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会热点,透过现象说本质!本书为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央视论坛”节目的内容汇编,涉及目前社会上的各类热点问题,如私分国有资产、交通问题、医保问题、贪污腐败问题等,对于解读当下的文化、社会现象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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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央视论坛(1) |
分类 |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
作者 | 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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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聚焦社会热点,透过现象说本质!本书为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央视论坛”节目的内容汇编,涉及目前社会上的各类热点问题,如私分国有资产、交通问题、医保问题、贪污腐败问题等,对于解读当下的文化、社会现象大有裨益。 内容推荐 《央视论坛》是一档纯粹的评论性栏目。它不采集新闻,而是对各种媒体提供的新闻事实中最引人注目、最具谈论空间的内容进行评论、分析和解读。 目录 私分国资该当何罪 给“机关病”下猛药 灯展悲剧可以避免吗 歧视比病毒更可怕 用一条线管一片地 北京交通出路在哪 医保定点机构的漏洞 一个都不能少 黄泉路上要收费 医保基金的漏洞 工资的底线 住房贷款新规酝酿 追你到天涯海角 迷乱星空:公款追星 迷乱星空:媚捧洋星 有多少产品能够召回 机票价格谁说了算 尊严不容游戏 严管“管家” 凭什么“按手印” 温州人来了 落马在路上 “女体盛”盛的什么东西 无本万利的买卖 官员应诉为何成新闻 李真真值钱 文件“打架”代价多 治党务必从严 善待农民吧 叫停涉案剧 知识产权 国家的软权力 政令无儿戏 消除绿色赤字 艾滋病:中国站在临界点 “挂彩”的彩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牛振华“醉”后演悲剧 抹平车牌上的特权 试读章节 私分国资该当何罪讨论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 栏目特约评论员 栏目主持人 主持人:中国第一条跨海通道——粤海铁路在开通一年之后,曾主持筹建这一项目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的5名成员,就一起坐到了被告席上。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他们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万,其中4人还犯有贪污罪。引起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国家审计部门曾先后14次对粤海铁路公司建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正是在第14次审计时发现了国有资金被套的内幕。他们到底是使用了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才能够一次一次逃过严格的审计关?在我们国家惩处反腐败的力度加大的情况下,腐败的花招可以说是花样翻新,我们又应该如何面对这种情况? 我先想请教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这次粤海铁路原领导班子的罪名叫做私分国有资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罪名? 曲新久:其实我们国家在1988年就开始规定这个罪名。1988年有一个关于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7年《刑法》继续规定了这个罪名。主要就是说,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违反国家的规定,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且数额较大,就可以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主持人:数额较大,多少叫大? 曲新久:目前来说,按照最高检察院对这类犯罪的追诉标准,规定为10万元,就是说集体把10万元钱以上的国有资产分给了个人,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最高可以判到几年? 曲新久:最高也只能判到7年,按照罪行的轻重,私分数额较大的,即10万元以上的,一般在3年到7年之间。 主持人:就在这个范围? 曲新久:就在这个范围,当然还可以判处罚金,可以单处或并处罚金,重的、数额巨大的可以在3年以上7年以下判处,而且也可以判处罚金。 主持人:不管他私分了多少,哪怕是几亿、几十亿,最高也就是7年? 