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豹布哈依为救妻儿身负重伤,无法再去猎食。为使妻儿免遭饿毙的结局,布哈依毅然割舍亲情和尊严,忍辱让另一只雄豹替代了自己的地位。而它却拖着残废之躯,只身赴险,与野猪同归于尽,为妻儿留下最后的温饱与安宁……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剌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月牙儿洒下一层清辉,树林一片静谧。
在红毛榉树丛里,幽灵般地闪出~只小黄麂,转动栗仁似的眼珠子,左瞧右瞧,没有可疑的草影摇动,也不见可怕的绿莹莹的兽眼;它继而竖起两只尖尖的招风耳,四面谛听:夜风轻柔,树叶婆娑,没有食肉兽爪蹄践踏大地的嘣嘣声响;它又迎风耸动肉感很强的鼻翼,没闻到食肉兽身上讨厌的腥臭,只嗅到了弥漫在夜空中的羊蹄甲花的清香。它这才举起四条柴棍似的细腿,朝山凹里明镜似的碱水塘走去。
它渴了,想去喝口盐碱水。
它越过那片开阔的斑茅草地,来到独木成林的吉榕树前。这棵垂挂着五六十株气根的千年大榕树黑黢黢的,里头藏着深沉的夜,似乎也藏着夜幕下的阴谋。它又犹豫地停了下来。
对孱弱的草食动物来说,处处有陷阱,必须十分谨慎小心。
这时,榕树上传来猫头鹰啾儿啾儿的啸叫。猫头鹰有一双锐利的眼睛,能看透黑夜。倘若周围有什么危险,猫头鹰早飞走了。猫头鹰悠扬的啸叫似乎在向除了鼠类外的所有弱小动物报告着夜的平安。
小黄麂这才放心大胆地踏进古榕树浓浓的树影。
突然间,头顶的树权上传来轻微的窸窣声。小黄麂一愣,不像是宿鸟在草窠里翻身,也不像是猫头鹰在俯冲捉老鼠。不好,是坚硬的兽爪在抠抓树皮。它立刻曲蹲身体,想拼命朝前蹿跳,逃出这让它心惊胆颤的古榕树。但已经迟了,一只金钱豹像张金色的网,从它头顶四米来高的树干上无声飘落下来,正罩在它身上。
咔嚓一声,小黄麂的脊梁骨被压断了。
这是只五岁龄的公豹,名叫布哈依。对生活在德宏盈江峡谷亚热带丛林里的金钱豹来说,五岁正是青春好年华。它那饰有褐色金钱斑纹的豹皮色泽鲜艳,那根镶有九节黑色花环的豹尾坚挺有力,四只圈有银白绒毛的爪子尖锐犀利,金色胡须和黑色唇吻间的那口豹牙闪烁着令一切草食类动物心惊肉跳的寒光。从树干上居高临下朝目标扑击,是它惯用的猎食方式。倘若目标反应特别敏捷,没等它落到身上就弹跳开去,也极难逃脱它的尖爪利牙。它的弹跳力远达四米,奔跑起来最高时速可达五十公里。
布哈依用三只爪子按住小黄麂的身体,腾出一只前爪拍拍小黄麂清秀的面颊。小黄麂已永远睁不开眼了。布哈依这才放宽心,踱到一边去,用前爪仔细梳理嘴唇上的胡须。这是猫科动物特殊的身体语言,表达着自己内心的得意。
在蚊蚋成团的树权上守候了整整一夜,总算没有白辛苦。
小黄麂还没完全死绝,躺在地上,四肢不断地抽搐着。布哈依伸出舌头舔舔嘴,昨日黄昏从栖身的白鹭崖翻山越岭跑到这里,肚子就已经饿空了,现在胃囊里更是咕噜咕噜叫得难受。它很想立刻用尖锐的豹爪撕开小黄麂的胸膛,还能吮吸到又粘又稠的血浆,吃到热气腾腾的新鲜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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