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在西式风俗的影响和冲击下,作为民族文化重要表现形态的旧式婚嫁丧葬礼俗,发生了重大变革。近代中国的新式婚丧礼俗因为有着很多的优点和长处,显示了无限的发展潜力,在大中城市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新式礼俗取代旧式礼俗的过程尽管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变革旧式婚丧礼俗却是大势所趋。本书以图文相生的形式向您讲述这段故事。
1840年以降,在洋枪洋炮的威逼下,伴随西方列强在中国的开埠通商,带有商业性质的码头出现了,由此刺激了中国近代城市的兴起,举凡刻有西方烙印的各种外来文化,如以教堂为首的西洋建筑、以汽车为中心的交通工具开始登陆中国,就连几千年亘古不变的婚丧礼仪也悄然改变,从物质到精神,从生活到娱乐,一种迥异于中国传统文明的新型城市文化由此萌生。这套丛书将带您走进这段近乎尘封的历史,以图文相生的形式向您讲述近代中国城市形成背后的故事……
20世纪30—40年代的广西,是国民党新桂系的根据地。新桂系在统治广西期间,采取了不少措施,推广新式结婚。1933年7月,广西省政府通过了《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颁令各地实行。它的主旨是“崇尚节俭、改良习俗”。它规定,“凡婚嫁、丧祭、生寿如有奢侈行为及其他一切陋俗,悉依本规则取缔之。”其中有关婚姻方面的规定为:订婚礼物最多不得超过20元,婚家礼物不超过160元,男女双方不得向对方强求财物;来宾送礼不得过2元,结婚以茶会宴友,也可设宴,但每席不得超过3元,繁盛城市不得过10元。
这个规则,对改良广西婚嫁陋俗起到了一定作用。新式婚礼在许多县镇推行,甚至最新流行的集团婚礼也在南宁、桂林等地举行,就连一些边远地区也受到了这种新式婚礼的影响。
在广西武宣县,其新式婚礼参照旧式婚礼与文明结婚的许多长处,办得很有特点。其礼仪为:“服色:新郎新娘均着现定礼服。迎亲:花轿一乘。彩灯一对或迎亲旗两面(灯旗),上写‘某姓某堂亲迎’等字。新郎新娘各带绣花壹朵,或彩球一个于左襟。由介绍人导新郎至新妇家行奠雁礼。新郎向女宅祖堂行三鞠躬礼,向岳(丈、母)行三鞠躬礼。礼堂前交叉国旗。”
在广西的南宁、梧州、桂林等地,集团结婚“已次第推行”。而在偏僻的平乐县,文明结婚在城镇盛行,集团婚礼虽没有推行,但却为有识者努力宣传。据1940年修订的《县志》记载:文明结婚是为了改良“盲婚之痛苦,礼文之繁缛,金钱之虚耗”而兴起的,“其结婚程序,始于男女相慕悦,禀告父母,请介绍人转述意见,双方许可,定期举行结婚仪式。新郎往女家拜见岳父母,迎新妇偕至设备之礼堂,预请有声望者为之证婚,男女家长及来宾济济一堂,或训话,或演说,新郎新妇致答词,交换金戒指,出结婚证书,证婚人、介绍人、双方主婚人及新夫妇次第署名盖章,乃奏乐鸣炮,礼成摄影,茶会而散。亦有茶会之后添设筵宴者,蹈积习而示豪举,究失改善风俗本旨。然提倡而踵行之者,大都学界中人,城居者间有效尤,乡村中仍墨守成规,莫之或易。”
广东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新式结婚在广州比较流行。在一些偏远地区,旧的婚姻受到冲击,出现了一些新旧杂合式的新婚姻仪式。广东的大埔县,婚礼有新旧之别。其新式婚礼,主要是在融合旧式婚礼基础上而成的。1935年编撰的《县志》记载:“新婚礼亦杂旧礼行之,纳采、过定、送日子等事,均多仍旧,惟结婚之日另设礼堂,礼节照现在规定之新礼行之。”
P66-67
近代以来,在西式风俗的影响和冲击下,作为民族文化重要表现形态的旧式婚嫁丧葬礼俗,发生了重大变革。近代中国丧葬礼俗的变革,与婚俗婚礼的变革相比,显得较为缓慢;而民国婚丧礼俗的变化,与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观念的变化相比,无疑更是缓慢的。然而,如果将近代中国的婚丧礼俗与前清时代作一比较的话,便会清楚地发现,民国时期婚丧礼俗的变化还是非常剧烈的。文明结婚、集团结婚、公葬、国葬、追悼会等各种形式的新式婚丧礼俗出现,并逐渐流行起来,使旧式的婚俗婚礼、旧式的丧俗葬礼,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开始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些变化,因为受各种各样的因素制约,在近代中国呈现出极大的不平衡性。在沿海、沿江的大中城市,这种变革比较剧烈,新式婚丧礼俗逐渐占了主导地位,而在那些比较偏远的地区和广大乡村,则没有受到太多的西式风俗影响。
大体上说,汉族地区的变化,大干少数民族地区的变化;沿海地区的变化,大干内陆地区的变化;东南各省的变化,大于西北各省的变化;文化先进地区的变化,大干落后地区的变化;大中城市的变化,大于广大乡镇的变化;上层社会的变化大于基层社会的变化;受过教育和教育程度高的民众的变化,大于没有受过教育或教育程度较低的民众的变化。
近代中国的新式婚丧礼俗因为有着很多的优点和长处,显示了无限的发展潜力,在大中城市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新式礼俗取代旧式礼俗的过程尽管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变革旧式婚丧礼俗却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