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用
华子在学校做过两次“报告”后,突然掉了“链子”。
有一次,“工宣队”队长找她谈话。队长的意思是想让她说点儿闪光的话。典型嘛,思想役光儿还行?可是队长拿话“引导”她时她跟队长说了实话。
队长问她:“你生长在工人阶级家庭,是不是从小就有阶级觉悟,所以能照顾老红军?”
她拿起话来直说:‘“我没这种觉悟,我照顾这位老太太,是我妈让我干的。我妈觉得老太大孤单可怜,让我帮老太太干点事儿。”
队长的脸色儿立刻变了。这位队长本想树个样板,自己也能跟着闪点儿光。一听她说这个,马上心里翻了跟头。这种市民气或者说这种朴素的阶级感情,跟高度的政治觉悟差着事儿呢?哪能这么讲呢?队长站得高看得远不是。
事后,领导掰开了揉碎了开导了一番华子,想不到她在底下表示得挺好,一上台,就又把她妈提出来了。
“工宣队”的领导琢磨着这小丫头不可造就。从那儿起,再不没让她上台了。
这么一来,华子错过了一次出人头地的机会。事后她也后悔不该如此幼稚。但想想也没什么可惜的。
不过,这件事,毕竟让华子露了脸,虽然她后来没当上红卫兵干部,但同学们对她从此另眼相看了。
她之所以在男生面前都敢犯横发脾气,跟她有过这么一出儿,不是没关系。P36-37
带您到胡儿遛个弯儿
自己说“孩子”
按通常的作法,一部长篇小说总要有个序。我理解。所谓的“序”,元非是给拾掇挺干净的脸蛋上涂点儿粉,或者说给脑袋上戴顶帽子。自然,这些装饰并非多余的点缀。
照编辑的意思最好请个名人来做这件事儿。道理不言自明。
我却不想先让人捧我。其实。您说当记者的在世面儿上混。能不认识几个名人?我的想法很实在,自己的孩子还是自己一抱着说吧。“孩子”好坏,您看完之后。自然会有评价。别人再怎么夸,也是白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观。
不过,有些话还是有必要在您看这本书之前,跟您交待几句。
艺术的真实
这是一部长篇小说。您在读它的时候,千万别把它当成我的自传或纪实文学。它是实实在在的文学作品。虽说里头难免会有我的影子,也不乏有些真人真事甚至地名。但您千万别上当。这里头的事儿多半是虚构的。如果您一定要对号人座儿,那只能说。您看得太投入了,或者说我写得太真实了。
其实,书里的人是艺术化了的人。有如鲁迅先生所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咀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九三三年三月)
我为什么要啰嗦这个呢?因为我的职业是记者,我的创作 主要是以采访写作社会纪实为主。所以,熟悉我的读者往往容易把纪实与小说弄混。其实,对于这两种截然不同文体的界限,我心里是有数的。
纪实必须真实,写的是真人真事儿。因为它属于新闻报道的范畴小说不必真实,也不必写真人真事儿,因为它是文学创作。这一点,您得明白。所以对书里的有些事儿,您千万别较真儿。
当然,小说要反映现实生活,它也要有真实性。不过,这种“真实”是艺术的真实。鲁迅先生说:“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上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须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级合,抒写者,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的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像预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鲁迅·《书信》一九三三年十二月)这大概就是生活中的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界限吧。您不妨在书里书外慢慢儿咂摸。
故事是亲身经
这本书不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故都子民》,是一九九三年出版的。
