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作家奈保尔《半生》的续作,延续了作者之前几乎所有作品的共同特点:现实和虚构之间存在着模糊的界限;个人和霸权的关系不时显现。作品的格调依然是阴郁、苦涩和略带些辛酸。整个故事有点像所谓的“流浪汉小说”,靠主角威利的双脚、双眼和双耳,把东西南北的那些人、那些经历贯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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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魔种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奈保尔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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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是著名作家奈保尔《半生》的续作,延续了作者之前几乎所有作品的共同特点:现实和虚构之间存在着模糊的界限;个人和霸权的关系不时显现。作品的格调依然是阴郁、苦涩和略带些辛酸。整个故事有点像所谓的“流浪汉小说”,靠主角威利的双脚、双眼和双耳,把东西南北的那些人、那些经历贯穿起来。 内容推荐 后来——在柚树林第一次宿营,第一次晚上站岗的时候,他有好几次都忍不住只想哭,终于天亮换班了,他听到远处孔雀奇异的鸣声,那是它清晨在树林水池里喝过第一口水后的鸣叫,沙哑得有些撕心裂肺,仿佛它本想讲述一个新生的世界,然而在漫长的不眠之夜过后,听上去却像在讲述失落的一切,讲述着人、鸟、树林和世界;然后,那段营地时光成了浪漫的回忆,在打游击的那几年里,在他麻木地辗转于树林、村庄、小镇的时候,在他以各种身份毫无目的地游历四方,甚至常常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改变身份的时候,在他自觉智力衰退、人格断裂的时候;然后,是监狱生活,那里神圣的秩序、固定的作息时间、各项保护措施,以及监狱所提供的自新机会一一后来,他终于得以一步一步地从他曾以为的现实世界,走向之后的所有那些非现实境地;从一个封闭的心灵的房间走向另一个心灵的房间。 试读章节 他觉得这样写未免太露骨了。他划掉了坎达帕里的名字,又觉得写信给萨洛姬妮太危险了。他把信藏在发给他的一个帆布背包里,然后,透过帐篷的门帘,望着林间空地和操场上忧伤的白晃晃的日光。 他想:“这样的日光否定一切。否定美。否定人的潜力。正像约瑟夫所说的,非洲的一切要温和得多。也许我离开这里已经太久了。但是我绝对不能朝这个方向想得太多。我们在柏林谈过的那些事业仍然是美好的,正确的。这我知道。” 他们的长官——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看上去像个商人或是公务员,可能以前是军校学员——宣布了营地纪律,新兵不允许过分打听同伴的情况。他们只能把同伴看作是戴红星的人。威利猜不透他身边的这些人。他们都是四十岁上下,和威利年纪相仿,他不明白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失意和挫折令他们在不惑之年就放弃了外面的世界而加入这个陌生的地方。他离开印度太久了。他看不出身边这些人的背景。他只能试着去揣摩他们的面孔和体态:那些肉感的厚嘴唇,似乎意味着某种程度的性变态;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那些青肿的眼睛,则意味着艰难或屈辱的童年和饱受折磨的成年岁月。他所能揣测的仅限于此了。这些人为了所受的苦难,千方百计要报复这个世界,这使他和他们形同陌路。 在第十个或者第十一个晚上,营地里发生了一次大骚动。哨兵突然间惊惶地大喊大叫起来,吓得营地里上上下下一片惊惧。 只听见有人在高喊:“灰狗来啦!” 灰狗是一支专门对付游击队的警察部队。他们擅长游击战术,被称为“三奇”:奇速、奇密、奇袭,总是先发制人。他们声名远播,于是一些吓破胆的新兵从塑料帐篷里爬出来直往树林里逃窜。 但是警报搞错了。不过是什么野兽无意间闯进了营地,吓倒了哨兵。 大家被纷纷召集回来,一个个臊眉耷眼的,不少人只穿着内衣,非常恼火,满肚子愤懑。 威利想:“要没有今天晚上的事,他们还自以为是天底下唯一荷枪实弹、训练有素、风纪严明的队伍,唯一有谋划的队伍。他们因此而勇敢无畏。而现在,他们终于明白自己原来有对手,而且他们也不见得就那么勇敢无畏。他们更卑贱了。明天他们就会变得非常龌龊。我得小心对付他们。” 那天晚上,长官什么话也没说。