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曼是20世纪德语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是德语文学继歌德、席勒以来又一高峰时期的领军人物,192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马斯·曼还因讲究遣词造句,被公认为德国20世纪的语言大师。
《魔山》是托马斯·曼最成功的长篇小说之一,也是20世纪西方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它是继歌德的《威廉·麦斯特的漫游时代》、凯勒的《绿衣亨利》后最优秀的“教育小说”之一,具有深刻的哲理性和思辩性。此书为作者带来了巨大声誉,1927年被译成英文后,畅销英语国家。
2000年,在德国贝特斯曼文学家出版社和慕尼黑文学之家等机构共同评选出的“20世纪最重要的德语长篇小说”中,《魔山》名列前茅。德国著名文学评论家汉斯·马耶尔十分推崇《魔山》,并将托马斯·曼的现实主义巨著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相比拟。
《魔山》问世于一九二四年,故事则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前夕。书中所描写的死神统治的“山庄”国际疗养院,实际上是十九世纪末与二十世纪初精神空虚、道德沦丧、危机四伏的资本主义欧洲的缩影。整个“山庄”都未能逃脱死亡的厄运,这意味着“山庄”所象征的世界已经衰败、没落,欧洲战前代表自由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整个在精神上已经衰败、没落。奠定托马斯·曼文坛地位的《布登勃洛克一家》有一个副标题,叫“一个家族的没落”;作为其后续之作的《魔山》,方方面面都前进了一大步,所反映的时代和社会生活更广、更深,所以也不妨给它加上一个副标题,名之为“一个阶级的没落”或“一个时代的没落”。
抵达
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在盛夏时节离开自己的故乡汉堡,前往格劳宾登山区的达沃斯坪,准备在那儿进行为期三周的访问。
从汉堡去那上边,可是一段很远的旅程;特别对于只呆这么短短一点时间来说,就太远太远啦。途中要穿过几个国家,要越岭翻山,从南德高原下行,直抵史瓦本海滨,然后再劈波斩浪,乘船横渡那些过去被认为不可测知的深渊。
到此为止还一路畅通,走的都是直线;接下去可就费周折了,走走停停,很是麻烦。到了瑞士境内的罗尔沙赫才重新乘上火车,但也只能乘到阿尔卑斯山中一个叫朗特夸特的小站,在那儿又不得不换车来着。小站上山风劲吹,周围也没有多少宜人的景色,在百无聊赖地东站站西站站以后,才终于登上一列窄轨火车;等到它那小小的、然而牵引力显然非同一般的机车头慢慢运动起来,才算开始了这次旅行中真正惊险的一部分:列车一个劲儿地只顾往上爬,好像就没个完似的。要知道朗特夸特车站所处的地势比较而言还不特别高;眼前这条从悬崖峭壁间穿过的荒凉而险峻的铁道,才算认认真真地通到山里去。
年轻人名叫汉斯·卡斯托普。他独自呆在一间小小的软席车厢里,车厢内的沙发全是灰颜色的。他随身带着一只鳄鱼皮的手提袋,这是他的舅公兼抚养人——让我就此交待一下他的大名——迪纳倍尔参议送给他的礼物;他的冬大衣挂在衣钩上,不住地摆来荡去;他腿上盖着一条苏格兰格子呢旅行毯。他坐在紧闭的车窗前,午后的气温渐渐变得凉爽了,自幼在家里娇生惯养的他,已经竖起他那宽大而时髦的夏季绸外套的衣领。在他身边的座位上,躺着一本题名为《远洋船舶》的小册子,是他刚踏上旅途时翻过几次的,眼下却已被扔在一边不加闻问了。火车头沉重地喘息着,浊气一股一股地灌进车厢,书皮上已布满微小的煤粒。
两天的旅程将把一个人,一个在生活中扎根未稳的年轻人远远地与他习已为常的世界分开,与他称之为自己的职责、兴趣、忧虑、前景等等一切分开,其情况严重得远非他乘着出租马车上火车站去时所能梦想到。旋转着,飞驰着,在他和他土生土长的故土当中挤进来了一个空间;这空间显示出人们通常只以为时间才有的力量。一个小时接着一个小时,它在你内心引起种种的变化,其性质与时间引起的变化非常的相似,但程度在一定情况下还有过之。它与时间一样造成遗忘,其方式是把人从他的各种关系中分离出来,放进一种自由的、原始的状态。可不是吗,在转瞬之间,它甚至能把一个循规蹈矩的小市民变得跟一个流浪汉差不多。人说时间是一条忘川,其实远方的空气也有同样的效力,你吸了它虽然还不像饮过这条忘川的水那样彻底忘记一切,但是却忘记得更加迅速。
