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核心组织。为了获得利润和权力,公司毫不退缩,不断前进;逐步突破了法律对它的限制,甚至挑战国家的主权地位。
公司从何而来呢?它又是如何获得这样的强权?它最终的归宿是什么?在本书中,泰德·纳杰通过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追踪了公司强权扩张的过程。本书的每一章,都从不同的侧面来回答一个中心问题:“公司如何获得了超出个人的权力”。答案是,这个让人迷惑、不断进化的怪物,其形成过程受到了大量人物和事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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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美国黑帮(公司强权的扩张和民主制度的衰落) |
分类 | 经济金融-经济-企业经济 |
作者 | (美)泰德·纳杰 |
出版社 | 中信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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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公司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核心组织。为了获得利润和权力,公司毫不退缩,不断前进;逐步突破了法律对它的限制,甚至挑战国家的主权地位。 公司从何而来呢?它又是如何获得这样的强权?它最终的归宿是什么?在本书中,泰德·纳杰通过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追踪了公司强权扩张的过程。本书的每一章,都从不同的侧面来回答一个中心问题:“公司如何获得了超出个人的权力”。答案是,这个让人迷惑、不断进化的怪物,其形成过程受到了大量人物和事件的影响。 内容推荐 人们通过公司获得工作、薪水,追求事业。在这样的生活方式中,公司将融入到每个人的呼吸中,没有人会想公司是好是坏,也没人在意公司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由何而来。 一种被称为“公司权力”的力量驱动着公共和私人领域所发生的一切。这种力量隐藏在社会深处,若隐若现。这些权力的属性究竟是什么?它是如何具体发挥作用?法律真的会迎合公司的需要吗?当公司的欲望受到制度性障碍限制时,它会如何反应?谁来决定哪些领域是公共的,哪些领域是私人的?谁来决定公司的特定行为究竟是“犯罪”还是“商业惯例”?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泰德·纳杰深入分析在现代人看来很平常的公司制度的起源问题。从中世纪的英国开始,逐一回顾了影响公司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事件,以及美国宪法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本书将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引人入胜的历史述说融为一体,为我们讲述了美国公司强权扩张背后的众从故事。 目录 致谢 引言 第一章 公司如何获得如此之大的权力? 第二章 从街头斗殴到帝国梦想 第三章 讲述真实的故事 第四章 为何殖民地民众对公司心有余悸…… 第五章 付诸行动 第六章 天才 第七章 公司的特异功能 第八章 法官 第九章 法庭书记员 第十章 一个极端自负的家伙 第十一章 适者生存 第十二章 公司老板们的反击 第十三章 言论自由=金钱 第十四章 法庭的瑜伽术 第十五章 犯罪浪潮 第十六章 统治全球 第十七章 顽强抵抗 第十八章 公司怪人 附录A 最高法院案例 附录B 权利法案和第十四修正案 参考文献 试读章节 关于公司权力的民意调查在美国并不是很频繁。相对而言,关于堕胎和枪械管制的民意调查则要频繁得多。但是在2000年9月,《商业周刊》发布了一系列民意调查结果,这项调查的主题是公众对美国社会中大公司权力的看法。这些调查是在安然公司、泰科公司、世通公司和其他一些大公司相继卷入丑闻的一年前进行的。 民意调查表明,人们对公司权力忧心忡忡:公司权力过于强大,渗透到了过多的领域。