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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民间资本富中国--制度变迁中的财富创造
分类 经济金融-经济-中国经济
作者 过文俊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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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本书分为四篇:藏富于民,论述了中国民间资本的形成与分布状况;创富于民,讲述了民间投资的现状、问题与进一步发展的机遇;民富国强,论述了民间资本是推动中国走向强盛的生力军;活化资本,阐述了促进民间资本合理流动的必要性。

目录

前言 汇聚复兴中华的民间力量(1)

一 廓清混乱的财富观(1)

二 从"仇富"到"崇富"(6)

三 复兴中华还看民间(10)

第一篇

藏富于民:当代中国民间资本的形成与分布状况

第1章 "小河"涌"大河"流:中国民间资本的现状及其对经济

与社会发展的贡献(16)

一 富有几何藏于民:中国民间资本积累现状(16)

二 活力尚待激发:影响民间资本创富能力提高的因素(18)

三 民富乃国富之根基:民间资本对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

的贡献(21)

相关链接:高尚全纵论"民本经济"(26)

第2章 不争"姓资姓社":个体私营经济的成长(29)

一 逼出来的"准生证":个体私营经济的恢复与初步发展(29)

二 站稳脚跟谋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渐成规模(34)

三 "姓资姓社"争论裹足:个体私营经济在挫折中前进(36)

四 邓小平"南方谈话"及时纠偏: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再掀热潮(38)

五 热潮尚未融尽"坚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期待私产保护(39)

相关链接:改革开放以来私营企业主的形成途径(40)

第3章 储蓄仍是大头:居民的主要金融资产(42)

一 经济金融化的脚步: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数量与结构概述(42)

二 可喜又可怕的"笼中虎":持续增长的居民储蓄(44)

三 "十亿人民九亿炒":居民在股票、债券方面的投资状况(45)

四 平安是最大的福祉:居民在商业保险方面的投资状况(48)

相关链接:我国个人金融需求特征趋于多元化、个性化(51)

第4章 居者有其屋乎:居民的房屋资产(53)

一 一场无声的革命:"房改"让老百姓拥有了"恒产"(53)

二 "一石几鸟"的效应:居住质量改善背后的经济变革(56)

三 农民更热中"造窝":农村居民的建房热(59)

相关链接: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61)

第5章 农民的"命根子":农地产权改革及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64)

一 穷则思变: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农地制度创新

及其局限性(64)

二 出让土地能脱贫吗:土地非农化转让给失地农民带来

的损失(70)

三 农民也要享受"国民待遇":如何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

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73)

相关链接:现行农地保护政策失灵的具体表现(77)

第6章 财富分配失衡:居民总体趋富背后的结构性矛盾(81)

一 "基尼系数"发出警报:整个居民财富分布结构失衡扫描(81)

二 城里人的日子并非都好过:城市居民财富分布结构失衡(85)

三 务农比不上务工:农村居民财富分布结构失衡(88)

相关链接:"基尼系数"与"库兹涅斯曲线"(94)

第二篇

创富于民:民间投资的现状、问题与进一步发展的机遇

第7章 国退民进几何:民问投资的现状(98)

一 不仅仅是"半壁江山":目前民间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

的地位(98)

 二 积聚能量孕育突破:近年来民间投资运行的主要特点(102)

三 深化改革筑大舞台:近年来促进民间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104)

四 前行仍需披荆斩棘: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若干障碍(105)

相关链接:投融资体制改革与民间资本发展(109)

第8章 施政新纲破局:"十六大"激发了民间资本的创富热情(112)

一 稳定预期的效应:社会走向富庶的心理支撑(112)

二 突破意识形态的障碍:"十六大"高奏"私产保护"

主旋律·( 114)

三 富民大旗越举越高:"十六大"使民间资本的创富热情空前

高涨(119)

相关链接:历次修宪及其对民间资本的保护(122)

第9章 海阔任鸥翱翔:民问资本参与国企重组改造的障碍与机遇(124)

一 引来活水,重现生机: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

的重大意义(125)

二 体制摩擦与文化冲突:"国退民进"的主要障碍(128)

三 因企制宜,整合资源: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

的主要形式和经验(133)

相关链接: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要点(136)

第10章 均予"国民待遇":激活民间资本与利用外资并举(138)

一 引进与外逃并存:令人费解的资本对流现象(138)

二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资享受优惠与民资遭遇冷落

的反差(144)

三 内外不再有别:民营企业将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147)

相关链接:1984-1998年中国政府陆续出台的外资优惠政策(150)

第11章 跨出国门比武:民间资本拓展海外市场的现状与对策(152)

一 WTO是把"双刃剑":国际经济一体化格局下中国民营

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机遇与风险(153)

二 进一步海阔天空:中国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弱势

与优势(155)

三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如何增强中国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

场的竞争力(158)

相关链接:中国资本输出应关注的若干问题(163)

第12章 从"草根"到"丛林":中小民营企业的集群化发展及其

融资环境的改善(166)

一 单打独斗,难成气候:中小民营企业独立经营的局限性(166)

二 广植避风挡雨的"丛林":集群化经营与中小民营企业

竞争力的提升(168)

三 向竞合"引擎"添注"助燃剂":中小企业集群的融资优势

及进一步改善其融资环境的对策(172)

相关链接:产业集群理论简述(1 76)

第三篇

民富国强:民间资本是推动中国走向强盛的生力军

第13章 几代人的梦想:民问资本与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180)

一 农业大国的奇迹:新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180)

二 比较方知不足: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差距以及走

"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要性(190)

三 兴邦民资有责:如何利用民间资本加快中国现代化的进程(193)

