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一部读不尽的千古奇书,一部独特的中国文化小说,不但传遍了中国的千家万户,也传到了世界各地。到目前为止,已有英、法、俄、意等十余种西译本面世。本书系统评述了自19世纪中叶至今欧美各国对《红楼梦》的翻译、介绍、评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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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欧美红学/海外汉学研究丛书 |
分类 | |
作者 | 姜其煌 |
出版社 | 大象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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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红楼梦》一部读不尽的千古奇书,一部独特的中国文化小说,不但传遍了中国的千家万户,也传到了世界各地。到目前为止,已有英、法、俄、意等十余种西译本面世。本书系统评述了自19世纪中叶至今欧美各国对《红楼梦》的翻译、介绍、评述等情况。 内容推荐 时至今日,《红楼梦》已有英、法、俄、意等十余种西译本面世,并催生出欧美红学这朵“红学”研究园地的奇葩。本书系统评述了自19世纪中叶至今欧美各国对《红楼梦》的翻译、介绍、评述等情况。涉及一百五十余年欧美红学译介的各种观点,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研究的空白。 目录 欧西《红楼梦》研论得失之我见 ——姜其煌著《欧美红学》序言周汝昌(001) 自序(010) 《红楼梦》欧美译本序跋谈(001) 《红楼梦》欧美译本(018) 读《红楼梦》霍克思英译本的几个序言(032) 《红楼梦》在欧美百科全书中的反映(049) 英美红学(059) 俄苏红学(089) 德国红学(107) 各国对《红楼梦》欧美译本的评论(131) 读《好了歌》的七种英译(150) 附录: 《红楼梦》乔利英译本序(1891)[英]H.本·乔利(167) 《中国文学史》评《红楼梦》(1901)[英]赫·贾尔斯(168) 《红楼梦》王际真英文节译本序(1929)[英]阿瑟·韦利(169) 《红楼梦》库恩德文节译本后记(1932)[德]弗兰茨·库恩(174) 论长篇小说《红楼梦》(1954)[苏]柳·德·波兹德涅娃(183) 《红楼梦》盖尔纳法译本序(1957)[法]阿·盖尔纳(198) 《红楼梦》王际真英文节译本序(1958)[美]马克·范·多伦(201) 《红楼梦》巴纳秀克俄译本序(1958)(摘译)[苏]N.T.费德林(204) 《红楼梦》库恩德文节译本后记(1974)[德]埃娃·米勒(211) 主要参考文献(220) 试读章节 霍克思的人物表,也小是简单罗列一下人名,有时也作必要的解释,如贾敬,注明是贾珍之父,宁国府的名誉家长,隐居于城外某处。贾氏家谱的全名是“贾氏宁荣两府家谱”,第一代是“共同的祖先”,然后是贾演、贾源依次排列。王氏家谱,则平行排列四人作为第一代,这就是:王熙凤之父、王子腾、贾政之妻王夫人和薛姨妈。这样,薛姨妈的来历也说清楚了,所以薛家并未单列家谱。史氏家谱的第一代是贾母(史氏)和贾母的兄弟(湘云的祖父)。然后贾母的子女是赦、政、敏;她兄弟的两个儿子是湘云之父和史鼎。再往下是政生宝玉、敏生黛玉、湘云之父生湘云,这样宝、黛、湘云,也就一目了然。显然,这些家谱的设计,霍克思都费了一番认真的考虑,以便于英语读者掌握书中人物的线索。这是霍克思的精心严谨之处。 第二卷共二十七回,标题叫“海棠社”。书前也有一个汉语拼音说明和一个序言。