汉斯·卡斯托普的情形就是这样。一开始,他本无意特别重视这次旅行,没打算把心思花在它上面。他倒是想赶快去一趟了事,原因是不能不去,然后呢又跟动身时一模一样地回来,回到那个老地方,让暂时被迫中断的生活重新开始。就在昨天,他的思想还局限在已经习惯的范围内,考虑的还是刚刚过去的考试,以及即将到来的在通德尔一威尔姆斯公司——包括造船厂、机器制造厂和锅炉厂——的就职;对于面临的这三个星期,他是要有多么不耐烦就有多么不耐烦。然而眼下,情况似乎要求他付出全部的注意力,容不得他再掉以轻心。这样子被突然抬高到一些他从未呼吸过的区域里,到一些据他了解生活条件完全不同而又简朴、艰苦的地方,他开始激动起来,内心里渐渐充满了某种忧惧。故乡和有条不紊的生活不只远远地留在了背后,更可虑的是还深深地落在了脚下,而且他仍在不断地升高、升高。如此悬浮在它们和陌生的异地之间,他禁不住问自己,他到那上边以后将生活得怎样呢?也许,像他这么个在仅仅高出海平面几米的地方出生和过惯了的人,突然来到一个条件如此恶劣的地区,甚至也没有先在某个高度适中的地方逗留几天,本身就是既不明智又对健康有害的吧?他希望快些抵达目的地,因为一经到了山上,他想就能和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正常生活,而不会像现在似的一个劲儿地向上爬呀爬呀,老得想着自己是处在一种何等不寻常的境地。他凭窗张望:列车正在狭窄的隘口上蜿蜒行驶;看得见前面的一些车厢,也看得见累得气喘吁吁的火车头;它吐出的褐色、绿色和黑色浓烟随风飘去。在右边的深谷中水声哗哗作响;在左边的峭壁间兀立着森森古松,直指青灰色的天穹。前边不断出现黑乎乎的隧道口;等到列车重见天光,巨大的山谷又展现在身旁,谷底里的村镇也历历在目。深谷慢慢合拢,紧接着又是新的隘口;在崖头的道道裂隙中,积雪尚未消融。列车一次次地停在寒碜的小站前,有时是到了顶头站,只好调转方向开出去,以致弄得人糊里糊涂,再也闹不清东南西北。举目眺望,群峰巍然耸峙,逶迤直至天际,眼前已经是人们盼望进入的神圣奇妙的高山世界;然而峰回路转,美景又从虔诚的眼睛前面消失了。
这时候,汉斯·卡斯托普想,阔叶林带已经被抛在脚下,如果他估计得不错的话,鸣禽区也过完了;想到此,他怅然若失,有两秒钟之久,头脑竟微微发晕,心里也颇难受,情不自禁地举起手来蒙住了眼睛。不过这种情况转瞬即逝。汉斯·卡斯托普发现,攀登已到尽头,最高的一道隘口已被征服。在平坦的谷地上,列车眼下舒舒服服地朝前滚动。
已经快晚上八点,然而天仍不见黑。一片湖泊闪现在远方,湖水呈灰色,岸边黑森森的松林一直绵延到四周的山峰脚下,越往上越稀疏,最后完全绝了迹,只留下泛着白色的光秃秃的岩石。列车停在一个小站前;汉斯·卡斯托普听见车外呼叫“达沃斯村到啦”,心想自己的目的地就在前面了。谁料突然之问,他耳畔响起了约阿希姆·齐姆逊的声音,只听见他表哥操着从容不迫的汉堡腔喊道:
“你好啊,我说。喏,就请下车吧。”
汉斯·卡斯托普往下一瞧,窗外月台上果真站着约阿希姆,只见他身穿一件褐色大衣,光着脑袋,气色是一生里头从来没有过的健康。他笑吟吟地又说:
“快下来呀,你,别忸忸怩怩的。”
“我还没到站呢。”汉斯·卡斯托普愕然地回答,仍旧坐着没动。
“到了,已经到了。这是达沃斯村。从这儿去疗养院更近。我带了辆车来。把行李递给我。”
于是欢笑着,在抵达目的地和再见到表哥的兴奋激动中,汉斯·卡斯托普急忙把手提袋、冬大衣、旅行毯以及手杖和雨伞,最后还有那本《远洋船舶》,一件件地给约阿希姆递下去。接着他便奔过窄窄的走廊,跳到月台上,与自己的表哥正式会面,互致问候;但这一切都进行得不特别热情、激动,就像那种冷静而拘谨的人们之间的情形一样。说来也怪,他们竟然都避免互相喊名字,仅仅怕的是显得过分亲热。可是又不好以姓氏相称,于是便限于互相称“你”。在表兄弟之间,这已经是根深蒂固的老习惯。
一个身着制服、头戴饰有金银丝带的制帽的男子,站在一旁观望,看表兄弟俩如何迅速而微显尴尬地——年轻的齐姆逊更摆出来军人的架势——相互握了握手,然后就走拢来请汉斯·卡斯托普给他行李单;要知道此人便是“山庄”国际疗养院的杂役。他表示乐意去达沃斯坪车站取客人的大皮箱,以便先生们能驱车径直回去赶晚餐。这人明显的跛腿,所以汉斯·卡斯托普问约阿希姆·齐姆逊的第一个问题便是:
“是个打过仗的老兵吗?怎么瘸得这么厉害?”
