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茶座》是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杂志型图书。这本小册子由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主编,内容轻松、休闲、高雅,目的是让法学走出超凡脱俗的“象牙塔”,步入寻常百姓家。《茶座》主张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讲老百姓生活中的法理,但是可不要因此而小瞧了这本小册子,《茶座》的文章作者大多是国内一流的法学家,这也让《法学家茶座》有了“法学界的院士普及丛书”的美名。
网站首页 软件下载 游戏下载 翻译软件 电子书下载 电影下载 电视剧下载 教程攻略
书名 | 法学家茶座(第11辑) |
分类 | 人文社科-法律-法学理论 |
作者 | 张士宝 |
出版社 | 山东人民出版社 |
下载 | |
简介 | 编辑推荐 《法学家茶座》是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杂志型图书。这本小册子由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主编,内容轻松、休闲、高雅,目的是让法学走出超凡脱俗的“象牙塔”,步入寻常百姓家。《茶座》主张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讲老百姓生活中的法理,但是可不要因此而小瞧了这本小册子,《茶座》的文章作者大多是国内一流的法学家,这也让《法学家茶座》有了“法学界的院士普及丛书”的美名。 内容推荐 《法学家茶座》是一本杂志型图书,每3个月出版一辑。她继承了《经济学家茶座》“轻松、休闲、高雅”的风格特点,一方面强调作者的权威性,文章作者大多为国内第一流的法学家;另一方面强调图书的通俗性,力求内容贴近读者、贴近生活。她市场定位明确,读者意识强烈;注重品位,但不盲目学术;贴近生活,但不盲目追求热点;强调通俗,但绝不追求庸俗。为了进一步强化可读性,同时也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法学家茶座》还精心选配了漫画、插图30多幅。在《茶座》里,众多法学家抱着轻松的心态,用尽量通俗的文笔将百姓生活中的法理娓娓道来,这种将理论性与通俗性糅合贯通的风格,在当前众多的法律类书刊中可谓独树一帜。 目录 【卷首语】 何家弘 “茶盲”与“法盲” 【法治漫谈】 傅达林 物权法风波:冲突背后的私法精神变革 刘连泰 《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的狂妄与宪法的谦虚 马小红 “讨个说法”与“法律空白”的背后 刘作翔 我们为什么要实行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几起案例来看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 刘桂明 我们能否对“死刑”宣判“死刑”?——一份关于《死刑报告》的“报告” 【法学札记】 邓正来 “小路”上的思与语 乔新生 中国法学的视角 关保英 “学者”与“学究” 周惠博 从教50载感言 江山 天问 【法苑随笔】 车丕照 贸易、币制与政府管制——文若虚的跨国生意及之后的故事 喻中 判决结果的寻找过程——以一起劳动纠纷案为例 上官丕亮关于大学校园民主的法学思考 朱伟一 律师与军人 【身边法事】 谢晖 “义务指路”,公德,抑或私德? 林来梵 劝酒的艺术和文化——以法律人为例 汤啸天 警惕自杀形态和性质的变异 【法林逸事】 徐学鹿 往事如歌 张卫平 红被面覆盖的讲台 吕忠梅 你可能并不认识的吕法官 【域外法制】 尹曙生 耶鲁第三百届学生毕业典礼见闻 王彦 穿蓑衣的抗议者及课堂上的律师 【名家访谈】 廖 明 王翠青一位大学校长的“法治情结”——谭世贵教授访谈录 【聊斋闲话】 刘凯湘 茶座闲聊物权法 王文生 司法人生百味茶 何家弘 重返“北大荒”的感悟 【名师剪影】 张乃根 与赵维田先生的忘年交 许崇德 我与马克昌教授 【茶客论剑】 李琦 法律:对人的理性有限性的理性克服——与喻中君商榷 罗洪洋 法官不需要成为政治家 王学堂 民事诉讼中存有“讯问”程序? 【书城夜话】 毛立新 法苑劲竹——读崔敏先生《求真集》感言 陈伟 我有精神病我怕谁?——日本电影《刑法第三十九条》观后 【何博士信箱】 读者来信一封 试读章节 中国私法精神的缺失 民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体现的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文化传统。纵观中西民法发展历史,呈现出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西方是先在内部孕育出私法精神,然后催生出民法制度;中国在传统社会里没有生成私法精神,直到近代才从西方移植民法制度,尝试的是一条以民法制度培育私法精神的道路。 在西方,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促成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而市民社会的出现将调整民间私益关系的私法从国家公法体系中剥离出来。起源于古罗马的公私法划分不仅形成以后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法律体系,更促进了世界上私法的崛起,并倡导了承认人民主权、自然权利的私法精神。