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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老师和家长需要知道的100个幼儿园法律问题 |
分类 | |
作者 | 周天枢 |
出版社 | 中山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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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天下年轻父母,你可知道你的幼儿有什么法律权利?幼儿园的各位老师,你可知道你负有哪些法律权利和义务?幼儿园的园长,你可清楚在日常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以及如果发生法律纠纷该如何应对?......如果你们不知道,那就该看看本书了。本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你上述那些问题的相关知识。千万别大意、不在乎,这可是关乎自己的宝宝的权利,关乎教职员自己的权利以及关乎幼儿园利益的重大事情。 目录 第一章 幼儿的法律权利 1 幼儿维权:相关法规岂止一部 3 2 幼儿法律保护:警方取证找晶晶,园长依法可拒绝 4 3 幼儿财产权:没收的游戏机,丢了也得赔偿 6 4 幼儿民事权利能力:擅代小花拒绝遗产,妈妈违反《继承法》 7 5 幼儿民事行为能力:赠予对象是天天,园方占有不合法 9 6 幼儿生命健康权:小亮无知吞了针,老师疏忽遗后患 1l 7 幼儿著作权:丹丹画的画,稿酬该归她 12 8 幼儿肖像权:小霞不同意,不能印她上挂历 14 9 幼儿名誉权:小聪尿床无错,老师斥骂侵权 16 10 幼儿姓名权:老师抽奖,怎能用星星的名字 17 11 幼儿精神损害:小兰精神分裂,事关老师威吓 18 12 幼儿隐私权:旺财被抱养,老师应保密 20 13 幼儿宗教信仰:不吃猪肉非偏食,斌斌信仰须尊重 2l 14 《儿童权利公约》:别为了安全,限制孩子的活动 22 第二章 幼儿与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 15 法定监护:青青私下闯祸,监护家长负责 27 16 法定监护:爸妈都不在了,姑妈也能监护 29 17 法定监护:不是亲属,争取监护要循法 31 18 法定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资格可以撤 32 19 法定监护:叔叔监护不尽职,舅舅循法可接管 34 20 虐待罪:自己的孩子,一样不准打 36 21 幼儿伤害:摔伤虽在园内,这事不怪园方 38 22 幼儿伤害:磕伤虽在园外,仍属在园时间 40 23 共同侵权:意外既在接园后,索赔应找肇事者 4l 24 法定监护:生母离家出走,祖父母接替监护 43 第三章 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 25 幼儿园法定义务:保育保护,不等于监护 47 26 幼儿园法定权利:郑海课堂捣乱,可以请他出去 49 27 幼儿园法定义务:丁丁晕倒送命,园方延误担责 51 28 幼儿园过失行为:老师走开了,刘红受伤了 53 29 过错原则:园方管理不力,王萌打伤小飞 55 30 幼儿园责任免除:歹徒闯园,当属意外 57 31 委托监护:父母虽在外地,监护责任难辞 59 第四章 幼儿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 32 园内伤害:护栏突然倒塌,责任追究两家 63 33 园内伤害:厂家拖延园方大意,滑梯压伤张翼 66 34 园内伤害:教具铁钉生锈伤人,老师隐瞒违反规程 69 35 国内伤害:老师睡着了觉,孩子摔破了头 71 36 园内伤害:东东报复伤人,老师无法预见 72 37 园内伤害:自己玩耍失衡,骨折不怪老师 74 38 园内病患:园方护理不得力,贝贝烧出脑膜炎 76 39 园内病患:小陈玲属旧病复发,幼儿园无法律责任 78 40 园内伤害:俊俊抓伤脸,缘在自闭症 80 41 园内伤害:炸伤孩子是小贩,园方管理存隐患 81 42 园内伤害:擅放车辆入园,冰冰被车碾伤 83 43 园内伤害:开水管理存漏洞,幼儿烫伤太无辜 85 44 园内伤害:遵嘱喂药老师无过,家长园方共担其责 86 45 园内伤害:好奇加上不听话,小明鼻孔遭了殃 88 46 园内伤害:抢时间、不质检,新装修的园合成杀手 90 47 园内伤害:老化未更换,断裂球拍击中珊珊 92 48 园内伤害:年久加失修,光管脱落砸伤紫凌 93 49 园内伤害:新买电视机爆炸,厂方园方均有责 95 50 园内伤害:空地租给化工厂,惹来爆炸须同赔 97 51 园内伤害:老师职务行为致错,赔偿责任园方承担 99 52 拐卖儿童:接送人员有变,务必通知园方 101 53 食物中毒:豆奶变质,商家、园方均有责 103 54 火灾事故:无证保育员渎职,园长、班主任同责 105 55 自然灾害:地震突如其来,园方无法抗拒 107 56 园外伤害:事故出在游乐场,园方失职难免责 108 57 园外伤害:目击车祸受惊,迁怒老师不对 110 58 园外伤害:商演违法,冻病孩子更不该 11l 59 园外伤害:参观航模表演受伤,索赔该找组织者 113 60 园外伤害:一次违法商演,惹来十级伤残 115 61 园外伤害:超载超载超载,校巴出事了 116 第五章 幼儿园教职员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62 劳动合同:是约束,更是保护 121 63 劳动合同:虽无合同,乱炒老师也不行 123 64 劳动合同:资格就算老,合同也该签 125 65 劳动权利:除了休假进修,老师权利还有很多 127 66 劳动保护:刁难孕妇上夜班,园长违情又违法 129 67 解除劳动关系:辞退须提前通知,补偿按工龄计算 131 68 解除劳动关系:这些情况下,员工不能炒 133 69 解除劳动关系:幼儿园欠薪违法,老师可随时解约 135 70 法定义务:就算无重大过错,不称职亦可解聘 136 71 教学管理:侮辱和孤立绝不是教育 138 72 教学管理:所有体罚都是违法 140 第六章 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73 