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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的哈佛岁月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李欧梵
出版社 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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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这不是一本学术著作,而是一本知识性的回忆录,作者从个人的经验来勾画出哈佛生活的面貌和情趣。作者言:“对于这家知名学府——它既是我曾任教十年的地方,又是我的母校——我当然心存感激,也不可能把它批评得体无完肤。然而我由于身在其中,自然不受其惑,多年下来,对母校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

目录

第一部 在哈佛求学的日子

序曲:申请到哈佛

芝加哥经验

初抵哈佛

费正清 教授

史华慈 教授

在哈佛听课之一

在哈佛听课之二

读书生活

语言和考试

论文和游学

六十年代哈佛的学生生活——从反越战到嬉度

第二部 在哈佛教学的日子

教学的经验

在哈佛作访问教授

在哈佛教中国现代文学

核心课程与「文化中国」

东亚研究和文化研究

我的哈佛学生

哈佛的典礼和仪式

揭开「名牌」的面纱

申请哈佛的秘诀

退休记事

结语

附录

普实克

韩南教授的治学和为人

狐狸说诗 ( 陈建华 )

欧梵在哈佛教育的日子 ( 李玉莹 )

试读章节

我申请到哈佛大学去读研究院,纯属偶然。记得在台大外文系就读的最后一年(1961年),毕业在即,前途茫茫,于是随着班上大部分的同学(而且是女同学居大多数)申请赴美。当时到美读书是一种风气,大家趋之若骛。然而,外文系毕业的学生到美国念什么呢?只有极少数的人敢念文学。

偏偏我在台大外文系的几位同学和好友——刘绍铭、白先勇、王文兴、陈若曦(秀美)、欧阳子(洪智惠)、林耀福、戴天(成羲)、张光绪等人——都热爱文学,在大三就办了一本现在已成为文学史上的经典杂志《现代文学》。而我呢?除了为他们摇旗吶喊并偶尔翻译几篇文章外,别无贡献。我虽喜欢文学,但不敢专攻纯文学,那么,到美国去读什么呢?

于是我就胡乱申请,到处乱寄申请信:耶鲁和印地安那大学的戏剧系(我在大四那年选了董汉玖教授的戏剧课)、爱荷华和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的新闻和传媒系、还有加州洛杉矶分校的电影系。最后,为了更“实际”一点,觉得应该申请读一门“有用”的学问:因为我读的是外文,所以以为可以学外交,而外交就是“国际关系”,于是我糊里胡涂地决定申请到芝加哥大学读国际关系,以防万一——万一我的戏剧和电影梦落空的话,至少还可以学到一样东西谋生。而且当外交官也颇体面,说不定还可以在某国外交部举办的舞会中和某大使女儿共舞!这是我在新竹中学读书时一位英文老师(他曾作过驻古巴使馆的一等秘书)说给我们学生听的“好故事”。

一切申请手续布置完善后,父亲有一天对我说:“不妨试试申请哈佛。”我当时颇为犹豫,以为机会渺茫,白白浪费了申请费,后来又觉试试无妨,反正我在外文系四年读书的成绩不错——一个名列前茅的学生。说不定会受到这个名列前茅的名校青睐吧!

这种想法真是大错特错!后来才知道,在美国读研究院,主要看你要学的那一门的准备功夫作得如何?英文考一百分也没有用,而如要申请哈佛念本科,则更是难上加难,因为每一个申请的学生不仅都是名列前茅,而且个个都是天才。那么,我要申请到哈佛念哪一科呢?哈佛没有戏剧系,更没有电影或传媒,我应该念什么呢?在大二的国际关系课上第一次听到哈佛教授费正清的名字,而且据说他对台湾当局不甚友善。我不知从何处得来的灵感,以为自己在“国际关系”方面的皮毛常识可以得到他的重视,遂决定申请哈佛的东亚研究,而以中国近代史为主修科,先修硕士班的“东亚地区研究”(Regional Studies-East Asia)这个项目。