最早的罗马法典《十二铜表法》便将行政法、宪法法规以及公共宗教仪式等拒之于该法典之外。法学家乌尔比安说:“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直白地道出了公私法之间的本质差异:公法的要义在于防止个人对社会、对国家利益的侵害;私法的要义则是私权神圣,强调的是个体权利的保障而不是个体义务的强制。 然而,中国历史上没有形成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未能自然生长出私法精神。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中,自然经济、家族制度和集权政体造就了中国公法的极度发达,而几乎没有民商法的生存空间。在文化上,传统伦理向来“有先社会后个人的整体精神,有重视个人在各种人伦中的责任意识……以及对天下为公的人类‘大同世界’的真挚向往等等”,这孕育出的是以集体本位、国家本位为基本精神的法律文化,形成了无视个人、否定个人的传统法律制度和公法精神。我们如今谈起物权,总会提及西方的法谚——“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而此类指征私法的法谚从未在中国的历史上出现过,相反却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说,这足以说明中国传统社会私法精神的缺失。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的国家本位观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民法通则》的制定为中国私法的发展打开了“缺口”,私产入宪体现出对个人权利的彰显。然而这种硬性制度上的改变,短期内也并未产生中国的私法精神。自发的公民社会建设较为迟缓,行政权仍倾向于干预社会,加之我国法学早期受前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将国家的地位置于公民之上,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法学一直拒绝接受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方法,更谈不上承认私法优位。正是基于此,一部引领中国走向私法时代的物权法越发不可或缺。我想是大概是许多民法学者对巩献田公开信动怒的缘由。江平教授就指出:“一味在《物权法》中加入刑法和行政法中保护国有资产的条文,变成国有资产的保护法,是违背现代法制精神的。”看来,物权法的制定寄托了民法学人启迪民智、彰显私法精神的重要冀望。P6-7 序言 一日,数友闲聊,谈及鄙人自封的“乌龙茶座法学家”,便有人提到“铁观音”。一君不知其为茶叶,问道:“你们说的‘铁观音’在什么地方?我特信观音菩萨。”众人见其憨态,皆大笑,并称其为“茶盲”。我解释道:“‘铁观音’是一种极好的乌龙茶,产于福建安溪。”他又问“那为什么叫‘铁观音’?”我答日:“第一,据说创制这种茶叶的人笃信佛教,每日清晨都要将一杯清茶奉献于观音菩萨的像前;第二,这种茶叶的外形沉重似铁,美如观音,遂得名。”那人连称惭愧,自认“茶盲”。 在2006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有一个小品,名为《邻居》。其大意是:一家人装修房屋存在问题,以至其楼上邻居的暖气不热而楼下邻居家漏水。于是,上下邻居私自钻窗入室,却被当成小偷抓住并审讯,最终演绎了一出“捉放贼”的喜剧。该小品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情节设计有起有伏,演员表演可圈可点。然而,私自钻窗人室是侵犯他人住宅权和居住权的违法行为,而“私设公堂”更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违反法律的侵权行为并没有在小品中得到任何揭示或说明,于是,观众在一片笑声之中不仅淡漠了法律,甚至还学到了违法行为,实在是贻害无穷。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目前正在起草制定物权法,公民合法的住房所有权和居住权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像《邻居》这等明显违反法律精神的节目竟然通过层层审查,出现在“春晚”的舞台上,我只能说这部小品的编导人员乃至审批人员都是“法盲”。 就社会而言,“茶盲”并无大碍,“法盲”却很可怕,而在中央电视台的“春晚”上堂而皇之地演绎的“法盲”,那更是——借用“春晚”小品创造的一句流行语——“相当”可怕! 何家弘 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书评(媒体评论) 我们如今谈起物权,总会提及西方的法谚——“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而此类指征私法的法谚从未在中国的历史上出现过,相反却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说,这足以说明中国传统社会私法精抻的缺失。 ——傅达林《物权法风波:冲突背后的私法精神变革》 当我们试图从各国法律文件的宇星行间中寻找体现人类普遍价值观念的规范时,我们可能忘记了法律文件产生的历史背景。我们在其他国家的法律文件中找到了“理想的”法律规范,可是我们却丢失了产生这些法律规范的时代精神。 ——乔新生《中国法学的视角》 |
随便看 |
|
霍普软件下载网电子书栏目提供海量电子书在线免费阅读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