以后,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新闻报道上。一是因为我的职业是记者。记者的业务不是写小说,而是写新闻报道。我当然首先要芳虑自己的“饭碗”。二是当记者每天都要深人现实生活之中采访。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事儿。远比有的作家蹲在家里编小说要精彩生。所以,我写了大量的社会纪实作品。而把小说的创作放在了一边儿。三是我觉得写小说必须要平心静气,不能浮躁,不能毛糙。所谓潜心创作的“核儿”就在这儿。当我既不想舍弃自己的记者职业,又不想放弃写小说的冲动时。我只能忍痛割爱。这就叫“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
我非常喜欢,不,应该说非常热爱自己的记者职业。因为当记者,可以每天都接触到正在友生的事件,它会让你的心随着时代的脉搏不停地跳动,让你紧随社会前进的步伐。尽管记者的职业,其生活节奏比常人要快得多,但每天都能接触新鲜事儿,自然生活积累会越来越厚实,创作的素材会源源不断。的确,要写的东西实在大多了。这使我的小说创作增加了现买社的厚重感。您在读这部小说时,会感觉到这一点。书中的人和事儿,大多是我的亲身经历,只不过将这种真实,艺术化了。
我之所以在紧张的日常采访写作中,要写这部小说,实在是出于一种创作冲动和一种历史责任感。可以说,这部七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完全是我用业余时间写出来的。它耗费了我三年多的心血!在写这部小说的同时,我在《北京晚报》主持“广角”专版,每周要采写一版的新闻专稿,这种工作量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而在这种高强度的紧张工作中,写出这样一部长篇小说,确实挺不易的。
话说“七○届”
为什么要写这部小说呢?回想三年前的创作初衷,主要有两个动机:一是因为我是“七○届”初中毕业生。二是因为我是在胡同儿 里长起来的。
“七○届”几乎成了专有名词。这届学生经历的事儿太多,从出 生到成长,几乎都是在政治运动的漩涡中走过来的。人到中年,赶上了改革大潮和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时代。我们这拨儿人不论在想观念上、还是在知识结构上,都有一种力不从心的落伍感觉。“○届”也曾有得宠的时候。当年“七○届”在“老三届”之后。赶上留城,没去插队.也没去农垦兵团。大都分配到了“国企”_时企业的生力军,如今已是太阳偏西,大部分人“享受”到裁员“冈”的命运。而活到这把年纪,上有老,下有小,少于的压力自不必说。这届学生里真正混出个模样儿来的很少,有出息有作为的人更是凤毛麟角。这真是此一时彼一时。恰逢世纪之交,“七○届”人的命运委实让我感到叹息。
几年前,我在京城劳务市场采访时,碰到了几个“下岗”后谋职的“七○届”,“写写我们的命运吧。”他们用恳切的口吻对我对我说。“七○届”学生仅北京就有三十多万,全国至少有五百万人。这是多大的一个群体呀!一为“七○届”人写部书是值得的。 这之后,我动了这个心眼儿,先后走访了不下一百多位“七○届”人。说老实话,跟他们一深聊,我恨不得想大哭一场、当年初中毕业时,那些精壮小伙儿和欢蹦乱跳的姑娘,如今有的因过份地操劳,从相貌上看几乎成了一脸沧桑的小老头儿和老大妈、一个半个的甚至早早儿地奔了“八宝山’”。真怪难为我们这一代人的。而大部分尚未早衰或夭折的“七○届”们,一个个面临着就业压力和瞻父母培养子女的重负,活得都挺累。我的心为同一届人的命运怦然而动,这就是我写这部书的最初动因。
这部小说最初的的书名就叫《七○届》。出版社的发行人员考虑到此书在市场的“卖点”,做了一些市场调查,一些书商建议改书名儿。他们很清楚“七○届”人的命运,说了不少“实话”:你们“七○届”的混得那么惨,大部分都下了岗,哪儿有闲钱买你的小说呀间便想买,他们舍得掏钱吗?听了这话,我的心凉了半截儿。当然,心里很不服气。干吗呀?人们也忒挤兑“七○届”人了吧?还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可冷静一想,眼下,“七○届”这拨儿人的命运和现状能怪别人这么议论吗?