持证上岗:园长不是随口说说 145 74 经费管理:民营幼儿园,赚钱须慎用 146 75 财物被盗:失款该谁赔,制度说了算 148 76 购买保险:是为孩子好,不是为回扣 149 77 幼儿园转让:为了孩子,请平稳移交 151 78 园舍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有章有法可循 153 79 园舍租赁:租前产权没核清,园方白交半年租 155 80 园舍买卖:买卖私房,手续一样要完备 157 81 园舍买卖:共有房屋,单方无权擅自转卖 159 82 愿舍租赁:业主突然要卖房,承租园有先买权 161 83 园舍租赁:租户转租兼转营,园方解约有法依 162 84 园舍租赁:合约未满业主强收,园长依法争回权益 164不行 167 87 园舍租赁:租赁共有房屋,交租方式尤需注明 169 第七章 幼儿园法律纠纷的应对 88 诉讼程序: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提起什么样的诉讼 173 89 审判程序:民事案不麻烦,审与判有定时 175 90 民事纠纷:并非什么事,都得上法院 176 91 行政纠纷:法院这样判,其实已越权 178 92 案件类型:不是刑事案,何来刑事责任 180 93 劳动争议:先申请仲裁,不服才到诉讼 182 94 民事诉讼:花花被狗咬,证据提供讲技巧 184 95 人身损害赔偿:索偿之前,先找证据证明园方过错 186 96 债务纠纷:未留欠费凭证,追讨保教费有点烦 188 97 案件审理:破相不属隐私案,无需不公开审理 190 98 诉讼费:既是部分败诉,费用无需全付 192 99 委托代理:为免官司缠人,最好请个律师 194 100 法律服务:律师是这样聘请和委托的 197 附录1 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9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16(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35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4l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5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47 (2002~6月25日,教育部) 6 幼儿园管理条例 252 (1989年9月1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 7 幼儿园工作规程 256 (1996年3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 8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63 (2001年9月,教育部) 9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271 (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 10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274 (1996年8月27日,卫生部) 11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275 (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卫生部) 常用法律文书 1 劳动合同 281 2 房屋买卖合同 286 3 房屋租赁合同 290 4 民事起诉状 294 5 刑事自诉状 295 6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96 7 行政诉讼起诉状 296 8 行政复议申请书 297 参考文献 298 后记 299 试读章节 幼儿财产权:没收的游戏机,丢了也得赔案例 大班的张军一天上课时玩游戏机,被李丽老师发现后没收放至办公室。过了很长时间。张军找到李老师,要求归还游戏机。李老师说,已经没收了。就不再归还。几天后,办公室发生盗窃事件,游戏机丢失了。张军的父母得知后,要求幼儿园赔偿那台游戏机。但幼儿园的意见则是:张军上课玩时游戏机是错误的,李丽没收行为完全正确。至于游戏机被盗。完全属于意外事件,幼儿园不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这样做,会不会侵犯了幼儿的某种法律权利呢?幼儿园是否应该赔偿损失?【评析】 本案涉及幼儿享有哪些法律权利。 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法的权利是指法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综合我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幼儿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生命健康权,包括幼儿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 (4)智力成果权; (5)受教育权; (6)受抚养权、遗产继承权; (7)财产所有权:P6 (8)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权利。本案中,李丽的行为侵犯了张军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教师为了教育学生,制止其在课堂上的某些行为,可以将其财产暂时没收,但只能是暂时保管,在下课或放学后应当归还给学生,或直接交给其监护人。 同时,作为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习期间,其财产应该得到幼儿园的管理和保护。