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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陈高华文集(精)/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文库
分类 人文社科-历史-中国史
作者 陈高华
出版社 上海辞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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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历史学以人类社会历史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无所不包,更需要了解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以及研究成果,才能把自身的研究,推向前进。本书作者力求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比起以前的同一领域研究,有所进展,因而也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

目录

自序/1

元代盐政及其社会影响/1

元代税粮制度初探/35

元代江南税粮制度新证——读《上虞县五乡水利本末》/55

元朝的土地登记和土地籍册/71

黑城元代站赤登记簿初探/94

元代的审判机构和审判程序/108

《湛然居士文集》中“杨行省”考/157

两种《三场文选》中所见元代科举人物名录——兼说钱大昕《元进士考》/168

略论杨琏真加和杨暗普父子/211

元代诗人?贤生平事迹考/227

赵孟?的仕途生涯/252

罗天益与《卫生宝鉴》/269

宋元和明初的马球/290

舍儿别与舍儿别赤的再探讨/297

元代大都的饮食生活/311

元代的天妃崇拜/338

北宋时期前往高丽贸易的泉州舶商——兼论泉州市舶司的设置/350

印度马八儿王子孛哈里来华新考/361

元朝与高丽的海上交通/368

从《老乞大》、《朴通事》看元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384

旧本《老乞大》书后/407

论明代中叶刘六、杨虎起义/419

从《大诰》看明初的专制政治/433

关于明代吐鲁番的几个问题/451

《元史》纂修考/469

朱元璋的佛教政策/491

说朱元璋的诏令/506

读史札记及其他

元代中泰关系二三事/522

南宋末年江西建昌的佃户暴动/524

夏文彦事迹小考/529

曲先学者盛熙明/533

摩尼教与吃菜事魔——从王质《论镇盗疏》说起/536

元代泉州舶商/543

蒲寿庚事迹/546

《庚申外史》作者权衡小考/548

沈万三与蓝玉党案/550

孩儿茶小考/557

《光明之城》中译本序/561

主要著作目录/565

试读章节

(据《我与元史研究》改写,原载《学林春秋》二编下册,

朝华出版社,1999年)者数百尺,汲水煮之”③。

在制盐技术方面,元代大体上沿袭前代,但也有若干差异。第一,福建大部分盐场开始采用晒盐法④。从煮盐到晒盐的转变,既能增加产量,又能减低成本,因而是制盐技术史上的一大变革。虽然在元代这一方法还不普遍,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的开端,无疑值得重视。第二,河东解州盐池唐、宋以来采用畦晒法,即在盐池周围开辟畦子,将池中的卤水导人畦中,利用日光和风力蒸晒成盐。元代则听任其在池中凝结,然后捞取,“不烦人力而自成”⑤。这种办法实际上较畦晒法落后,到了明代,便重新恢复了畦晒法。

元代盐的生产规模是很大的。从产盐的地区来说,北起辽阳,南迄岭海,旁及四川、河东等地。在这些地区,共设有盐场一百六十六所⑥,(后合并为一百三十七所⑦)以从事生产的人数来说,固定的专业劳动者共有五万二千余户⑧,此外国家还经常发配罪犯到盐场服役,参加生产。从产量来说,世祖末年全国盐产额达一百七十余万引(每引四百斤)⑨。以其中南方各盐区产额与南宋比较,有很大增长⑩(北方因金代缺乏具体数字,无法比较)。到了元中叶,总产量更激增至二百六十万引左右。

(二)盐业生产的管理和盐户的来源

元代,封建国家直接经营盐业生产,不许民间经营⑩,因而制盐业是封建官手工业的一个部门。封建国家之所以能够垄断这个生产部门,首先是因为盐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归它所有;其次,由于它对盐业中的直接生产者实施了严密的劳动力编制。