申请表寄出后,我未几就毕业当兵去了,很侥幸地抽签“中举”到空军幼年学校去作英语教官,每天除了教课外,无所事事。该校位居台湾地区南端的东港,周末还可以坐火车到高雄的“空军俱乐部”去和中学女老师跳舞,玩得乐不思蜀,竟然忘了申请到美国念书的事。第二年(1962年)春天,父亲寄给我几封美国大学的信,我的申请纷纷落空,而独有芝加哥和哈佛大学收了我:芝加哥给我免学费的待遇,而哈佛的信中说我得了一份“另类奖学金”,我看后欣喜若狂,但又觉到信中的英文名词有点太怪——“alternate for a fellowship”——我把“alternate”这个字初解为“另一种”奖学金,却把“for a”这两个小字眼忽略了,后来回家和父亲商量,他也作同样解释,以为我得到了哈佛的奖学金。后来几经细读“文本”之后,才领悟到我原来是“备取”或“后补”:如果别人不要那份奖学金,我或者还有机会,否则无望。

谁还会拒绝哈佛的奖学金?我在绝望之余,终于决定接受芝加哥大学的“免学费”奖学金,至少可以为父母省下一笔可观的学费。其实父母亲根本无力资助我“自费”留学,他们两人任教的全年薪水,还不够买一张到美国的飞机票!为了我到芝加哥的旅费,他们必须借债,甚至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一切都是为了我这个宝贝儿子可以负笈留学。天晓得我当时为什么要选一门我对之毫无了解的“学问”?到了芝加哥以后,我才发现,所谓“国际关系学”全不是那回事,也根本不是所谓国际时事。要研究必须有方法,而我初进芝大就要学所谓“游戏理论”(game theory),把各个国家的政治和军力当作一盘棋子,或一个国际舞台上的“海员”——不是真人,而是像当今计算机游戏中的电动木偶——并以此来推测“安全”指数。

到了芝大不到两个月,我就陷入“存在”危机:我来美国干什么?为什么要学这种“游戏”?为什么要啃这些似懂非懂的理论天书,我还要作什么外交官的美梦?我还选了一门“国际政治”的课,讲授的是鼎鼎大名的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教授,他刚刚出版的那本教科书 Politics among Nations 正炙手可热,这本书大谈国际关系上的“务实主义”,所以对于中美关系上的所谓“道义”完全嗤之以鼻。

于是,我消沉了!生平第一次陷入“抑郁”(depression),也发生了个人的认同危机(这一个经验,我在和陈建华合著的《徘徊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一书中谈了很多,此处从略。)怎么办?脑海里又涌现了哈佛给我的“备取”资格。

于是我又以姑且试试的心情发了一封信给哈佛,重新申请。这一次,我在申请书中写得更具体了一点,特别把我的“芝加哥经验”也写了进去,并且特别强调我师从该校远东图书馆馆长钱存训先生:他授的几本课——中国古代书籍的考证学和目录学——我都因近水楼台的关系(在远东图书馆打工)而选修。钱先生不但是我的恩师和“汉学”启蒙者,而且是助我申请哈佛成功的关键人物,他为我写的一封信起了关键作用,因为有了他的“权威性”的推荐,我申请作中国文化的研究生是有资格了。

然而为什么要在美国研究中国?我本身西化得很厉害,非但对“国学”毫无兴趣,而且对中国历史的知识也仅是普通大学的程度。惟独对中国现代文学情有独钟,因为我在芝加哥这一年,为了从抑郁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开始拚命读“禁书”——当年在台湾地区国民党禁掉的20世纪30年代文学——特别是鲁迅的作品,因此也为多年后我研究鲁迅种下一个“基因”。但是我遍查哈佛的课程表,没有中国现代文学的科目,而中国历史方面,除了费正清教授外,只有两个我不甚熟悉的名字:L. S. Yang(杨联升)和Benjamin schwartz(史华慈)。后来我也在杨先生门下修课,并在博士试时,承蒙他亲自口试通过,而史华慈教授却成了我的业师。至于费正清教授,他门下的学生太多,我大概只选修了一门阅读课,其他皆旁听,而且在他课中成了“捣乱份子”,大放厥辞批评他的著作,认为只有制度和政治史,没有人情味和人文气息。此是后话。

