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从历史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和各个学科(包括文、史、哲、经、教、农、工、医、政治等等)有杰出成就的人物中,遴选二百余人作为传主,通过对每个传主的评述,从各个侧面展现那些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中有代表性人物的思想活力和业绩,从而以微见著、由具体到一般地勾勒出这段历史中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总体面貌,揭示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主要内涵,以利于开门见山、引人入胜地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也为进一步全面系统地总结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打下基础。
《董仲舒评传》为其中之一,简述了董仲舒治经著述、出仕践儒、建构封建理论大厦的一生,重点评述了其改铸的新儒学体系。
《董仲舒评传》作者王永祥从董仲舒所处时代入手,以当时社会矛盾和任务、自然科学状况、秦汉学术思想沿革为依托,简述了董仲舒治经著述、出仕践儒、建构封建理论大厦的一生,重点评述了其改铸的新儒学体系:自然神论的宇宙观,“天人感应”的目的论,“变而有常”的天道观,辨物理、发天意的认识论,“待教而善”的人性论,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思想,应天改制和应人制礼的进化历史观,取法于天的王道论,独尊儒学的大一统论,继乱世必须“更化”的改革思想,从而明确了董仲舒在中国历史和学术思想史上的地位。《董仲舒评传》突破了以往把董仲舒看作一个反动思想家的框框,重新树立了一个封建社会上升时期勇于改革、治国的进步思想家的形象。
《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序
第一章 董仲舒生活的时代
一、西汉前期的社会矛盾
(一)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
(二)残余的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
(三)封建剥削阶级的内部矛盾
二、西汉前期的自然科学
(一)宇宙发生论
(二)阴阳、五行说
(三)天文学
(四)中医学
三、西汉前期的儒法道之争与历史的选择
(一)从秦朝的一尊法术到汉初的崇尚黄老
(二)“独尊儒术”是历史选择的结果
第二章 建构封建理论大厦的一生
一、生卒与故里
(一)生卒年问题
(二)故里诸说
二、生平事业
(一)治经讲学达王事
(二)出仕践儒相骄王
(三)致仕建言著文章
三、著作简况
第三章 自然神论的宇宙观
一、“天”为元本的宇宙论
二、“天”的构成和宇宙图式
三、封建伦常化的“天”
四、自然神论之“天”
第四章 神秘的“天人感应”目的论
一、自然神论的目的论
二、神秘的“天人感应”论
(一)“天人感应”论的由来
(二)“天人感应”论的实质”
三、“天人感应”目的论的社会意义
第五章 “万世亡弊”和“变而有常”的天道论
一、“万世亡弊”的一般之道与可变的具体之道
二、“变而有常”的天道思想
三、“合”“偶”形态的对立统一思想
第六章 辨物理、发天意的认识论
一、辨物理、发天意的名论
二、审得失、著是非的辞指论
三、“无类类比”和“循名得理”的认识方法
第七章 待教而善的人性论
一、性待王教而为善
二、“性三品”说的开山祖
三、较析与评价
第八章 “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观
一、确立封建人伦关系的“三纲”
二、作为封建道德原则的“五常”
三、重义理、轻功利的义利论
第九章 应天改制和应人制礼的进化历史观
一、新王必应天改制、应人制礼——“三统”、“三道”的进化历史观
二、承认汤武“革命”的天命靡常论——封建社会的自行调节机制
第十章 取法于天的王道论
一、王道取法于天
二、王道以教化为大务、刑罚为辅
三、治国以积贤为道
第十一章 继乱世必须“更化”的治国思想
一、汉继秦必须“更化”才可善治
二、政治上的“大一统”与思想上的“独尊儒术”
三、其他诸种具体改革方策
(一)薄赋敛,调贫富,限田塞并兼
(二)省刑罚,本其事,原心论罪
(三)举孝廉,任贤材,广纳儒生
(四)行教化,兴太学,养士求贤
第十二章 董仲舒的历史地位和评价
一、关于董仲舒历史地位的总评价
(一)封建社会理论大厦的建筑师
(二)封建社会初期的改革思想家
(三)封建社会前期的促进作用,后期的精神枷锁
二、董仲舒在学术思想史上的地位
(一)开一代经学之风的《公羊春秋》大师
(二)先秦诸子的真正综合
(三)“夫人合一”说发展的中间环节
(四)“合二而一”辩证法的先驱
附录 董仲舒年谱
人名索引
文献索引
其他参考书目
后记
一、西汉前期的社会矛盾
我国从春秋时期便开始了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大国的新兴地主阶级便已先后夺取了政权。形成了互相兼并争雄的局面,最后是秦国借助于自己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先后吞并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不过,秦朝的统治并未能够持久,到它的第二代总共不过十四年,便在农民起义风暴的打击下,即为乘机而起的汉王朝所取代。董仲舒就生活在西汉王朝的前期。