幼儿园没有尽到保护职责致使其财产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戏机的被盗是由李丽的行为间接引起的,幼儿园未尽保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议】 (I)幼儿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和继承权等基本法律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 (2)幼儿园及其教师要充分认识幼儿所享有的法律权利,依法保障他们的身心全面发展,避免出现侵权行为。P7 序言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当前星罗棋布的各类托幼机构出现了层次规模不同、特色主题不同、性质形式不同和数量庞大、人员众多、水平差异大的趋势。作为教养幼儿的重要场所,幼儿园本担负着保护幼儿合法权益的重大责任,但是长期以来,托幼园所面对儿童承担的多是传统和法律所赋予自己的教育责任,却忽略了儿童作为自然人在法律方面的权益,忽略了自己也同样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作为家长,对这些问题同样一知半解,于是发生在幼儿园里的法律纠纷问题逐渐多了起来,家长不能依法育儿的现象也不在少数。 依法治园于是成为当前办园的重要理念,寻求律师事务所作为幼儿园的法律顾问单位也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生活在法制社会中,法律、法规既是守法者的保护神,又是惩处违法犯法的正义之剑。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幼儿权利的法律、法规,但具体的条文去哪里找?遇到难题请教谁?从什么地方可以查询有关材料?图书馆、书店、上网都不能及时满足需求者的愿望。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对社会这一需求予以敏锐关注,及时组织调研,制定出编写《老师和家长需要知道的l0O个幼儿园法律问题》一书的计划,组织了一个有多种学科专业背景、年轻而有活力的作者队伍,其中有学院的副教授、讲师、教职员;有律师事务所资深的律师;有经验丰富的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为幼儿园肩负法律指导的使命,他们把生硬的法律条文用通俗的案例形式例举出来,浅显易懂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本书还具有法律工具书的作用,附录中基本上收编了我国现行的有关保护儿童的权利和依法治园的全部法律法规,便于读者全文查阅。 每个时代的经济文化都会孕育出一套与时代相适应的教育模式。较之传统,今天的父母更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要想不违法、不犯法,就要学法、懂法;想要从各类纠纷的困厄中解脱出来,就要求之于法,它始终会还你以公正,保证你生活安定幸福、工作顺利愉快。 《老师和家长需要知道的100个幼儿园法律问题》一书,正是为广大家长、幼教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提供了这种服务。 广东省妇联副主席 周丽琼 后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法制进程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需要依靠法律来规范。幼儿园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在工作中也不可避免面临诸多的法律问题。父母依法育儿,园所依法治园,不但可以防患于未然,减少法律纠纷,更是一个法治时代人们法制观念深入的体现。 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家长和幼教工作者对于相关的法律问题了解不够、认识模糊,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有迫切的需要。为帮助大家以更便捷、易懂的方式全面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所遇到的法律纠纷、保护幼儿的法律权益,我们编写了本书。 编者希望通过此书,涵盖幼教工作中的诸多法律问题,内容上力求全面,形式上以案例分析为主,力求案例合理、法理正确、法律适用适当。对每一案例,从其涉及的法律问题、适用的条款、解决的途径以及相关建议等方面都做了全面的剖析。全书简明扼要,法理与案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书后收录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常用法律文书,方便读者查阅。 本书由周天枢担任主编,严凤英担任副主编。各章撰稿人分别为: 各章导语 周天枢 第一章 冯惠棠 高 丽 第二章 罗智倩 第三章 周天枢 第四章 区靖琚 郭嗣彦 李彩霞 刘建国 第五章 周光慧 甘凌虹 郭嗣彦 第六章 刘建国 戴春锋周光慧 甘凌虹 第七章 方加德 韩 宇 戴春锋 全书由周天枢、严凤英统稿,最后由周天枢审定。 本书策划钟晓阳。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周丽琼副主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高级律师庄伟燕博士、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廖燕芳主任和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官颖柔副院长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编者水平所限,书中不足和疏漏之处,敬请广大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编 者 200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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