“啊,敢情!”约阿希姆酸不溜丢地回答,“一位老兵!膝头挨了一下,或者后来竟不得不让人把膝盖取掉了,所以才落得眼下这德性。”
汉斯·卡斯托普赶紧思考了一下。
“噢,这样!”他说,同时一边走一边转过头去瞅了瞅,“可你大概不准备让我相信,你身体还有什么问题吧?瞧你的模样就像已经当上了军官,刚从演习中归来似的。”他说着从侧面打量起自己的表哥来。
约阿希姆比他高大魁梧,看上去浑身都是青春的活力,就像生来是块当兵的料子。在他的故乡人们头发多数为金黄,不过也有不少人跟他一样头发是深褐色的;他脸上的肤色本来就偏暗,经日光一晒更变成近乎古铜色了。他一双眼睛又黑又大,饱满好看的嘴唇上蓄着两撇小黑胡儿,要不是长着一对招风耳,简直就称得上是个美男子呢。一直到前不久的某个时候,这对耳朵还是他唯一的苦恼和不幸。现在他却有着另外的忧虑。汉斯·卡斯托普继续问:
“你跟我马上下山去,对吧?我看真的没有任何问题了。”
“跟你马上下山?”表兄反问,同时把自己的一双大眼睛转过来望着他;这双眼睛一直都是温柔的,但在最近五个月中,却增添了一些倦怠,是的,甚至是哀愁的神气,“什么叫马上?”
“喏,三个星期以后。”
“噢,这样,看来你在想象中已经又乘车回家去了吧。”约阿希姆回答,“喏,别着急,你这不是刚刚才到吗?三个星期对于我们这上边的人来说几乎微不足道,可是在原本只想来此看看并且总共不过呆三个礼拜的你眼里,这段时间自然是非常长的。先适应适应气候吧,这可不那么容易哩,你会看见的。更何况气候还不是咱们这里唯一稀罕的东西。留点儿神,这里的新鲜事有得你瞧。至于说到我,情形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美妙,你的什么‘三个星期后回家,,那只是山下边的人的想法罢了。不错,我的皮肤是变黑了,但这主要是雪光照射的结果,说明不了多少问题,正如贝伦斯经常讲的,而且,他在最近一次大体检时还说过,几乎可以肯定,大概还需要再疗养半年。”
“再疗养半年?你疯了吗?”汉斯·卡斯托普嚷起来。这时候,他俩正好是在比一座仓库好不了多少的车站建筑前,坐进了那辆等候在石块铺砌的广场上的黄色轻便马车;等两匹棕色的骏马开始走动,坐在硬椅垫上的汉斯·卡斯托普又猛地扭转身,带着满脸的怒容:“半年?你在上边可已经差不多半年啦!一个人才没这么多时间……” P3-7
魔山——一个阶级的没落
二十世纪伊始,德语文学诞生了一部划时代的杰作:托马斯·曼的长篇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1901)。这部仅用四年时间写成的“伟大小说”,不仅奠定了年方二十六岁的作者在德国乃至整个欧洲的文坛地位,还开启了德语文学的一个新时代,一批世界级的大师随之崛起,至此,原本薄弱的长篇小说创作园地里可谓人才辈出,特别是长篇小说的创作更加硕果累累。于是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德语文学出现了一个堪与歌德、席勒时代媲美的高峰,而托马斯·曼本人,则被誉之为这一兴旺发达时期的“火车头”,并且于一九二九年当之无愧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托马斯·曼之得以戴上这顶桂冠,一如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的颁奖辞所宣示的,主要由于他那被称颂为“第一部也是迄今最卓越的德国现实主义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但是,在获奖之前不久出版的又一部长篇小说《魔山》(1924),对作者获此殊荣至少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因为是它使托马斯·曼真正举世闻名。为了证明此言不虚,可以举出两个事实,一是一九二七年,《魔山》经楼恩一波特斯(Helen Tracy Lowe—Poters)翻译成英文,很快便畅销美国,受欢迎的程度明显超过了《布登勃洛克一家》;二是近年来在德国和世界范围内评选二十世纪最佳德语长篇小说,托马斯·曼人选的多为《魔山》,而且总是名列前茅。
