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夏之际,全新科幻文学刊物——《幻想100》闪亮登场。它汇集了国内幻想文学界一大批优秀作者,以名家名作为起点,《幻想100》挟九把刀、蔡骏、纳兰真等大陆港台大家之作横空出世,以泛幻想的写作风格,追求精致细腻的笔触,再配上漫友文化旗帜下独有的精美配图:翁子扬、本杰明、DEOR、陈惟……《幻想100》将把读者带入一个全新的天地,将读者的想象力扩大到未曾有过的领域,在一个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以真实的人性之美,带给读者超脱一切的阅读体验,带领人们进入一个关于感动、梦想以及希望的全新的精神家园。
《幻想100》秉承泛幻想的宗旨,在科幻的写作基础上兼容并包,融合进了更多的现代文学元素与其它幻想形式。在某种意义上,《幻想100》就像一剂强心剂,为中国幻想类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增强了中国幻想类文学的生命力。它严谨地吸纳最好的作品,同时又以勇于创新的精神,打造着全新的奇幻天地。它不再是那些脱离现实,乏沉而千篇一律的科幻套路,而是鲜活的,幽默的,富于感情的,它倾力将人类想象力发挥到极致。《幻想100》包含不同的题材,从魔域、太空到中古、都市……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它将带领人们进入梦境,忘记各种烦恼、思维定势的束缚,享受最原始、快乐、自由的幻想旅行。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和我的锄头站在田里。按理来讲,我应该用它来把眼下这块地好好地修整一番,但在这温柔的阳光下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趣。对于种地这种事情,我既没有才能,也没有耐心。事实上,种地根本就不是我的职业,但要是不种地我简直就活不下去。
除了锄头,我还有另外一样工具。和这把破烂的锄头不同,在用得到那种工具的行当里,我的那件是不折不扣的宝贝;和我种地的本事不同,在那个行当里,我甚至也是个不折不扣的高手。我的那件工具是一把剑,圣剑。’而我除了种地之外的那种职业一般被称为佣兵,只是到我头上的时候他们都会换一种称呼——他们叫我勇者。
太阳渐渐毒辣起来。我拿起腰间那条黑不溜秋的毛巾抹了抹头上的汗水。有些不知名的飞虫开始嗡嗡作响地在我脑袋周围盘旋,我看着一片狼藉的田地。开始由衷地为自己感到悲哀。突然,随着一声呼啸,田边的大路上跑过一匹奔马。马上骑着一个身穿皮甲,斜挎长剑的男人。该男人在奔马从我旁边跑过去的短短时间内,高呼了三声万岁。
按照我的经验来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首先,这个男人“也”是一个佣兵,因为他身穿皮甲,斜挎长剑——现在这么打扮的,不是佣兵就是疯子,而疯子一般不会骑马。其次,该佣兵刚发了一笔横财。他的腰上系着一个还在滴血的脑袋。这个脑袋绿皮红口,呲牙咧嘴,不似人样。而这段时间附近正在悬赏缉拿一个地精。据说这家伙迷路了从山里跑下来,不知如何过活便只能杀人放火。王国佣兵事务所给这个地精开出的赏格是五百金币,因此,刚才那三声万岁也就很好解释了。
事情好懂,原因难寻。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该男子为何偏偏要在我身边喊出三声万岁,这一点实在让我捉摸不透。我很理解他喜悦的心情,五百金币足够他大手大脚挥霍半年,对于我这样的穷人,便足以维持好几年的生活,但是他也实在犯不上向我炫耀。我虽然穷,却十分老实,不会羡慕他那五百金币。虽然我千掉该地精十分容易,不至于像他那般狼狈一一刚才我顺便瞅见该佣兵手上带伤,脸颊红肿。而该地精在过去两个星期中也多次从我面前经过,耀武扬威,全无防备。尽管屡次手痒,我却还是多次放走了该地精,免得断了他人的财路。我如此大度,该男子却仍然要到我面前三呼万岁,这就不得不让人烦闷。
日头慢慢到了中天,这温度愈发的让人无法忍受。我扔下锄头,想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歇。放眼四望,却找不到一片树荫,只有几个木头桩子散布在田地周围。于是我想起来,前几天我刚把最后一棵树砍了,想卖了木头买酒喝。但是因为我出手太重,把木头砍得太碎,人家不肯要,于是我现在既没有树荫乘凉,也没有酒喝。我站在被太阳照得白晃晃的田地中央,突然觉得,要是我的祖先知道他的后代混到这步田地,一定会哭的。