书后则有四个附录,它们分别是《律诗》、《骨牌副儿》、宝琴作的十个《未解的谜》和译本第二卷的《人物表》。 霍克思在本卷序言中说,第二卷虽然不无激动人心的场面,但总的来说主要是描写了这个大家庭的日常生活。第一卷里那种超自然的场面,如贾瑞照“风月宝鉴”等情节,这里不再出现。除此之外,本卷中对年轻人物的描写很有文学价值。文中提到了很多图书、剧本和诗歌,对西方读者来说,这是些不好理解的东西。 对《律诗》、《骨牌副儿》、十个《未解的谜》等附录,霍克思也都作了解释。如他对《骨牌副儿》(他译为“三张一组的骨牌游戏”)的解释中,开头就说,中国骨牌或象牙牌外表极似欧美人的骨牌,虽然玩法却更像欧美人的扑克。在中国,无论是骨牌或纸牌,都叫牌。人们通常把骨或纸这两个形容词省去不用,简称为牌,因此在《红楼梦》这本小说里,有时很难搞清楚,作者说的究竟是骨牌还是纸牌。如此等等。霍克思对宝琴所作的十个《未解的谜》竟还都写了一个可能的谜底。这是很有意思的。 第三卷也是二十七回,即从小说第五十四回到第八十回。书前有一个汉语拼音说明和一个序,这是一样的。附录则有《秋纹、麝月、晴雯》、《彩云、彩霞、小霞》、《尤三姐、柳湘莲和贾琏的几次外出》、《尤老娘和诸张》、《柳五儿、鲍二和多姑娘》、《园心和几个小戏子》,最后是第三卷的《人物表》。 霍克思在译本第三卷序言中说,这一卷的主要特色有两个,一是对次要人物作了深入描写,二是小说前后矛盾之处增多。接着他指出了小说最重要的矛盾之一。脂砚斋说曹雪芹并未写完小说,作者自己则说从头至尾抄录一遍,也就是小说已经写完,程高则又说是收集残稿拼凑而得,三种说法,相互无法统一。除此之外,《红楼梦》前后不接榫之处尚多。 在书后的六个附录中,主要也是指出小说本文中出现的矛盾。如在《彩云、彩霞、小霞》一节中,霍克思指出,彩云、彩霞在本文中出现得非常混乱。混乱开始于第二十五回。在一个本子中,贾环叫彩云替他倒茶,可是端茶来的却是彩霞。在另一个本子中,贾环叫彩霞倒茶,端茶来的也是彩霞。在第三个本子中,贾环叫彩云倒茶,端茶来的也是彩云。在第三十回中,金钏儿叫宝玉“往东小院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在第三十九回中,宝玉和探春都认为王夫人的、丫头彩霞不错。在第六十一回中,彩云为贾环偷了玫瑰露。在第六十二回中,也是贾环和彩云争吵,并无彩霞。第七十回提到彩云因病被送回家。在第七十二回中,则又有旺儿媳妇要已经回家的王夫人的丫头彩霞同自己的儿子成亲。这里并未提到彩云。而从此以后,彩霞也不再在小说中出现了。霍克思认为,所有这些矛盾,证明彩云、彩霞实际上是一个人。 P22-23 序言 小引 《红楼梦》是一部独特的中国文化小说,其内涵意义,略见于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一书(北京、台北1989年分出)。这部文化小说传入欧美西洋之后,反响如何?凡治中西文化交流的学者,如不曾向这一课题留心详究,那将是一个极大的缺漏与损失。 为此,我久想为此撰一拙文,著抒鄙见,但因阻滞重重,久难落笔——所谓阻滞,一是必须广搜资料,遍读洋书,而不幸目坏,欲偿此愿,须借重得力助手,但此助手难求。二是我不知道国内外哪一家刊物能刊登这个主题的文章,若花费不小的力气写出来只能压置敝箧,为鼠馈粮,则不如不作,因为别的文债与“文愿”还多得不胜枚举。为此之故,一直拖延下来了。 如今天赐良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姜其煌先生出其鸿编,要我制序,快览之下,“正中下怀”。我就一举两得,既应雅嘱,又偿夙愿,遂成此文,以贡芹曝之诚。我以为,目前除姜先生外,还无人能撰成这样一部著作,其嘉惠学林者,实非浅鲜。我之拙文,不过是因姜先生的辛勤劳动之成果,借花献佛而已。 由于文体是序言,不想写得枯燥沉闷——我素来不喜欢那种“搭大论文的架子”的派头,所以性质是讲学术,论文化,笔调却从不摆出“道貌岸然”的脸色。我喜欢娓娓而谈,不妨谈笑风生,会心一笑。