他只是用他那种商人或者官僚的方式来恢复秩序。第二天凌晨,营地里一切如常。只是在早饭后(照旧是花生米、薄米饼),“军事理论”课开始之前,长官向营员们训话;他训话的口气,不像是希望大家加强纪律,而像是害怕集体开小差,害怕暴动和分裂。他非常了解他的听众。一开始,他们都有些抵触,仿佛是罪行被揭露,小孩子赌气似的要回到先前屈辱的出身,带给他们庇护和安慰的这身橄榄绿军装和帽檐上的红缎五角星,就在几天前令他们轻而易举地获得了新生活,如今竟也准备放弃了。他们在等待训斥,皱着眉头,眯着眼睛,撅着嘴唇,鼓着面颊:人到中年,一肚子小孩子脾气、成年人的怒气。他们可不愿意忍着挨训。等他们发现长官并没有嘲笑的意思,他们也就渐渐平静下来了。 威利想:“坎达帕里说得对。如果我真要为受践踏、受蹂躏的人发起一场革命,如果我像坎达帕里那样,一想到人们几百年来经受的磨难就会痛哭流涕,那么这些人就不是我要找的人。我要到穷人中间去。” 长官说:“昨天夜里,哨兵搞错了,让我们大家都很惊慌。我认为哨兵不应该受到责备。他只是不习惯树林和野兽,而且他一个人要承担的责任太重了。从今天晚上起,我们派两个人站岗。但是,昨天晚上的事情表明,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必须时刻想到敌人正在窥视我们,想到他有可能出现在任何一条路的任何一个拐角。我们必须在意外事故中吸取教训,昨晚的事件告诉我们应该加强操练。在今后的几天里,我们将努力使每个人都掌握一定的防御手段。这必须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第二天性,不管是在白天还是晚上,以使我们能够在以后发生紧急情况时从容应对。” 就这样,接下来的一周里,军事理论课不再是童子军似的持枪匍匐训练和对着前面的人模仿鸟叫。他们开始训练如何保护营地。有一次训练时,他们围绕营地布置成环形防线;还有一次,他们向两翼呈扇形展开,到达指定地点后伏击来犯之敌。 威利想:“但是如果战斗真的打响,对方真的进攻了,又会怎么样呢?对此我们没有什么训练。现在这些不过是军事理论的最初级阶段。现在这些什么也算不上。这些人能做的无非是向无力还击的人开火。这就是他们想要的。” 然而营地里一片平静。人人都在等待命令。 有一天,长官找到威利,说:“总部对你很欣赏。他们要派你完成一项特殊任务。你两天后出发。收拾一下。你要去杜利普尔镇。和博杰·纳拉亚一道去。他就是那个报错警的哨兵。但我们不是因为那件事才派他去的。派他去是因为他是好样的。我们已经为你们俩定了个房间。先给你们一百五十卢比。两个星期后会再寄钱给你们的。你们必须待在房间里等进一步指示。” 长官说话的时候,威利觉得很容易就能联想他身穿双排扣西装的模样。他来自生活舒适的中产阶级,四十多岁,口齿流利,经验老到,平易近人,充满自信,更像是一位大学教师或者是某家大公司的职员主管。威利可以想象他在军校时大概是一名学生中士,煞有介事地当一名军士,每周听低级陆军军官上两堂训练课并和其他军校学员一起接受视察。是什么促使他放弃舒适的生活呢?安全难道不是异常重要?返回那个世界,对他来说难道不是更容易?威利端详着他的脸,希望从那光滑的皮肤、柔和的脸庞、过于沉静的双眼中找到蛛丝马迹,然后,有这么一个想法,从这男人身上传递到威利的头脑中:“他的妻子鄙视他,给他戴绿帽子好多年了。所以他要为自己报仇。这么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会惹出什么样的祸害呢?” P49-52 后记 2004年10月间,奈保尔在接受印度一家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他即将出版的新作《魔种》(Magic Seeds)将是他的封笔之作,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创作下一部作品。这位时年72岁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对记者说:“我已经老了,而写作需要巨大的精力,《魔种》将成为我的最后一本书。”他称《魔种》将联结起自己曾生活过的不同的世界,并将对自己的文学生涯作一个总结。《魔种》是其之前作品《半生》的续作,延续了作者之前几乎所有作品的共同特点:现实和虚构之间存在着模糊的界限;个人和霸权的关系不时显现。作品的格调依然是阴郁、苦涩和略带些辛酸。 现在这部小说的中译本即将面世,作为译者,我本不该絮叨什么了。因为作品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说了什么怎么说的读者自能明断。诚如作者自己所言,这部小说联结了作者生活过的不同世界,也是对作者文学生涯的总结。说实在的,我一直不怎么明白书名为什么叫做“魔种”,直到读到最后一句,才仿佛明白些了,却也不那么肯定。