相关链接:"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要素(197)

第14章 富国必先富农: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解决"三农"问题(200 )

一 农业大国之忧:"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将拖中国现代化

后腿(200)

二 农民离小康还有多远:城乡经济改革与发展缺乏统筹安排

引发的农村社会问题(203)

三 "农富"期待体制创新:如何利用民间资本解决"三农"问题(210)

相关链接:"三农"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16)

第15章 谁来整合"知本":民间资本与科技兴邦(219)

一 "知本"更具创富魅力:知识经济时代"知本家"的地位(219 )

二 "利器"在手,所向披靡: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发展对经济

增长的贡献(221)

三 "融智"与"融资"并举:如何推动民间资本参与风险

投资(223)

相关链接:中国的科技创业环境正在改善(230)

第16章 追求共同富裕:中产阶层的成长与经济、金融稳健发展(232)

一 迟到的"主角":中产阶层及其成长历程(232)

二 既要"发电"又要"稳压":中产阶层发展对经济和金融

稳健发展的作用(240)

三 追求"橄榄型":如何使中产阶级成为未来社会的主流

公民(244)

相关链接:中产阶层消费结构的升级将加速推进重化工业化(246)

第17章 拉平地区差距:促进民间资本参与西部大开发(248)

一 "一江春水向东流":东西部地区经济的非均衡发展(249)

二 走好全国经济"一盘棋":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意义及其

实施过程中的现实困难(251)

三 让先富者到西部当"地主":如何引导民间资本

参与西部大开发(256)

相关链接:美国"西进运动"的若干成功经验(261)

第18章 共续"老兵新传":民间资本与老工业基地改造(265)

一 失水的"乔木"在枯萎:老工业基地的历史贡献

与现实困境(266)

二 重现活力有赖自我造血:振兴老工业基地不能单纯依赖

国家财政的反哺(268)

三 嫁接"新枝"与"转基因"改造:如何利用民间资本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270)

相关链接:民营企业老总共谋东北攻略(275)

第四篇

活化资本:促进民问资本合理流动

第19章 怎一愁字了得: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280)

一 "雪中送炭"何其少:民营企业贷款难现状扫描(280)

二 仅仅是"所有制歧视"吗: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制度根源(282)

三 多管齐下疏壅通滞: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矛盾的对策(286)

相关链接:沿海若干地区地下金融市场扫描(290)

第20章 自发"门当户对":民问资本需要场外交易市场(294)

一 结构缺陷:现有资本市场难以充分激活民间投融资(295)

二 起落徘徊:经济转轨时期的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

雏形及其局限性(297)

三 因势利导:开设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正当其时(299)

四 金融创新:中国场外交易(三板市场)的总体设计思路(300)

相关链接:百家争鸣热谈如何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305)

第2l章 催生本土"天使":民问资本与非正式风险投资(307)

一 "孵化"需要"天使":帮助中小企业创业的非正式

风险投资(308)

二 押注"黑马"撞大运:发达国家活跃的天使投资市场(310)

三 鼓励有闲钱者博弈:如何推进中国民间资本参与天使投资(311)

相关链接:创业成功人士的"天使"情结(313)

第22章 高管股东一体:MBO(管理层收购)的是非曲直(315)

一 并非"万能钥匙":关于MBO(管理层收购)作用

的客观评说(316)

二 剑走偏锋之过:目前我国企业实施MBO(管理层收购)

的偏差及其症结(318)

三 规范才有成效:如何推进MBO的健康发展(321)

相关链接:国资委观点:国有大企业不宜实施MBO(325)

第23章 用好养命之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养老基金

的市场化运作(328)

一 转轨之桥虚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转

的原因及弊害(329)

二 确保老有所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重点问题(333)

三 养命创富并举:如何积极稳妥地对养老基金进行

市场化运作(336)

相关链接:中国养老保险转制的隐性债务测算(341)

第24章 "热钱"的堵与疏:从"炒房团"现象谈如何有效引导

民间游资(345)

一 风风火火闯九州:温州"炒房团"打破房地产市场的平静(345)

二 透过现象看本质:理性分析与评价温州民间游资的

投机行为(347)

三 修正市场的偏差:政府如何引导民间游资的投向 (351)

相关链接:2004年温州资本外流和民间借贷纪实(357)

附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的若干意见》(360)

主要参考文献(368)

后记(374)

试读章节

章 “小河”涌“大河"流:中国民间资本的现状及其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

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意识形态上的认识偏差,老百姓致富缺乏保障,怕富起来的人变成“资产阶级”,所以宁可共同贫穷,也不准一部分人凭借勤劳和智慧先富起来。而且,在那个极“左”思潮盛行的年代,片面强调“大河有水小河满”,违背人的本性将“大公无私”绝对化。殊不知剥夺私人拥有财富的权利,必然会扼杀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没有源自民间的“涓涓细流”,怎能汇成波涛汹涌的“大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解放思想,认识到只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才能通过先富者的示范效应带动广大民众共同富裕,只有鼓励民间积累财富并保护居民的私有财产,才能焕发民间投资创富的热情,从而推动社稷繁荣和国家强盛。正是因为在治国理念上逐渐趋向于“民本经济”,近20多年来,民间资本得到相当规模的积累,它们为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也越来越大。

一 富有几何藏于民:中国民间资本积累现状

笔者认为,中国经济改革前20年最显著的成就是“藏富于民”。快速积累的民间资本从改革开放之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效应,到邓小平南巡以后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从中共“十五大”肯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的合法权利,……经济改革政策的每一次进步,都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资本原始积累。同时,党和政府的富民政策使城乡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不断提高,与20多年前相比,大多数老百姓在感受到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同时,也发现自。己的钱袋不再那么羞涩。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个体私营业主、职业经理人和利用双轨制“寻租”的官商等,已拥有了可观的私有财产。