芝加哥一年快结业时,我收到哈佛的入学许可,而且有全部研究院(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的奖学金。就这么糊里胡涂地搭上顺风车到了麻省剑桥——哈佛的所在地。

在没有进入正题之前,我必须先谈谈自己初到美国在芝加哥大学就学的经验。

P11-16

序言

写这本小书的缘起,全是得自一句不经心说出来的自嘲。

半年前在台北开会,闲暇时与友人焦桐夫妇小聚,酒足饭饱之余,不禁谈到他们的新文化事业——二鱼出版社,和海峡两岸三地的出版业。

谢秀丽刚从大陆回来,说到大陆的出版业仍然蓬勃,正方兴未艾,畅销书不少,竟然也有几本以哈佛为名的书,销路不错,而最畅销的就是那本《哈佛女孩刘亦婷》,作者是她的母亲,而且最近还出版了一本续集。我说这位女孩曾是我班上的一个学生,禁不住又加了一句话: “既然连哈佛女孩的妈妈都能写书,我这个老男人也是货真价实的哈佛教授,为什么不能?”坐在旁边的我妻玉莹于是当机立断,怂恿我也写一本关于自己的哈佛经验的书。我仍犹豫不决,考虑到自己夫子自道似乎有自吹自捧之嫌,多年来,我写杂文公私分明,甚少提到我在哈佛的学术生活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嫌,也许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不料第二天秀丽——焦桐的夫人,也是一位极有经验的编辑——就把出版合约交给我了,我只好签字,生米瞬间煮成熟饭,我只好先为自己找几个借口:

其一当然是我现已退休,在名义上已经不隶属哈佛,所以更自由了,可以畅所欲言,不受拘束(其实,哈佛校方从来不管教授在外边的言论)。

其二是有鉴于台湾地区大学生出去留学的人数愈来愈少(大陆和香港似乎无此问题),由此可以影响到知识视野愈来愈偏狭,所以目前各有关方面正在谋求解决之道,想尽快想办法鼓励留学。因此我这本小书或可有所助益,至少可以引起少数大学生出去留学的兴趣?倒过来说,对大陆一窝蜂式的旅美渡金风气也有所警惕作用。

其三则是个人的理由。人过60岁以后开始怀旧,留学经验当然是个人回忆中的“高潮”,特别是在哈佛求学的那段“八年抗战”的岁月,更难忘怀,也常同我妻津津乐道,甚至有时在学生面前也曾自夸过:“想当年我作学生的时候,每天从早到晚听课读书,哪像你们如此懒惰?我那个年代还没有计算机,影印费用又贵,不忍心破费,于是自己边看边作笔记。听课当然从不缺席,每学期除了选修四门正课外,还要旁听五六门其他学科的课,每天在校园里从这个课室赶到那个课室,为的就是不想漏过堂上大师们讲的一字一句……”说着说着,就不免自鸣得意起来。

“英雄不提当年勇”——看来我还是作不了英雄,但仍自信当年的读书经验可以为年轻一代的学子提供少许启发。这本书的第一部的份量也似乎比第二部重,可见我对自己的求学经验的心得远超过我的教学经验。关于我在哈佛的这段“前半生”,曾在我与陈建华合著的《徘徊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一书中谈过,那本书是现已故世的傅伟勋先生约写的,指明要我谈谈个人的求学经验,遂与建华一问一答以“对话式”的文体写出来,我因教学事忙,由他执笔,他的文采和学识也为那本书增光不少。