所以这篇文字,一如既往,有时寓庄于谐,但我涉及的,正是中西文化“冲突”点与“交流”面的重要课题。具眼高流,当识我意。至于所论不当,识解未深之处,所在都有,亦请方家匡其不逮,何幸如之。 己巳大雪前 姜其煌先生的这部著作,价值意义,非止一端,我作为读者、受益者,感受和感想,自然也不是一点一面之事。承他不弃谫陋,嘱为弁言,我就将一些拙意,略陈于此,以当芹献。 我常戏言,“红学”是一门可怜的“夹空”之学,本身带有很大的“悲剧性”。这话怎么讲法呢?所以叫它做“夹空”的学问者,是说世间有“大学问”的人,不屑于“治红学”,而有“小学问”的人,每每争欲挤入红界,可实际上他弄不了这门奇特之学,大抵凑凑热闹而已。所以“红学”只有一个真正的“生命线”:在大学问与小学问之间——“夹空”之义,即在于斯了。据我数十年的亲身经历见闻,的然不差,就是如此。请看,当今第一流大学问家,哪位是治红学的?你大概举不出。那些“红学专家”们,学问如何?对此,含蓄的回答是不答,无言以为答。红学本来需要的是第一流的大学者,只有他们方堪胜任:可是现实当中有的红学家连小学问也没有太多。这一事实,本身即是一种悲剧——至少在目前还是如此,没有什么可以“为贤者讳”的必要。 我说这话,用意何居?我是在想:像姜先生,精通很多种西语,却没有不屑于红学的意思,竟然为了介绍西方的红学状况而投入了这么多的工夫,写成这部品种独特的新著,以飨国人,填补了一个多年来无人肯填能填的红学空白,这不是一件小事。不但在红学史上,即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也是应该大书一笔的篇章节目。 “西方的红学”,内容包括些什么?曰翻译,曰讲解,曰评介。讲解原应包括欧美众多大学对《红楼梦》的课程讲授;苦无纪录与出版物,无从蓖辑,所以只剩下译本中的注解了,这也很重要。姜先生把西方这方面的著作,广搜博引,巨细无遗,功力实堪钦佩——要知道,所谓西方,包括的国度很多,而且历时甚长,从1842年的事一直讲到他截稿为止。1842是我们这儿的哪一年?是大清道光皇帝二十二年,鸦片战争告终订《南京条约》的那年头儿呢!你看可惊不可惊? 其次,我想的另一面是:红学不管在西方还是在东方,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事物?有人会答:这还用问,不就是一种小说学、文艺论吗?我要说:正是在这里发生了看法上的问题。 实际上,红学是一种最高级的多层面的文化意识和复杂的心智认知的实践活动。这自然会包括小说文艺学,但是绝不仅仅停留局限在那一层次和范围。这也就是我上面说的,为什么红学需要第一流的大学问家,而绝不是一般小说工作者所能胜任的一桩极大的课题任务。正因如此,这才发生了红学,以及发生了它的“千汇万状”的纷纭奇致大观。西方的、东方的、中国的,都是如此。对一部“小说”的理解与认识,竟然出现了如此惊人的奇致,在人类文化史上大约也堪称首屈一指。 我们很想知道的,是西方如何看待“红楼”一“梦”。他们未必能看得对,懂得透——是这样,但是我们用不着轻薄和哂笑,因为需要“反顾”一下:我们中国人自己,是否已然看对懂透了呢?我不知哪个最狂妄之辈才敢这样正面答言。 在我们看来,西方人士对《红楼梦》的看法,不少是可笑的。原谅吧,彼此间的文化传统,精神结构,历史背景,民族特点,其差异是太巨大了!怎么能指望西方人完全了解和理解这样一部“奇书”呢?然而,说也奇怪,据姜先生介述的,在众多的“西方之老生常谈”中,忽然会爆出一朵大火花,使我十分惊异!在这方面尤其感谢姜先生,不是他来热心介绍,我是不得而知的。 中西文化各种观念上的差异,在《红楼梦》西译上也显示得十分有趣。如姜先生所举,尽管霍克思(Daivd Hawkes)英译“好了歌”为Won Done Song是如彼其绝妙,①但他却把宝二爷的怡红院硬是译成“怡绿院”(姜先生又“返”译为“快绿院”——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认为非此不合西方观念。