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远流长的西方法学,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颗璀璨明珠,无论是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还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无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庞德的社会控制论,无不闪烁着西方法治文明的灿烂光辉。本书是对西方法学20世纪初开始的这种综合思潮进行简洁、扼要的介绍。以20世纪以来西方法学的这种综合趋势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三大法学派的“合流”,在对三大法学派的理论争点进行分析后介绍了他们从20世纪以来的相互靠近和共同倾向;第二部分是对试图综合三大法学派并超越三大法学派的综合法学进行介绍,主要介绍它的代表人物哈尔、斯通、博登海默、伯尔曼的综合法思想;第三部分着重介绍其他法学派别的综合法思想,主要是法律政策学、多元论法学和新修辞学法学中的综合因素。
20世纪以来西方法学的发展存在着一种“综合”的趋势,进而形成了综合法学思潮。综合法学思潮的出现是20世纪科学发展的综合性和边缘性总趋势在法学中的体现。综合法学思潮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强调对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的融合,主张法是价值、形式和事实的统一,倡导用综合的方法研究法律现象,形成综合的法律观念、法律哲学和法学体系。综合法学思潮既体现了三大法学流派“合流”的趋势,又反映为试图综合三大法学流派并超越三大法学流派的综合法学的产生;同时, 法律政策学、多元论法学和新修辞学法学等法学派别中也大量的渗透出综合法学思想。
绪论
第一部分:三大主流法学派的"合流"
第一章:西方法学史上的三大主流法学派
第一节:追求价值的自然法学
一、"与自然相一致地生活"
二、自然法是"理性动物对永恒法的参与"
三、古典自然法
四、自然法的复兴
第二节:恶法亦法: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一、"法律的目标是增进社会总体幸福"
二、"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
三、纯粹法学
四、法律是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结合
第三节:社会学法学
一、法来自社会并为社会目的服务
二、"自由地"发现"活的法律"
三、社会连带法学
四、法是一种社会工程
五、现实主义法学
第二章:分久必合:三大主流法学派的"合流"
第一节:三大法学派的相互渗透
一、自然法学的实证主义化
二、"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对自然法学的让步
三、社会学法学对自然法学的让步
第二节:"法外统治"与"法律社会化":三大法学派的共同倾向
一、"法外统治"
二、法律社会化
本章:小结
第二部分:综合法学
第三章:综合法学
第一节:综合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三大主流法学派此起彼伏
二、各大流派的"大联合"
第二节:哈尔的"综合理论"
一、对"特殊论法学"的批判
二、法律是"形式、事实和价值的特殊结合"
第三节:斯通的综合法学
一、综合的法学研究方法
二、"三部曲"
三、综合的法概念
第四节:博登海默的综合法学
一、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
二、让法学家的"探照灯"照亮法律大厦的每一个房间
第五节:伯尔曼的综合法学
一、综合的法律概念
二、走向一种法的社会理论
三、法律与宗教的综合
四、建立一体化的法理学
本章:小结
第三部分:其他法学派别的综合法学思想
第四章:法律政策学中的综合法学思想
第一节:法律政策学概述
一、法律政策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二、法律政策学的理论渊源
第二节:拉斯韦尔和麦克道格尔法律政
策思想中的综合因素
一、法律"是一种权威性决定过程"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规在具体案件中的每一次运用,都要求进行政策思考"
本章:小结
第五章:多元论法学
第一节: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困境与希望
第二节:多元的社会,多元的法
一、乔根森简历
二、相对论:多元论法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三、多元的社会,多元的法:多元论法学的理论基础之二
四、多元论法学的产生
第三节:多元论法学的主要内容
一、多元的法概念论
二、多元的法功能论
三、多元的法源论
四、法学与法学家
第四节:多元论法学与综合法学
一、多元论法学与综合法学的共同点
二、多元论法学和综合法学的不同点
第五节:多元论法学与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
一、多元论法学的出现是势所必然
二、多元论法学是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希望
本章:小结
第六章:新修辞学法学中的综合法学因素
第一节:新修辞学理论
一、哲学是发现的艺术,而修辞学是说服的艺术
二、价值判断多元论
第二节:正义论
一、多元的社会与多样化的正义观
二、形式正义:"凡属于同一主要范畴的人或事应予一样对待"
三、"没有价值判断,一个人不可能从
形式正义前进到具体正义或实证正义"
第三节:法律逻辑理论
一、机械论法学与司法三段论
二、多元价值判断与法律逻辑
本章:小结
结语
附 录
主要代表人物与代表著作一览表
主要名词术语与代表人物索引
参考文献
1177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里德里希一世在威尼斯跪在教皇亚里山大三世面前,承认他在精神上的无上权威,并向他宣誓效忠。中世纪成了基督教一统西方精神领域的时代。自然法发展到此,也成了神学主义自然法。神学主义自然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是圣·奥古斯丁。他将斯多葛派、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加以神学的发挥。他认为,神法是最高的理性、永恒的真理。神的理性、神的意志就是一种秩序,他说:“你(天主)的法律即是真理。”这里的神法,指的是整个自然界的自然习惯、自然规律,是万物的秩序,是人服从上帝的那种永恒的法律。自然法则是“神法在人的意识中的表现而已”,从而自然法就降格为第二等级的法。人法是神法的派生物,服从神法是人的义务。奥古斯丁从“原罪说”的观念出发,认为自然法和人法实际上是人向上帝赎罪的法。第二阶段的典型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他把基督教义和亚里士多德哲学进行了巧妙的结合,产生了新的以维护教义为宗旨的自然法。阿奎那将法律根据效力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永恒法代表上帝的理性、智慧和意志,是支配宇宙万物的法,当然也是一切法的渊源。自然法是上帝统治理性动物即人类,使人类达到至善的理性命令。神法乃《圣经》,是对抽象的自然法的完善和补充,人法是君主制定的法,包括市民法和万民法。在古希腊罗马思想中,自然法是最高的,但到了阿奎那这里,自然法成了“理性动物对永恒法的参与”,成为表现上帝与人类关系的那部分永恒法,成为人定法通向永恒法的桥梁。阿奎那让自然法服从永恒法,只不过是为了让自然法为天主教的政治服务罢了。
