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迪丝·华顿是美国普利策获得者,她在一九○五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快乐之家》,这使她成了本世纪前二十年最受欢迎的美国作家。本书是伊迪丝·华顿的中篇小说选,收入的三个中篇都是她的精品。其中《伊坦·弗洛美》(1911)被认为是这类作品的“经典”,其影响甚至超过了她的著名长篇。
《伊坦·弗洛美》可以被时下的中国影视、小说冠以“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这样的醒目标题。但这里面没有浪漫,有的却是寒冷、寂寞、爱情、挫折、嫉妒、牺牲,是一部催人泪下的家庭悲剧;《班纳姐妹)(1916)写的是两个姐妹和一个男人的故事。妹妹因这个男人丧了性命,最后也导致了姐姐的破产;《老处女》写两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的故事,反映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纽约生活,其成就可以同《伊坦·弗洛美》媲美。
伊迪丝·华顿(1862—1937)是二十世纪美国深受欢迎的女作家。她的长篇小说《快乐之家》、《纯真时代》等在我国读者中很有影响。本书是一部中篇小说选,收有《伊坦·弗洛美》、《班纳姐妹》和《老处女》三篇作品,讲述了三个耐人寻味的情感故事;情节深沉动人,风格细腻、精致,均为传世的经典作品。
这个故事我是东一点西一点从许多人那儿得来的,一如道听途说常有的事情,每次听到的都有点不同。
您要是到过马萨诸塞州的斯塔克菲尔镇,您准认得那个邮局。您认得那个邮局,您准看见过伊坦。弗洛美赶辆车子来到这儿,把缰绳往他的瘦马的背上一搭,拖着脚步穿过砖头的人行道,走近邮局门口的白石柱子,而且您准要问人这是谁。
我第一次,几年之前,看见他就是在那个邮局门口;他让我很吃一惊。就在那个时候,他也是斯塔克菲尔镇上最可注意的人物,虽然他已经残废。引人注意的不是他的个儿高,那一带地方的“本地人”都是细而长,和较为矮胖的外来种极容易分别:是他那种虽然带着铁链似的一步一跛却满不在乎的强劲的气概。他的脸上有一种苍苍凉凉不可逼近的神气,并且他的肢体异常木强,头上是白发盈颠,我只当他一定很老了,后来听说他才不过五十二岁,很觉得诧异。这是哈蒙。高告诉我的,哈蒙在没有通电车的日子在贝茨伯里奇和斯塔克菲尔之间赶长途马车,那条路上的人家的历史他全都知道得清楚。
“他自从撞伤以后一直就是那个样儿;这句话有二十四年了,顶下个二月,”哈蒙一边儿回想一边儿说。
也就是因为这一次的“撞伤”——这也是哈蒙告诉我的——伊坦·弗洛美不但是在额角上留下了那个长口子的红疤,并且把右边儿的半个身子扭得又短又曲,从他的马车上下来走到邮局的窗口这几步路都很吃力。他每天从家里赶着车子,正午前后到了镇上,因为这也是我每天来取信的时刻,我常常在邮局门口碰见他,也有时候站在他旁边,一块儿伺候那窗格子背后的分发信件的手的动作。我注意到一件事情:他虽然天天准时而到,却是除了一份贝茨伯里奇《鹰报》以外得不着什么邮件,那份报他看也不看就塞进口袋里。可是有些日子局长交给他一个信封,写的是“细诺比亚——或细娜——弗洛美夫人收”,通常在左上角印着一家药房和一种药品的名字。这些文件我的邻人也是一眼不看塞进口袋——好像是看惯了这些,对于它们的数目和种类已经懒得理会——然后默然地朝局长点个头转身就走。
斯塔克菲尔镇上的人个个都认得他,跟他招呼;可是大家都尊重他的沉默,难得才有一两个年老的人留住他说句话。在这种时候,他总是安详地听着,他的蔚蓝的眼珠儿望着说话的人的脸,然后低声应答,声音小得我听不出他说什么;这以后,他就硬僵僵地爬上他的马车,左手挽起缰绳,慢慢地赶车子回家。
“他受的伤很不轻吧?”我问哈蒙,一边儿望着弗洛美的渐行渐远的后影,一边儿想着他那瘦削的棕色的头颅,带上那一头浅色的头发,安在他的壮实的双肩之上该是多么英俊,当他的肩膀还没有扭得不成模样的时候。
“重很,”哈蒙说。“换了第二个人怕是活不了的。但是弗洛美这一家是结实的。伊坦也许能活上一百岁也未可知呢。”
“哎哟,天哪!”我叫了出来。那个时候,伊坦已经爬上他的座儿,弯过身子来看他早一刻儿放在车子后边的一个木箱——那上边也有一家药房的招牌纸儿——是不是牢稳,这个时候我看见他的脸,当他以为没有人看他的时候露出来的脸。“那个人活一百岁?看他的脸儿活像是他这会儿已经进了阴间地狱似的!”