此种例子最是令人小中见大,也最“发人深省”。这两个色调,在中西方读者说来竟也有如此巨大——不,可说是“相反”的文化联想与审美感受!——遑论整部的《红楼梦》与整个的雪芹头脑心灵了!我不知道霍氏是怎样理解“怡红快绿”的,他是否读懂这四个字的注脚就在于院中景物主眼的“蕉棠两植”——而蕉是象征黛玉,棠是象征湘云。霍先生硬要将红变绿,是对全书制造了一个具有根本性关键性的大麻烦问题,他将怎样“处理”这桩公案? 其实,霍氏是很聪明的,他既然主张该把怡红院译成“怡绿院”,必然引发一种连锁后果:那么,“红楼梦”的那“红”,又待怎么翻译?是否也得译成“绿楼梦”?他大概意识到这很麻烦,所以就连“红楼梦”的书名也避而不用,干脆是“The Story 0f the Stone”了。 说真的,就从“红楼梦”这三个大字来说,这首先就是不可译的中华文化的诗的语文和美学概念。Red Chamber Dream或者Dream“of”or“in”the Red Chamber都使西方人困惑,只单说那“RedChamber”,已然即是一种不可思议,莫名其妙的怪名堂了。所以“Red Chamber”根本不能传达“红楼”二字对中华本民族的有文化、有学养的读者所引起的艺术效应,“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呀!唐代诗人笔下的“红楼富家女”、“美人一笑褰珠箔,遥指红楼是妾家”、“美人情易伤,暗上红楼立”、“长安春色本无主,古来尽属红楼女”这种意境和气氛,让从来就“呼吸欧风美雨”的西方读者去领略,去“掌握”,他们(和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可想呢? Red Chamber固然令人很不满意,可是话还得说回来,毕竟未离大格儿,还是主观上力求忠于原词的。到后来,如姜先生所举,却又出来了一个Red Mansions,这就益发令中西方读者一起茫然了。推想起来,那是否要把“红楼梦”理解为“朱门梦”、“朱邸梦”?假使如此,我也要说,这是十分不妥的破坏原文,违反翻译原则的做法。 我同意姜先生对西文各种译本的详细介绍与评议,他的学识见解都令人佩服。他举出,霍克思连双关语也译出,实为奇迹。当然,霍氏在曹雪芹面前,也时时会敬谢不敏,束手无策——或竟只好出以下策!比如,当他遇到全书中第一个仆人霍启时,就智穷力绌了——霍启,谐音祸起,火起(霍是入声,北音无入,转为“火”“祸”相似,或上声,或去声);又须知那个时代家里下人取名,都是吉利字眼,如“旺儿”、“兴儿”、“来升”、“李贵”……是也,“启”者开也,原亦谐“起”之音,故乾隆以至宣统时代读者,一见“霍启”之名,便知绝妙。可是霍先生的英译,竟然在此名之处,大书Calamity一字,以为译文。我看了真是吃惊不小!一个“封建大家族”,十七八世纪时代,给仆人取如此“吉名”,这让欧美人见了必然骇愕万分,以为中国人远在清朝,就比“西方民主”要开放得多了。 我的这些话,总括起来只有一句:可见想让西方读者看懂雪芹的书,是多么地不容易。 我老老实实供认,我原有一种不太客气的偏见:西方人根本无法真懂得《红楼梦》是什么,是怎么一回事。西方的翻译家们脾气很怪,肯为白文花大力气,却不肯为注解写一个字。我常常说,这样的翻译者,只做了他应做的工作的一半,甚至是一小半。指望西方读者只看白文就能领会其间的森罗万象,恐怕这样的指望者思想方法有大毛病。因此,姜先生特别推重俄语译本的质量和工作态度——设了三百条注。他的看法,我很同意。当然,要说设注的事,三百条是太少了。对西方,设上三千条也不为多。为什么?《红楼梦》不同于别的小说,这是一位非常高级的文学巨星写的书,用的手法极其超妙,讲的(含的)内容至关重大——中华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结晶式总宝库。