《商业周刊》聘用的哈里斯民意调查向公众询问:对于“公司拥有过多的权力并已经过度渗透进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个观点是否赞同?最终结果显示,有52%的人对此表示完全赞同,另有30%的人认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赞同。 在完成第一次民意调查两个月后,哈里斯提出了一个更有针对性的问题:“你认为公司的种种权力对华盛顿的施政方案、政治人物以及政策制定者的影响程度如何?”仅有5%的人认为影响很小,而74%的人认为影响很大。 大公司为何会有如此大的能量?《商业周刊》没有问这个问题。但你可以想像如果这个问题被问到,答案会是什么。他们一定会说这些能量来自代表他们利益的政治行动团体、他们的律师、他们所控制的无数就业机会。他们还会说这些能量来自那些不断出入于政界的商界人士和公司拥有的媒体集团,等等。 所有这些因素都是众所周知的。但还有一些因素就不那么为人所知了。随着我开始着手研究大公司的成长,我一再发现公司权力的来源其实根植于其历史深处,并被人们所忽略。而我们可以在最高法院含糊不清的判决中“发现”那些隐藏在宪法语言中的公司权利。 如何把这些抽象的公司权利转变成具体的政治权力呢?答案在于公司(尤其是大公司)获得了其他一些政治资源和手段,而这就是他们的王牌力量,特别是当一些更直接的政治小伎俩不管用的时候。当遭到不愿意看到的管制或者一些对己不利的法律威胁时,公司有很多办法可以利用:院外集团的游说、公开参预政治竞争、威胁把工厂转移到海外,等等。即便如此,无论公司怎样出招,那些损害公司利益、为公司所竭力反对的法案还是有可能通过,尤其是在公众被高度动员起来的时候。此时公司的CEO或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将带领公司的律师在法庭上向这些法案挑战。而法院随后会裁定这些法律“违宪”并宣布其无效。 在研究公司历史的时候,我常常看到最高法院在1886年裁决的一个案例,圣克拉拉县诉南太平洋铁路公司案(Santa Clara v.South Pacific Railway Co.),在这个案子里,最高法院声称公司拥有和个人一样的宪法权利。我预感到,如果圣克拉拉案对100年来公司权利的司法裁决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那么这个案子的裁决文本一定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我很想知道最高法院是如何裁定公司拥有和个人一样的宪法权利的。在Google中输入“圣克拉拉县诉南太平洋铁路公司案”,我很快在www.tourolaw.edu/patch/-SupremeCourtcases.html上找到了裁决文本。 文本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写的:“被告公司具有和自然人同等的属性,从而受到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部分条款的保护。根据该项条款,政府不得剥夺任何个人在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 “是这样啊”,我想:“让我看看他们是如何自圆其说的。”把公司看成和自然人一样具有人格是一个相当激进的形而上学的论断,而我想知道法院是如何辩解的。但是还没有看到解释就发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段落。首席大法官怀特在1月26日那天似乎必心情相当不好,当天是律师口头辩论的第一天: 被告律师在其辩护状中错误地提出并详细讨论的一点是,“公司应该和自然人一样受到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保护”。然而,在辩论前,首席大法官怀特说道:“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禁止政府剥夺任何个人在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法庭不想听关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是否适用于公司的辩论。我们一致认为适用。” 天哪!我想。“法庭不想听辩论”,这太不公平了。难道首席大法官当天肚子不舒服,或者是痛风?(我曾看到一些书上说英王乔治三世经常饱受这些病痛的折磨。)或者仅仅是因为瞥见了下面坐着的酒气熏天的铁路大亨、军政要员,或者他们的亲信?也许是他宿醉未醒。 