西汉的前期存在着哪些社会矛盾?历史的取向和任务又是什么呢?有的人说,西汉前期,特别是董仲舒所处汉武帝时代的西汉社会,主要矛盾已成了以封建皇帝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因而,新的统治阶级特别是他们的理论家的主要任务,就在于防止农民的造反和为此而编造理论体系了,董仲舒思想由此便应运而生了。这种说法听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实际上却值得商榷。诚然,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总的说来应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因此地主阶级及其理论家总是要把防止农民造反和巩固自己的统治放在重要位置上,不会稍加忽视;但同样没有疑问的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长河中,其基本矛盾并不一定总要表现为主要矛盾。譬如,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刚刚取得政权的封建主与刚刚失去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的矛盾,往往表现为当时的主要矛盾;而在晚期,当新兴的资产阶级成为封建政权的主要危险时,地主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就会上升为主要矛盾;另外,不论何时,一旦外族入侵成为当时的主要危险,民族矛盾也会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对封建社会应作具体分析,绝不可笼统地将社会的基本矛盾等同于主要矛盾。我认为,西汉的前期,包括汉武帝时代,都属于封建社会刚刚从奴隶社会脱胎出来的初期,因而是封建社会的上升及发展时期,当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重要的社会矛盾,它们对于当时的社会生活以及董仲舒的理论活动,都发生着重大影响,并成为对董仲舒的理论作出公正评价的重要依据。以下就对这几种矛盾以及由此而应引出的历史任务作一简要的分析。
(一)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
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是封建社会,也是西汉前期社会的基本矛盾。我们知道,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相区别的主要标志就在于,奴隶社会的生产主要是使用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奴隶主对奴隶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奴隶则只是奴隶主手下的活工具;封建社会则不同,主要劳动力已不再是可以随意杀戮的奴隶了,而是具有人身自由的自耕农和租种着地主土地的佃农。剥削方式已发生了变化。自耕农和佃农除必须为政府服一定的劳役和兵役外,自耕农需向政府缴纳各种赋税,佃农则要向地主缴什五的地租,其余的劳动成果可以归己。这种剥削方式的转变,相对于奴隶制来说,显然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当然,这一剥削方式的转变,主要是在奴隶大量逃亡和起义的形势下,统治者被迫实行变法的结果。如《汉书·食货志》说:“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繇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故鲁宣公‘初税亩’。”这里所说,就是春秋时期在鲁国被迫实行的向封建制度转变的变法;到战国,这种封建化的变法已遍及各大诸侯国,以至只有燕“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佃作而足于枣栗矣”。当时,变法最彻底及收效最高者应属秦国,“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并终至秦始皇而“并天下”。再后,汉承秦制,继续推行了封建化的政策。如汉高祖一方面下诏明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另一方面对于从军吏卒,则按军功大小及从军时间,赐予爵位和田宅,凡在七级公大夫以下者,予以世代免除繇役和户赋,对七级公大夫以上者另分给食邑。这样,在汉代,封建剥削制度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汉代的封建剥削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领户制,亦即所谓封建领主制;另一种即是豪族地主实行的租佃制。
所谓领户制或封建领主制,主要是随着秦汉奖励耕战政策的实施而发展起来的。原来秦地广人寡,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因此秦孝公任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以诱三晋之人。最初是“任其所耕,不限多少”,至秦孝公十四年,“初为赋”,即开始收租赋。这也就是后来领户制下的剥削形式。商鞅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宗室有军功者方得属籍。商鞅自己就是因功被封于商,而食十五邑的。汉承秦制,继续实行奖励军功的食邑制,这一方面是欲夺天下的刘邦为了广招天下英才的需要和那些欲在战争中谋取王侯者的需求,另一方面更重要的也是解放奴隶、实行封建制的好形式,因而是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正是因此,刘邦在夺取天下之后,即行大封功臣,大者为王,小者为侯。这些王侯一旦被封,便可享有封地的租税。如《汉书·食货志》所言:“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