这本书则是我自己执笔,但仍以口语体平铺直叙道来,“对话”却成了“独白”,而且因写作的速度太快,文字未免有“粗制滥造”之嫌。但自认这种叙述方式至少可以存真,不作雕饰的好处也就是不为自己的过去多添色彩,从平淡朴实中达到我的回忆目的。然而,当我写到第二部——我的教学经验时,却开始感到不耐烦起来,非但觉得内容乏善可陈,而且发现自己的心情也很矛盾。在哈佛教授群中我算不了什么名人,甚至觉得自己多年来受“名牌”之累,终于摆脱之后,实在不愿再为这家名牌大学作广告,因此写来往往力不从心,对哈佛的学术地位既没有作深层的剖析也没有作全面的批判。所幸这不是一本学术著作,而是一本知识性的回忆录,从个人的经验来勾画出哈佛生活的面貌和情趣。对于这家知识名学府——它既是我曾任教十年的地方,又是我的母校——我当然心存感激,也不可能把它批评得体无完肤。然而我由于身在其中,自然不受其惑,多年下来,对母校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也许,这一种“解惑”(disenchantment)的工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不再把“名牌效应”视为必然,也不鼓励年轻学子对哈佛产生盲目的崇拜心理,这种心态在中国大陆和香港风行尤甚。说不定这本书会对哈佛的名声产生一种反效果,我也在所不计了。

无论如何,我这两段“哈佛经验”弥足珍贵,可惜在回忆自己的心路历程时,我无法用普鲁斯特的那种婉转而精致的文笔,把事无巨细反复叙述得生动异常,只好退而求其次,最后加写一篇略带自省的结语,为我这一代哈佛的学生作一个小小的见证。又觉全书份量仍然不足,所以在附录中加上两篇已经发表过的杂文,一是写我在哈佛任教时的同事韩南教授,一是我在哈佛读书时代有幸拜他为师的捷克汉学家普实克教授。除此之外,又征得以前的学生陈建华同意,把他的一篇描写我讲书(但也对我过誉)的文章也一并放在附录里。

我的妻子李玉莹其实也是这本书的始作俑者,当然义不容辞,特别为此书写了一篇文章,用她的感性的文笔来描述我在芝加哥和哈佛的教授生活。这本书,和我们婚后我写的所有作品一样,要献给她。有人说我不爱“江山”(哈佛)爱“美人”,恐是过誉了,但也说对了一半。

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林道群先生(也是我不少文集的出版者)听到我写这本书的消息,捷足先登,在台湾和大陆出书之前先出一个香港版,在兹一并致谢。

2004年12月18日于香港

后记

匆匆写完这本小书,总觉得意犹未尽,似乎缺少了一点自我反思,我在哈佛将近二十年的岁月——前一半是做学生,后一半是做教授——到底意义何在?也许我不应该如此“自私”,只顾写个人经验,而不把自己放在一个较广的文化范畴中来审视。我毕竟学过历史,为什么不能用历史和学术的眼光来反思自己的学问?

说来容易,写起来可不简单。

记得中国大陆的一份读书报中刊登过一篇关于我的书评,作者认为我是个“二流学者”,位居世界第一流的学府,却不能做出第一流大师级的学问,我的学术著作也不能和国际第一流的名著相提并论,因此他认为我至多也不过可与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的那些二流学者相比,只是传播了一些新的知识而已,并没有原创性的发明和贡献(手头无此文,仅忆及大意)。

我觉得这位批评家把我的身价抬高了,竟然把我和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名家——即使是二流的——放在一起,以这种世界大师级的尺度来衡量,我恐怕还不入流呢!于是在深感荣幸之余,我有时也自嘲,以“二流学者、三流作家”自况。我自己也时常感到学问不够深厚,既是学者又像文人,乃本性使然。我也时常自比为“狐狸型”学者,做学问多旁敲侧击、东碰碰西摸摸,不能像“刺猬型”学者一样深入挖掘或思考一个巨大的问题,一以贯之,渊博艰深,如黑格尔和马克思,而我却师承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却是个典型的“狐狸”(这个典故本出自托尔斯泰的一本小说),而且写起书来也是文史哲不分家,尤嗜俄国文学和思想,我曾在写论文时特别向柏林请教过,听过他滔滔不绝地大讲德国浪漫主义,虽然与我的论文无关,但仍受益良多。