封建国家是“天地自然之利”的所有者⑩。盐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盐池、盐井、盐田均属于国家。煮盐需要柴薪,因而出产柴薪的荡地便成了盐业生产的另一项重要生产资料;它也属于国家所有,并“非灶户己业”,而是由“官为分拨”的,“不许典卖,亦不许人租佃开耕”⑩。其他制盐的生产工具如铁桦、铁盘等,工本浩大,“袢P2一面亦用生铁一、二万斤”⒁,远非一家一户所能措办,也是由国家置办,交由生产者使用。只有小件生产工具才为生产者所私有。这种基本的和重要的生产资料归封建国家所有的制度,决定了盐业生产中国家和直接生产者的各种关系。

元代从事盐业生产的人户称为盐户⒂。由于各地制盐方式不同,又有捞盐户、灶户、晒盐户等名称。唐、宋时称盐户为“亭户”,在元代这一名称继续通用。盐户中的男劳动力称为“盐丁”、“卤丁”或“灶丁”。

盐户的来源南北有所不同。北方各盐区历经战乱,旧户逃散,主要依靠重新签发,同时也招募旧户复业⑩。南方各产盐场所受破坏不大,原有的盐户大都依旧从事生产。当各盐场盐户缺额时,往往随时签发民户来补充⑩。

除了盐户以外,元政府还发遣判处“徒”刑的罪犯,到盐场“带镣居役”,期满放还。这批人数量不多,服役时间不长,在生产中所起作用不大。

元代管理盐户的机构是盐运司(茶盐转运司)或提举司,共有九个⑩。每一盐司下辖若干盐场。在几个比较大的盐司(如两淮、两浙、山东)下面,又设有若干分司,分别管理若干盐场。每一盐场分若干“团”,每“团”由三“灶”或二“灶”组成⑩。每“灶”由若干家盐户组成④。“立‘团’定界址,分‘团’围短墙”,每“团”都有固定的居住地区和生产地区⑨。盐司——(分司)——盐场——团——灶——盐户,构成了盐业生产中的管理系统。

盐户必须世代从事制盐,不得改业。他们有特殊的户籍,与民户分开。他们固定在一定的盐场上,不能随便移动。在行政系统上,他们“不统于有司”③,除了“犯抢窃盗贼、伪造宝钞、贩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等刑事案件“并从有司归问”外,其余“斗讼、婚、田、良贱、钱债、财产、宗从继绝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都P3

序言

我是北京大学历史系的毕业生。 1955年9月,我进人北大学习。当时反胡风斗争和“肃反”运动已经过去,学校教学秩序比较稳定,强调学生以学习为主。1956年中央提出“向科学进军”,更增加了学习的气氛。但是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1957年春天开始“大鸣大放”,接着便是“反右派斗争”,继之而来的是“双反,,运动,拔白旗插红旗,批判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基本上是停课进行的。1958年夏天,历史系两个年级的学生和部分教师,分赴各地,参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调查工作,我被分配到新疆调查组,一年左右时间,跑遍了新疆北部广大地区。1959年夏天,回到学校。这时“大跃进”的热潮已经退去,学校重新安排课程,争取在我们毕业以前多补一些课,同时要求学生自行选择“专门化”。我选择的是中国古代史,以为可以定下心来读点书了。同学们都很努力,都希望在离校前多学一些知识。当时系里开设了不少课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门课是“中国古代史史料学”,由擅长各时期历史的教授分段讲授,如翦伯赞讲秦汉史史料,邓广铭讲宋史史料,邵循正讲元史史料等。80年代前期,我和陈智超同志邀集历史所部分研究人员编写《中国古代史史料学》,成为大学历史教材,即由于当年听课的启发,感觉这门课对于初学者具有特殊的首要件.

但是好景不长,1959年秋天,又开始了“反右倾”斗争,继之而来的是学习《列宁主义万岁》三篇文章,与苏修论战,其间还有批判马寅初人口论,学校里正常的教学秩序再一次被打乱,毕业论文的写作不再提起,取而代之的是集体编书,当时认为这是防止知识分子修正主义化的重要途径。开始是各专门化选择一个项目,后来觉得这样还不够革命,于是整个年级一百来人齐上阵,共编一部书,题目叫做《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大家热情很高,日夜奋战,数易其稿,但最后是不了了之,成了一堆废纸。