领户制下农民的租税负担如何呢?我们知道,自春秋实行“初税亩”,直到战国,一般都是什一之税。然秦并天下之后,“内兴功作,外攘四夷”,耗资甚巨,为了弥补国库的空虚,只好加重人民的负担,以至“收泰半之赋”,从而“海内愁怨,遂用溃畔”,直至被人民所推翻。汉兴,承接秦敝,“人相食,死者过半”,因之,刘邦“约法省禁,轻田赋,什伍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这表明,在汉初,_般农民的租税负担比之秦时要轻得多了。然虽如此,到汉文帝时,贾谊的上书仍称:“汉之为汉凡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晁错上书亦有类似说法。正是因此,汉文帝采纳了贾谊和晁错提出的轻赋薄税、劝农务本的建议,特别是晁错的“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及“勿收农民租”的建议,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并于“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直至后十三岁,孝景二年,才又“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从此,“三十而税一”,便成了汉朝领户制的定制。这种轻租薄赋的政策,对于调动领户制下的农民耕作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来说,无疑是极其有利的。
当然,西汉时期领户制下的农民所受剥削远不止上面的租税,除此之外,他们还要缴纳下列赋钱和服下列的徭役:口赋、算赋、更赋、户赋、献费等。正是因此,在西汉前期,经过文景到汉武帝初年,虽然也出现了“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财余。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的繁荣景象,但在这繁荣的背后,兼并之风在逐年以加快的速度和加大的规模进行着,以至使许多自耕农丧失了土地,沦为佃农和雇农。如《史记·肖相国世家》所说:“相国强买民田宅数千万”;武帝时田蚧也曾强索长城南田。当时拥有几百顷土地的大地主也相当不少,甚至有千顷以上的大地主。正是因此,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上书中也不得不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的主张。
关于豪族地主实行的租佃制。所谓豪族地主,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由六国贵族转化而来,他们虽然不掌握朝政,但却有极大的势力;二是由富商大贾及高利贷者购买了大量土地转化而来,他们交通官府,亦有极大势力;三是凭着做官不断发财致富而形成的大地主。这些豪强地主除雇佣少量雇农或使用少量的奴隶外,大部分农田则出租给没有土地或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即佃客),以收取田租作为自己经济收入的大部分或一部分。这些佃农所受地主剥削比之自耕农仅缴田赋(税)要高得多,即要向豪族地主缴纳什伍的地租。如董仲舒所说:“或种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汉兴循而未改。”因此,租种豪族地主土地的佃农,生活甚苦,“常衣牛马衣,而食犬彘之食”,如再遇上贪暴之吏,则还要妄受刑戮,这样被逼无奈,便只好逃亡山林了。 以上就是广大自耕农和佃农所遭受的剥削。那些封建官僚和豪强地主与此则大不相同,如《史记·货殖列传》所说:“今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于比者,命日素封。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户)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此正与贫苦的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的生活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就是西汉前期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关系。由于它已成为当时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因而理所当然地也就成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不过,由于这一矛盾刚刚由浅到显,尚未激化,因而很难说它已成当时的主要矛盾。这就涉及到有些人提出的所谓“农民起义”了。我的看法是:第一,那些所谓“农民起义”,“如南阳有梅克、有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等”,原载于《汉书·酷吏传》,该传虽未指明这些起义的确切年月,但经查它们都是董仲舒已过世之后天汉二、三年间的事,因而为董仲舒所未见。因此,绝不应夸大这种所谓“土崩”之势对董仲舒思想的影响,也不应视其为董仲舒理论直接针对的对象,并以之作为判定董仲舒思想“反动”的依据。当然,这并不妨碍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理论家的董仲舒面对已经出现的土地兼并、人民流离失所的形势,及鉴于秦末农民起义的教训,而提出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理论。
第二,在此还有一个对当时这些“农民起义”作用的估计问题。应该看到,当时所发生的这些大至“数千人”,小则“几百人”的“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掠卤乡里”的“农民起义”,确曾引起了当时统治者中少数人的“惊呼”,但从其规模和声势上看,显然远未达到能直接威胁西汉政权的地步。因此绝不应夸大这些起义对西汉王朝的威胁。