究竟有多少财富藏于民间?这是许多关注中国经济改革的人士经常谈论的问题。据权威机构的调查统计,中国的民间的财富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项是金融资产。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3年12月底,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10万亿人民币(具体数据为103617.65万亿元)。加上手持现金、债券、股票和保险等,城乡居民的各种金融资产超过12万亿元。第二项是住房,城乡居民住房总值约13万亿元(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估算。其中城镇居民住房的总值约8万亿元,农村居民住房及所占用土地的总值约5万亿元)。第三项是农民的耕地,总价值约7万亿元。第四项是城乡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净资产(包括农民的生产性净资产),总价值约1万亿元(注:后三项为根据2001年有关资料推算的数据)。在上述四大项资产中,增长最快的是金融资产。1996年末,中国个人金融资产总值5万亿元强,此后平均每年以16%以上的速度增长,比同期的经济增长速度高出一倍多。

而根据樊纲等人的调查研究,2000年底全国资本总额大约为38.5万亿元,其中国内居民个人拥有资本22万亿元,占资本总额的57%,城乡集体经济拥有3.4万亿元,占资本总额的8.8%。2000年底中国住房资产总量达16.2万亿元,其中城镇为12.4万亿元,乡村为3.8万亿元。在城镇住房资产中,约有近6万亿元为居民自有的“私房”,其余约6.5万亿元则为“公房”。居民自有住房资产总量约为9.7万亿元。若不包括居民所有的住房资产,居民拥有的资本仍达12.3万亿元。在居民拥有的资本总额22亿元(人均l 7408元)中,实物资本占53.47%,金融资本占46.53%(企业资本中的个人权益也计人金融资本)。在居民实物资本中,以自有住房资本为主,生产性资本只占极少比例。居民的自有住房在居民总资本中占44.2%,是居民资本总额中比重最大的项目,排在第二位的是居民储蓄存款,占居民资本总额的29.19%。P16-17

序言

复兴中华的民问力量

管仲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所谓“ 仓廪实”,用现代经济学语言表达就是财富的积累。财富是经济学的核心,财富的创造和分配是经济学永恒的基本主题,离开了财富及其创造和分配,也就没有经济和经济学了。亚当.斯密之所以将其经济学的奠基之作命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估计也是出于这种考虑。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不仅在经济学研究上廓清混乱的财富观,更要从法律上切实保护私有财产,营造 “崇富” 与“ 创富”的社会风气,并在“国退民进”的改革过程中充分挖掘民间资本的创富潜力。

一 廓清混乱的财富观

财富观是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5世纪之前,中西文化中的财富概念差别并不大。但从15世纪开始,西方历史上的三件大事(即15世纪的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18世纪的工业革命和20世纪美国的崛起),使其财富观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些变革也使西方国家在财富的创造与积累上远远超过了中国。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改革开放的数十年中,由于基本财富观的混乱,我们把贫富的差异和对立简单化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差异和对立,进而企图通过打倒富人来建设社会主义,以至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类似“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样的荒谬逻辑,居然能够大行其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开始反思和批判上述扭曲的财富观和社会心理,认清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道理,并实施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然而,由于有关改革措施不甚配套,居民收入和财产的分配不幸偏离改革的初衷,导致贫富差距过分扩大,进而使社会底层贫困人群的仇富心理重新滋长蔓延。由此看来,要彻底廓清人们头脑中混乱的财富观,必须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时俱进,展开新一轮的思想革命。

1.私人是否应该拥有财富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主流财富观是极端的国富观。在当时,“民富”与“国富”被人为地对立起来,国家实施的是富国穷民的政策,将社会财富的绝大部分集中起来国有国营,而大多数老百姓个人,除了通过劳动获得仅够维持生计的生活必需品外,几乎没有多少称得上是财产的东西。“文化大革命”时期,我们更是把拥有私人财富与“走资本主义道路”等同起来,似乎建立在贫穷基础上的平等才是社会主义的特征。在那个奉行“越穷越革命”与“穷则革命富则修”的年代,民间或私人的“财富”、“资本”被看作洪水猛兽,不光是农民要割“资本主义尾巴”,以工人为主的城市居民也广泛开展“斗私批修”的运动。由于人为地敌视和消灭私人财富,直到1978年,全国人均储蓄存款余额仅21.88元,普通老百姓乃至国家干部也基本上没有私房等实物资产。虽然居民之间在个人收入和财产上差距很小,但那是一种建立在共同贫穷的基础上的平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成为中国改革史中划时代的里程碑,乃因为它是一次在思想观念上拨乱反正的重大会议。它纠正了上述非人性的错误财富观,它使人们开始懂得建设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广大百姓富裕起来,它为我国居民合法地拥有私人财产奠定了理论基础。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逐步摒弃了将“民富”与“国富”对立起来的非人性的财富观,取而代之的是将“藏富于民”与“民富国强”融为一体的人性化的财富观。前期改革的最大成果,就是通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示范效应,激发了全社会的创富热情,使民间资本得以快速积聚。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民间资本的分布结构极其不平衡。大约10%的居民拥有90%的民间资本,而另外大约90%的居民只拥有10%的民间资本。在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小能冗分帮助低收入者和失业者解困的情况下,日益悬殊的贫富差距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以致一些贫困人群产生了憎恨富人和财富的逆反心理,有人甚至希望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平均解影响市场供求的因素、技术发展的前沿动态、国家的产业政策等信息、国际市场的惯例、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等等,从而能审时度势预见未来市场的走势并制定相应的战略目标,能权衡利弊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所谓“学识”,就是以多种学科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头脑。虽然企业家不可能是各方面的专家,但他们应该成为“杂家”或“万金油”,他的知识面应能达到充分整合企业内外相关资源的需要。企业家的“三性”系指悟性、韧性和理性。所谓“悟性”,就是具有迅速接受知识的能力。悟性好的企业家往往具有敏捷的思维能力、良好的逻辑推断能力、深邃的洞察能力和预测能力。他们通常是“活算盘”、“千里眼”、“顺风耳”,能从纷繁复杂的现象、数据资料中把握事物的本质,并在别人觉醒和动身之前早行一步。所谓“韧性”,就是具有意志坚强、不骄不躁、刚柔相济的人格魅力和敬业精神。优秀的企业家往往练就了对事业执著追求的毅力,磨砺出沉着冷静的克制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经营管理中激发出最大的智慧,成为“笑到最后笑得最好”的人。所谓“理性”,就是尊重事实、尊重科学、尊重规律、讲究程序。