从图书发行的角度业说,我尊重出版社的意见,列更改了书名。当然,改成《胡同根儿》也有它的道理。因为这部小说是以北京小胡同儿为背景写的。
书中的主人公都是胡同儿里生活过的人,而且写的并不都是“七○届”。也许从文学的角度和读者的覆盖面儿来讲,《胡同根儿》的书名比《七○ 届》更为贴切。
其实,“七○届”这茬儿人里,自强不息,混得不错的也大有人在。这些人至今仍在努力地奋斗着。也许“七○届”人太需要一种精神来激动一下了。
我写这部小说目的,就是想表现“七○”人的这种与命运抗争的奋斗精神。人到中年,惰性会使人变得疏懒。而处世的加深,又容易让人看破红尘,遁世寡欲。远离社会。“七○届”人需要走好自己的后半生。当然,许多“七○届”人,已有一种被时代抛弃的感觉,放弃了自己的努力,而把后半生的精力,投入到培养自己的孩子身上,以求让自己的孩子实现自己的理想。这也是一种活法。
我不晓得自己的拙笔,是否能真正反映出“七○届”人的心灵历程。望我的同届人读了这本小说。能够跟我做些沟通,似便进一步充实小说的内容。
留在心里的胡同儿
我为什么要写这部《胡同根儿》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是在北京的胡同儿长大的。胡同儿里的人和事儿我非常熟悉。
胡同儿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已然不仅是一个地域的概念或者是街巷的名称了,它成了北京文化的一种象征。
到了世纪之交,随着北京城朝着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一大批胡同儿逐渐地被拆掉,变成了马路,高楼大厦和广场草坪。许多胡 同儿从北京的版图上消失了。北京作为六朝古都,留下了上千条大小胡同儿,而作为历史的文化保护的街区只有二十五片。换句话说.除了这二十五片历史文化保护街以外。其它的街道和胡同都有可能被拆掉,只是时间早晚的事儿。要建国际化大都市嘛,小胡同儿似乎让人觉得“碍眼”。
从另一方面来说,四十岁往上的北京人,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在胡同儿生活过一您琢磨琢磨,四十多年前,可着北京城说,有几栋楼呀?当时的老百姓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当作“共产主义”的标志呢。
现在则不同了,楼房越来越多,平房越来越少,城市也越越大。我小的时候,现在的二环路以内算是城里,出了二环路,就算是出了城。一那会儿的二环路是内城的护城河。现如今,北京的城区已扩展到四环路。有人计算过,现在的城区面积是原来的五倍多。
当然,人们也逐渐地从小胡同儿大杂院搬到了楼房。住进楼以后,当年在胡同儿居住的那种生活气氛也就慢慢儿地淡化了。
在解放前生活过的老北京都已经五六十岁以上了,这些老北会越来越少。我们这茬儿四五十岁的北京人、享受高楼的便利和坦以后,对昔日小胡同儿的生活,只能在记忆中寻找了、许多二三十岁的新—代北京人,压根儿没在胡同儿生活过,他们从没尝过周味儿、在这茬人之后的北京人就更甭说了。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京城作为首都,国际化的味儿越来越浓外来文化已然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现在,您跟三十岁往下的年轻人胡同文化,他们会拨拉脑袋相反,他们对“麦当劳”、“肯德基”、“可口可乐”、蹦迪、泡吧、电脑。上网、VCD、多媒体、美国大片、NBA篮球、比尔·盖茨、耐克、阿迪达斯更津津乐道。也难怪,他们压根儿就没在胡同儿生活过,自然会对胡同儿感到陌生。
胡同文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渐渐地有点儿古董的味道了。可是,胡同儿和胡同文化恰恰是北京的文化特色呀!其实,北京的胡同儿是很有味儿的,为什么外地和外国游客来北京特喜欢逛胡同儿?因为胡同儿有魁力呀!外国人和外地人都喜欢胡同儿,北京人更应该热爱胡同儿了,这是咱们自己的文化呀!可是许多人喜欢胡同儿,对胡同文化却缺乏了解。该不该让这些年轻人知道胡同儿,了解胡同文化呢?我觉得作为一个生在胡同儿,长在胡同儿的北京人有这个使命。
