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在作者的博士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加工改编而成。本书主要结合联合国在刚果、索马里及前南斯拉夫等国家维和行动的具体实践,对联合国维和行动中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责任的产生、国家责任制度与联合国国际责任的关系,及其在维和行动中的不法行为的归属、责任形式以及救济途径等问题的具体适用进行考察、分析和论证,以此确定国家责任制度在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际人道主义责任中的适用性。
本书可供政法院校师生使用,也可供法学研究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参考使用。
联合国维和行动在为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为自身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所困扰。在当前缺乏相应的国际组织责任制度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适用以及如何适用国家责任制度来解决联合国维和行动中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责任问题,是一个关系到联合国国际责任的认定和履行以及受侵害者能否获得适当救济的重大问题。但是目前,对国际组织责任问题的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对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际人道主义责任以及国家责任与国际组织责任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鲜有人问津,成果亦不多见。鉴于此,本书正是笔者在相对空白的基础上对这一前沿问题的探讨和论证。
本书主要结合联合国在刚果、索马里及前南斯拉夫等国家维和行动的具体实践,对联合国维和行动中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责任的产生、国家责任制度与联合国国际责任的关系,及其在维和行动中不法行为的归属、责任形式以及救济途径等问题的具体适用进行考察、分析和论证,以此确定国家责任制度在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际人道主义责任中的适用性。
通过研究,本书认为:根据国际习惯法,联合国要为其维和行动中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承担国际责任。作为国际法主体,这是联合国国际人格的属性之一。在没有现成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比照适用国家责任制度来解决联合国的责任问题是出于现实的需要,它不仅在法理上被证明是合理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但是此种比照适用并非简单的套用,而应根据联合国的人格、职能与组织结构等特点作出适当的调整。
本书在理论上的创新意义在于:论证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适当地参照国家责任制度来构建国际组织的责任制度。其实际意义在于,联合国可以比照适用国家责任制度来解决维和行动中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责任问题,以弥补当前相关国际责任制度的缺乏,从而增强其责任的履行能力和对受害者的救济。
导言
第一章 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人道主义责任的产生
第一节 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部分行为构成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违反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
二、国际人道主义法在维和行动中的适用
三、维和部队的部分行为构成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违反
第二节 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人道主义责任产生的法律依据
一、从习惯法看联合国的国际人道主义责任
二、从国际人格看联合国的国际人道主义责任
第二章 国家责任制度与联合国的国际责任
第一节 将国家责任制度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责任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 国家责任制度概述
第三节 国家责任专题对国际组织责任问题的探讨
第四节 国家责任制度对联合国国际责任的适用性
一、比照适用国家责任制度的合理性
二、对国家责任制度进行调整的必要性
第三章 国家责任制度在联合国行为归属问题上的适用
第一节 联合国作为国际组织在行为归属问题上的特点
第二节 国家责任的行为归属原则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适用
一、作为联合国机关的维和部队的行为
二、交由联合国支配的成员国国内机关的行为
三、联合国授权的行为
四、维和部队的越权行为
第四章 国家责任制度在联合国责任形式上的适用
第一节 赔偿责任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适用
第二节 联合国对补偿责任的适用
第三节 其他国家责任形式的适用分析
一、恢复原状
二、抵偿
第五章 国家责任制度在联合国救济途径上的适用
第一节 联合国援用部分国家责任救济途径的障碍
一、联合国在国际法院无出庭权
二、“用尽内部救济”原则适用的障碍
第二节 联合国对国家责任救济途径的适用
一、谈判和协商
二、仲裁
三、联合国的内部救济:求偿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其他救济途径的适用分析
一、调查
二、司法解决:国际法院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