P10-11
源远流长的西方法学,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颗璀璨明珠。从古希腊、古罗马开始,它迄今已有两千五百余年而愈盛,成为西方社会文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一充满理性思辨的领域,贤杰辈出,学派纵横,卷帙浩繁,闪烁着耀眼的智慧光芒;亦如大江之涛,前赴后继,滚滚推进,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当然,与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有光明就有黑暗,有进取就有曲折。西方法学发展的历程,也间或泛起些许糟屑和污秽,但总体上顺应了社会发展与人类思想演进之规律。西方法学的积淀与变迁,提供了诸多有益于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知识成果,是人类应当汲取的财富;而那些喧嚣一时、昙花偶现的沉渣,亦不失其反思和警戒之意义。正是鉴于这些反复的考虑与权衡,我们才决定编辑这样一套《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力求使其尽可能较广泛和全面地体现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多样性特征。
该丛书定位为普及性知识读物,其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学生或具备相当知识水平的人士,同时亦包括那些对西方法学感兴趣或需从中查找有关资料的研究人员。因此,该丛书具有两个特点:第一,语言通俗、明了,文字简练,脉络清晰。第二,侧重于客观性资料的概括与介绍,不含过多的分析与评论。必须指出的是,西方法学中的一些学派或思潮的代表性著作包含着许多极富哲理思辨的、艰深难懂的论说。要将这些表述刻意加以“通俗化”,不仅困难重重,而且可能拧曲原意、伤其精髓。逢此情形,我们只能力求做到恰如其分,相信读者能予以谅解。
本丛书的主题是“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依学界通说,“法学思潮”和“法学流派”二者,完全可视为同义语。但仔细揣摩,它们之间还是能够区分,并且在某种特定情形下应当予以区分。“法学思潮”亦称“法律思潮”,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如欧洲、北美)或国家里,带有普遍性,且常常起伏不定的,对法现象进行理解和论说的趋向。而“法学流派”则是指,在法学思潮中逐渐凝结而成、相对稳定的派别或支派。其中,不仅存在着核心人物及其论著,更重要的是还有为法学界公认的、相对确定的主导精神和主义。不过,无论“法学思潮”或者“法学流派”,它们均有大小和强弱不等的时空影响力。
《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是法律出版社的张波先生和赵浩女士首先动意,继而与我们共同策划的。之后,我们又陆续得到了法律出版社法学学术出版分社、张波先生及各位责任编辑的鼎立襄助。今日,在此拙作得以付梓之际,我谨代表二十多位作者,向颇具声望的法律出版社的朋友们致以深深的谢意。同时,我们也由衷地期盼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吕世伦
2005年6月于中国人民大学
无论是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还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无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庞德的社会控制论,无不闪烁着西方法治文明的灿烂光辉。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涌现的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正是这种文明的生动体现。《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在国内第一次全景式展现西方各法学思潮与流派的主张、源流与发展,为人们了解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提供了全新的读本。
—— 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世界法制现代化进程具有历史的多样性和稳定性,了解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对把握其间的理论要义和精髓十分有益。《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对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组成部分的法学思潮与流派做了很好的梳理,勾画出上千年来西方法律的智慧与思辨的清晰轮廓。这套丛书有助于人们开拓视野、汲取精华,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
—— 公丕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人类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融入了无数法学家的睿智和诸多法学思潮与流派的精神。各种思潮、各个流派都蕴涵着引人深思的哲理,它们都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组成部分。法学家们的睿智体现在哪里,引人深思的哲理又在何方?《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以其系统、扼要和清晰的笔触,图文并茂的卷面,为人们提供了初步的答案。
—— 何勤华(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