回顾一下大学五年的历程,留下了颇多的遗憾。五年的时间,大部分是在政治运动和民族调查中度过的,书读得很少,教学计划中的不少课程没有学过。名义上是大学毕业生,实际上是不合格的。当然,应该看到,这一段大学生活,也是有收获的。从学校设置的政治理论课程和政治运动中,我和同学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了初步的认识,这在以后工作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参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更使我大开眼界,对于民族问题在现实生活和历史上的重要性,开始有所了解。在此以后,我对民族问题以及民族史研究,一直有浓厚的兴趣。此外,尽管运动频繁,与老师接触不多,但北大特有的学术气氛,仍可以从他们的课堂讲授和零星接触中有所感受。学术气氛的熏陶对于初学者是至关紧要的,往往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他们以后的道路。从北大老师们的身上,我朦胧地领会到治学的艰辛和乐趣,从内心滋长了从事研究工作的强烈愿望。

毕业以后,分配到哲学社会科学部历史研究所工作。哲学社会科学部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的几个学部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前身,在“文革”中以简称“学部”闻名遐迩。我到历史所的时间是1960年9月,当时历史所同样大兴集体编书之风,新来者立即也被卷入这一热潮之中。历史所最重要的集体科研项目是郭老主编的《中国史稿》,动员了所内的主要力量,还有外单位的同志。力量不可谓不强,进展却相当缓慢。1961年以后,国民经济遇到困难,进行调整,科研工作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向年轻人提出了打基础的要求。对于我这样在大学期间没有认真受过训练的人来说,打基础当然特别重要。但是,如何才能打好基础,却是心中无数。可幸的是,历史所有一批学识渊博的前辈学者,又有不少奋发向上的青年伙伴,他们给了我种种教导、启发和帮助,使我能较快地走上独立从事研究的道路。

历史所有一个民族史组。1955年前后,中、苏、蒙三国协议共同编写《蒙古通史》,历史所民族史组即为此而设,负责人是翁独健先生。1959年以后,中苏关系恶化,共同编书的计划作废,但民族史组却一直保存了下来。我参加过民族调查,对民族史很感兴趣,到所后便报名到民族史组。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蒙古史学者,他很重视年轻人的培养,循循善诱,指导制定研究计划,讲述历史研究的方法。正是在翁先生的启迪下,我用二、三年时间,比较系统地阅读了元代的各种文献,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开始了整理资料和专题研究的训练。

翁先生特别重视资料工作,他认为资料工作是研究工作的基础,只有学会资料的搜集、整理,才能做好研究工作。而资料的搜集应力求彻底、穷尽,即使不可能真正做到,也要以此为目标。对于资料,要认真加以整理,严格分辨原始资料和转手资料。对于研究工作,翁先生强调在了解前人研究基础上认真选题,立论必须言之有据,切忌空泛。论文写作应该交代以往研究情况及文献出处等等。后来知道,这些都是外国大学历史系一门课“史学方法”的基本内容,但是院系调整以后我国历史系都没有这门课。实际上,“史学方法”就是讲史学研究的一些基本训练,当时的年轻人缺乏的就是基本训练,翁先生为我们补上了这门课。他的指点,使我少走了许多弯路。

在翁先生的具体指导下,我和杨讷等同志一起编纂元代农民战争的资料,同时着手做一些专题研究。我们努力按照翁先生的意见全面系统搜集资料,多方扩大资料的范围,于是有许多新的发现。特别是地方志和金石志中蕴藏的大量有关农民战争的记载,是前人所未曾利用过的。这为我们研究农民战争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我写的几篇元末农民战争论文,对地主阶级的动向、农民起义的口号加以讨论,提出了不同于前人的一些看法。在这些论文中,我力求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比起以前的同一领域研究,有所进展,因而也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翁先生又要求我们,在农民战争之外,另择一题目作研究。杨讷同志选择元代村社,我则选择元代盐政。杨讷同志的《元代村社研究》完成以后,发表在《历史研究》上,迄今仍是这一问题的权威之作。我选择盐政,是因在辑集元末农民战争资料时,发现淮东张士诚、浙东方国珍起事,均与盐政有关。只有弄清元代盐政,才能更深刻认识元末农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在研究和写作元代盐政时,我严格按照翁先生讲述的治学方法进行,首先查阅以往研究成果,其次全面系统搜集资料,然后对资料进行分析,拟出写作大纲,最后按科学规范写出论文。《元代盐政及其社会影响》一文,先后三易其稿,翁先生和组内同志提出过很多宝贵意见。这篇论文的完成,可以说使我得到一次严格的科学训练。

