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书虫的启蒙小说,写作狂的最佳范本。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以其魔幻如梦游的文字,向人们讲述了一个人与"笔"相依为命的故事——写作人面对文字时那顶礼崇慕的身姿及疯魔颠倒的歌哭……
小说讲述了一个人与"笔"相依为命的故事--写作人面对文字时那顶礼崇慕的身姿及疯魔颠倒的歌哭…… 在尚不富庶的年代,一个孩子疯魔般地沉迷于写作……面对童年伙伴的死亡、至亲母亲的早逝,少年的他毅然离家,流浪异乡……悲惨的境遇、物质的匮乏都没有阻止他痴狂的写作。所有的故事就在找纸、找题材、找人物的铺陈下汨汨展开…… 该书是作家张炜读者最多的小说,也是他本人最为得意的作品。1996年第一次在台湾出版,即在两岸三地引起巨大反响。经八年沉积酝酿,作者再度提笔,增补"缀章"四万余字,把原书以"续写完整版"的形式,首次完整地呈现给读者。
在父亲眼里,我是个着了魔的孩子,等于小妖怪。他极不喜欢我,从样子到内心。我心里的念头太多,大概他能看得见。我从小就遇到了这个麻烦:身边这个人既让我惧怕,又要我不断地设法去对付。最麻烦的是我还得跟他叫“父亲”。这使我别扭了一辈子。
我几次想彻底抛弃这个过分亲呢的称呼,妈妈都制止了我。她的话我只得听。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一切。我爱妈妈。我在纸片上无数遍地这样写过。尽管她也有错误,尽管她的错误大极了,大得不可饶恕。
她最大的错误就是千里迢迢来这里,找了父亲这么个人。她自己来倒也罢了,可她把我也携来了。那时我大约刚刚一岁多一点,可能她也没有办法。就这样我有了一个新父亲,后来才从书上得知,新父亲应称为“继父”。
妈妈和继父都千方百计不让我记起原来和过去,而且一度非常不聪明地编造,说我就是他们俩生的。可惜我与别的孩子不同,我能记住一岁前的事情。尽管记不太清,可我记得。我能记起自己从别处——很远很远的地方被抱过来。有一次我对妈妈说起了一周岁生日时谁来送我玩具、谁用胡茬扎过我,她惊得大张嘴巴,长时间不能合拢。从那时起,她对我认真起来了。她偶尔说:你真是个奇怪的孩子。P4
这部长篇小说的前半部分已在八年前写完,并以单行本在国内和港台出版。但我知道它远远没有完成。它的声音一直在我心中环绕。眼看就要进入第九个年头了,我终于放下手头的所有事情,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半岛上的松林小屋中,一口气写下来,改下来。这是长长的沉浸,就像八年前一样。
许多人说过:这是写你自己。
我想说的是,我哪有这般多情和缠绵,这仅仅是我遥遥注视的一个少年/老人。那么它是真实的故事吗?是的,这不是一个文学问题,然而又是写作者常常不能够回避的问题。我想说的是,这个故事再真实不过了。我回答的是一个文学问题。
现在出版的是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仅就上半部而言,它是我所有长篇小说中读者最多的之一。我希望这次完整的出版,能够表达出我对读者的一片心情。
200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