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翔实可信的资料充分证明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实现“一国两制”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用大量事实证明了基本法在维护澳门的繁荣稳定方面的巨大作用。
鉴于香港《基本法》与澳门《基本法》的关联性以及香港《基本法》早于澳门《基本法》实施的现实,本书对两部《基本法》生效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港(澳)人所生子女”的界定、“普选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第二十三条的立法”等也进行了比较研究。在对澳门《基本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基本法》的修改和完善也提出了建议。本书既有翔实的资料依据,又不乏深入的理论探讨。
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生效、实施已有七个年头了。七年的实践为检验基本法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然而,到目前为止,还缺乏相关的专著对这一情况进行研究,本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本书在详细介绍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过程、特点、法律地位以及过渡时期“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中文官式化”三大问题的基础上,以澳门回归前后对比的方式深入阐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长官,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全面展开论述,并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