那张椅子的扶手上,而是趴在我床上,脸就搁在我的枕头上。他开始一边声音很单调地说话,一边挤粉刺。我跟他暗示了上千遍想让他走,他就是赖着不走,只是声音很单调地聊着去年夏天一个据说跟他干了那事的小妞儿。他跟我说了上百遍,每遍说的都不一样。一会儿说是在他表哥的别克汽车里干的,一会儿又说是在哪儿的海滩木板路下面,自然全是一派胡言。要让我说有谁是处男,那就得数他了,我怀疑他碰都没碰过女人。最后我不得不跟他明说我得给斯特拉雷德写一篇作文,他得滚蛋,好让我能集中思想。最后他还是走了,但照例拖了半天才走。他走后,我穿上睡衣和浴袍,戴上猎帽,开始写作文。

??但问题是,我想不起来有什么房间或房屋,让我可以像斯特拉雷德说他必须要的那样来描述,反正我对描述房间或者房屋也不是很感兴趣。后来我写的是我弟弟艾里的棒球手套,很值得一写,真的。我弟弟艾里有个左撇子用的外场接球手套——他是个左撇子。但这个棒球手套值得描述的原因,是他在上面写满了诗歌,手指、手掌哪儿全是,用的是绿色墨水。他在上面写字,是因为他想当他站在外场,但没人击球时可以读一下。他死了,得的是白血病,死于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当时我们在缅因州住。你也会喜欢上他的。他比我小两岁,但比我聪明五十倍,聪明绝顶。他的老师老是写信给我妈,说班上有艾里这样的学生真叫人欣慰,这可不是瞎吹捧,他们说的是真心话。他不单是我们家最聪明的,而且从许多方面来说,也最讨人喜欢。他从来不跟别人发火,按说长着红头发的人极易动怒,但艾里从来不,而且他头发颜色很红。我跟你说他的头发红到什么程度吧:我从十岁起就开始学打高尔夫球,记得有一次,我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正准备开球,我觉得我要是突然转身,就会看到艾里。我那么做了,一点儿没错,他就在围栏那边,坐在白行车上——就是高尔夫球场的围栏,他坐在那儿,在我后面有一百五十码远看我开球。他的头发就是红成了那样。天哪,他可真是个好孩子。他经常在饭桌上想起什么事,笑得几乎从椅子上出溜下来。我十三岁时,家里人要把我送去做心理分析什么的,因为我把车库的车窗全砸碎了。我不怪他们,真的。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车库里,用拳头把他妈的窗户全砸碎了,只是为了他妈的发泄而已。我甚至还想把我们那年夏天用的旅行车的车窗全砸了,只是当时我的手已经全破了,没法砸。我得承认这件事干得很蠢,可当时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在那样做。可惜你是不认识艾里啊。到现在每逢下雨还是怎么样,我的手还时不时感到疼,也没办法攥紧拳头——攥不瓷实——但除此之外我不太担心,我是说,反正我也不会去当个破外科医生还是小提琴手什么的。

??这么着,我给斯特拉雷德写的作文就是关于这个,艾里的棒球手套。刚好它也在我手边,就在我的手提箱里,就取出来抄了几首诗。我只是把艾里的名字换了,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写的是我弟弟,而不是斯特拉雷德的。我也不是特别想写它,只是想不到别的什么可以描述,而且我好像还有点儿喜欢写它。这花了我一个小时左右,因为我不得不使用斯特拉雷德的破打字机,老是卡住。我没用我的打字机,因为我把它借给了楼下的一个家伙。

??写完时,我估计有十点半了,可我还是不困,就往窗外看了一会儿。外面雪已经停了,不时还能听到哪儿的汽车发动不起来的声音,也能听到阿克利这厮在打呼噜,从浴室的破帘子那边传过来,清晰可闻。他的鼻窦有毛病,睡觉时呼吸不是很顺畅。这家伙毛病几乎占全了:鼻窦炎,粉刺,脏牙,口臭,脏指甲。这种狗娘养的家伙,你肯定多少会有点同情他。

??P37-40

后记

??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下称《麦田》)译本终于要出版了,心里真是百感交集。

??《麦田》是我译的第一本书,按出版顺序却是第10本,它的出版,对自己而言,有种“圆满”的感觉。回想8年前的今天,我去郊区爬山,本来习惯带书在路上看,这次带的是本施咸荣先生的《麦田》译本。我在大学期间就读过《麦田》原版,并一直认为它是对我影响最大的小说,看完译本,出于对这本书的热爱,让我决心自己来翻译一遍。两个月后朋友从国外带回原版,我马上利用业余时间开始译。这是我第一次从事文学翻译,却没想到给自己所谓的文学翻译生涯开了个头,并一直坚持下来,至今已经译出两百多万字,而且还会继续翻译下去。

??《麦田》译完给几位师友看过,得到了他们的肯定和鼓励,后来每隔一两年,我都会校译一遍,现在我的电脑里已经有了5个版本,却始终不敢奢望这个译本能够问世。可是译林出版社为了给读者提供多一种阅读选择,也许还怀着对青年译者的鼓励之意吧,在独家拥有大陆中文版权和已经出了颇有口碑的施咸荣先生译本时,又决定推出我的译本,读者倘对出版之事稍有了解,当明白这种胆识何其难得。

??然而我在兴奋之余还有点忐忑,这个译本有否可取之处,读者最有发言权,所以我也不必在此饶舌。但在收笔之前,还是要对译林出版社、对长期以来支持我从事文学翻译的师友和亲人道声感谢。另外还要感谢首译《麦田》的施成荣先生,施咸荣先生是前辈翻译家和国内美国文学研究的开拓者,他的《麦田》译本影响了不止一代的读者,我这个译本参考施先生的译本之处甚多,在此向施先生的在天之灵致谢。

??我把这个译本献给那些热爱《麦田》、内心永远年轻的读者们。

??孙仲旭2007/1/1于广州

书评(媒体评论)
我虽生活在这个世界,却不属于这个世界。
——J.D.塞林格
大学生对塞林格作品的响应,说明他比任何人都更贴近时代,并且捕捉到了当前正在自我与文化之间发生着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斗争。
——菲利普·罗斯
塞林格是我最痴迷的作家……也许是那种青春启迪和自由舒畅的语感深深地感染了我。它直接渗入我的心灵和精神……
——苏童
塞林格的寿命不止91岁,塞林格将和他的作品一起永生。
——郑渊洁
本性不适应这个世界的人应该都很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
——苗炜
《麦田里的守望者》诞生在美国战后上世纪50年代,那时候美国经济刚刚开始高速发展,但人们内心还很保守,物质和精神的反差让年轻一代心理很压抑。主人公霍尔顿面临青春期的压抑和焦虑唤起了许多美国人的内心共鸣,在战后美国文坛确实影响很大。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评论家 张颐武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的愤怒就是我的愤怒,他的迷惘正是我的迷惘。此后,我把这本书视为对我影响最大的书,感情很深。
——译者 孙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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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