说到胡同文化,眼下介绍胡同儿的书不少,有历史掌故也有老照片。但是胡同文化的内涵,并不只是胡同儿的灰瓦、门楼、四合院、老槐树,它的韵味儿,也是由胡同儿里的人和事儿表现出来的。
胡同儿本身就是一部书、这部书什么时候咂摸都有味儿一在胡同儿里生活过的人也是一部书,这部书可以说是人生百态。世俗风情的写照。《胡同根儿》所要表现的就是胡同儿里的人和事儿。
我特想让这部书保持原汁原味儿。在写作过程中,我对人物性格的把握上不是很吃力,但是对语言的表现上却费了很大功夫。当然,要想刻划出典型的人物形象,必须在语言上反复推敲。但同样的人物对话,用地道的京味儿来表现,我想不是在胡同儿生活过的人很难做到这—点。也许您在读这部小说时,能体会到我的良苦用心。
我曾对我的朋友说过,读《胡同根儿》,您别光拿它当故事看。而要咂摸它的京味儿,就像您坐在大条凳上。听着小风儿吹得风车忽忽山响,吃着焦圈儿喝着豆汁儿,就着切得细细的水疙瘩丝儿。
我写这部书是平心静气的,您看它的时候,最好也心平气和。这才能品出它的味儿来。
耐心看才有味儿
生活在现代化的社会里,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电视艺术的普及,电脑、网络等多媒体的出现,休闲娱乐方式的多样化,已然使生活在都市的人们没有更多的时间,或者说不愿意占用更多的时间,踏踏实实地看长篇小说了。真的,我说的是实话。拿我来说,不.是特别吸弓!我的长篇小说,我也没有这种耐心把它读下去。
我是当记者的,读者的这种心态我很清楚。所以,在构思这部小说之初。我就琢磨着如何让读者对它感兴趣。而且能有耐心把它读完。这确实是个事儿。七十多万字的小说、读完它。真得有点儿“毅力”。
琢磨了半年多,我想了一个招儿。一只整羊,您要吃它。肯定不知从哪儿下嘴,会望“羊”兴叹。但是,把这只羊给劈开,挑选不同位,切成段儿,再把段儿切成片儿,像涮羊肉似的,一片一片地着吃,这不就好下筷子了吗?我把这七十多万字的长篇分成了五章。每一章就是—个故事片断,章与章之间紧密相连。一个“扣儿”着一个“扣儿”。构成一个整体。每一章有十多个小节,也就是羊片儿。您慢慢儿涮,会越吃越有味儿。吃得不耐烦了,您撂下筷打个歇儿。馋了,您再涮。总之,不想让您 看着烦,也不想让你瞧着累。
五十个章节,五百多个小标题,每个标题是一个片段。一整一下儿看不完,您可以在厕上枕上车上,得闲儿拿出来翻翻。既喘口气,又能消闲解闷儿。感悟人生。多有意思呀!
这种独出新裁的长篇小说也许您以前没看过。不能绝对一种创新。只能说,我在结构构思上从读者的角度,想到了大众习惯和欣赏口味。不知道这样的长篇小说,您是否真的喜欢。
当然,结构只是书的框架,关键要看书的内容。房子外表亮,里头不能住人,那不是猴拿虱子,瞎掰吗?肉切得再精致来不是味儿,能对得起您吗?您说对吗?
买本活的“词典”留着
这么多年,我在写作上一直追求京味儿特色,有人把我叫作“胡同儿记者”和“京味儿作家”。这两顶“帽子”合适不合适,咱先搁一边儿,但我在创作上,大都反映的是北京普通百姓的生活和尽量做到真实,这是实打实的。老前辈冰心看了我的文章,给我题词:说真话就能写出好文章。老记者也是老作家萧乾看了我的作品一。说我笔下的小人物读着有味儿。“说真话”和“读着有味儿”,我觉着作为一个“写家”能做到这两条,大概是读者拍出的最好的巴掌了。
萧乾先生算是地道的老北京,他评价我的作品有味儿,主要是针对我写东西的京味儿语言来说的。