第三,对陈涉、吴广起义在推翻秦王朝中的作用,也应有一个适当的估计。毫无疑问,正是陈、吴在大泽乡的揭竿而起,才敲响了秦王朝灭亡的丧钟,对此应予充分肯定;但是,只要认真分析当时的各种社会力量就不难发现,最后灭亡秦朝的并不是单纯的农民起义军,而是还包括乘机而起、早有谋取天下之意的另一部分地主阶级的成员及对秦怀有刻骨仇恨的六国贵族的子弟。这完全可以从秦朝灭亡的过程中得到证明。陈、吴的起义,虽然很快就遍及全国,但在秦将章邯的打击下,真正的农民起义军很快便瓦解了,只有出身于秦朝基层政权(亭)的刘邦以及乘机而起的六国贵族之后,如楚怀王孙心之下的楚将项燕的后代项梁、项梁侄儿项籍,魏公子咎、豹,韩襄王孽孙韩王信,齐王田氏宗族儋及儋的从弟荣、荣弟横等,不断发展,并最后由刘邦率领的大军,灭亡了秦朝,随后又经过征战,统一了全国。从而表明,在秦汉之际的社会矛盾中,真正构成对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威胁的,乃是乘机而起的另一部分地主势力和刚刚灭亡的六国豪强宗族的势力。
正是因此,秦末的农民大起义让刚刚爬上统治地位的西汉统治者们胆战心惊,不得不休养民力,减轻负担,以防止官逼民反、危及封建政权生存的局面再次发生。但是六国豪强宗族势力的存在及其在灭亡秦朝中的作用,也使董仲舒认识到加强中央皇帝权威的重要性。这正是董仲舒之所以提出政治、经济等方面改革的前提和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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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中华民族在长达五千年连绵不断的曲折发展过程中,像滚滚东流的长江那样,以磅礴之势,冲破了重重险阻,奔腾向前,现在更以崭新面貌,雄姿英发,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产生这一奇迹有诸多原因,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勤劳、勇敢、智慧的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活动、社会活动、思维活动和对外交往以及抗击外来侵略过程中,逐渐创造、积累、发展了具有以生生不息的内在思想活力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思想文化。这是一种伟大、坚强的精神支柱,是我们民族凝聚力和生命力之所在,是历史留给我们所有海内外炎黄子孙引以自豪的无价之宝。
当然,和各国各种不同传统思想文化一样,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传统中,也是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因而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不对;一知半解、信口开河或裹足不前、漠然置之,也不对。郑重而严肃的态度应该是对它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研究和分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继承和弘扬这份瑰宝,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人类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就是在不断去粗取精、继往开来和改革创新过程中实现的。继往是为了开来,开来不能离开继往。民族虚无主义和复古主义,都是违背历史发展的辩证规律的。
现在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新的继往开来迈向四化的关键时刻。继往就是继民族优秀传统之往,开来就是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来。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系统研究,实现去粗取精的要求,正是继往开来必须完成的紧迫任务。我认为这是中国各族人民,首先是文化界、学术界、理论界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但面对这一时间上长达五千年,内容上涉及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的传统思想文化,将从何着手呢?毛泽东同志早在1938年就说过:“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是很有远见而又切合实际的英明建议。从孔子到孙中山这两千余年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最丰富的时期,如果总结了这段历史,也就基本上总结了五千年传统思想文化的主要内容。当然,基本上不等于全部。孔子以前和孙中山以后的情况,可以另行研究。因此,我认为首先最好是在时间上从孔子开始到孙中山为止,方法上采取《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的形式作为实现这一任务的开端。这就是从这段历史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和各个学科(包括文、史、哲、经、教、农、工、医、政治等等)有杰出成就的人物中,遴选二百余人作为传主(一般为一人一传,少数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传),通过对每个传主的评述,从各个侧面展现那些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中有代表性人物的思想活力和业绩,从而以微见著、由具体到一般地勾勒出这段历史中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总体面貌,揭示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主要内涵,以利于开门见山、引人入胜地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也为进一步全面系统地总结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打下基础。自从毛泽东同志提出上引建议后,半个世纪以来,不少专家学者已从各个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但对全面完成这个任务来说还远远不够,还要在深度和广度上继续努力。作为“抛砖引玉”,本《丛书》只是这个继续努力所应完成的工作的一部分。《丛书》凡二百部,约四千万言,自1990年开始陆续出版,争取十到十五年全部出齐。