我接着往下读,直到看到另一句话:“大法官哈伦先生提交法庭的意见。” 嗯,或许这里有我想要看的解释。于是我不停地看啊看,直到眼睛发花,36个极度枯燥的段落都在讲路基、铁轨、枕木、栅栏和铁路用地的问题。我反复查看寻找,但根本没有公司为何具有人格方面的论述。而到最后我看到了大法官哈伦(Harlan)宣布南太平洋铁路公司胜诉的那一段,但这并不是以公司具有人格为依据的。实际上,判定南太平洋铁路公司胜诉完全是基于技术上的原因,资产评估师把栅栏划进了铁路公司的财产中。事实上,大法官哈伦宣称法院并没有引用什么大的原则来裁决这个案子,依据一些技术上的理由就足以做出裁决。 现在有两点让我感到忿忿不平。第一,就是公司享有和自然人一样的人身权利的观点;第二就是对这样的观点居然没有讨论其中的原因,而且事实上最高法院拒绝承认该案件的裁决涉及任何宪法问题。 所有这一切带给我巨大的困惑。如果那些参加裁决的人真的认为他们的裁决不涉及宪法问题,那么为什么该案在随后的岁月中成为一个司法先例呢?另外,我认为,把公司等同于个人的观点是不合常理的,在直观上也是错误的。在我看来,公司就是一种非人格的、外在的、没有灵魂的,甚至走向异化的东西,尤其是当它们变得非常巨大的时候。我思考的结论是:“如果说公司有人格的话,那也是指公司中的个人具有个人权利,但公司本身应当没有。” 我研究圣克拉拉案的裁决时发现,我不是唯一对此裁决感到困惑的人。这个案件被一个个悬念甚至阴谋所包围。正如本书第九章和第十章所解释的那样,在研究人员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几十年的研究后,人们已经发现幕后有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安排,不可告人的小纸条、假线索、故意混淆,甚至是秘密的国会立法记录。研究这个案件就像剥洋葱一样,在一个秘密后面是另一个秘密。而所有的悬念使圣克拉拉案引人人胜——也许是过于引人人胜了。由于这些悬念和阴谋,人们对这个案件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了其他地方,而不是关注公司权力产生的深厚历史背景。圣克拉拉案成了一个传奇——这个传奇使人们误以为公司权力的扩张是由这个最高法院的判决引起的。 不过,比圣克拉拉案裁决本身更值得注意的是裁决发生的时间:1886年。因为从19世纪60年代中期甚至更早些开始,就有一些美国知名人士对公司权力问题提出过前瞻性的警告。比如,1864,年亚伯拉罕·林肯在给他的朋友威廉·艾尔金斯(William Elkins)的信中写道: 我们可以为这场残酷的战争即将结束而庆祝。在这场战争中,我们损失了大量的物力和人力……这的确是共和理想试验的一部分;但我认为,不久的将来另一场危机又要到来,这场危机将让我身心疲惫并使我为国家的安危而寝食不安。战争的结果是,公司将在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而一个高度腐败的时代将随之到来。在这个国家,金钱的权力将致力于不断通过损害公众利益而扩张,直到国家的财富被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中,共和国也将不复存在。而此时此刻,我对国家安全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担心,甚至超过了在战争时期的忧虑。愿上帝保佑,不要让我的怀疑成为现实。 类似地,在1870年,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这位美国总统的后裔写道: 美国人正在形成这样一个共识,在不知不觉中建立了一个难以抵挡的腐败体制后,公司最终得以支配政府的那一天马上就要到来了。在美国社会中,没有哪个权威可以有效地抵挡……也没有东西可以把这种威胁限制在美国一国之内。公司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对当前制度的威胁,而这种威胁将迅速传遍全世界……除非能找到某种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否则当前制度的末日就要到来。 显然,公司当前政治和法律权力的膨胀既不是从1886年圣克拉拉案开始的,也没有在此案裁决后就停滞不前。尽管这个案例很重要,但不过是公司攫取权力的冰山一角而已。为了把这座冰山的全貌显现出来,我们把公司攫取权力的过程分为三个互有重合的阶段,并总结在表1.1中。 通过立法享有初步的公司权利阶段:在美国独立以后,各州都建立了对公司实施高度管制的体制。