我爸爸是个勇者,我爸爸的爸爸也是个勇者,我爸爸的爸爸的…总之,我家祖上都是勇者,不为什么,只因为这个职业是世袭的。第一任勇者,也就是我们这一支的源头,可以追朔到一千年前。在那个时候,被称为勇者的人,日子还是过得很好的。根据我爸爸所讲,从他的爸爸,他的爸爸的爸爸……一代代祖先那里传下来的故事说:在一千年前,大地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魔王,武艺超群,法力无边,而且生来对这世界就怀有一种不可消灭的仇-限。于是它便以一种让人吃惊的狂热把杀人放火这项事业推进到一种空前绝后的地步。当时的国王觉得很有必要阻挠一下这位魔王的事业,开出了一个同样空前绝后的赏格,以此来吸引四方的好汉。我们这一支的祖先,历史上的第一个勇者——当时还不是勇者,便受了这赏格的诱惑,从老远的地方赶来,准备会会这位魔王。
我爸爸和我不同,善于种地,还善于讲故事。我还记得,在他讲来,这位祖先,当时号称“西方第一佣兵”,骑五花马,着镏金甲,背青芒剑,持闪银枪,揭了黄榜,一路奔驰,沿路见惨象不断,千里无鸡鸣,白骨无人收,心中无名火起。这般走了一天一夜,便看见前面路上有一个黑皮汉子,正用一双嶙峋大手,生撕活人取乐。好祖先!当下勒马提枪,运一口混元真气,张嘴怒喝道:“呔!那黑狗,可是黄榜上的杀星,人唤魔王的泼才?”谁知那魔王虽然凶残,却晓得礼数,只见他舍了手中的人尸,在背后的披风上擦了擦血,上前作揖道: “这位好汉,不知找在下有何见教?”祖先心中火大,也不答话,上前夹脸便是一枪。那魔王也不是个好相与的,手臂一夹,便把闪银枪夹在腋下。祖先用力去拔,哪里拔得动。魔王嘿嘿一笑,又道:“好汉,别看你手上有千把斤力气,却也莫与我动手。我那本事,说出来还要吓怕了你。”好魔王,有赞日:
黑面含威,乱发显圣,目似流星,声若滚雷。乾坤生成好筋骨,不惧斧钺;造化弄就妙法术,能使风雷。力大善拿英雄汉,手长专撕冤枉人。正是:威风逞八面,本事有十分。
祖先拔他不动,便舍了闪银枪,抽出青芒剑,运动真力,一剑向那魔王顶上砍去。魔王动也不动,那剑好似剁上了块大青石,火花乱冒。既是魔王头硬,也亏这青芒剑乃是一把神兵,才不至于折了去。那魔王吃了两下,虽不着伤,心中也有火起,张开血盆大口,喝道: “俺看你是条好汉,与你说话。谁知你这厮不知好歹,只管相欺!”喝罢,手中比划两下,空中便有一道雷起,劈中祖先面门。祖先大叫一声,撞下马来。
祖先不曾提防,着了这一下,头痛欲裂,一日寸挣不起来。那魔王早已欺近身来,眼见要坏我祖先的性命。祖先正在挣扎,听见空中有声音道:“你可要顺了我?你若顺了我,教你莫大本事,与你杀了这厮。若不顺我,就死于此地,尸首不全。”那声音是个女声,温文悦耳,听来不似有诈。祖先寻思一下,也无别法可想,便大叫一声:“俺顺了你就是!”
说时迟,那时-陕,云中一道霹雳,把魔王震开三尺。火光中祖先站起身来,那镏金甲已换了颜色,手中青芒剑上更有三尺火焰,绚丽非常。魔王见势不好,口中念念有词,五雷真火齐发,把祖先包在其中乱轰。若是凡人,早成了齑粉,亏得祖先那镏金甲经了霹雳,发出异光,雷来火往,只见光芒,却不曾伤身。祖先大喝一声,挣开雷火,高高跃起,一剑向着魔王砍去。魔王冷笑一声:“又是这烂铁!”,拿手来格。谁知这青芒剑发出火光,咔嚓一声响,把这魔王连手带肩,砍为两段,一股黑血乱喷,眼见不得活了。
祖先持剑取了首级,翻身上马,便要去讨赏格,听见空中又响:“我传你圣剑宝甲,救了你这一劫,你又该以何物来报?”祖先昂首对空道:“俺这条命都是你的,神仙要我如何,只管开口!”那声音又道:“这魔王乃是天地邪气所聚,当为害世间万劫之数。你今日不过破了他一个化身,来日他筋骨养成,还免不了肆虐。”祖先笑道:“再有时,俺一剑砍了就是。”那声音道:“这魔王化身无穷,十年一劫,万劫方休。你一介凡人,又能与他交手几何?”祖先沉默不语。那声音便道:“你的剑甲,经了我的点化,都已不是凡物,万古不灭,惟此二物能克魔王,拯救世间。只不知你死后,又会落到何人手中,教人好生感慨。”P021-023
王者归来——纳尼亚的冰霜与火焰
四个小孩加上一只狮子,对已经被《魔戒》惯坏了胃口的观众来说,天知道这样一部电影还能激起多大的兴趣,安德鲁·亚当森毕竟不是值2000美万的彼得·杰克逊,,但作为一本幻想小说杂志,我们不能不谈到它——它的原著小说。记得孩童时引进的电影吗?满是这样的套路;与现实世界接口的平行世界——橱窗或者床底的地洞,通往未知的神话(童话)之所,《纳尼亚》参与塑造了梦的模式,这就是我们向C·S·刘易斯致敬的理由。
喜欢揣测前人的处境,漫无前路地开拓总是最难——做杂志也是一样,赶前赶后。校完打印稿,天已经蒙蒙发亮了,想起阿斯兰死去的时刻,整个世界都沉寂着,谁也不知道黎明还会不会到来——然后他吼叫,用最低沉、最粗犷的吼声:纳尼亚、纳尼亚、纳尼亚,醒来吧。去爱、去想、去说——于是一切又开始,冰霜与火焰搅动之下,时光之轮继续隆隆转动
轻轻喝口荼,从十一层望去,二环的车流已渐渐涌动,心思回到现实里来——
——初夏,公元2006年,
刚度过一个刮着大风的春天。
这年月里,街上全是人,但朋友总在远方;书店里塞满小说,其实没几本能看。
这一年,我们遇见了一些人,做过一些事,
又失去了一些人,忘记了一些事。
这一年,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