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富塞尔以其锋利的笔触、真实的情感、逸事的形式,描述了各种制服——从童子军到士兵,从医院护士到公司员工,从厨师到修女——的历史变迁与丰富含义,揭示了鲜为人知的制服语言,展示了制服的文化意蕴。本书是富塞尔的代表作,是尖酸刻薄和优雅仁厚的有机融合,是独到的文化眼光与诙谐的逗噱才智的完美结合,也是一瓶对社会现象的讽刺与对社会研究的启迪兼具的香醇扑鼻的佳酿。
保罗·富塞尔以其锋利的笔触、真实的情感、逸事的形式,描述了各种制服——从童子军到士兵,从医院护士到公司员工,从厨师到修女——的历史变迁与丰富含义,揭示了鲜为人知的制服语言,展示了制服的文化意蕴。他以美国制服为主要描述对象,高举着宝镜,真实地映照出天天穿着规约服装去上班的众生相,刻画了从众心理和展示个性之间的矛盾心态。考察制服的融合功能与分离功能时,他纵横捭阖,笔锋指向全球各地,如俄国人对肩章的偏爱,德国人对黑色的迷恋,意大利人对羽饰军帽的钟情。富塞尔认为:穿着折射自我,而穿着打扮所传递的信息,有时却是我们意想不到的。
《品味制服》是富塞尔的代表作,是尖酸刻薄和优雅仁厚的有机融合,是独到的文化眼光与诙谐的逗噱才智的完美结合,也是一瓶对社会现象的讽刺与对社会研究的启迪兼具的香醇扑鼻的佳酿。
正宗的水手服啊,只不过下身穿着短裤,脖子上挂着哨子,衣袖上有红色的鹰徽标志和V形臂章。
再长大些以后,我那可爱的妈妈处心积虑地要把我打扮成一个理想的童子军队员。结果,在军训集合时,我穿得过多,特别引人注目。其他队员却不落俗套,每次都只是象征性地穿上部分童子军制服。我却全套装束:马裤、崭新的包屁股长统袜、宽边帽、军用衬衣、颈巾,军靴也穿上了。其他队员却穿牛仔裤或灯心绒裤。有的也围条颈巾,却用橡皮筋系着(我的颈巾却用价格不菲的军用夹子固定)。我这样确实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使我丢尽了脸面,不久就退出了童子军。这件事讽刺意味很浓。我参加童子军不是因为对童子军的“活动内容”感兴趣,其实只是对童子军制服感兴趣。还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到教堂做礼拜时穿的礼拜日礼服:深黑色外衣、白色衬衣、黑色鞋子,还有浅黑色领带。
念中学的时候,我挡不住诱惑,参加了少年ROTC(美国后备军官训练队)。我参加少年ROTC只是因为加入之后要穿着全套制服接受训练。训练后汗流浃背就可找借口去洗澡(我当时身材瘦小,很怕被人见到)。
ROTC制服是草黄色的裤子、毛料衬衣和黑色领带。最值得夸耀的是一件正宗的美国军上衣。但上衣的翻领是鲜绿色的,区别于成年军人的真制服。军服上有许多铜饰品,看起来真有那么一点军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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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的两难境地可以这样清楚地予以界定:人人都必须穿着某种制服,但都必须否认自己穿着制服,除非他无价的个性和独特的身份受到威胁。如果你不肯同他人一样穿着打扮的话,你就会遭到讥笑,而几乎没有人愿意像傻瓜或怪人一样在公开场合露面。行政官员不大可能在中午时分穿着色彩耀眼的紧身衣在派克大街蹦蹦跳跳;一般人也不大可能以自己穿着的独特性而放弃了自己内心的自尊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