《丛书》所以用“中国思想家评传”命名,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核心是生生不息的内在思想活力,而历史事实也反复证明,凡是在各个不同时代不同领域和学科中取得成就者,大多是那些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认识和掌握了该领域事物发展规律的具有敏锐思想的人。他们取得成就的大小,取决于思想上认识和反映这些规律的程度如何。思想并非先验之物,它所以能反映和掌握这些规律,主要是通过社会实践和对前人思想成果的借鉴和继承。思想一旦形成,反过来在一定程度上又对实践起决定性指导作用。韩愈说的“行成于思,毁于随”,列宁说的“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这些话,虽所处时代和所持立场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也不同,但就认识论中思与行、理论(思想的高度概括)与实践的关系而言,确有相通之处,即都强调思想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和作用。因此我们以“中国思想家评传”命名,就是力图抓住问题的核心,高屋建瓴地从思想角度去评述历史人物,以便对每个传主在他所处时代的具体情况下,如何在他所从事的领域中,克服困难,施展才华,取得成功,做出贡献,从思想深处洞察其底蕴。历史上各个时代富有思想因而能在有关方面取得成就的人,直接阐述自己思想观点的论著虽亦不少,但大量的则是其思想既来自实践(包括对前人、他人实践经验的吸取)、又渗透在自己创造性实践之中,集中凝聚在他自己的业绩和事功上,而没有留下论著。另一些人却只留下著作而无其他功绩,对这些人来说,他那些有价值的著作就理所当然地是他的伟大业绩和事功。如果论述一个人的思想而不联系他的业绩(包括著作),必将流于空洞的抽象;同样,如果只讲一个人的具体业绩而不结合他的思想活动,又必将成为现象的罗列。评价思想和评价业绩,两者不应偏废。而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和深化的思想活力则是经常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强调这个因素,引起人们的正视和反思,正是我们的主旨和目的。当然,思想和思想家,思想家和实践家,都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同概念,忽视这一点是不对的。《丛书》的重点则是放在两者的联系和结合上。至于如何使两者很好联系和结合而又着意于剖析其思想活力,各占多少篇幅或以何种方式表达,则自当由作者根据传主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作出妥善安排。
自从人类历史上产生了马克思主义,不仅全人类解放和发展有了划时代的明确方向,学术研究也有了更严密的科学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根据这一科学方法,在研究和总结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特别是联系到《丛书》的撰著时,我认为下列几点应特别引起重视。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贯串在马克思实际活动和理论研究中的主线,离开了它也就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只有切实掌握了客观情况,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和判断。前者为“实事”,后者为“求是”,二者相结合,就叫实事求是。事不实则非夸即诬。为了弄清情况,就必须对情况的本质与现象、整体与局部、真与伪、精与粗,作出区别、梳理和取舍,这样才能掌握情况的实质,达到“实事”的要求;然后进一步加以分析研究,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真相而非主观臆测的假象,并验证其是否符合人民利益和人类历史前进方向,是否反映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的发展规律,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和判断,达到“求是”的要求。实事求是是治学的基本功夫,是对每个传主的功、过、是、非作出公正评价的必要前提。不论古今中外,对历史人物过高或过低的不公正评价,大都由于未能认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缘故。
