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是《中华艺术通史》的第十一卷。本卷共分十章,主要按造型艺术的分类立章。为阐明有别于表演艺术的造型艺术在明代独具的发展规律和时代特色,特在首章单设“明代美术概述”一节。基于绘画门类的重要性和丰富内容,单设三章,按明代早、中、晚时序和各时期主要画派、画家加以论述。雕塑、壁画合并一章,是出于两门类在明代均趋于式微、相互关系又比较密切的考虑。工艺美术分设两章,在基本按类别设节同时,为突出瓷器和漆器在明代分野明显的特色,两类工艺品均按御用品和民用品分别介绍。版画和文人篆刻作为明代倡兴的美术门类,为凸显其创新成就,也单设章或节加以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