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以德国民法为考察对象,研究德国民法中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问题。研究目的是考察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理论的含义、逻辑结构及其合理性。本书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概念法学方法、历史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方法,希望能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基础概念界定
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界定
二、“区分”的逻辑结构:分离+内在抽象+外在抽象
第二节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界定要素
一、上位概念之一:法律行为
二、上位概念之二:给与行为(zuwendung)
三、同位概念之一:要因行为抽象行为
四、同位概念之二:取得行为(ErwerbsgeBchAFTE)
五、下位概念:债权行为物权行为
六、小结
第三节 问题、进路及其意义
一、问题
二、方法和进路l
三、意义
第四节基本思路
一、 在历史中寻求理论发展的脉络和生命
二、在体系中发掘理论的原貌和力量
第二章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概念及其区分理论的源起
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源起
一、奠基阶段——罗马法时期
二、创成阶段——自然法昌盛时期
三、法律行为完善阶段——日耳曼法至Savigny及同时期的理论
四、法典确立阶段——萨克森民法典至德国民法典
五、中间小结
第二节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概念及其区分理论的素材积累
一、区分理论的基本素材——早期罗马法的Tradito制度
二、自然法的理论素材——罗马法的Titulus-modus(名义与形式)理论:对区分理论的反动
第三节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概念及其区分理论的萌芽
一、“名义与形式”理论在自然法中的延续
二、形式理性及其实践的崛起
三、学说对“名义与形式”理论的突破
第四节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概念及其区分理论的诞生及确立l
一、萨维尼的贡献I ,
二、概念的诞生及法典的确认和吸收
第五节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概念及其区分理论在法典中确立的概念
体系效应
一、效应之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概念的差异
二、效应之二:区分理论的严谨逻辑结构
三、效应之三:法典五编制结构的编成
第六节 中间小结:区分理论合理性的初步分析
第三章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逻辑之一——分离原则
第一节分离原则的前提——交付原则
一、交付原则的含义及其涵摄结构
二、交付原则的具体结构
三、交付原则对分离原则的导向作用
第二节分离原则的涵摄结构
一、涵摄结构之一
二、涵摄结构之二
第三节分离原则的概念界定
第四节 分离原则的合理性——基于概念功能的分析
一、外部逻辑体系的外在合理性
二、内在体系的价值判断合理性
三、涵摄对象的现实合理性
第四章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逻辑之二——外在抽象
(上)
第一节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抽象原则的内涵l
一、抽象原则概念的二重性l
二、外在抽象的涵摄结构
第三节 抽象原则的合理性分析:法体系及功能性分析
一、法体系的合理性
二、功能合理性
三、抽象原则的现实效应
第五章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逻辑之二——外在抽象(下):
抽象原则的限制——是真的吗?
第一节学说上的限制l
一、瑕疵同一性(Gemeinsame Fchlerquelle)
二、条件关联(Grundgeschaft als Bedingung des abstrakten
ErfttUungsgeschafts)
三、行为一体性(Einheitlichkeit des Rechtsgeschafts)
四、司法上的取得禁止
第二节 抽象原则限制类型之分析及其本相
一、瑕疵同一性
二、条件关联
三、行为一体性及司法取得禁止
第三节 中间小结:分离原则至外在抽象的逻辑不完全性
第六章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逻辑之三——内在抽象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内在抽象生存的疑惑
二、内在抽象的独立意义
三、内在抽象的逻辑意义
第二节 内在抽象本相论——原因与给与行为的关系
一、给与行为(Zuwendung)
二、原因的概念、功能及类型
三、原因与给与行为的关系形态
四、给与行为原因的替代及结果纠正——给付不当得利
五、理论例证:原因与负担行为的关系形态
第三节 内在抽象具相论——原因与处分行为的抽象性
一、原因与处分行为的抽象关系
二、不当得利之适用
三、内在抽象的反证与例外——原因与处分行为的要因关系:要因处分
第四节小结
结 语
后 记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