以上一些工作,是在1961—1963年间进行的。从1964年起,我接连参加劳动锻炼(山东龙口)和农村“四清”(山东海阳,北京房山),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才回到北京。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研究工作完全停顿。“文革”后期,逐渐有所松动,大家半公开或不公开地恢复了部分研究工作。揪出“四人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改革开放方针的确定,使整个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历史研究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

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前期,我参加《中国史稿》的编写工作,负责元代部分。在准备写作时发现,元代经济史的研究是我国学术界的薄弱环节,除了蒙思明先生关于元代社会阶级关系的研究之外,其他几乎可以说是一片空白。日本学术界在这方面有相当可观的成绩,但也有许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过去的通史著作,述及元代社会经济时,不是一笔带过,就是引用一些史料,草草了事。经济是基础,如果对一个时代的经济状况不能正确的说明,便无法对该时代的政治、文化作出合理阐述。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便集中精力对元代经济史的一些重要问题作一些探索。

众所周知,《元史·食货志》和其他正史的《食货志》一样,是研究元代经济史的基本资料。历来涉及元代经济者,无不以《元史·食货志》为据。但是,试以《元史·食货志》和其他正史中的《食货志》相比较,便会发现其中颇有不同。其他正史的《食货志》大体都是“史官”将各种资料融会贯通以后执笔成文的,而《元史·食货志》则是将元朝官修政书《经世大典》、《六条政类》中有关篇章加以删削而成的。一方面,应该看到,《元史·食货志》保存了元朝政书若干篇章的本来面目,从史源学的角度来说,有很高的价值;另一方面,这种渊源关系的编纂方式,也造成明显的弱点,具体来说是:(1)政书中没有的篇章,《元史·食货志》中也没有。例如一般正史《食货志》中放在首位的“版籍”(“户口”)、“田制”,《元史·食货志》就没有。赋役中的役法,是封建国家加在编户齐民身上的沉重负担,历代相承,元代亦不例外,但是《元史·食货志》却缺乏记载。(2)将政书中的记载删削不当,以致无法理解或引起误解。例如,元朝在农村立社,《元史·食货志》记此事,说:“其合为社者,仍择数社之中,立社长官司长以教督农民为事。”到底是谁“教督农民”,是不清楚的。《经世大典》此篇原文已佚,幸好元代法律文书《通制条格》、《元典章》中保存有关法令的原文,作:“选立社长,官司并不得将社长差占别管余事,专一照管教劝本社之人。”显然,《元史》编者在删削时,多留了“官司长”三字,以致文意不通。

有鉴于以上情况,我的元代经济史研究,可以说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探索《元史·食货志》中缺乏记载的重大问题,例如户籍和役法,先后写出了元代户等、军户、站户以及役法研究等论文。另一方面是以《元史·食货志》中有关记载为基础,认真考辨、补充,这方面的作品有税粮制度、和雇和买、海外贸易等。我还对元代城市史作过一些研究,先后完成《元大都》、《元上都》(与史卫民合作)两书,城市经济的论述,在两书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元大都》一书译成日文后在日本出版,国内还出版了蒙文译本。