除了上述“三识”和“三性”之外,一个欲打造“百年企业”的企业家还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西方有句谚语:“三年培养一个富翁,三十年培养一个绅士。”对于企业家来说,真正意义上的成功,不仅是把自己的事业做好,同时也要帮助更多的人有所成就和过上更好的生活。优秀的企业家需要有普度众生的胸怀,因为企业的资源来自于社会,企业成功后理应反哺社会。而且,企业家为社会所做的贡献越大,他就越能得到公众的信赖和支持,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价值就会得到提升。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形态基本完成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价值观念也应该相应地在文化意义上完成转型。就大众层面而言,需要建立起与时俱进的现代财富观——以平等竞争而获取尽可能多的财富为荣。企业家既是富人阶层的精英,也是全民族的楷模。弘扬企业家精神,造就更多的富人和中产阶层,既有利于不断增加社会财富,也有利于在物质文明进步的基础上推动精神文明的进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财富及其人格化的代表——企业家和所有富人恰当尊敬和推崇的风气,应该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题中之意。在一个财富和富人都受到尊重和法律保护的文明社会里,富人们将没有必要因害怕露富,未富者也将用积极而健康的“崇富”心态去不断“创富”,这样的社会就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营造“崇富”的社会风尚,不仅需要富人们身体力行,同时也需要公众的积极呼应。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三 复兴中华还看民间

在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与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之间的矛盾。因此,加快生产力的发展,不断适应市场需要向人们提供尽可能多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终极目标。从中期来说,就是要在2020年左右基本实现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按照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从数量所作的解释:从GDP来看,将从2000年的8.9万多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5万亿元,即经济总量比2000年翻两番,有可能使我国的经济总量超越法国、英国、德国而位列世界第三;从人均GDP来看,将从2000年的800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3000美元以上,大体相当于日本1973年的水平或韩国1987年的水平,即接近目前中下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就我国当前的情况而言,要实现上述目标,过度依靠国家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力量,既不合理也不现实。首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度依靠国家政府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规范的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应与市场经济活动保持适当的距离:即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虽然有赖于政府的调节,但政府“ 有形的手”之活动半径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著名政治学家加里.沃塞曼认为:“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意味着政府的权力要受被管理者的权力和自由所限制。这一原则基于立宪政府的根本思想:人们把宪法列举的权力和职责授予政府,同时把其余的权力留给自己。这项政府协定意味着政府的行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而法律是得到被管理者的同意(虽然是间接的)而批准的” 。当然,在改革过程中,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是逐步提高的。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还不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较大的作用。因为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弥补市场的缺陷、改善吸引民间投资的软硬环境等等,都必须较多地依靠政府力量才能完成。而随着市场基本发育成熟,政府作用的程度和范围就应相应缩小,以便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重新选择经济运行机制,采取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将其在经济体系中的权力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避免因过度干预经济活动而损害民间资本的创造力。我们认为,目前我国政府经济活动的合理范围应该是:第一,组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并监督上述法律和政策贯彻执行;第二,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硬环境;第三,制订市场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体系,运用经济杠杆修正市场运行中的偏差;第四,调节社会分配,组织实施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第五,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者进行必要的监督;第六,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第七,建立防灾应急机制,减少天灾人祸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