也许是受到这种“狐狸”传说的局限,我做学问也特喜欢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甚至在东摸西碰式的探索之后,逐渐开创一条新路,然而又不能从一而终,刚开辟出一条路来,又看到其他的蹊径,于是又喜新厌旧起来,把兴趣转到别的地方。我的《上海摩登》一书即是一例,刚刚打开都市文化研究的局面,就又从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转到当代香港通俗文化研究上去了。也有人说我只见林不见树,我也乐意承认,觉得自己对于文本缺乏细致入微的分析,所以我近年来处处要学生一切从文本分析入手,其实就是为了自励。记得多年前在夏威夷召开的一次学术会议中,那位知名的捷克学者杜勒热(LubornirDolezel,他也是“布拉格语言小组”最后一个传人,当时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同行学者米莲娜Milena Dolezelova的丈夫)向我当头棒喝,而台大的张汉良教授和老友郑树森更左右开弓,展示他们在叙事学理论上的功力,令我顿悟自己理论“武功”之不足,只好躲回芝加哥大学图书馆五楼我的小书房里去苦修,七八年下来,却得出与杜勒热教授不同的一个悖论:不错,一切文学研究皆应该从文本开始,但文本的世界并不涵盖一切,它背后的东西更不能忽略。换言之,我还是忘不了历史。而在文学和历史这两门学科中不停地徘徊游走之余,却与后来兴起的“文化研究”不谋而合,但我更重历史的层次,而不把所有现象“压扁”在当代文化政治的平台上。

如果说我是第二流的学者的话,我则可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第一流的学生。倒不是因为自己在哈佛求学八年期间成绩如何优秀,而是做足了准备功夫。现在回想起来,我为自己设计的学习计划的确奏效,特别是旁听其他教授的课。虽然我旁听的课以历史居多,但多少对其他人文和社会学科也略有初步认识,所以后来读起西方理论书来,才发现这些基本功夫是有用的。除此之外,我花在图书馆里看“闲书”——不是我专业的书和报章杂志——的工夫也没有白费。且随意举个例子:近年来对电影的研究和课程非常热门,其实成了文化研究的主潮。我幸亏在学生时代早已对电影发生兴趣,除了周末是电影院的常客外,有时在周六上午还会抽出时间到怀德纳图书馆或拉蒙图书馆去翻阅电影杂志,如英国的“Sight and Sound”和法国的“Cahier du Cinema”等,不亦乐乎,后来在教学上接触到电影理论时,虽然文章艰涩难懂(如克里斯蒂安·梅茨和后来的基尔‘德勒兹),但我总觉得自己对此道并不陌生,而且更加以多年来做影迷的经验,观片无数,很容易看到某种“类型”的文化因素,这使我觉得自己在这一方面占了不少便宜,别人只看到一部电影的“文本”,我却可以举一反三,想到同一类型影片或其他的影片。后来我写了一两篇有关香港电影的文章,便是以这种“文本”加“类型”的方法着手的。在这一方面,郑树森当然更是高手,他对电影的知识比我更丰富,在其近著中可见端倪。

在本书中我谈了不少其他学科的情况,对我的本行——中国近代史和现代文学——反而谈得不够多,因为我在其他书中谈过㈨,不必再细表了。

在哈佛做学生的时代,在我由历史转向文学的抉择上起了关键作用的是普实克教授,我曾在一篇非学术性的长文中叙述了他和我的渊源以及我第一次到布拉格踏寻他的踪迹的故事,现把这篇文章特别放在附录里。我的文学研究方法,其实是得自普实克教授和先师夏济安先生两人,再加上夏志清先生的指点,当然也吸收了我多年来在哈佛燕京图书馆地下室苦读群书的经验,最后再加上一点理论的照明,综合起来,自然十分混杂,所以我也自称“杂家”,非但兴趣很杂,即使在本行专业研究的方法上也很杂乱,然而对此我也自鸣得意。兼容并包本来也是“狐狸型”学者的特征,但我自认汲取了各方学问的精华,并且练就了一套反刍的功夫,不时把积累在肚子里的东西重新品尝过滤一番,然后再活学活用到自己研究的新题目上去。