哈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烟草,削下一片,塞进他的皮袋儿似的脸蛋儿里头。“那也许是因为他待在斯塔克菲尔的日子太长了。能干点儿的十个有九个都跑了出去了。”
“他干吗不走呢?”
“得有个人招呼家里的人儿啊。伊坦家里只有他一个。先是服侍他爹——后来是他妈——后来是他女人。”
“再后来是撞伤?” 哈蒙冷笑一声。“对了。他要走也走不了了。”
“我懂了。从那个时候起,他们不得不服侍他了?”
P4-P5
中国人谈诗论词,常以苏轼的“大江东去”代表豪放,以柳永的“杨柳岸,晓风残月”代表婉约。无独有偶,美国文学批评家菲利普·拉赫夫把美国文学中典雅和粗犷这两种不同的流派借用美国长篇小说的开山祖库柏《皮袜子故事》中的形象说法称之为“苍白脸和红皮肤”。前者以詹姆斯为代表,后者以惠特曼为典范。这两种流派不仅写作风格有异,而且题材也不相同:“苍白脸”多写上流社会,“红皮肤”则关注下层民众。当然两派作家的家庭出身、文化教养和社会经历也大相径庭。
伊迪丝是纽约一个名门望族琼斯家的女儿,生于一八六二年,在家中受过良好教育,后来多次出国旅行。这种家庭背景给她打下了曰后再现“老纽约”的基础。一八八五年她和一个与她门当户对的波士顿人爱德华。华顿结婚。此人性格虽好,但他们却很少有共同之处,几年以后,爱德华患了精神病,最终导致了他们于一九一二年离婚。这番经历把这位女作家的感受性磨炼得更加敏锐精微。从一九○七年起,伊迪丝长住巴黎,直到一九三七年去世。
从出身和教养上看,伊迪丝·华顿无疑属于“苍白脸”,更何况她是詹姆斯的好友,其作品风格深受他的影响。然而,有意思的是,这位女作家又是“红皮肤”代表惠特曼的崇拜者,除了在回忆录中明白表示了她的崇拜之情外,还专门写了一个中篇《火花》(《老纽约》之三),通过一位银行家的性格描写,反映了惠特曼的人格魅力。因此她的某些作品不乏“红皮肤”的成分。
伊迪丝·华顿起初是为了排遣上流社会家庭生活的苦闷而开始写作的。她从一八八○年开始发表小说,一八八九年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问世,获得了意外的成功。一九○五年长篇小说《快乐之家》出版,使她成了本世纪前二十年最受欢迎的美国作家。一九二○年出版的《天真的年代》为她获得了普利策奖。她一共写了十九部中长篇小说,出版过十一本短篇小说集,还有大量的非小说作品,所以是位勤奋多产的女作家。
本书是伊迪丝·华顿的中篇小说选,收入的三个中篇都是她的精品。其中《伊坦·弗洛美》(1911)被认为是这类作品的“经典”,其影响甚至超过了她的著名长篇。
《伊坦·弗洛美》可以被时下的中国影视、小说冠以“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这样的醒目标题。但这里面没有浪漫,有的却是寒冷、寂寞、爱情、挫折、嫉妒、牺牲,是一部催人泪下的家庭悲剧。主人公伊坦·弗洛美是一个纯真而直率的新英格兰山村农民,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上过一年的中等技术学校,还有过当工程师的抱负。但父母相继去世,留下几亩薄田和一个锯木坊,难以维持生计。母亲病重时叫来了她的亲戚细娜帮助照料,母亲死后,这个女孩便成了伊坦的女人。她怨天恨地,性情乖张,又比伊坦大七岁,自己觉得是个病秧子,所以一直是个药罐子,伊坦抠来的几个钱有相当一部分花在她的瞧病吃药上了。伊坦二十八岁结婚后就这样里里外外苦苦撑持了七年。