其次,从国家财政的现实能力而言,目前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远远满足不了政府有效履行上述职能所需要的支出。有些学者甚至认为我国财政的脆弱度 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高赤字率。从1979年到2001年的23年间,中国有21个年份出现赤字。内外债全额赤字率1995年为1.7%,2000年上升到2.99%。2002年的预算赤字达3098亿元,预算赤字占GDP比重超过3%,达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比率警戒水平。第二,中央财政对债务的依存度过高。1991-1995年,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国债依存度平均为10%,赤字规模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平均为25%,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为9%,都远远低于我国的债务依存度。我国中央财政对债务的依存度自1994年起就突破50%,1999年已达到69.7%,近几年仍然很高。第三,减收增支因素多,财政收支矛盾尖锐。从财政收入方面看,因几种主要税种的税率都采取了实质性的下调,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将有所回落。从财政支出方面看,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战略等,都需要大量增加财政支出。而近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支出多用于基础设施领域,带动关联产业发展的效应可能还要滞后相当一段时间才能表现出来。且政府直接建设与管理公共工程项目的效率普遍较低,这必然会影响国债的偿还能力。第四,中央财政“自动稳定器”功能②的能量太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社会保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很小。同时,个人所得税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也比较小,且税收的征收模式是分类、分项征收,有些项目并未实行累进税制。以上这些因素使得我国财政机制中的“自动稳定器”功能的能量相当弱。第五,扩张性财政政策效应递减。在连续多年推行积极财政政策而民间资本又未能及时充分跟进的情况下,积极财政政策拉动经济增长的效应明显递减。具体表现在:GDP的增长呈现出乏力的趋势、国有企业在基本实现3年脱困目标之后又出现效益回落和返困现象、各类市场主体的自我积累机制普遍弱化、失业率居高不下等等。在市场全面过剩情况下,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越来越难找,即便政府部门寻找到好的投资项目,也可能出现政府或国有企业“与民争利”的局面;而且,长时间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使经济增长养成了过分依赖国债投资的惰性,国债投资对于激活与放大民间投资的作用越来越弱。第六,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历史欠账,需要投入巨额财政资金去弥补。过去由于我们热衷于追求GDP的增长,政府职能偏重于经济建设,忽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累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以致遇到类似“非典”这样的突发性社会危机,全社会都陷入被动的境地。要解决这些历史包袱,需要财政拿出巨额资金弥补过去的欠账。在中央财政比较脆弱的情况下,过度依赖国家财政的力量去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显然是不现实的。

再次,从国有企业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来看,有关分析表明,国有企业 比重的上升,不仅不会推动经济加速增长,反而会束缚经济的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国有企业比重越高的地区,经济增长率越低(如东北地区);与此相反,非国有企业比重越高的地区,经济增长率越高(如浙江和广东)。由于过去几十年积累下来的体制矛盾、结构矛盾、社会负担等问题,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处境都比较艰难,尽管某些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目前仍然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坚实基柱,但要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并使它们成为一般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日本野村资本市场研究所主任研究员关志雄(C.H Kwan)博士通过回归分析,推算出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增长率(从1979年到2002年的平均数值)与国有企业的比重(2002年)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的比重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年平均经济增长率则下降0.0584%。由于东北三省国有企业的比重高于其他地区,因此,其经济增长率也不及全国平均数。例如,黑龙江省的国有企业在工业生产中的比重为80%,与广东省的约20%相比高出60%左右,以此来推算,在这两个省的年平均经济增长率的差距5.7%之中,有3.5%(一0.0584X60%)可以通过国有企业的比重之差来加以说明 。上述分析表明,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推动经济增长的实力正在弱化,要保证“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大力支持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加快“国退民进”的步伐。

近几年我国经济之所以能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最关键的因素是积极财政政策和与之相应的政府投资(估计其贡献占1.5~2个百分点)。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之所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初衷主要是启动民间投资、拉动有效需求和防止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但由于市场准入受到制约、项目审批体制的障碍、金融体制的限制、缺乏公平竞争的软环境(如税赋上的不平等)、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以及市场割据等因素,19982001年期间民间投资的增长十分缓慢。面对国内外经济的巨大压力,国家不得不继续通过赤字财政保持相当规模的政府投资。从国际经验来看,积极财政政策一般是短期性经济政策。尽管2003和2004年我国政府决定继续在一定程度上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国债规模已有所下降,这应该看作是积极财政政策准备逐渐淡出的信号。从1998年开始,我国已经实行了6年多的积极财政政策,其正面效应呈递减趋势,指望长期依赖政府扩大公共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并不现实。而且如果财政赤字控制失度(特别是在许多隐性的内债和外债尚未得到有效监控的情况下),还可能带来影响经济稳健发展的负面效应。因此从当前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来看,必须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从根本上为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创造条件。

与国家财政捉襟见肘的局面和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经营普遍艰难的困境相比,中国的民间资本从绝对值来看则比较富裕,日益壮大的非国有企业也显示出勃勃的生机。截至2003年末,在整个民间资本中,仅城乡居民的各种金融资产就超过了12万亿元,而几乎同期财政部公布的国有资产总规模才刚刚达到11万亿元(更为详细的数据资料参见本书第一篇第一章)。另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1月17日公布的数字,截至2001年底,中国已有私营企业132.3万家,占全部企业数的43.7%,其中1996-2001年底5年间新开业的154.5万家企业中,私营企业占61%。它们发展迅猛,规模日益扩大,平均拥有资本金106.3万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它们的发展,充分激活它们的创富潜力,充分发挥它们在扩大就业和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入WTO后,我们更应该把民间资本看作是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资源。能否充分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能否合理配置这一宝贵的社会资源?能否进一步提高其运用效率?不仅关乎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而且也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安全及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正是如此,笔者认为:“复兴中华还看民间!”主义。面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财富分配失衡的偏差以及由此引起的财富观念再度混乱,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进一步完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也要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措施,引导贫困的社会弱势群体脱贫致富。

2.私人财富是多好还是少好

按照传统的观念,一旦某些人的财富多了起来,这些人的行为就有偏离社会主义制度的嫌疑,于是直到中共“十六大”之前,不少富人仍然害怕露富。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劳动所得和利用个人拥有的各种要素资源所取得的收益,都是合法的财富。允许和鼓励人们合法地创造和积累更多的合法财富,才能使整个社会财富不断涌流。从这种意义上说,个人财富是多多益善。