我认为这种积累的功夫,是我在哈佛八年做研究生最大的收获。人文学科的学问不可一蹴而就——欲速则不达,一定需要有时问慢慢磨,不可能短期内就豁然贯通,而是一段渐悟的长远过程。所以教书也有助于这种积累工作,我在哈佛执教十年,每年的研究生课都探讨新的题目,即使是本科生的大课——如“当代视野下的文化中国”——也不断更换教材,以求不断激励自己上进。然而我愈用功,对自己的学问也愈不满意,这是一种教与学自然循环的结果,但毕竟还是螺旋式的前进,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发现:今日之我确较旧日之我成熟得多。现在回想当年在哈佛读书所做的笔记,一本又一本地抄,但鲜有个人的洞见,也不作综合的论述,真是浪费了不少笔墨和纸张(我遵守费正清教授的指示:做笔记时决不可在纸张正面和背面都写,只能写正面,而且把不同的小节写在不同的纸上,多浪费纸张也在所不计,这样做意在将来整理归档时更方便),多年来我积存的“文字档”无数——没有电脑提供的方便——后来也随时随地弃之如敝屣,并不珍惜,因为在抄写、重温和归档的过程中已经把这些“食物”消化到自己肚里去了。

所以我多次对当前这一代年轻的学生说:电脑科技发达,虽然给研究提供不少方便,但对于学问的积累不见得有用,甚至养成一种依靠机器的心理,让电脑为自己做学问,这种方式并不能将知识资源变成自己的学问。现在香港的各大专学校,教师在上课时必用电脑的PowerPoint,反而在哈佛没有如此普遍,我也至今拒用,甚至在黑板上也拒写大纲,因为我觉得电脑不能控制我这个人脑,有时候组织得太严密了,反而在思想上不得舒展。在教课时我师承史华慈,说起来好像天马行空,但在各种想法混杂之间也会撞出新思绪的火花来,甚至连我自己也觉得惊奇(见附录陈建华文——《狐狸说诗》)。

这是我个人的经验之谈,对别人是否行得通当然另当别论。

最后我想粗略地把我这一代的留学生和上一代的留学生和上一代哈佛的中国留学生作一个比较。这是一个大题目,非这本小书能够负荷,我也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信笔直书,写来也战战兢兢,深感不安。

年前偶读吴宓先生的日记,深有所感。第一个感觉就是他们老一辈学者的国学和古文根基比我这一代强多了,我这一代师长辈中恐怕也只有余英时先生一人可以匹敌,这是一个事实,但也令我深觉遗憾。语言和文化是分不开的,而中华文化更蕴涵在它的书写语言传统中,对于这个传统,我们不能任意挞伐,更不能一味扬弃,即使“五四”那一代反传统的健将在书写白话文之余仍不忘文言,因为文言早已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或许年轻一代学人认为这种观点太过保守,其实并不尽然,在当前“全球化”的文化语境中,仅仅懂英语是不够的,必须兼通双语或三语,因为英语虽成了世界互通的语言,但世界各地科技和商业发展的背后仍然是文化传统的动力,而这绝非任何电脑机器可以取代的。

也许,我这一代“哈佛人”较上一代的留学生在西学方面接触面较广,对其复杂性体会也较深刻。然而西方传统和中国传统一样,是由书写语言构成的,在这一方面,我却较前辈留学生差了一截,我虽学过三四种外国语,但没有学过拉丁文——西方文化的古文。学西学而不懂拉丁文,就像学中学不懂文言一样,是一大缺陷。好在我的法文还没有完全忘记,有时看翻译成英文的法文理论书,尚可勉强体会或猜测原意,英文译文如有不当,以讹传讹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也不完全信任英文译本。英译俄国小说更是如此,当年看的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都是根据(20nstance Garnet的英译本,文体是维多利亚式的,可惜我的俄文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只好在重读时参照其他译本。