托马斯·曼创作的长篇小说在十部左右,几乎都是鸿篇巨制,如单单取材于《圣经》故事的《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1933—1942)就是四部曲,和其他的大长篇加在一起,便构成了二十世纪德语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一个可观的组成部分。这十部左右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公认为上述的《布登勃洛克一家》、《魔山》再加上《浮土德博士》。这些作品尽管题材不同,风格、手法也有发展变化,但是都一样从精神、文化和哲学的高度,深刻而直率地提出了时代的根本问题,生动而多彩地描绘人生、社会和世态,恰如巴尔扎克所做的那样。这也就难怪德国著名的评论家汉斯·马耶尔要将托马斯·曼的小说与《人间喜剧》相比拟。
对《布登勃洛克一家》外国文学界的同行已经谈得比较多了。《魔山》可以视为《布登勃洛克一家》的后续之作,且对托马斯·曼的小说创作的许多方面都明显地有所突破。因此,无论研究托马斯·曼个人或是研究二十世纪的德语长篇小说,《魔山》都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和着力点。
托马斯·曼一八七五年出生在德国吕贝克城一位富商的家中。父亲曾做过这座享有自治权的北方海港城市的市议员。托马斯·曼中学未毕业父亲便去世了,家业随之衰败,全家迁到了南方的慕尼黑。托马斯·曼十九岁即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做见习生,同年发表小说《沦落》获得好评,决心走文学道路,开始在慕尼黑大学旁听历史、文学和经济学课程,并参与编辑《二十世纪》和《辛卜里其斯木斯》这两本文学杂志。一八九五年至一八九八年随兄长亨利希·曼旅居意大利,一八九七年着手创作《布登勃洛克一家》。这部小说于一九。一年问世后立刻在德语文坛引起轰动。
在随后的半个世纪里,作家经历了资本主义世界严重的社会经济危机,目睹了德国发动的空前残酷野蛮的两次世界大战并身受其害,被法西斯政权褫夺了国籍,不得不长期流亡国外。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虽已成为美国公民,却感到这个盛行麦卡锡主义的国家窒息了自己的创作灵感,但是又不愿回到分裂成了东、西德的祖国的任何一边去,只好在一九五二年移居瑞士,直至一九五五年客死苏黎世。
托马斯·曼可谓一生坎坷,经历丰富,思想发展的过程更充满了曲折、矛盾和痛苦。所有这些,都反映在了他的作品特别是长篇小说里。《魔山》这部书则是作者对自己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经历和思想的总结。具体讲,为了探望患病的妻子卡佳,托马斯·曼确·曾于一九一二年去瑞士达沃斯地区的一家肺病疗养院住过一些时候。这段特殊的经历和见闻,加上妻子的书信,提供了他于一九一三年开始创作《魔山》的契机和素材。起初他只打算以生战胜死为主题,用幽默的笔调写一个中篇小说,使之与《威尼斯之死》和《特里斯坦》形成对照;因为在这两篇旧作里,表现的都是艺术家在精神上对死亡的美化和渴望。
一九一四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了他的写作,到了一九一九年战争结束后作家才重新提起笔来。大战中的痛苦经历和战后的深刻反思,不但使原本计划的中篇发展成了一部上下两卷的大长篇,思想内容更大大地得到了深化和扩展。
堪称德语文学现代经典的《魔山》故事情节并不复杂:
出身富有资产者家庭的青年汉斯·卡斯托普,在大学毕业后离开故乡汉堡,前往瑞士阿尔卑斯山中一所名叫“山庄”的肺病疗养院,探望在那里养病的表兄约阿希姆·齐姆逊。他原本打算三周之后便返回汉堡,接手一家造船厂的工程师职位,却不料在山上一住住了七年。原来他闯进了一座“魔山”!
