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罗琳推崇的儿童文学作家,影响希拉里·克林顿成长的名著。
《小勋爵》在英语国家,是一部家喻户晓的名作。它写于1886年,讲的是:一个美国男孩,突然成为英国伯爵爵位的继承人。小主人公的原型是她自己的次子。其形象特点是:长长的鬈发和天鹅绒套装。据说,这是当时英国惟美主义文学大师奥斯卡·王尔德的典型装扮。《小勋爵》出版后,受到读者的普遍喜爱,后来,又改编成了戏剧和电影。在当时社会上刮起了一股“《小勋爵》风”。一时间,无论是城里的,还是乡下的;无论是富人家的,还是穷人家的,孩子们都穿上了天鹅绒套装。在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曾上演过电影《小伯爵》,就改编自这部小说:20世纪80年代联邦德国拍的电影《英俊少年》,曾在全世界风靡一时,其实也有这部小说的影子。
这是一部在英语世界家喻户晓的小说,影响了整整几代人的成长。
塞德里克是个可爱的小男孩,脸上是挂阒灿烂的笑容。出身英国贵族家族的爸爸去世后,他和妈妈相依为命,生活在纽约的贫民区。日子虽然很清苦,但有朋友,有关爱,他们过得快乐而满足。
小男孩七岁的一天,命运突然发生了转折。我琳科特老伯爵失去了三个儿子,小男孩成了爵位的唯一继承人。于是,这个美国小男孩接到老伯爵身边,成为了一位英国小勋爵。
老伯爵是一个孤独、冷酷、偏激、自私的老人,尤基憎恨小男孩母亲的美国国平民出身,对小男孩母子天生怀有知敌意。然而,小勋爵幼小的心灵里充盈着友善和纯真,他用一颗爱心不仅赢得了老伯爵的用人和佃户的爱,也感化了老伯爵坚冰一般冷硬的心。中间突然冒出假勋爵继承人的小插曲,小嘪爵从容而淡泊地处之,更是让老伯爵感动,久违的爱又重新回到了老伯爵的心间。
小说甫一出版,便在英语世界刮起了一股“小勋爵风”,天鹅绒套装成了小男孩最时尚的装束。现在,“方特勒里小勋爵”已是世界著名的童装品牌。
塞德里克什么都不知道,也从来没人向他提起过。他只知道爸爸是英国人,那也是因为妈妈是这么告诉他的。爸爸死的时候他还很小,对爸爸没什么印象,只知道他高大魁梧,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和长长的络腮胡须,还知道爸爸扛着他在屋子里转圈是一件快活美妙的事。自从爸爸去世后,塞德里克发现最好不要在妈妈面前提起他。爸爸生病后,塞德里克被送走了,回来时,一切都结束了。妈妈一直也病得不轻,这时才刚刚能在靠窗的椅子上坐起来。她身穿一袭黑衣,面色惨白,瘦得厉害,那张漂亮的脸蛋上的酒窝都消失了,眼睛显得更大了,还带着忧郁。
“亲爱的,”塞德里克叫道(爸爸总是这么叫妈妈,所以这小家伙也学会了这么叫), “亲爱的,我爸爸好些了吗?”
他发现妈妈的胳膊在发抖,他抬起满头鬈发的头看着妈妈的脸,有什么东西让他觉得想哭。
“亲爱的,他好些了吗?”他问道。
忽然,他那幼小而可爱的心灵告诉他,他最好用双臂揽着妈妈的脖子,一遍又一遍地吻她,让那柔软的脸颊紧紧地贴着她。他搂住了妈妈,妈妈把头埋进他的肩头,哭得肝肠寸断。妈妈紧紧地抱住他,好像永远也不会再放开似的。
“是的,他很好。”她抽泣道,“他很好,很好。只是我们——我们孤苦伶仃的,只有我们俩相依为命,没有别人了!”