后来她从她的亲戚家找来了无依无靠的表妹玛提·息尔味照顾她。玛提的到来,使“他的房子里有了一点儿有希望的年轻的生命,像冷炉里头生着了火一般”。渐渐地,“连细娜这个人也由一个咄咄逼人的实体褪成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他生活在玛提·息尔味的身上”。但这两个心心相印的青年只暗恋了一年,伊坦这个“判了无期徒刑的囚人”的“一线光明又将被人扑灭”。细娜以病重为由又找了一个强壮些的女孩取代玛提。就在伊坦送玛提去车站途中,这对万念俱灰不忍分手的恋人决心在滑雪时把自己在树上撞死,但结果双双撞成残废。最后病秧子细娜反而无奈地承担起了照顾他们俩终生的苦差。
小说的叙述匠心独运,为此作者还破例写了个《序》,认为让一个“见多识广的”“旁观者”“在他的简单朴实的人物和他的脑筋复杂的读者之间充当满怀同情的介绍人,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其实,也就是让一个“苍白脸”讲一个“红皮肤”的故事。这个“苍白脸”叙述人是个中年工程师。小说开头的十几页就是他以第一人称叙述他初来乍到的这个地方的环境,讲他对伊坦·弗洛美的最初印象,讲他从别人那里拾到的零七碎八的有关伊坦的身世,家境,说得虛虚玄玄、躲躲闪闪,叫人悬念丛生。后来在一个雪天由于无法行路伊坦还把他领到家里过了一夜。“就在那一晚,我找着了了解伊坦·弗洛美的线索,开始把他的故事组织起来……”于是这个“我”突然隐去了,接着展现出的九个场景完全是用第三人称叙述的。但仔细一看,这不是传统的第三人称叙事(即全知叙述模式),而是采用故事中主要人物的眼光来叙事(即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叙述)。也就是说,故事完全讲伊坦经历的,听到的,见到的,想到的,感觉到的,他通过反复的回忆、联想,读者可以把伊坦妁生活片断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画面。但故事的结局你在主体部分结束时仍不知道。在主体部分开始前刚站到伊坦家门口的工程师到结束后才进了门,看见了屋内的景象,又回到镇上,从郝尔太太那里打听过后,才把结局交待清楚。
读者一路看下来可以料到故事不会以大团圓收场,但这种反讽式的结局太出人意料,细娜遭到了命运的捉弄,还是良心有所发现?但有一点是耐人寻味的,这三个人物恐怕都有一个道德底线:责任心。如果是《班纳姐妹》里的瘾君子拉米那种人,伊坦会不顾一切、千方百计带上玛提逃跑的,细娜也决不会二十年如一日地照料伤残的他们。也许这正是华顿夫人的这二意外结局比奥·亨利的更具震撼力的原因。
这两种叙事视角的交替给故事增添了变化。前后照应的第一人称叙述形成一种很自然的“序曲”和“尾声”,中间的主体部分用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叙述显得更加真切(与全知叙述相比),更加集中(与旁观者的第一人称相比)。
《伊坦·弗洛美》尽管优秀,但在华顿夫人的作品中属于“另类”。她的拿手好戏是写生她养她的十九世纪纽约上流社会,如前面提到的两个长篇。这里选入的《班纳姐妹》和《老处女》是总名为《老纽约》(1924)的四个中篇中的两篇。
《班纳姐妹)(1916)写的是两个姐妹和一个男人的故事。妹妹因这个男人丧了性命,最后也导致了姐姐的破产。