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的财富可能来自机遇、创新、变革、勤奋等等或者是这些要素的综合。人们拥有财富的多寡,基本上反映其勤奋和对机遇把握的程度,且与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成正比。规范的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是建立在文明制度和健全法律基础上的信用社会,它倡导对不法“奸商”进行约束和制裁,同时也鼓励人们最大限度地追逐t。阳光下的利润”。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号召人们向遵纪守法的富人们学习,形成人人争取合法致富的社会风气。惟其如此,才有益于弘扬创新精神和激发人们的创富热情。

3.“富人之富”与“穷人之穷”有无必然联系

富人的富裕与穷人的贫穷之间有无直接的对应关系?按照传统的观念,富人的富裕是建立在穷人的贫穷基础之上的。富人越富,穷人就会越穷。按照这种逻辑,自然就会引申出以杀富济贫的方式来“均贫富”。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盛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从民间供奉财神的偏好亦可反映人们的这种心态:按理说善于经世济国和创业理财的“文财神’’范蠡似乎更值得供奉,可是我们的祖宗大多供奉两位“武财神”——赵公明和关羽,后两个人都是杀富济贫的英雄。

其实,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富人之富”和“穷人之穷”并无必 然联系。哈罗德·德姆塞茨在其《所有权、控制与企业》中指出:“富人的财产并没有垄断功能,因此富人并不因其富就能给他人造成成本负担。他们面对的是来自各种人以及各种选择所造成的竞争。”如果我们不能依法保护富人合法获取的财富,不仅富人难以更富,而且穷人还会更穷。反之,依法保护富人合法获取的财富,则可以鼓励富人创造和积累更多的财富,进而为穷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政府提供更多的税源,让更多的穷人上升为中产阶层,缩小穷人与富人之间的贫富差距。

4.私有财产是否应该与公有财产享受同等的法律保护

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也强调财富,也重视财产,但只承认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所创造财富的合理和合法性,只承认公有制的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个人的经营牟利活动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也自然谈不上要对私有财产进行法律保护。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打破了这一极“左”思想的禁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大多只限于政策层面,没有通过国家的根本大法明确保障私有财产之神圣不可侵犯。直到中共“十六大”,全党才对私有财产应与公有财产享受同等法律保护的问题有了比较统一的认识。

保护私有财产,是尊重财富的前提。一个对财富的基本尊重都没有的社会,很难想像是文明社会。米塞斯在《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中指出,“承认财产分配的不平等现状,鼓励每一个人以最低的资金和原材料消耗生产尽可能更多的产品,因此,人类今天生产的产品数量超过了他们消费所需的数量,形成了年复一年的财富积累”,“假如人们消除了这种驱动力,生产量就会随之降低,从而导致在实行平均分配的情况下,人均收入将下降到今天最穷的人的收入水准之下的结局”。通过释放和调动人们追逐财富的欲望,现代社会汇聚了以往任何时代都不曾有过的创造社会财富的巨大洪流。恩格斯曾经说过:“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的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惟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

5.“无商不奸”放置四海皆准吗

中国人脑海里似乎始终抹不去“无商不奸”的概念,总认为富人的原始积累都不干净。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曾作过一项问卷调查,其中“您认为在如今社会上的富人中,有多少通过正当手段致富”的问题,仅有5.3%的人回答“有很多”。这说明公众普遍对富人的钱来得是否干净存在很大的疑问。特别是近年来一批“问题富豪”纷纷落马,似乎更加印证了公众的判断。

“无商不奸”真的是放置四海皆准吗?古今中外许多事实可以否定这一说法,源远流长的晋商就是最好的例证。晋商不仅善于经商,而且一贯以信誉为本。据《易·系辞》记载,早在尧舜禹时代晋商就已开始出现了。《马可·波罗行记》载称,当时元朝的“太原到平阳(今临汾)这一带的商人遍及全国各地”;尤其在明清以来500年间,晋商的发展达到鼎盛时期,雄踞徽商、湖商、粤商等十大商帮之首,长期执掌内外贸易之牛耳,在中国经济史上占有十分显赫的地位,世界经济史学界也把晋商与意大利商人相提并论。晋商之所以能够保持如此长久的辉煌,其主要秘诀就是诚信经营。晋商的诚信经营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始终坚持信誉第一,诚信为本。晋商强调做买卖必须脚踏实地,不投机取巧。晋商认为“无商不奸,,中的“奸”绝不应该是通过奸诈和坑蒙拐骗去损人利己,而应该是对市场的敏锐把握、对国家政策的灵活运用以及对竞争对手的巧妙应对。第二,信义当头,以诚取胜的价值观。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政策是重农抑商,价值取向是读书做官,重名轻利,而山西的民风却以经商为荣。在义利问题上,晋商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行为规范,主张“诚信仁义,利从义出、先予后取,,的正道。第三,对内协调好财东与掌柜、伙计之间的关系,对外协调好与同业以及客户之间的关系。晋商笃信“和气生财”,高度重视各方面关系的和谐。晋商在同业往来中,既保持平等竞争,又强调相互支持与关照。

6.追逐私人财富必然妨碍社会文明的进步吗

改革开放以前很长一段时期,无论是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还是民间的公共舆论,对私有财产都怀有莫名的偏见甚至极端的仇视心态,认为追逐私人财富必然造成社会的不公平,出现新的剥削制度,有碍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其实,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每个人为了自由地生存与发展,都有逐利的动机,都希望拥有恒产。只要建立一个能让每个人都有平等致富机会的制度,人们追逐私人财富不仅不会扩大贫富差距和妨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相反还会极大地丰富整个社会的物资财富,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富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个人是组成整个社会的细胞,如果每个人都是财富的创造者和拥有者,那么整个社会自然就会走向富裕康泰、繁荣昌盛。  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可以最大限度地释放公众创造财富的智慧和热情,进而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财产权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推动力,几乎每一个现代国家在进入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前夜,都必须首先建立对个人物权和财产权进行保护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保护私人的财产权,是尊重人权的最根本的要素。人权首先表现为人类的生存权,而没有财产权为依托的生存权是空洞的权利。奥地利著名的思想家哈耶克说,没有财产权的生存,意味着“通向奴役之路”。对财产权的侵蚀、剥夺、践踏,是一种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野蛮行径。人的从善、诚信、创新、进取等精神美德的进发,皆与希望拥有可自由支配的财富——“恒产”有着某种直接或潜在的关联。

