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畜牧經濟發達,與農業、手工業、商業相依相伴,協調發展,成就斐然。本書分7章,在比較充分地占有資料的基礎上,对唐五代時期畜牧業的管理機構、政策法令、民間畜牧、畜種改良以及公私畜牧的盛衰變遷、牧子的身份地位等問題做了比較系統的分析研究,对了解這一時期社會經濟發展具有较高的參考價值。
唐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繁榮昌盛,成就顯赫,備受古今中外學者稱頌。唐政府極端重視官營畜牧業的發展,設立了完善的管理機構,在中央有太僕寺、尚書駕部、尚乘局齊抓共管;太僕寺下有龐大的監牧系統,配備有從監牧使到牧監、牧尉、牧長,直到牧子的管理和牧養人員,有一整套頗為完備的運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畜牧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唐政府制定了一套規範畜牧業發展的政策法令——“厩牧令”,作為畜牧官吏遵守的手則。為保證“厩牧令”的貫徹執行,唐政府又制定了厩牧律,以備對違反政策法令者的懲罰和制裁。
唐代官府畜牧業,在前期的一百多年時間裹,以國家監牧為基礎,取得了空前的發展。在地方上,也有興盛的畜牧業經營。在國家號令統一的形勢下,整個唐代畜牧業的蓬勃發展,創造了我國歷史上的輝煌業績。唐後期及五代,官營畜牧業的重心,轉向地方。
私營畜牧業的普遍繁盛,多以個體農产為主體,大牲畜的牧養,多與農耕、農事相結合。而家畜家禽飼養業,多作為農業的副業和補充產業而存在,按不同地域自然條件所給予的適合環境,遍地開花,蓬勃發展,並各具特色。
畜種改良與畜牧技術的改進,是唐五代畜牧業發展需求的必然結果。在此期間,不僅從域外引進了許多新的畜種,而且在監牧、在民間還培育了不少新品種。在畜牧技術和獸醫學方面,都有一些新突破。
總之,唐五代畜牧業的興旺發達,為當時社會政治、軍事、經濟生活等提供了物質保證,增强了國力,滿足了整個社會物質生活需求的供給。可以說,有唐一代,畜牧業與農業和手工業、商業等相依相伴,彼此共生共存,協調發展,取得可喜成就,是封建社會經濟結構中不可或缺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