我觉得吴宓那一代哈佛人在西方古典基础方面比我这一代强得多,因此他和梅光迪可以在《学衡》杂志上以古文译介西方著名典籍,虽然在诠释上——如白璧德(Irving Babbitt)的人文主义——相当保守,但在文字上则非我辈所可比拟。

有人认为哈佛训练出来的中国留学生思想较保守,《学衡》的各君子即是一例,也许言之成理,因为当年在哈佛任教的大师——特别是在英文系——都是尊重传统的学者,或是自己奠定一种传统或学派,如白璧德,影响所及,中国留学生也不能例外。然而我又有一个悖论:传统知道得愈多,也愈能解脱传统而开创新的视野。我研究鲁迅,就从这个立场出发,特重鲁迅的传统文化背景,并由此演义出他在小说技巧上的创新。我如果服膺鲁迅的文学,当然不会保守,而且我的专业是“现代”,也决不会使我固守成规,然而我对于传统的尊重往往被人误解为保守,所以我常常用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的例子,这位后现代的小说家甚至还写过一本名叫《为什么读经典?》(Why Read the Classics?)的书,真是与我心有戚戚焉。

在哈佛训练出来的中国留学生当中,我可能是第一个以中围现代文学为专业的人,而且后来受邀回母校教授现代文学,仅此一项就足以证明我已经打破了哈佛的传统。后来我指导的学生论文,则更是五花八门,皆非哈佛汉学传统可以容纳的题目,如香港电影和马来西亚华文文学,但时至今日,传统汉学本身在美国学界已经凋零,这类题目反而成了“文化研究”的热门,也就见怪不怪了。

当年研究文学无所谓“文化研究”的方法,也无所谓自觉的“理论转向”,而当年的留学生在大师面前也从来没有反叛,或责其为“西方中心主义”或“东方主义”的奉行者。因此我又觉得目前盛行做“文化研究”的学者花在“解构”上的工夫太多,而新的建构工作反而不足,这种批评可能又会被视为保守,妙的是我极为敬仰的学者赛义德直到晚年却处处不忘西方人文传统,甚至特别推崇奥尔巴赫的那本名著《模拟论》,为之写新序,重新提出Philology(类似于中国传统中所谓的“小学”)的重要性,认为是西方人文主义批评方法的精髓。读来令我击节,也想到当年自己死背此书而不得其解的窘境,原因无他,我对西方传统经典的知识太少了。

虽然我自认无法和前辈巨人或当代大师(如赛义德)相比,但是我们这一代留学生毕竟成长于文化断裂的时代,而较我稍年轻的、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如张隆溪和刘禾,也都是哈佛博士)对此感受可能更深。所以这种时代的“刺激”,令我们这一代留学生处于不断警醒和反思的状态,也因此不停地扩展自己学问的视野,甚至发掘新的“路数”,在这方面,我觉得我这一代人反而超过前代。我们早已摆脱“中西对峙”的阶段,没有当年所谓东西文化论战的问题,也再也不用当年对于传统和反传统的“一刀切”式的二分法来看待文化问题,甚至对于当年信奉的西方启蒙和进步的观念也开始质疑。因此思之,作为一个活在“怀疑的一代”或“焦虑的一代”的知识分子,我也问心无愧,并没有随波逐流,至少为下一代人树立了一个不断自省的榜样。

走笔至此,我对于这本小书的反思也该结束了。

2004年12月18日于香港

书评(媒体评论)

  欧梵已经获得很高的成就,但是他总是把自己界定为一个永远的未完成,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过客。他栖于英语世界,又栖于汉语世界;栖于中国文化,又栖于西方文化;栖于理性学术文化,又栖于感生创作文化;栖于雅文化即贵族文化,又栖于俗文化栖于历史,又栖于文学;栖于文学,又栖于艺术……他是本雅明式的城市漫游者,是“东方《双城记》”的作者,是中国公众空间和“人文空间”的鼓动者和实践者,而且是“芝加哥大学中国思想者部落”的酋长。

——刘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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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