搞社会主义不是为了消灭财产所有权,而只是“剥夺剥夺者”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言)。社会主义对剥夺者剥夺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让劳动者重新获得财产所有权。正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样,劳动者不能合法拥有自己的私人财产也不是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充分保障劳动者靠自己的劳动和个人拥有的生产要素获得私人财产的权利,在“ 民富”的基础上使社稷和谐发展。

二 从“仇富”到“崇富”

合理合法地追求正当的财富,是一个民族走向富强应有的心理素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理想社会,必须摒弃极端的“仇富”观念。目前,富裕人群在中国仍然是少数,中国的现代化需要一个激励人们踊跃创富、不断“生产”富人的体制。只有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增加个体和社会的财富,才能为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并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改革之初,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首开社会主义制度下“崇富”之风气。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合理合法地获取财富逐步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然而,淡化以致完全抛弃消极落后的“仇富”观念,对饱受封建思想熏陶的中国人而言也并非一件容易之事。近年来,随着居民贫富悬殊的扩大,“仇富”情节又重新滋长蔓延,这说明国人灵魂深处的“ 均贫富”思想并未彻底清除。看来,从“仇富”自发过渡到“崇富”,乃是一场长远而深刻的思想革命。

1.警惕“仇富”情绪重新蔓延

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中,富人往往与“为富不仁”、“无商不奸” 等相联系,似乎会赚钱的富人个个都有洗不清的“原罪”。在中国历史上,一直盛行“均贫富”的思想,国人的“仇富”观念渊源久长。中国人追求财富的心理一直处于被束缚和压抑的状态,即便那些靠勤劳和智慧获取的“ 阳光下的财富”,也常常受到人们无端的怀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富人。我们不能说这些富人的原始积累都那么纯洁(例如王石、柳传志等都曾自揭“家丑”,坦诚公开企业初创阶段的某些不规范行为),但可以肯定的是,大多数富人所积累的大多数财富是可以见阳光的。如果因为少数富人的为富不仁而否定整个富人群体及其所拥有财富的合法与合理性,则是一种偏激的情绪。

近年来,居民贫富悬殊扩大本来已经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而少数富人为富不仁的丑闻频频曝光,如同火上浇油,使社会底层的“仇富”之火迅速蔓延。于是,几乎整个富人阶层都成为众矢之的,当“仇富”情结演化为严重的心理变态时,一些人甚至开始采用流氓手段向富人开刀。2003年1月22日山西“钢铁大王”李海仓惨遭枪杀的事件,就是民间特别是社会底层的“仇富”心理日益膨胀的典型。在民间资本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富人们的生存环境与整个社会经济(包括穷人的就业与再就业)息息相关,如果不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化解诱致“仇富”的各种社会矛盾,将会给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诸多隐患。因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仇富”情绪的重新蔓延。

2.客观评价富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我国的富人阶层是伴随着经济改革与发展而产生的,富人阶层的形成,对经济改革与发展又产生了巨大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富人是社会财富和税收的最大创造者,富人所在的许多私营企业已成为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尽管一些富人或多或少存在着偷税漏税现象,但从总体上看,富人们对社会的贡献远远大于一般人。而且,偷税漏税泛滥成灾,正好表明税收征管制度方面存在着许多缺陷,因此板子不能全打在富人身上。第二,富人可为未富阶层树立创富的榜样。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靠个人的能力和知识创业,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发家致富的人不断涌现,他们的成功案例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和效仿富人的创富经验。有人对温州进行过调查,温州人虽然并不否认分配差距正在拉大这一事实,但对于那些守法的私营企业主为代表的“富人”,他们大都报以羡慕和崇拜的心态。在青年人崇拜偶像的民意测验中,拥有8亿元个人财富的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与张艺谋、雷锋一样,成为青年人心中的偶像。第三,相当一部分先富者对未富者提供了帮助。近年来,通过技术转让、补偿贸易、项目投资、人才支持等“对口帮扶”形式,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对未富的弱势群体开展的帮扶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第四,富人对社会的反哺。与为富不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当一部分富人和民营企业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回馈社会造福社稷。搜狐网络公司首席执行官张朝阳说,在保证家庭、子女的生活需要和公司成为一个百年老店的前提下,可能设立基金奖励在人类环境改善方面有贡献的人。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也认为,他的财产在法律上是属于他个人的,但长远看是社会财富,他的最大追求是用自己的财富去改变周围的环境,改善其他人的生存状况。据统计,仅2001年,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仅仅是扶贫、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捐款,富人就贡献了9.2l亿元。