说老实话,我琢磨京味儿语言,已有小三十年了。小的时候,在胡同儿里生活,接触了一些老北京,经常听他们聊天儿。十六岁参加工作,跟我一块烧木炭的师傅多是老北京,见天儿听他们侃。在这种“语言环境”里熏陶,即便是一块白布也能染上色儿。当然,学习语言必须要有心,光有耳朵和舌头还不灵。当时。我每听到一句老话都记下来,十几年的时间,记录整理的老北京方言土语就有厚厚的几本。有时一个词儿是什么意思。要问几个人。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有许多老北京的上话被人们遗忘,以至于淘汰了、但是我~直认为有些非常生动的土语应该保留下来。十几年前,我在采访研究北京方言的语言专家徐世荣先生时,他说过一句话;现代汉语的词汇量有越来越少的趋势,所以挖掘整理一些地方方言很有必要_。徐世荣先生的话让我难忘。前些天,我见到徐先生的公子。中央电视台高级编辑徐起,他说老爷子前年“走”了,留下了一部《北京土语辞典》,这是北京文化的重要遗产。
在这部《胡同根儿》里为了突出京味儿特色,我有选择地使用了一些北京的方言土语,有些人们不易看懂的加了注释。我的用意不仅是把这些士语“活学活用”,而是让它具有生命力。
国家改革开放以后,来京城打工求学定居的外埠人越来越多。有调查显示,北京的居住人口中土生士长的北京人现在连一半都不到,而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多生长在楼区,对北京的土语也听到的不多,外地人更听不懂老北京的土话了。
我接触的新闻界同仁中,有一些是从外地来北京念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的。他们说,喜欢看我写的东西,除了内容,主要是喜欢我的京味儿语言。他们在北京呆的时间不长,而且打算长期居住,或者说已经成了新一代北京人。在他们踉像我这样的北京“土著”打交道时,常常被挂在嘴边儿上的土话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的京味儿作品对他们掌握北京话非常实甩。
有位出生在江南的记者对我说。看你的书如同翻北京上话辞典。我的《胡同风》系列丛书出版后,一位与我素不相识的作者在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三十七元买词典》。买书不说买书,说买词典这让我多少感到意外,但我从中受到一些启发。我的这部小说干吗要分为五百多个小节,而且有的标题于脆用的就是北京土话。我在写作构思时,就有让读者“买词典”的用意。
当然,小说跟词典毕竟不是一码事儿;把我的小说当成典只是一种比喻。其实,小说的语言是最难把握的了。因为小说的语言是有情感色彩的语言。它跟我写的纪实文学不一样。
老舍先生说:“小说并不是工厂词典与工人语法大全。语言的 成功,在一本文艺作品里,是要看在什么情节。时机之下,用了什么词汇与什么语言,而且都用得正确,合适。”从这一点看,一部小说并非是一堆词儿的大杂汇。
比如我的小说里的主人公姚维克的语言。姚家三代人居住在北 京,姚家在胡同儿里算是高宅阿,虽然他们也属“草民”,但他是知 识分子,而且是江苏人。从姚维克的爷爷默石先生到他爸爸姚念慈再到他本人,跟胡同儿里的人接触就不多,他们的语言肯定跟滕二爷、老段和华子这样的老北京不一样。如果让姚念慈说的话跟滕二爷一样,那这部作品就是失败的。
老舍先生在谈到小说的语言运用时,说过一段话:“明白了车夫 的生活,才能发现车夫的品质,思想,与感情。这可就找到了语言的 泉源。话是表现感情与传达思想的,所以大学教授的话与洋车夫的 话不一样。从生活中找语言,语言就有了根;从字面上找语言,语言 便成了点缀,不能一针见血的说到根儿上。话跟生活是分不开的。 语言要想传神,必须得用得合适、用得活泼。照现在时髦的话说叫“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买我的这部小说如同买词典有点儿贬我了。但是着这部书,从中能品到京味儿语言的如何活用,这倒是比较实际的。
当然,这部小说的功夫并非在语言的运用上、我的主要心思是刻划维克、华子、老豆、“坛子”和关大妈、滕二爷等典型人物。这些人物可以说是北京人的“代表”。
胡同儿的“根儿”在哪儿
这部长篇小说的书名,让我费了不少脑子。为啥叫《胡同根儿》呢?北京的胡同儿越拆越少了,胡同儿留给北京人的记忆也越来越淡了。胡同儿的“根儿”在哪儿呢?换句话说,什么叫胡同儿的“根儿”呢?
