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参加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加入WTO伊始,就遇到了“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这个大案。因此,从磋商的举行,到专家组的设立,专家组审理案件的程序,专家组的审查标准等等程序性的问题,都成了我们这些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必须了解的问题。而WTO的相关案例,甚至保障措施的基本法律问题,这些实质性的问题更应当成为我们熟知的内容。当然,这个案件本身的问题,是我们工作的核心;其他程序性和实质性问题都是为这个核心服务的。当我们遇到一个问题,就努力去弄清楚,做的是“逢山开道,遇水搭桥”的工作;这一篇篇文章就是部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