参加《中国史稿》的编写,使我感到对有元一代史事的了解很不全面,需要补课,于是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元史的各个领域,选择一些专题,作多方面的探索。其中一项是元代画家资料的辑录。本来,绘画史的研究,属于美术史范畴,是专门之学。我对绘画史完全是个外行,在阅读众多有关元代绘画史的研究作品之后,深感元代绘画在中国绘画史上占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也是元代文化中引人注目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感觉到,以往的研究者,由于专业的局限,在资料的利用上,往往是不全面的,有的还有错误。于是不揣冒昧,着手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力求穷尽,仍是我辑录元代画家资料的指导方针,同时努力区别原始资料和转手资料。最后完成的《元代画家史料》一书,引用的文献达一百七十余种,其中有不少是前人所未利用过的。我利用这些资料,结合自己对元朝社会历史的了解,给每个画家写了简单的介绍,其中对元代绘画史研究中一些常见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例如,以往研究中,不少人认为,生长于马上的蒙古君王不喜欢汉族传统绘画,废除了宋代的画院,影响了画家的出路。我则认为,在元代,有相当多的君主、贵族喜欢绘画,因而某些人便以此作为进入仕途的捷径。又如,有些研究者认为,元代不少名画家采取与元朝不合作的态度,寄情山水,作画表达自己这种感情。我则认为,元代著名画家中的多数人或是元朝的官员,或是元朝的顺民,真正反对元朝的只是少数,因此大多数以山水为题材的作品很难说蕴藏有什么政治倾向、不满情绪。我的这些看法基于我对元代士人动向的基本估计。在我看来,元朝统一以后,大多数士人已经接受了元朝统治的事实,不满者有之,反抗者很少。元朝中期以后,绝大多数士人已视元朝为合法的统治了。对于古代绘画的研究,我觉得应把它看成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受各个时代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也就是说,不了解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就很难对该时代的意识形态(包括绘画在内)作出适当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于元代宗教、中外关系,也作过一些探讨。

日本学者桑原骘藏的《蒲寿庚考》,是论述中国海外交通的权威著作。书中根据韩国史籍《东国通鉴》,讲述了马八儿王子孛哈里的事迹。马八儿是当时印度南部的一个国家,马八儿王子孛哈里侨居中国泉州,元帝赐高丽女子蔡氏与他为妻,这起异国婚姻把印度、中国、朝鲜半岛联系了起来,是饶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桑原以为孛哈里可能是波斯湾怯失(Kish)岛人,是波斯伊儿汗合赞的使者。我根据元人刘敏中《不阿里神道碑》(《中庵集》卷四)、《元史·马八儿等国传》等有关记载指出,孛哈里即不阿里,是马八儿国的宰相,因国内矛盾,投奔元朝,忽必烈将宫中高丽女子蔡氏许配与他,从此,在泉州定居。后来,他因蔡氏之故,曾派人向高丽国王献礼品。这样,孛哈里其人其事,都在中国文献中得到证实,并且纠正了桑原氏的错误。在中外关系史的研究中,文献资料的发掘,是至关紧要的。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新资料的发现,中外关系史的研究,就难以有大的进步。这是我在研究实践中深深体会到的。

1976年,我已年近40。1988年是我“知天命”之年。在这十余年问我有不少社会工作,但仍争取时间努力著述。元史是我研究的重点,有如上述。1987年我将此前自己所写的元史研究论文、札记辑成一书,名为《元史研究论稿》,由中华书局出版。除了元史研究以外,这一时期我还做了一些其他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海外交通史研究。20世纪70年代泉州湾古代沉船的发现,激起了学术界研究中国古代海外交通的热潮。围绕这一主题,我作了一些探索,写出几篇论文,并和其他同志一起写作了《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陈高华、吴泰)和《海上丝绸之路》(陈高华、吴泰、郭松义)两书。中国海外交通史一直是我关注的领域,努力为这个学科的发展作出一点贡献。二是继续画家史料的整理,先后编写出版了《宋辽金画家史料》(1984年出版)和《隋唐画家史料》(1987年出版)两书。编纂的原则、体例和《元代画家史料》完全相同,力求穷尽原始文献,并将一个时代的绘画同该时代的政治、经济密切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这几种《史料》常为画史研究者征引。原来曾打算进一步扩大范围,编著明代的画家史料,并对已出的三种加以修订补充。但因各种原因,明代的画家史料只开了个头,没有进行下去,三种《史料》的修订工作只完成元代一种,篇幅较之原书有很大的增加,改名为《元代画家史料汇编》。这一修订本完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叶,但直到2004年始得问世。三是中亚史的研究。我在大学学习期间曾到新疆参加民族调查一年,对中亚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20世纪80年代又曾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的《中亚文明史》编委会,兴趣和工作需要促使我关注中亚史的研究。根据自己的条件,我先后编成《元代哈剌鲁畏兀儿资料辑录》和《明代哈密吐鲁番资料辑录》两书。前者因故迟迟未能出版,后来仓促付印又缺乏必要的加工,因而错讹很多,令人遗憾。后者所辑录的资料,相当多是新的发现,很有价值。明代西域史研究常苦于汉文资料的不足,这本书可以说有填补空白的意义。在浩如烟海的明代文献中寻觅西域史料,有大海捞针的感觉,每有所得,常为之狂喜。至今思之,仍觉欣然。在搜集整理元、明两代西域史料的基础上,我写了几篇有关的论文。四是和陈智超同志一起,邀请历史所的一部分研究人员,共同撰写《中国古代史史料学》(1984)。此书被不少大学历史系列为参考教材,有一定的影响。在古籍整理方面,我也做了一些工作,有《人海诗区》、《滋溪文稿》等。