在“魔山”中住着来自欧洲乃至世界各国的病人。他们代表着不同的民族、种族、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政治态度,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属于不必为生计担忧的有产有闲阶级。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山庄”的居民们自有一套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人生哲学,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都沉溺声色,饕餮成性;都精神空虚,却在尽情地享受疾病,同时又暗暗地等待着死神的来临。须知,拿一位“山庄”中人的话来说,这所谓疗养院“不会使患病的人恢复健康,却能让健康的人染上疾病”。因此,不断有年纪轻轻的疗养客不治身亡;因此,整个“山庄”及其所在的达沃斯地区,就跟中了魔魇一样,始终笼罩着病态和死亡的气氛。
除了上面那些行尸走肉的活人,“魔山”中还游荡着一些幽灵,过去时代的幽灵以及叔本华、尼采等等的幽灵。这些幽灵附着在奥地利耶稣会士纳夫塔和意大利作家塞特姆布里尼等人身上,他们是那些活死人中的思想者。至于“魔山”的统领,则是“山庄”疗养院的院长“宫廷顾问”贝伦斯大夫。他和他的助理克洛可夫斯基博士,一个绰号叫“拉达曼提斯”,一个绰号叫“弥诺斯”,意思都是地狱中的鬼王。然而“魔山”的真正主宰,却并非鬼王贝伦斯大夫,而是死神。这不仅因为这位大夫自命为“侍奉死亡的老手”,而且他本人的身体和精神也染上了重病,即将成为死神的俘虏。
就这样,在死神的统领指挥下,经由贝伦斯这些鬼王精心安排和组织,风景如画的阿尔卑斯山就变成了妖魔聚会的布洛肯山,“山庄”的疗养客们便像瓦普吉斯之夜的男女妖精似的纵情狂欢,夜以继日地跳着死之舞。
主人公汉斯·卡斯托普是个性格和体质都很柔弱的资产阶级少爷,是塞特姆布里尼为之操心的“问题儿童”。他涉世不深,刚入“魔山”还有点儿不习惯,但马上被“鬼王”逮住,不多久就习惯了不习惯,就参加了死的舞蹈。这是因为,“山庄”的独特生活方式自有其魅力。这魅力的表现之一就是使人忘记时间,忘记过去和将来,同时也忘记人生的职责和使命,活着仅仅意味着眼前的及时行乐。因而“魔山”成了一个介乎于生死之间的无时间境界,难怪年轻的卡斯托普在山上不知不觉一住便是七年,难怪他也很快学会了像其他疗养客一样怀着冷漠、闲静的心情,俯瞰和傲视平原上碌碌终日的芸芸众生。
不过,在“魔山”中的七年,汉斯·卡斯托普也并未虚度。他年轻、好奇,性格内向,有一个区别于一般疗养客的特点和优点,就是对周围的人和事乐于观察、倾听,勤于思索。他在跨出校门后遽然来到一个新的环境,日日目睹着疾病和死亡,倾听着塞特姆布里尼与纳夫塔的激烈争论,自己还对爱情的苦乐和生离死别有了切身的体验,思想活动更是异常活跃。而“山庄”无所事事的特殊生活方式,又提供了他去沉思默想的充裕时间,便对疾病与健康、欢乐与痛苦、生存与死亡、时间与空间以及音乐与时间的关系等等问题,进行了反复的思考,直至七年后“魔山”的梦魇终于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晴天霹雳”所震醒。
然而,这位唯一在“山庄”康复了的小说主人公,这位有头脑的资产阶级的苗裔,他却仍然没能逃脱死神的控制。因为这时整个的欧洲和资本主义世界都着了魔,都跳起了疯狂可怖的死之舞,汉斯·卡斯托普自然也在劫难逃。小说结尾,年轻的主人公便在一颗大炮弹落到眼前爆炸后飞溅的尘土里,在战场的“混乱喧嚣中,在刷刷冷雨中,在朦胧晦暗中,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