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继作者查慕春长篇青春伤逝小说《北京杂碎》后的第二部作品。故事以通俗幽默却不媒俗的语言,讲述了从1994年到2004年十年间,英铭和他身边的人和北京城一起成长中的故事。小说以交错的爱情故事为线索,解读年轻人的内心世界,解读年轻人眼中的时代发展与城市变迁,思想的变化与起伏,理性与非理性行为的矛盾。
步入社会后的英铭,面对种种生活中的失落与诱惑,与身边的人一起迷茫与寻找,失落和期待。沉浸在对萌动时期暗恋对象项枚的回忆中,深陷于对生活中好友张小曼的迷恋里,英铭渐渐发觉,原来爱恋的只有自己和对自己的情感需要,回忆的已非恋人,而是自己称作项枚时代的年轻时光,身边的人在变,环境在变,友谊爱情在变。成长,究竟留给了当今年轻人什么?读者在阅读中会很自然的跟随作者一起置身于成长的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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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都有个头绪,说说起因经过高潮结果,讲究个来龙去脉起承转合,但要说起生活,就没这么简单了,往往是千头万绪千言万语,每件事都是说来话长。
每次讲述生活的尝试都弄得我狼狈不堪,可总是乐此不疲,这次我又拿起笔试图一口气把它说完,焦头烂额也在所不惜。
当然,这一切都因为我无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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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闫老海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坐正在无聊的浪尖上,听说有饭可吃立即答应,问好吃间地点买单者谁,看着墙上的钟保证绝对不会迟到。
对于饭局我总是乐此不疲,说到原因,并不是因为饭菜本身有多大吸引力,我也没沦落到蹭饭过活的地步。真正的原因是,饭局就意味着人多,就意味着可以交流。大学以后,我发现与人交流的机会越来越珍贵,因此格外钟情于各种饭局,和各式各样的人把酒言欢。有几次在饭局上遇到了失散多年的朋友,还有几次在这个饭局上新认识的朋友没过几天又在另一个饭局相遇。
对饭局的嗜好源自于生活中的孤独感。
有时候我想,如果找个女朋友的话也许就不再有这种日子,抬腿就走,抽烟喝酒没有节制,生活不规律,经常是凌晨才睡,两三个小时后为了看电视转播的NBA比赛又爬起来,看完再睡,有饭局就吃,没有就扛着,有时连续三五天每天一袋方便面几听啤酒,待到周末,中午火锅晚上烧烤夜里烧鸡公。长时间不规律的生活非但没有把肠胃锤炼得更坚强,反而更加脆弱而且每况愈下。
有女朋友以后很有可能让生活步入正轨,这是我经过观察得到的结论,身边很多人,以前和我一样生活散漫,一旦找到女朋友立刻道貌岸然日子过得井井有条,远离灯红酒绿。女朋友决不允许你随意挥霍自己的身体——你好她也好。于是很多人陆续像龟一样缩了起来,缩进日子里面。
我之所以说很有可能而不是绝对是因为凡事皆有例外这个道理,闫老海就是个例外。他女朋友去年年前开始跟她搞在一起,从此,两人一起过上了狼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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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把头发吹干,到阳台上收衣服,楼下两个穿着中学校服的女孩骑车经过,其中一个女孩的背影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喊了一声“喂”,两个女孩都没回头。楼下一个收废品的外地小伙子抬头眯眼看我,冲着我喊:“几单元!”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