曲新久:应该是这样一个概念,它也是犯罪,也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如果客观地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讲,这种犯罪的危害确实比贪污受贿要轻一些。就像抢劫和盗窃、诈骗这三种犯罪,大家都会说,它们都是犯罪,你犯任何一种罪都要受到惩罚,但是我们经常说抢的总要比偷的更坏,偷的要比骗的更坏。所以我们经常说,对骗子判刑就少一些,对偷的就要重一些,对抢劫的又重一些。绑架的,连杀人带得财更不得了,在我们国家就要判死刑。这样就把犯罪分层了,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只要犯罪就得惩罚,但是惩罚是和你所犯的罪相适应的。 评论员:我接触这个案子时首先想到了什么呢?就是交通部门、建设部门以前有一个说法,叫修了一条路倒了一批官。你看修了粤海铁路这么一条路,就倒了一个班子。以前,比如广州地铁的案子,它的总经理被查处,因为受贿,包括有些地方的高速公路建成,其交通厅长被抓起来,也是因为受贿。但是粤海铁路这个案子,里面虽然有受贿的情节,但是主要判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这就说明我们反腐力度在加大,出现这样的犯罪更应该重视。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这个领导班子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万。对这几个人的判刑是:总经理被判刑9年,两个副总经理分别被判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被判刑一年,缓期一年,还有一个副总经理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面对这么大笔的国有资产流失,很多人认为也许是刑罚比较轻造成的。 评论员:旁观者或者老百姓看判刑重与不重的标准在哪里呢?如果一个官员利用职权贪污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了;他私分,国有资产也流失了。为什么私分就那么轻?大家可能有这种感觉。 主持人:不管是贪污也好,私分国有资产也好,潜在的犯罪分子和已经犯罪的那些人,在犯罪的时候恐怕都是有一种赌一把,能逃过去就逃过去,逃不过去再说的心理。但是他们面临的后果是如此不同。 曲新久:你指出的能逃过去赌一把的概念,就意味着如果它的风险很大,赌的人就会很少。《刑法》也是一样,赌一把就要考虑刑罚是否及时,即一旦有这样的犯罪,司法机关能不能很有效地发现它。也就是说如果赔率非常之高,那他的风险意识自然会提高,就可能不犯罪了。 评论员:这个案子,审计部门是在第14次审计结束以后才发现的。 主持人:这个数字的确值得人深思,为什么是第14次才发现,如此之多的审计一道一道的关居然都被他们逃过去了? 评论员:因为这个案子是一个典型的窝案。首先,领导班子的5个主要成员是集体地做这么一个罪恶的决定,在那儿私分。其次,在私分的一些重要的环节上,事先已经有防备,搞了一些面目上合法的东西,比如注册了很多的经济实体,用关联交易的方式,用假招标的方式,用抬高进料价格的方式等在那儿做这个事情。这样在有意识地设计每一个犯罪环节的时候,事后的或者来自外部的这种审计的效率,应该说是被降低了。 观点:此案之所以在第14次审计时才暴露出来,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是一个典型的窝案,集体参与作案,而且在许多重要环节上又披上了貌似合法的外衣。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一下,指控他们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万,这是一笔什么样的钱。1998年到2000年粤海铁路公司成立两年之内就成立了7个实体用来套钱,两年之内套了6000多万,这属于工程的毛利,其中2000多万被粤海铁路公司以从上到下发红包这种方式——一种叫福利,一种叫奖金——发下去了。在2001年的时候,审计署发现了这个问题……P1-3 序言 电视新闻评论的艰难实践 孙 杰 (一) 在央视新闻频道诸多新闻资讯、深度报道和人物访谈类节目中,《央视论坛》的栏目定位十分准确,题材设定非常独特,是唯一的电视言论性节目。这不是问题。 但是,什么叫“电视媒体”的评论,却没有一个定论。央视的新闻评论部最早创办的《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和《实话实说》,尽管都在“评论圈”里活得滋润,但在学界一直有争议:这种产品叫不叫电视评论?电视评论该怎么做?是什么样的?这种争议现在也没有完全平息。但在实践层面,大家一直认为电视新闻评论就可以像《焦点访谈》或《新闻调查》那样做,尽管严格意义上它们其实是新闻深度报道类型,只不过借用了“用事实来说话”的一种评论语态。 换言之,在央视尚不存在受众普遍认同的一种电视评论形态,一种比较纯粹的电视新闻评论形态。 《央视论坛》改变了这种局面,它主要地不是在用事实说话,而是用观点说话,这是这个栏目的贡献。这也不是问题。 ‘ (二) 但问题来了。 为什么这种纯粹的电视新闻评论形态直到2003年的5月1日才在央视出现?显然不应归咎于央视从业者的愚钝。 观照国内,新闻评论无论是滥觞之久远还是成就之巨大,都大大超越了新闻报道。