20世纪80年代末期起,也就是在50岁以后,我的研究范围有所调整,仍以元史为研究重点,但对其他领域已很少涉及。十余年间,我致力于元代专门史的写作,先后和史卫民同志合作,撰写出版了《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元代卷》(1996)、《中国经济通史·元代经济卷》(2000)和《中国风俗通史·元代卷》(2001)三部著作,还写了一些论文。

《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是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白钢同志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元代”卷的绪论和投下分封、监察、司法、人事管理等章由我执笔。元代政治制度,已往的研究成果颇多,我们必须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进步。原来史卫民同志在这方面有较多的积累,而我对元代政治制度则没有多少研究,承担这一工作后内心颇为不安,只能努力探索,力求有所突破。1992年,我应聘为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外国人研究员,根据所方的要求,我承担“中国近世(元明时代)政治与社会之研究”,需要在应聘期间(半年)交出一篇论文。这个课题和元代政治制度史写作任务是基本一致的。我利用这一机会认真读书,了解日本史学界的研究动态,写出《元代的审判程序和审判机构》一篇近五万字的长文,发表在该所刊物《东方学报》上。这一段经历对《中国政治通史·元代卷》的完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后期,历史研究所和其他科研单位一起,承担了全国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经济史》,我负责元代卷。为了完成这一任务,我感到自己还要对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努力探索,为此先后写出元代商税、酒税、水利、土地登记等一系列论文。土地登记和土地籍册,是封建时代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汉迄唐,政府最看重的是户籍的编制,土地只是作为附带项目登记在户籍册中,当时的户籍具有地籍和税册的作用。宋代以后,私有土地日益发达,地籍逐渐取得了和户籍平行的地位。严格说来,宋、元是这种变化的过渡时期,元代的户籍登记,包括土地在内。但与此同时,开端于南宋的多种土地籍册,在江南一些地区普遍建立起来。历来研究中国土地制度史者,注意到了唐、宋之际的这一变化,但是对于元代的情况,却往往略而不谈。我的有关论文,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说明元代江南的土地制度,是前代的延续,并未因改朝换代有大的变化。此外,新发现的资料,促使我对南方的税粮制度重新进行论证,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如江南民田税粮数额的估计,便修正了我过去的论断。

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社会生活史的研究,逐渐在我国学术界兴盛起来。人们的社会生活,诸如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等,与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而在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生活史的研究遭到冷落,元代社会生活史的研究,更可以说是一片空白。我想在这方面作一些努力。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刘子健先生关于马球的论述。刘先生是美籍华人,长期从事宋史研究。马球是中国古代盛行的一种体育运动,在唐代曾风行一时。唐代以后的马球状况,历来不为人们所注意。刘先生论文的题目是《南宋中叶马球衰落和文化的变迁》,把马球的盛衰和文化变迁联系起来,企图“说明中国传统社会,怎样受君主制度的影响,忽略了体育”。我觉得刘先生的出发点是很好的,但他认为元代马球“反倒消失”则是不对的。元朝蒙古君主“以马上得天下”,他们怎会废除马球这种马上运动呢?而且,不少记载也可以证明元代马球仍是流行的,只是刘先生不曾注意罢了。不仅如此,至少在明代前期马球仍是存在的。在此以后,我用较多的精力注意元代饮食史,先后对元代的酒、茶、舍里别等有所论述。在探讨元代饮食时,一是注意饮食与当时中外、国内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关系,例如蒸馏酒的出现、葡萄酒的流行和舍里别的传人等;二是确定元代饮食在中国古代饮食文化史中的地位。徐海荣、徐吉军同志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饮食史》中“元代的饮食”,便由我执笔(约10万字)。20世纪末,上海文艺出版社邀请我和徐吉军同志主编多卷本《中国风俗通史》,其中元代卷由我和史卫民同志撰写。除了原有的一些成果以外,我还对元代巫术、东岳崇拜、天妃崇拜、禳灾习俗、称谓习俗等诸多问题加以研究,写成论文,这些问题大多前人未曾触及,从而使该书内容比较充实。