如若不从这个角度态度去认识,只以为是“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什么“爱情悲剧”呀,什么“心理刻画”呀……西方人习惯上总是注目于这些,也满足于这些老生常谈,那当然连三十条注也就不必赘设。 说到这里,我可以回到我上文的一处拙语:在众多的“西方老生常谈”中,忽然会爆出一朵大火花,使我十分之惊异。举一个例,比如,德国人对《红楼梦》的理解是了不起的。远在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格鲁勃就对芹书有肯定的评论,到1926年(民国十五年),又有一位名唤理查·维廉的,说《红楼梦》像“《绿衣亨利》,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提供了一幅大清帝国文化历史图画”。再到1932年,又有一位名叫恩金的,说《红楼梦》与《金瓶梅》不同,写的是一种有教养的生活,说雪芹不知何来神奇力量,把日常琐事写得如此生动,说读过《红楼梦》,才知道中国人有权对他们的优秀文化感到自豪,——欧洲人史从未达到如此高度的!我要说,我读姜先生的评价到这一段落,不禁拍案叫绝,继之以掩书而叹。我一向把西人低估了,以为他们不能看到这一点,也说不出这种石破天惊的话来!这是不对了,应向这几位德国“红学家”致以歉怀才是。 还有一篇《红楼的秘密》,发表于《新中国评论》(The New ChinaReview),作者W·亚瑟·柯纳培。此文相当重要,特别从历史观的角度来看待它更是如此。那还是1919年,还在胡适《考证》之前夕,索隐派新出顺治、董小宛、摄政王家等等新说正盛之时,这位颇能通晓中国“红坛”一切情况的西方作者认为这种政治意义令人震惊,遂加以引述,但并未表同意接受,此已难能可贵。他指出,《红楼梦》才是中国的一部“真正的小说”,而且十分强调这一点。他说,《红楼梦》对于有教养的中国人来说,正像《哈姆莱特》对于英国人一样。“教养”一词,是很具只眼、有体会的评赏之言,未可轻视!这也就是我所着重提出的那一“文化”性质的重大问题!这就异常之重要了,因为他比上列一例要早很多年呢! 附带可以提及:他还叙及了《红楼梦》作者是“某王室私人秘书”的传闻。要知道,这种“某村西宾”的西方记载,可谓其来有自(依拙考,此即雪芹曾在“明相国邸任西宾”的同一传述,明邸指富察明亮。雪芹被东家斥为“有文无行”,因“下逐客之令”,与柯氏所记正合。此点至关重要。参看拙著《曹雪芹小传》)。 他们是值得礼敬的,他们已然看清了一点:《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一部稀有的文化小说。“有教养的生活”,说的也就是“高度文化”,仅仅措词小异罢了。须知,教养是中华文化的最宝贵的部分(雪芹的用语就是“调教”二字)。德国人看到了这一极为重要的文化表现,我们自诩为“红学专家”的,却是了不能知,或是很晚才从别人那里稗贩而得的。 对于此文,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分。我从姜先生处获得了这一种历史情状,觉得特别激动,觉得要深深感谢他。 姜先生已经指出,西方的“评红”,也是随着中国研论的变化而有所变化的。由于他们要参考或者寻找依据,接受中国的红学影响是必然之事,说得不好听些,即是也有稗贩。我以为这固不足为异,不足为病,可是也多少带来一些毛病。比如,翻译家明明贡献很大,功绩自足,可他偏也效颦中国的“考证派”,这就有点儿“危险”了。你想,他们一无新史料,二无新方法,三无切实工夫亲自研索,就也来揣断雪芹是谁的“遗腹子”,这充其量也只是一种不顾许多事实关联的简单的猜测而已。这也罢了,还要“论断”雪芹书中的几个女主角是他的“姑姑”!依我看来,这实在是成了一种名实相符的“海外奇谈”了。想当初,清代有人硬说雪芹所写是纳兰明珠与性德,评者早已指出,这种“以子代父”的影射法观念是荒唐的。“以子代父”的模特或原型“理论”,自然会引起“以侄代叔”、“以妃代姑”的猜想,但这在西方也许认为是“可能”的吧;在我们中华,伦常是最不能“乱”的,自己家里人的辈数岂能“乱来”?