此后,这一体制在一系列的立法和司法举措下被侵蚀并解体,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通过立法享有初步的公司权利阶段。这些新的公司权利包括有限责任和永久存在等。这一过程一直伴随着新的立法,比如侵权法改革就使一些特定行业的公司免于被起诉(这些问题将在第六章和第七章中讨论)。 在法律上正式确立公司宪法权利阶段:正如表1.1所示,在一个世纪的过程中,通过一系列最高法院的裁决,公司获取了至少11项不同的宪法权利。第一项裁决赋予了公司受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保护的权利,从而使公司免于被各州颁布的税收和工作场所等法律条款的管制。而最近的裁决使公司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其最明显的结果是阻碍了竞选筹资改革(公司宪法权利的构建将在第八章到第十四章中具体阐述)。 通过贸易协定使公司权利在全球获得普遍认可阶段:赋予公司这种权力的是1987年签署的美国一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该国际协定使公司获得了不受主权国家有关环保、劳工和消费者保护等法律制约的新权利(这将在第十六章中详细阐述)。 把这三个阶段放在一起就可以看到公司今天所享有的制度化权力是如何产生的。但是为了更完整地理解公司权力产生的根源,我们需要回顾得更久远一些——看一看现代公司的演化过程。这就要从中世纪伦敦的手工业行会开始讲起,我们下一章就从这里开始。P2-6 序言 在2002年8月2日的早晨,数以百万计美国人在电视上看到了不同寻常的一幕:一家公司的高级主管戴着手铐,跟随着逮捕他的执法官员在新闻镜头前曝光。这位主管叫斯科特·沙利文(Scott sullivan),是世通(Worldcom)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沙利文和他的同事戴维·迈尔斯(DaVid Myers)一起被指控犯有多项罪行,包括隐瞒高达38.5亿美元的公司支出,合谋进行证券欺诈以及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虚假信息等。这些指控如果成立,那么他的最高刑期将长达65年。对于这场拘捕行动,司法部长约翰·阿斯克罗夫特(John Ashcroft)向新闻界公开宣称:“那些欺骗投资者、偷窃储蓄、挥霍他人养老金的公司主管将受到足以震慑他们的审判并受到应有的惩罚。” 现在我们来看看另一个案件,这个案件的主谋是通用汽车公司,从犯是加州标准石油公司、凡士通轮胎公司、B·F·菲利普斯石油公司以及Mac制造公司。这5家公司于1936年成立了一家控股公司——美国城市运输公司。这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着手收购城市电车运输线路,并在收购后摧毁它们。每次摧毁一个地区的电车运输系统后,美国城市运输公司就把新运输系统的经营许可权交给一家当地的总经销商,同时签署合同约定该运输系统只能使用通用汽车公司的柴油车。 到1949年,45个城市中的100多个电车运输系统已经被撤除和更换。当年4月,联邦法院判定通用汽车公司和其他参与合谋的公司违反反托拉斯法罪名成立。但是相应的惩罚却微不足道。法院仅对每家公司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通用汽车公司的财务官格罗斯曼(H.c.Grossman)和其他几个核心的阴谋策划者仅被处以1美元罚款。判决之后,各家公司照样回去收购运输系统,拆除电车运输线路并代之以汽车。到1955年,88%的国内电力交通运输网都不复存在了。 斯科特·沙利文案和美国城市运输公司案都符合传统意义上的犯罪定义:违反法律并导致司法部门介入。但是第二个案件表明,罪行越大,“犯罪”和“商业惯例”之间的界限就越模糊。正如亚特兰大市市长、前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安德鲁·杨(Andrew Young)曾经说过的:“只要100个生意人决定做同一件事,那么这件事绝对不会是非法的。” 杨的说法或许有点夸张,但对美国社会而言,这的确是人们耳闻目睹的真实情况。商界有它自己的运行法则,这种法则通过一种被称为“公司权力”的力量驱动着公共和私人领域所发生的一切。这种力量隐藏在社会深处,若隐若现。但有几个细节问题值得探究。这些权力的属性究竟为何?它是如何具体发挥作用的?法律真的会马上迎合那一百个生意人的愿望和需求吗?当美国公司发现它的欲望受到宪法障碍的限制时会如何反应?谁来决定哪些领域是“公共”的,哪些领域是“私人”的?