班纳姐妹在纽约开一爿小店度日,日子过得艰苦乏味而平静。后来姐姐安·伊莉莎给妹妹伊芙林娜买了一只钟当生日礼物,这就招来了钟表铺的赫尔曼·拉米。他的来访使姐妹俩枯井似的心里激起了一层涟漪。姐姐胆小本分,知道自己不像妹妹那么年轻漂亮,所以认为拉米多次来访是冲着妹妹来的,后来拉米却向姐姐求婚,她一时不知所措,就拒绝了。自私虚荣的妹妹最后如愿以偿,嫁给了拉米,带走了姐妹俩多年的积蓄,迁居到圣路易斯。安·伊莉莎孤苦伶仃,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小店,景况一天不如一天,最后连给妹妹买的那只钟都变卖了。伊芙林娜走后就断了音信。安·伊莉莎忧心如焚,四处打听她的下落,最后得知拉米因吸毒早已被公司解雇了。一年后,伊芙林娜像鬼魂一样地出现在安·伊莉莎面前,疾病缠身。原来,混不下去的拉米后来与他的朋友的女儿私奔,抛弃了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举目无亲,只有沿街乞讨,在一位好心人帮助下,才回到了纽约,不久便离开了人世。安·伊莉莎关闭了店门,在纽约街头漂泊。伊芙林娜死了,但临终皈依了天主教,死得安详;安·伊莉莎活着,但她不仅失去了曾相依为命的妹妹,失去了赖以度日的小店,而且还丧失了宗教信仰,所以比死去的妹妹更加可悲。
《老处女》写两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的故事,反映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纽约生活,其成就可以同《伊坦·弗洛美》媲美,后被改编为话剧并获普利策奖,又被拍成电影。小说围绕着一个私生女蒂娜展现了夏洛蒂和迪莉娅两个堂姐妹之间的争斗。这一对堂姐妹曾经爱过同一个男人,迪莉娅后来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的丈夫,但旧情难忘。夏洛蒂却偷偷地生下了私生女蒂娜,后来夏洛蒂恳求迪莉娅收养这个孩子,迪莉娅考虑到这孩子身上流着她昔日情人的血,便答应了夏洛蒂的要求,但又利用这种微妙的关系拆散了夏洛蒂后来快成的婚事,而且始终对蒂娜隐瞒着夏洛蒂的母亲身份,甚至后来正式收蒂娜为养女,姓了她丈夫家的姓,想永远把她留在身边,看见她就可以回味自己年轻时的一段恋情。由于夏洛蒂竭力为女儿争取幸福的权利,蒂娜总算没有重蹈她生母的覆辙,但直至出嫁,蒂娜仍然把夏洛蒂看作一个古板的老处女姑妈,以为迪莉娅是她的生身母亲。礼俗对个性,尤其对女性的压抑在这篇小说中被揭示得淋漓尽致;深入细腻的心理描写充分展示了华顿夫人的艺术特色。
这三篇小说的主人公不论是男是女,或贫或富,城里的“苍白脸”还是乡下的“红皮肤”,不论文化程度的深浅、社会地位的高下,统统都是失败者,这是因为社会是一个无形的网,它用习俗、道德、金钱、地位等束缚着每一个个人,要挣脱必然落得个身心俱伤的下场。华顿夫人作为风俗小说大家,能绘声绘色地描写外部环境,作为心理小说高手,又能深邃细微地探索内心世界。
华顿夫人认为,“每一部伟大的小说,首先必须有深厚的道德观,然后用古典主义的统一和简明洁快的手法发展起来。”这三个中篇正是这一标准的例证。“深厚的道德观”(不是我们时下流行的“戏说”)对读者有教育意义;具有古典主义的统一的篇章结构(绝不是因袭旧套,这一点在介绍《伊坦·弗洛美》时已略有说明)使小说具有造型艺术上的“圆到”感;简洁明快的文笔使作品更具有可读性。
蒲隆
二○○年十月,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