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个对中华基本文化的理解认识是否彻底清楚的问题。霍克思大约是受了中国某家的影响,误读了一条脂批,因而非说“元妃”是雪芹的“姑姑”[即误以为是写曹寅大女儿平郡王讷尔苏的“福晋”(夫人),而不知道清代制度上皇妃与王妃的一切制度规定的实际,其区分是多么巨大而无由淆混,把王妃写作皇妃,是要招来灭门之祸的!]。我的拙见是:欧美的(不包括侨胞华裔等)“红迷”们,最好是从比较文学、结构主义以及各种文学评论上多为我们贡献新意;至于历史考证,还是以“藏拙”为上策。 另外一个非常之重要的问题,乃是姜先生特别举示的:英国的第十五版的《英国百科》竟说《红楼梦》题材与技巧的丰富,“不亚于欧洲”,但其“关于作诗的冗长争论,令读者厌倦”。我看到此处,真有啼笑之感。 一个是“不亚于欧洲”!这是“最高评价”了啊。世界人类文学,还有“超过欧洲”的可能与命运吗?一可叹息也。再一个则不仅是个“欧洲至上主义”的问题,是更加复杂重要的“中国诗”的麻烦事情——诗在中华文化上的地位、作用、意义、价值,在中华人的生活的巨大“造福”力量,英国人在未来的哪个世纪才会略知一二,看来还很是难以预卜。如果你认为曹雪芹所写的是一群大有文化教养的人,故此才有“诗格局”(参看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下编第二章第三节),那么你便大错了。我在孩提之时所习闻的民间故事,皆出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之口,极大部分都是带有诗的内容的,而吟诗、对诗,以诗竞胜斗智(甚至在翁媳之间),简直成了一大主体与特色,这绝对不是只知有“秦少游与苏小妹”的文人墨客所能尽明的中华文化的一个侧面。不理解这,不理解诗在《红楼梦》中的巨大重要作用,是怎么得出“不亚于欧洲”的“高度评价”的呢?! 我对欧洲的“评红家”,并无菲薄之意,还是上面说过的:中西的文化传统、精神结构、历史背景、民族特性……差异是太大了,像雪芹这样的作者,西方若说一下子都懂了,反而成了怪事。所以责任不全在他们,也在我们——我们在这方面向西方做的工作,还是太稀薄了吧? 姜先生此书,对我们是一大启牖。我愿他在这方面不断继续工作,并且向他建议:是否可以设想,用外文(也可先用中文,后译外语)写一本介绍《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的深切关系的书?我的想法是,我们不做必要的工作,《红楼梦》这样的足以代表中国的伟大作品,只靠欧洲人自己去钻研摸索,总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办法。芹书通过译本与影视改造,已经“走向世界”多时了,让欧西人在较高文化层次上重新认识它(比什么“爱情故事”、“心理描写”逐步提高一些)的责任由谁负担,由谁(哪个机构单位)来认真考虑这样的问题(而不只是总想搞点儿“红热闹”),不是也该提上日程了吗? 比如,影视工作者直到今天,还在宣扬“把宝黛介绍给世界”,而丝毫不知体认《红楼梦》的真正的文化主题是何深度高度,这就可忧了。正如姜先生此书中显示的,芹书真正的主角宝玉这个人物,究竟是何等样人?怎样理解其意义?在西方竟然缺少评论,几乎是个巨大空白,这难道不正是我们自己以此要义所做工作也太不适应于“红学盛况”了吗? 我从姜先生处,深受教益。所愧不能有所赞襄,只将一些零碎的想法拿来充当序言,这是很感歉疚的。也盼他不吝指我谬误,共收切磋之功,同为中华文化互相勉励,更加努力工作。 周汝昌 己巳重阳将至,菊有黄华,廊下写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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