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根据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定,搜集了最新的、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争议的典型案例写作而成,并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作了较为充分的解说和论证,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性质极为严重的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其不仅在物质层面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害,而且在精神层面也会造成长远的负面心理影响,严重危及公民的生活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者不仅包括一般犯罪分子,也是恐怖犯罪组织及恐怖犯罪分子实施的犯罪的最主要的形式之一。
在日常生产生活领域,犯罪分子实施的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频繁发生,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在生产作业领域,重大责任事故不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屡屡见诸传媒报道,国家的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因此,必须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
从类罪而言,如何区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历来是刑法理论和司法适用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业务过失犯罪中如何认定监督管理过失的问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负刑事责任的具体范围也存在着颇多的争议;从个罪上而言,如何认定和区分相似的、易混淆的罪名也是实践中亟须解决的诸多重点、难点问题。如不作为的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爆炸杀人行为的性质认定、投放兴奋剂是否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盗窃窨井盖行为的性质认定、私设电网行为性质的认定、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区分、“打孔盗油、盗气”行为性质的认定、恐怖犯罪组织特征的认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危险物质造成严重后果行为性质的认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能否转化为抢劫犯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及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性质、各种责任事故罪之间的界限问题,等等。
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有关机关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和疑点问题发布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
本书根据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定,搜集了最新的、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争议的典型案例写作而成,并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作了较为充分的解说和论证,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相信会对指导司法实践和帮助法律爱好者了解我国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具有一定的作用。
本书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一定的司法实践经历,因此,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作者一直坚持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一个难点、疑点问题的分析与处理上,均有相关实际案例予以佐证,是一部较为优秀的著作。当然,作者对该领域犯罪问题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某些立论还存有进一步商榷的余地,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有兴趣者不妨多提出一些批评指正意见,以促使作者进一步的学习、思考和提高。
薛瑞麟
二oo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