当时他虽然那么小,他还是知道他高大英俊的爸爸不会再回来了。他死了。就像他听说过的其他人的情形一样,虽然他还理解不了到底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将这悲伤带到了家里。只要一提到爸爸,妈妈就会哭起来,于是他暗下决心,最好少在妈妈面前提到爸爸。他还发现,最好也不要让妈妈一个人坐在那儿,盯着壁炉里的火或者是窗外的景发呆。他和妈妈认识的人很少,过着非常孤独的生活,虽说直到塞德里克大了一些,听说了为什么他们家没有访客,才懂得什么叫孤独。接着,又有人告诉他,妈妈是孤儿,和爸爸结婚前,在这个世界上孤身一人。她非常漂亮,曾经陪伴过一位富婆,这富婆待她不好。有一天,塞德里克·艾罗尔上尉到富婆家做客,看到她眼睛里挂着泪花跑上楼。她看上去是那么可爱、单纯,又是那么地可怜,以至上尉再也忘不了她。在一连串奇怪的事情发生后,他们相知相爱了,并且共结连理。虽说他们的结合招来了几个人的怨恨,其中最最气愤的便是上尉的父亲。他居住在英格兰,是一位极其富有而地位显赫的老贵族,脾气暴躁,对美国和美国人抱有极深的敌意。他还有两个儿子,都比塞德里克上尉年长。根据英国的法律,长子将继承家族的头衔和财产。那可是富极贵极。若长子死了,次子继承。上尉虽说出身如此豪门大户,他本人却几乎没有可能非常富有。
天公造物竟是如此无常,它赋予这位小儿子的种种禀赋,并没有同时给予他的两个兄长。他有一张英俊的脸,一副强壮健康、不乏优雅的身材,一脸灿烂的微笑和甜美愉悦的嗓音。他英勇无畏,慷慨大方,有一副世界上最善良宽厚的心肠,而且似乎有一种魔力,让世上的人都爱他。他的两位兄长却不是这样。他们既不英俊,也不善良、聪明。还在他们孩提时代呆在伊顿公学的时候,他们就不讨人喜欢;念大学时,他们也无心学习,大肆挥霍着时间和金钱,几乎没有真正的朋友。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让那位老伯爵,也就是他们的父亲失望、蒙羞。伯爵的继承人不能给这高贵的姓氏带来荣誉,可期待的除了自私、挥霍成性和猥琐卑鄙,没有任何男子气概或高贵气质。老伯爵不无酸楚地暗自寻思,只有那三儿子,那个只会获得一笔小小的财产的儿子,才具备了一切的禀赋、魅力、力量和美。有时候,他几乎痛恨起那英俊潇洒的小儿子来,似乎他具备的一切美德都会跟那威严的头衔和巨额的财产一起消失。同时,在他那高傲、固执的心灵深处,他又不自觉地时时关注、处处在乎他的小儿子。有一次,在他发脾气,暴跳如雷的时候,他将小儿子送到美国去旅行。他当时的想法是,他应该将他打发开一阵子,这样,他就不至于老是将他跟他的两个哥哥——那一段时间,由于他们那疯狂的行为方式,正不断地给他惹麻烦——作比较,而引得他生气。
大概过了六个月,他便觉得有些孤独了,私底下盼望着再见到他的小儿子。于是他给塞德里克上尉写了封信,命令他回家。谁知阴差阳错,与此同时,上尉也写了一封信给父亲,他在信中告诉父亲,他爱上了一位美丽的美国姑娘,并想跟她结婚。伯爵接到这封信,怒不可遏。他的脾气是很坏,可这辈子还没有哪一次像读了上尉的信之后坏成这个样子。当这封信送到时,一位仆人恰巧在那屋子里,见主人气得发了疯,真担心他会因此中风。足足有一小时的时间,他像一只狂怒的老虎。后来,他坐了下来,写信给他的儿子,命令他永远不要踏进家门,也不要给他的父亲或兄弟写信。他信中说,他大可以按他喜欢的方式生活,他想死在哪就死在哪,他必须永远断绝与家族的一切来往,在他有生之年也别再指望获得任何一点帮助。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