3.理性审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贫富差距

迄今为止的人类发展史表明,贫富差距的存在是一种社会常态,甚至是保证社会前进的动力。合理的贫富差距既能激发人们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又能激发人们为创造社会财富而奉献自己的体能和智能。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贫富差距的拉大,是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都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中国自然也不可能例外。当然,如果贫富差距过大而出现两极分化,在道义上,有悖于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公平原则;在政治上,容易引起社会强烈不满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在经济上,财富的过分集中可能妨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经济均衡而高效地成长。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完全消除贫富差距,但必须努力把这种差距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内,以保证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所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观点,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改革主张。因为沿袭传统体制搞平均主义,不可能激发人们的创富热情,不可能给经济发展注入活力。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虽然可能导致贫富分化,但如果各项改革措施能够协调配套,将贫富差距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是完全可能的。不幸的是,由于前期改革某些措施的失范以及各项改革措施之间配套性较差,贫富差距拉大的程度超过了人们容忍的极限,引起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当前中国出现的不同阶层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和贫富悬殊的现象,主要是由机会不平等造成的。因此,修正前期改革的偏差,不能搞“体制复归”,而应该通过进一步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把经济发展的“蛋糕” 做大,同时加强各项改革措施之间的协调配套,合理地调节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此基础上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争取公平和效率的相对统一。

4.弘扬企业家精神与营造“崇富”的社会风尚

为什么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些人富裕起来而有些人却陷入贫困?为什么有些人迅速大富而有些人却只能缓慢小富?排除机会不平等的非正常因素,能否富裕以及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富裕,与每个人的素质密切相关。以富人中的企业家们为例,大多数企业家的“情商”(EQ)都较高,他们普遍具有以下“三识”和“三性”,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弘扬企业家精神,可以作为营造“崇富”氛围的一条有效途径。

企业家的“三识”系指胆识、见识和学识。所谓“胆识”,就是勇于竞争的魄力和善于应战的谋略。企业家成功的关键在于勇于创新、敢于冒险,机智敏捷地把握市场机遇,果断地作出决策和及早采取行动。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的惟一职能就是创新,而他所认为的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生产要素按一种新的方法组织起来。所谓“见识”,就是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比较了

后记

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非一时的冲动,而是对近十余年来曾经不断闪现的认识片段的梳理。11年前,笔者与几名学者合作,曾经撰写过一部《中国经济改革理论流派》(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国光先生作序),从那时起,我就比较关注新兴的中国民营企业及民间资本的成长。

1993年,笔者破格晋升副教授之后,随即被改革大潮从理论前沿推到了实践前沿,成为一家新创建的城市信用社(后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的法人代表。当时这种小型商业银行主要是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的,在这个工作岗位上,使我与许多民营企业家成为朋友,对民间资本的研究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1996年,笔者应邀出任一家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的副总裁,随后的5年里主要负责金融、资本营运和战略规划等事务。如果说以前还只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观察与分析民间资本,那么在这一时期,则更多的是站在局内人的立场上思索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发展的诸多问题。不过,当时限于繁杂的商务活动,只可能将一些粗糙的观点留在工作日志之中。

世纪之交,中国的风险投资蓬勃发展,我经不住朋友的盛情请托,应邀担任了一家创业投资公司的总裁,工作的重点是对一些成长性好的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孵化),通过资本营运使其实现超常规发展。在这个风险投资公司cEO的位置上,使我有机会接触更多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使我对如何提高民营资本的创富能力有了更新的认识。同时,这种比较超脱且接触面广的工作环境,也使我能够将微观经济问题与宏观经济政策联系起来思考,初步形成了“民本经济”发展观。一些相关的观点汇入拙著——《向利润冲锋:企业成长与变革反思》(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企业家、管理咨询专家和国际著名财经传媒人士的好评。

2004年夏秋之交重登大学讲坛,遂静下心来系统地梳理过去10多年的思想片段。在一些朋友的鼓励下,我决定撰写一部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成长历程、总结制度变迁过程中财富创造之经验教训的书,以引起政、商、学等各界进一步关注“民本经济”。同时,也呼吁全社会依法保护私有财产,大力培育中产阶层,促进民间资本流动,进一步排除“国退民进”的制度障碍。笔者深信,随着民间资本创富能力的不断提升,其必将成为国家富强的坚实基础。写作提纲拿出来后,北京几位著名的学者朋友鼓励我尽快成书,正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对此写作计划也颇为认同,于是便有了这本《民间资本富中国——制度变迁中的财富创造》。

提起本书书名的主标题,还有一段小插曲。笔者在2003年春写了一篇名为《民间资本富中国》的评论文章,投稿给香港著名的国际性政经杂志《镜报》,该杂志总编辑林文先生很快打来越洋电话,表示对拙文很感兴趣,于是这篇与本书主标题同名的经济评论文章,在《镜报》2003年第5期上发表。此后,林文先生又约我写了两篇相关问题的稿件,分别在《镜报》杂志上2003年第9、10两期刊出。

正当本书准备付印之时,欣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于2005年2月24日正式公布,其中第一条就把非公经济提到能不能建设小康社会、能否贯彻新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保护私有财产已经写进了宪法,但如果没有具体化的实施细则,就很难把保护私有财产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和政策落实下去。“非公经济36条”,正是保护私有财产合法权益的实施细则,它的正式公布如同一场“及时雨”,必将促进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快速成长。为了方便读者查阅这一重大文件,笔者特意将其附于书末。

由于时间仓促和能力所限,本书的瑕疵与疏漏在所难免,恳请各界人士批评指正,以便我在进一步的专题研究中加以修正与弥补。笔者在本书中参考和引用了不少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此一并致以谢意。在本书的出版过程中,得到了许多朋友的热情帮助。这里要特别感谢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富经济研究院院长周永亮博士、北京金爵公司总经理乔继堂先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相关人员,没有他们的帮助,本书不可能这么快面世。

过文俊

2004年7月第一稿(杭州)

2004年12月第二稿(武汉)

2005年3月定稿(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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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