谁来决定某种特定的行为究竟是“犯罪”还是“商业惯例”?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学会全面地、历史地看待发生在身边的现象。我在企业界度过了大部分的工作时光,在此期间还建立并经营了一家出版计算机应用图书的公司。在这样的商业世界里,公司将融入到你的呼吸中。没人会想公司是好是坏,管它是好是坏呢。也没人在意公司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由何而来。你只需要假定这是美国“民主与自由企业”制度下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就行了。 但是,即便是成天忙于生意,这些问题还是潜伏在我的脑中,而其中的一些问题早在上高中时就已经在我的脑中浮现出来了。我在北达科他州的西南部长大,而我的第一份夏季短工是在一片荒地中为美国林业局(u.s.Forest Setvice)修建栅栏。一天,我发现一家大型能源公司申请开采一个被叫做“燃烧的煤脉”的地方。这是一块崎岖不平的区域,在夜晚,被很久以前的闪电或者草原大火引燃的煤炭在地底下熊熊燃烧,由此而产生的火光从深不可测的地表裂缝中冒出来,这一地区由此而得名。沿着山坡生长的粗壮挺拔的松柏,像身穿束腰外衣、沉默无语的守夜人一样,伫立在璀璨的星空下。大量被火焚烧的岩石——那些闪耀着红色、橙色和紫色的陶瓷状碎片——覆盖在地面上。页岩被地底下的烈火烘烤后变质,从而产生了这些碎片。这里就如一个永恒不朽的制陶工厂,在上面每走一步都能听见陶瓷在你脚下破碎发出的清脆声响。我为一些人竟然会为了得到几千吨劣质煤而毁灭这里美丽的一切而感到震惊。当然,这个开采方案的计划者并不是什么“人”,而是“物”——一家公司。尽管这家公司的职员也许会为这里的美丽景象而惊叹,但公司本身并不会在意这些。 大学毕业后,我投身于一个社团并成为一名组织者。这是一个由北达科他州农场主和牧场主组成的团体,旨在反对由一些大公司提出的扩大煤矿开采规模的提议。这些公司给农场主和牧场主造成的损害绝对不是危言耸听。那些用于采矿的机器确实是一个个可怕的庞然大物。看到那些东西我就联想到在观看电影“侏罗纪公园”时所经历的怪异感觉。为了把上百万英亩农场和牧场下的煤开采出来,采矿公司必须把煤层上覆盖的所有矿物层——肥沃的泥土、涵水层以及岩石——全部挖去。挖掘工作由一种巨大无比、样子像起重机的挖掘机来完成。这种机械的高度和一个橄榄球场的长度差不多。这些挖掘机像长颈龙一样在山脊上的碎石中缓慢移动,用带齿的、一次能装下3辆灰狗大巴的巨大铲斗反复伸入、挖掘、提起、清倒:先把铲斗伸下去,再挖掘直到铲斗已满,然后迅速把数吨重的土石提升到空中,以令人惊讶的优美动作旋转,并最终把装载物倾倒在土石堆上。尤其在夜间,当强烈的灯光照射在机械和碎石上,其场景让人不寒而栗——一个个幽灵一样的怪物正在吞噬土地。而那些石块被挪走并倾倒出去的地方原本是一片草场,或者是美丽的山岗,紫苜蓿花盛开的地方。你会说:等采矿结束再恢复原貌总可以吧?这些公司的确许诺它们会恢复土地的原貌,但考虑到当地半干旱的气候、脆弱的土壤以及诸如湿度和盐碱度等关键因素的复杂情况,这种许诺不过是空谈而已。 对于那些依然有勇气生活在矿区附近的家庭,你不可能无动于衷。我不由回忆起我坐在一个小麦农场主沃纳·本菲特家的厨房里,看着北美煤炭公司的挖掘进度向这个叫瑟普的小镇一点点推进。他有一个位上了年纪的母亲叫安娜。尽管挖掘机的碎石已经堆到本菲特家周围,沃纳这个烟瘾不小的家伙还是保持了幽默感。安娜拿出了一盘饼干,而沃纳则讲起了最近一个北关煤炭公司主管来劝说他们出让土地的情景。这个主管告诉安娜,她可以为她的土地开出任何价格,安娜回答说:“这个我没考虑过,不过你是不是应该考虑把你们的土石堆往后挪一挪,不要再让石子滚下来,掉到我家的草坪里。” 我的老板叫伦道夫·诺德兰德,他是一个和善的牧场主,有挪威和美国双重血统。诺德兰德已经花了好几年的时间和一个叫诺卡特的公司抗争。这家公司秘密地获得了数千英亩土地的开采权。其庞大的矿区和配套的合成燃料工厂,对一些农场主和牧场主构成了潜在威胁。 在一个夏日的夜晚,我和伦道夫在我们社团小小的办公室楼下的沙姆洛克酒吧喝啤酒。他告诉我上星期前他回到老家,并到一个叫冯·路德的教堂参加葬礼的事情。死者的家人带来了很多鲜花,但当伦道夫坐在后排的座椅上时,一个特别巨大的花束映入了他的眼帘。花束卡片上的挽词是“致以最沉痛的哀悼——诺卡特公司”。 伦道夫回忆起那次葬礼时,感情复杂。他饱经沧桑的脸上写满了恶心、愤怒、被戏弄的感觉。葬礼上的花束仅仅是这家公司各种装腔作势的公关手段之一,这个公司会向参加高中毕业典礼的学生赠送贺卡,在当地集市上设置购货亭并资助体育团队,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博取当地社区民众的欢心。 