除了以上三部元代专门史著作及有关论文的写作外,这十余年间还写了一些明史论文(以朱元璋为中心),并和陈尚胜同志合作,撰写出版了《中国海外交通史》(1997)。近年我主要从事元代文化史和《元典章》的研究,已有一定的收获。我和张帆、刘晓两位年轻同志合作的《元代文化史》已基本完成。我主持的《元典章》读书班已持续了几年,参加者有历史所和北京大学的研究人员、教师和研究生,还有国外的研究生和进修教师。《元典章》是一部元代法律文书的汇编,其中有元代社会的珍贵资料,素称难读,我们想用集体的力量,先对该书的“户部”加以整理,以后再扩展到其他部分。我希望通过《元典章》的整理,激发年轻学者的研究兴趣,同时对自己也有所促进。

20世纪中国的元史研究,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到现在已粗具规模。开创这门学科的是中国史学界的几位大师:王国维、陈垣、陈寅恪诸先生,继之而起的是翁独健、韩儒林、邵循正、蒙思明、吴晗诸先生,40、50年代有杨志玖、蔡美彪诸先生。60年代以后成长起来的中青年学者,大多是翁、韩、邵、蒙、杨、蔡诸先生的门下。20世纪上半期,元史被认为是冷僻的学问,研究者甚少,作品寥寥。到80、90年代,随着中青年学者的成长,我国的元史研究已面目一新,足以与其他断代史、专门史研究并驾齐驱了。前辈学者说过,元史是“不中不西之学”。从20世纪初以来,元史研究便是一门国际性的学问。过去我们的研究落后,不受重视,现在在国际学术活动中有自己的独立的声音,足以引起他人注意了。

我所做的一些元史研究工作,都是在师友们教导、关心、帮助、鞭策下进行的,由于原来基础较差,加上主观努力不够,成绩有限,常感惭愧。至于史学的其他领域,如中亚史、绘画史等,虽曾涉猎,成绩更少。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如果说有什么经验体会的话,那就是:(一)必须高度重视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史料即史学”是不对的,但是史学研究必须以史料为基础,离开史料就无所谓史学。对于史料,必须力求全面、系统的掌握,既要熟悉已知的史料,还要下大力气去发掘未知的新史料。很多老问题的解决和新问题的提出,都有赖于对已知史料的重新认识和新史料的发现。我的每一篇论文都力求有不同于前人的新史料,有些论文的写作,即由于新史料的发现。在史料上要有所突破,始终是我在研究工作中的座右铭。(二)必须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理论,对于历史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种其他学说可以取代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我自己的研究工作,从一开始关于农民战争的探讨,到近年的法制史研究,都力求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各种历史现象,以后仍将继续这样做。(三)必须努力学习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已成为当前科学发展的趋势。历史学以人类社会历史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无所不包,更需要了解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以及研究成果,才能把自身的研究,推向前进。我在研究工作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迫使自己进行各种学科理论、方法的补课,深深感到这种补课的重要性。由于种种原因,我的补课缺乏系统性,起的作用也不够理想。衷心希望年轻的研究者重视这一问题,不断开阔眼界,不断改正思维方式,只有这样,研究工作才能出现新的飞跃。

  陈高华

 200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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