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新中国成立,甚至可以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新闻史其实就是一部新闻评论史。中国人不懈的斗争精神大体都能在激昂的文字中暴露出来。当然,作为工具的言论也曾把中国“说进”了灾难的深渊。 放眼国际,20世纪50年代,美国哥伦比亚公司主持人默罗创办的电视栏目《现在请看》就是以评论观点取胜;六七十年代这个公司的主持人克朗凯特在新闻节目中更是一言九鼎;其接班人丹·拉瑟长期把持的《晚间新闻》还是以言论取悦于受众。当然,他们倒霉也是言论惹的祸。 所以,作为常识,任何一个粗通新闻的人都不可能漠视新闻评论的魅力与威力。 那么,在电视栏目形态遍地“创新”其实抄袭无度的情形下,国内那么多电视机构为何甘心撂荒这么一片肥沃的土地呢?要知道,对于电视界来说,节目形态是比节目内容更稀缺、更宝贵、更有价值的可持续资源。 所不为,无外不愿为或者不能为。 (三) 从理论上讲,电视新闻评论有无数的优势。 迅速。它省去了电视新闻采访繁杂的程序,几乎可以在新闻发生之后的最短时间内作出反应。这一点大概只有广播能够媲美。 广泛。它可以利用各种媒介的新闻报道资源,而不必囿于电视新闻报道。 节约。再精致的“口水”节目也比粗糙的报道节目节省成本,特别是在我们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下。 品牌。在电视新闻的从业者中,居于塔尖的人物是具备评论员功能的主持人,他们常常代表着媒体的形象,像美国CBS的默罗、克朗凯特、丹·拉瑟。中国还只有主持人。 资源。附着于新闻事实的独特观点同样可以成为新闻,这也是受众接受这种新闻形态的根本原因。这就意味着电视媒体可以重复利用稀缺的新闻资源,挖掘其最大价值。 但是,电视新闻评论所有优势的发挥,首先依赖于发挥新闻评论的优势。 新闻言论的根本优势在于观点的自由表达,就是说要先有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才能够有评论。但是,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央视论坛》不可能自由表达所谓的“媒体观点”,特别是对于那些重大的新闻事件和引人关注的社会现象。很显然,出于导向的考虑,“透过现象说本质”只能追求观点的统一性,而不是多元化。这样《央视论坛》更多地在说绝对正确的观点,而无法说出新鲜的观点。 如果按照栏目定位,《央视论坛》对于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必须要表明明确的观点;而按照宣传的要求,这种观点又在受众的预期之内,等于是没有观点。这使栏目一直陷于两难。 所以,要牺牲掉评论的本质去办一个评论的节目,尤其是一个日播的电视栏目,其现实的可行性有多大?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这种形态的电视节目如此难产。 (四) 从书中结集的节目,读者能看出《央视论坛》的艰难实践。 栏目试图解决评论的功能性问题。既然目前的电视评论不能展示一种抗辩性,不能够体现一种谈话本身的魅力,不能把带有电视特征的节目呈现给观众,但至少可以做到有用,能针对受众的兴趣,传递一些有价值的信息,解决一些功能性的需求。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央视论坛》在做这样一种与其说是评论,不如说是解读的新闻,不过带有评论的色彩而已。节目就一些政府举措、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的出台进行解读,尽管题目很民生,跟老百姓的关系近了一些,观众可能会关注,但在观点上肯定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新意。这实际上丧失了评论的精髓。 栏目试图解决评论的观点问题。如果说“用观点说话”也算一种观点的话,它可能只是在理论上存在,在操作中很难站得住。因为在中央电视台这样超重量级的媒体上,很难体现观点的差异性。《央视论坛》很清楚这点,尝试用评沦的角度置换评论的观点。既然不可能对每件事都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在保证观点不发生偏移的时候,可以把看问题的角度做一下变化。就是说在做不到观点取胜的时候,退而求其次,能做到角度取胜也行。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2004年审计通报发布的时候,恰好各部委正在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但是人们发现,面对这样一件公众关注的大事,却没有一个发言人站出来,对违规的资金使用问题做出解释。建立发言人制度就是为了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密切政府部门与社会的联系,至少是为了通报各自部门的情况,可是当公众特别需要知道被审计的单位对审计的态度时,发言人却集体失语。于是《央视论坛》播出了一期节目:“发言人面对审计不发言”。 但是,《央视论坛》为寻求独特的表达视角而进行的尝试无疑存在巨大的政治和政策风险。因为所谓的独特的视角很容易滑落到独特的观点。《央视论坛》毕竟要展现观点,有时候开始你觉得是一个角度问题,走着走着就变成了一个立场问题,最后就形成了一个观点。这时,离出问题就不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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