但是公司的这种姿态毫无疑问有其自身的意义,而我也深知,伦道夫对社会上此类荒诞之事大行其道的原因也了如指掌。就那个葬礼上的花束而言,人们对此事所表现出的惊讶恰恰达到了公司原有的目的,那就是向公众示威——并使公司的名声因此广为流传。伦道夫确信此类事件的信息会迅速在当地人群中传播开来,因为乡村社区的人们对传递此类消息乐此不疲。 但是在我看来,诺卡特公司采用这些非同寻常的行动取悦公众另有其含义。一家公司在别人的葬礼上不合时宜地献上花束是一件极其荒唐的事情。即便是把伦道夫个人和所有邻居的能力加在一起,其所能发挥的作用也还是有限的。与之相比,公司的势力却没有明显的界限。或许诺卡特公司即便是在公共关系上倾其全力也不能使公众真正接受它;也许他们只不过是用一种方式在宣布:“我们在这里,我们不会走,你们就认了吧。”于是,尽管你可以嘲笑或者憎恨一个公司,你可以藐视它,你可以把它当成永久的敌人,你可以在某一天对它破口大骂后在第二天把它忘掉。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因为你不过是在和一个虚幻的对手作战——其实根本没有对手在你面前。正如瑟勒(Thurlow)男爵300年前所说的一样:“不要指望公司有良知,因为公司没有灵魂和肉体,你骂它没有用,打它也没有用。” 如果从公司内部来看这一问题,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我就一再为这样的一个悖论感到困惑:即便最具破坏性的公司,也是由那些友善的、富有同情心的人士来管理。当然,一些腐朽的公司、具有危害性内部文化的公司,甚至应该被归为典型犯罪组织的公司,的确名声不佳。但一般来说,危害更为严重的是这样一些公司,它们以完全合法的手段经营业务,而且从公司内部人员的角度来看也是完全合理的。毫无疑问,如果公司危害社会,不是因为公司内部人员缺乏良知,而是因为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和任何组织一样,是一个不断自我驱动,并按照其自身逻辑自动运行的复杂实体。 在从北达科他州搬到加利福尼亚州,并开始在硅谷郊区创办自己的计算机图书出版公司后,我亲身体验了公司的运作过程。公司是从我的餐桌上开始起步的,最先出版的是一本我花了好大劲才写出来,并用第一代激光打印机打印出来的计算机应用方面的书。在那个时刻,我心中最宏大的目标就是要把我的公司建成一个不具有人格的庞大实体——另一个诺卡特公司。但实际上没有哪个企业比我这个微不足道的皮切皮特(PeachDit)出版社更个人化了。在前5年,公司就开在我的家里,营销会议就在厨房里的餐桌上举行,餐桌下还堆着孩子的玩具。在创业初期,公司总共不到10个人。我不得不在卧室旁的办公室里撰写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图书。我还要不停地接听电话,而我的妻子则忙于做账。一个朋友隔几天就会过来一次,帮我把书运到那些定购的生人手里。 慢慢的,企业开始成长,而随着企业的成长,一切都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渐渐地,我的收入增加到数百万美元。在机场里我会拿起《Inc.》和《商业周刊》之类的刊物浏览。我会在飞机上用笔记本电脑做现金流计划。我彻底地接受了所谓白手起家的企业家的“双赢”理念:为帮助人们解决难题而提供有用的东西,同时自己在这个过程中获取利润。 有时候,我的公司会把一些软件附在成品书后面。这件事由我的产品主管来负责,他通过和另一家独立装配公司的协作来完成这件事。这家装配公司负责把软盘装入书背后的塑料袋子中。而在这一段时间里,我很少考虑这些具体生产过程中的事务,以及那些负责把书和软盘组装起来、从事繁琐手工工作的人。 不过有一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天,装配事务发生了一点错误,我得以亲自经历一些我以前不太了解的业务细节。当时我的生产主管在休假,而双方在业务要求上的沟通发生了差错。仓库管理人员打电话来告诉我,装配公司把软盘标签贴错了,需要派人去改贴一下。 我开车前往位于南旧金山的那家公司,去和该公司的一位会计主管见面,他带我穿过了一个金属构架的塔状仓库。透过玻璃幕墙,我看到了工作人员、生产线管理者和生产流水线边上的工人。 突然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办公室里的职员和领头的管理人员都是白人,而流水线上的工人都是褐色面孔。我猜测他们应该是菲律宾移民。