我琢磨着胡同文化作为北京文化的一个重要支脉,已然渗透到北京人的骨血儿里,它的根儿”不是单摆浮搞,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作为一种文化它已经根深蒂固,它会延续也会融合。它的生命力是持久的。胡同儿这种有形的物体有朝一日会消失,但是胡同文化却能够保留下来,这就是它的“根儿”。
在咱们生活的这个地球上,要想长久地留住一样儿东西,实在太难了。尽管说“物质不灭”是一条永恒的真理。但这儿说的“物一质”俩字是一个哲学概念。就某一个具体的“物质”,也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您想让它永远不灭,那只能说是您的一厢情愿。科学家们通过多年给地球号脉,得出了结论:地球的岁数至少是四十六亿年。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研究了几个世纪以后也得出了结论:人类的文明如果以有文字出现为依据,撑死了有五千多年。您琢磨琢磨,五千多年跟四十六亿年能比吗?
我们常说“人类历史长河”这句话。所谓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归了包堆不过是五千多年。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身子骨儿硬硬朗朗的,活个“整寿”(百年)。一百年在这五千多年当中,不过是眨么眼儿的一瞬。我们能给历史留下的东西太少了。翻过头来说,历史能给我们留下来的东西,咱们这儿主要是说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有少呢?说句不亏心的话。也少得可怜。
远古时代的事儿不说了。咱们就说两千多年前统一中国的始皇吧,这位皇上大人留给我们的一座墓。如今已被当作世界七奇观。奇观?假如不是埋藏在地下,我们现今还能看到兵马俑叫秦始皇的阿房宫绝对要比他的墓壮观吧?咱们现在只能从历史。上领略它当年的辉煌了。一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在公元前二一年,现在不过是二千二百多年。
出版这本书的时候;恰值在北京西郊的老山土出了一座西汉墓,此事惊动了文物界的专家。出土一个汉墓干吗会有这么大的举动?因为北京这地界能发现西汉墓实在是罕见。其实,冷静一想西汉离我们现在也就是两千来年。一想当年,汉朝那是何等的辉煌呀!那些宫殿都哪儿去了?那些庙宇都哪儿去了?早就灰飞烟了。历史是无情的,时间是无情的。所以,我说在咱们生活的地上,就某一物质现象来说。想让它不灭,想让它永恒,根本不可用这个观点来看北京的胡同儿也如是,谁能说胡同儿这种“物体永远存在呢?古代有名的都城被历史湮没成为废墟的还少吗?
北京的胡同儿最早形成于元代。到现在不过八百多年历史。着北京要建成国际化大都市,胡同儿和四合院这种老城建筑肯定逐渐成为“古董”。尽管我们这些京城“土著”。对此会感到惋惜至悲伤,但历史总是向前发展和不断地演变。
进人二十一世纪,高科技令人眼花缭乱,知识经济和信息化代的来临,将会使一切传统的东西都受到无情的冲击。别的甭谈就说印刷吧。多媒体的出现将改变人们的阅读习惯。美国人预言过二十年将会把纸张送进博物馆。也就是说,到那时,人们无须书读报,只要上网就能解决问题,像我这套七十万字的小说,只须成薄薄的光盘……未来社会将发展成什么样儿?谁都难以预言“克隆”技术能使大活人不是出自娘胎,而航天技术能使人类到球、火星上遛弯儿变成现实,以前只有在神话里出现的场景,都能过高科技变为现实。想到这些,我们对胡同儿的消失也就不会感到那么悲衷了。
跟物质的东西相比,文化却能持久。孔子已经死了两千多年,他创立的儒家学说,至今仍被人们所推崇。一唐朝长安城早已经成为历史,但大唐文化到现在依然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华彩篇章。从这个意义上说胡同文化且灭不了呢。不论今后人类社会发生什么变化,胡同文化依然是人类文明宝库中的一颗珍珠。我们说的胡同儿“根儿”也将延续到我们的后代身上,这一点,您甭多虑。
感谢中国社会出版社再版这部长篇小说,正是他们的女里和付出,才使读者看到了这部装帧精美,原汁原味儿的小说一但愿它能让您品到地道的京昧儿。
以上是为序。
刘一达
2005年7月于北京如一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