种子总代表希望,即使是炒熟的,在知道真相之前,希望也还总是有的。或许,故事里的那些人,主角威利从西柏林走到印度再走到英国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都像是揣着这么一颗种子,暗暗希望它发芽,生长,攀到云端里,他们就可以顺着这藤爬上去,去抱回那只在童话里下金蛋的鹅;只不过,后来他们发现,那颗种子,可不就是炒熟的么。所以威利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失败者,他们的失败,或者是阴差阳错,或者是水到渠成,仿佛是那么自然,又总是似乎透着那么一点可笑。 整个故事有点像所谓的“流浪汉小说”,靠主角威利的双脚、双眼和双耳,把东西南北的那些人、那些经历贯穿起来。威利,印度人,幕布刚启时,正是四十出头,流落在西柏林。的确是“流落”,因为没有职业,没有自己的住处,靠妹妹收留,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安放自己接下来那数十年。在他与妹妹的交谈之间,我们知道了他的过去:父母家族的种姓等级悬殊,年轻时去伦敦求学,将毕业时遇到了一个葡裔女孩,他后来的妻子,然后一同去了她生长的非洲,在那里——在妻子的产业、妻子的生活里,蹉跎十八年,终于决定放弃婚姻,转而投奔妹妹。西柏林,相对于战后废墟的非洲,是世界的另一端,生活井然却已被完全简化。妹妹指责威利从来只知逃避而不敢正视自己的责任,推荐他读甘地传,要他像甘地那样,四十岁时立志开始新生活。偶尔,他们看见一个卖玫瑰花的泰米尔人,想起自己逃离的过去,想起祖国正在进行的游击战争,于是向来心怀天下的妹妹设法和远在印度的革命组织取得了联系,送威利去打游击,去投奔那里一位卓越的革命领袖,于是威利见到了阔别的祖国、久违的家乡人——却那么陌生。他随部队辗转于村镇与丛林,发现原来情形完全出乎他之前的想象,那位革命领袖已经众叛亲离,自己正被异己所包围,威利的惟一慰藉是能够不时收到西柏林的来信。他看着组织宣扬的所谓革命理想如何与现实格格不入,听着革命家们如何高谈阔论——不知道他们自己是否真相信自己嘴里的大道理,如何从各自的命运中挣扎出来——以为加入所谓革命就能够报复他们所憎恨的一切:低微的出身、富人的嘲笑、压抑的性欲、不忠的妻子,又如何纷纷落人各自的命运中——或者被击毙或者被清洗或者被捕或者逃亡。而威利的命运,落在监狱。他听从一位运动领袖的鼓动和安排,选择了投诚,以为这样就能清白地离开是非窝,因为他在游击队里消磨了十年,除了行军开会讨论吃粗饭,根本就没做过什么,十指洁净得出人意料,最后却被投入监狱,多亏那位运动领袖的出卖。监狱里的政治犯待遇,竟完全就是游击队里的那一套,无休无止的政治学习、空洞乏味的政治讨论——他开小差,有一大半原因不就是为了逃避游击队里的学习么?他只得斗胆向监狱长提出无理要求,要求把自己投到条件恶劣许多的普通牢房。这时候妹妹再次出现,再次利用她的运动能力,设法营救威利出狱,把他送去了三十年前他不知怎么就离开了的伦敦。在伦敦接应他的是一位三十年前的老友,一位曾经帮过他不少忙的律师,这次又帮了他一番,收留他住下,带他结识富豪,替他找到一份轻松的工作,让他有机会年过半百而发现自己真正有兴趣的职业——虽然这位律师自己正深陷困境,追随富豪参与房地产投机而面临崩盘,和一个出身低微的女人保持了数年之久的暧昧关系一拍两散——最后还领他观摩了一场婚礼,胜利者的婚礼——主角是一位黑人祖父,他唯一的人生理想(于金钱以外)就是生下一个白人孙子,能牵着孩子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旁若无人地散步。婚礼之后,威利似乎大彻大悟了,他看到灾祸的产生与解决原来是相依相存,但这样重大的发现,他却再也无法与支持他多年的妹妹分享,因为这样的世界观太不“理想”。 这就是奈保尔找到的“魔种”,包含着祸端,也包含着解决,是一切尚待萌发的混沌。 值得指出的是,小说中随处可见矛盾、冲突和挣扎,但流露在作者笔端的却始终是客观和冷静,不由人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最后的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翻译过程中我不时惊叹于作者的语言之美。奈保尔这一代的印度移民,已经不像父辈那样对语言始终存在隔膜。他长期在英国接受教育,英语自然成了他的书写语言。难能可贵的是,奈保尔却从不曾把英语和英国文学视为自己理所当然的遗产。他只承认英语是一种书写工具,语言媒介不该以国别为界,所以每有所作,必然以一流文字写下。这一点在《魔种》也体现无遗。 译者 二00七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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