我不知道他们的报酬是多少,是否参加了工会,享有何种福利保障,或者他们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全球经济的诸多方面在那一刻全部显现了出来: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分工;那些通过承包商从有产者和无产者分工中获益的人与一线生产人员的疏离;如果没有耳闻目睹,所有这些现象对我来说都不过是一堆抽象的概念而已,而此时此刻,现实和概念一下子结合起来了。 “这就是公司的运作方式,”我想,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我的小公司在运作方面已经发生了相当深刻的变化。但我没有时间去更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思想的火花一闪而过,消失在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忙碌之中。我曾经向公司的几个关键人员许诺,让他们得到公司的股份,终于有一天,我的会计打电话来对我说:“是组建一家有限公司的时候了。”直到此时,我还是以私人业主的角色在运作企业,这意味着在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的眼中这里的业务是以我和我妻子的私人名义在经营的。 “那需要干些什么?”我问道:“办成有限公司有什么好处吗?” “你去找个律师就行。他会帮你准备需要的书面材料去州政府登记注册,而你只要交2 000美元左右的登记费。这样做在理论上可以给你个人提供法律保护,因为这意味着一旦你的公司破产,你不会失去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公司所承担的债务责任以所有者的出资额为限,你的家庭在经济上会更加安全,而且有限公司不是个人化的企业——就算你坐大巴远走高飞,它也不会因为你不在而停止运行。” “就是这些吗?” “是的,这些好处已经够多了。” 我想这还不错,于是就在我的备忘录上写道:“找律师筹建有限公司”。一个星期后,我拨打了电话。 由于进入了创办有限公司的进程之中,我不断和律师会面并签署各种文件表格,我并没有觉得整桩事情有什么大不了的地方。我知道现在企业名称后面会加上“有限公司”的字样,而且几名公司职员会拥有公司的一部分股权,这是我时他们的承诺。但在我看来,这一切不过是使企业变得正规化一点而已——就像你去申请贷款的时候要打领带一样。在有限公司执照到手后,我把它放进了文件夹又继续工作。同时,一个念头又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这个念头就是:“我在这里办了一家公司。当它只有7个人的时候我会为此感到高兴,当它变成20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很高兴。在为了生存而不断竞争的过程中,企业会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大。但企业越大,我就越感到对它陌生和疏远——就像感觉到生活中有些东西正在逝去一样。” 建立一家企业其实是非常个人化的行为。毕竟,你要把你的时间和所有创造力都投入进去才能确保其生存。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你工作越出色,企业就越来越具有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使它即使离开了你或者其他个人也能够自我运行。似乎有什么魔法一样,企业会自己驱动自己不断发展。 我的几个孩子有些已经成年,有些正在成年。作为他们的父亲,这样的场景我已经很熟悉。当你的孩子已经有能力独立发展时,你总会有一点失落:孩子们离你越来越远了。但是看到孩子成熟的快乐和兴奋要超过这种失落的感觉,而那种快乐和兴奋来自新的发现和希望。 当一家公司走向成熟时,你毫无疑问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豪,但伴随着自豪你也会有失落感。公司日益复杂,越来越有生命力,但不再为活生生的个人的动机和价值观所支配。而是成了一个精密的、复杂的、具有适应性的、持续进化的系统——一种没有灵魂但充满智慧的存在物,被各种外部和内部的法则所驱使。 这真的是一个问题吗?答案取决于你对一种我们称之为制度的复杂系统所做的行为假定。比如,经济学家往往把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看成是一种有益无害的现象。众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公司相互作用、自行其是,就能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这些仅仅把目光盯住市场运行的经济学家很少谈及公司和其他类似的组织制度的发展趋势,他们很少关心利润最大化这类简单目标以外的其他目标,比如获取政治权力。 决定公司行为的很多因素来自公司内部,诸如公司领导人的伦理观、人格和个人风格,还有无数难以用言语来表达的我们称之为“公司文化”的东西。但是影响公司行为模式的很大一部分因素也来自于外部,根植于法律框架之中,这种法律框架决定了公司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例如,一座城市可以颁布法令禁止大型连锁零售店,或者规定当农场附近的工厂产生的污染使农产品产量下降时,农场主有权提出诉讼,这些法律都会对公司的行为产生约束。那么当一家公司可以渗透进政治决策过程,并成功地破除这些约束时,会产生什么后果呢?这个问题在美国由来已久——甚至在殖民地时代就开始了。而对这些问题,我一直无心眷顾,因为我还在不断努力发展我的公司。 在我的出版公司创办11年后,我知道是该有所变化的时候了。公司生意兴隆,在1个月内,我们公司就有7本书上了计算机类畅销书排行榜。但我还是觉得这些不过是过眼云烟。我知道在高科技行业里唯一可以确定的东西就是不确定性,而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很可能在一些不可预见的大风大浪下倾覆。所以我也干了无数未雨绸缪的企业家都会干的一件事——找一个企业经纪人卖掉我的公司。随后,经纪人开始悄悄物色潜在的收购者。最终的交易结果还算令人满意。我们得到了这样的承诺:公司所有员工在2年之内将被继续高薪聘用,原公司享有自治权。 但在潜意识里我还是觉得公司已经被我出卖了。因为事实是皮切皮特出版社已经不再是一个家独立的公司,而是一家员工上万的巨大跨国公司——培生(Pearson)出版集团——的殖民地。在加盟的前一天,我在每名员工的桌子上放了一朵玫瑰,感谢他们和我生死与共,然后悄然离去。 美国人遇到的障碍之一就是,当我们试图去谈论——甚至只是思考——公司权力的运作时,经常会发觉自己正不可思议地在天真和愤世嫉俗之间摇摆不定,我们所生活的社会设立了种种复杂而又不失和谐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体系,而我们的观念却往往来自逻辑混乱的想像、肤浅的概念和简单化的意识形态。,我们总是陷入简单化的二分法之中:如果你不是资本主义的铁杆支持者,那你一定就是反对者。我完全理解为什么大多数美国人尽管对公司权力的威胁心知肚明,但对此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因为他们感到质疑公司所代表的资本主义制度似乎是一种不爱国的表现,这也许是一种冷战时代的后遗症。 美国政府的历史是我们每个人都熟知的:在君主统治殖民地的背景之下,人们起来反对殖民统治,制定美国宪法,打倒奴隶制,让妇女获得投票权,等等。而与此相对比,我们经济体系的核心制度——公司——的历史却不是那么为人所知。在我的生活中,我从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对公司有所体验:第一就是我站在公司外部的视角上,观察大型能源公司侵犯乡村社区的事件;第二就是通过自己白手起家创办公司,我对公司内部运作有了更多的体会。然而,我对公司作为一种制度由何而来、向何处去,还知之甚少。但这肯定不是在学校能学到的知识,虽然我在高中学过关国历史并在大学主修经济学。 在出售了皮切皮特出版社之后,我休了一段时间假,然后又继续投入工作——去为我那些在脑中不断浮现的问题寻找答案:什么是公司?公司是如何拥有如此多的权力的?公司由何而来?它又会向何处发展?我开始花大量时间去附近大学的图书馆。我用Google搜索世界上各种人对公司的看法。这些看法显得很杂乱,不过这一点都不奇怪。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政治活动家,甚至哲学家都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探讨过关于公司权力的问题。但没有人能把这些观点整合起来变成一个具有逻辑性的体系,而我在这本书里试图做到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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