二、坚持批判继承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学说就是批判的学说,而批判是为了继承、发展和创新。这就需要我们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既要继承发扬传主业绩和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又要批判清除其消极因素。凡传主业绩和思想中体现了诸如爱国主义、民主意识、科学见解、艺术创造和艰苦奋斗、克己奉公、追求真理的精神,即在符合历史前进要求的“立德”、“立功”、“立言”诸方面有显著成就等积极因素者,必须满腔热情地加以继承和弘扬,并紧密结合当前社会主义建设实际,使之深入人心,蔚然成风;凡反映有诸如封建迷信、专制独裁、愚昧落后、丧失民族尊严和违背科学进步等消极因素者,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批判,清除其一定程度上至今尚起作用的消极影响,而消极因素经过彻底批判后可转化为有益的教训;凡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相混者,更当加以认真清理和扬弃,既发扬其积极因素又摒弃其消极因素。我们力求一点一滴、切实认真地探索各个传主思想和业绩中珍贵的积极因素,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从事的继往开来伟大历史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是发扬学术民主、促进学术繁荣的正确原则和巨大动力。前者强调一个“齐”字,后者强调一个“争”字,是表示学术上平等、民主和自由的两种不同状态;前者突出的是统一与和谐,后者突出的是区别与争论;两种状态又统一于不断地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转化的持续发展提高过程之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体现在撰著评传时,应从“齐放”和“争鸣”出发,综合中外各个时期对有关传主的不同评价,吸取符合客观存在的对的东西,摒弃其违反客观存在的不实的东西,然后创造性地提出经过自己独立思考的、赶前人或超前人的一家之言。同时,对整个《丛书》而言,也有个共性、个性又统一又区别的问题。这就是二方面作者应把“实事求是”、“批判继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几点作为大家的共性(统一与共识);另一方面,对每部评传的立意、结构和行文(文体、文风和文采等),则主要是作者的创造性思维劳动和雅俗共赏的文字表达艺术的成果,是彼此的个性(区别),不宜也不应强求一律。评传作者都有充分自由去发扬这一个性,力求在对每一传主的评述中探索和展示其积极因素,使之和正在变革中国面貌的伟大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融为一体,丰富其内容,促进其发展,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对传主思想业绩的一般性诠释上。
我认为,以上三点大体上可以表达《丛书》所遵循的主要指导思想,但也不排除用其他思想和方法得出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丛书》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感谢《丛书》的名誉顾问和学术顾问。他们的热情关心、支持和指教,使《丛书》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更要感谢所有承担评传撰著任务的老中青学者,他们都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作出了或正在作出对学术,对民族,对历史负责的研究成果。没有他们的积极合作,《丛书》工作的开展是不可能的。《丛书》副主编和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南京大学出版社,在制定《丛书》规划,约请和联系国内外学者,审定书稿以及筹划编辑出版等方面,克服重重困难,做了大量工作,他们的辛勤劳动是《丛书》能按预定计划出版的必要前提。
现在《丛书》开始出版了,我作为年逾八旬的老人,看到自己迫于使命感而酝酿已久的设想终于在大家支持合作下实现,心情怡然感奋,好象回到了青年时代一样,体会到“不知老之将至”的愉悦,并以这种愉悦心情等待着《丛书》最后一部的问世;特别盼望看到它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的珍贵遗产方面,在激励人心、提高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思想方面,在促进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继往开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性伟大事业中,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以一颗耄耋童心,默默地祝愿这一由一批老中青优秀学者经长年累月紧张思维劳动而作出的集体性学术成果能发出无私的熠熠之光,紧紧伴照着全民族、全人类排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走向和平、发展、繁荣、幸福的明天!
热诚欢迎国内外同仁和各界人士不吝赐教,以匡不逮。是为序。
1990年10月7日
(一)
董仲舒是汉代祖籍广川(今河北景县内)的一位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因此研究董仲舒尤其是河北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任务。我是前几年在研究同一思想史的课题时,接触到董仲舒思想的。当时深感由于以往“左”的思想指导,许多结论存在着明显的偏颇,从而产生了将来有机会一定要重新评价董仲舒的想法。后来恰逢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组织出版《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并批准了我与一位好友的撰写申请,从而给了我实现这一愿望的机会。遗憾的是那位好友兴趣已经转移,这个任务就只好由我一人来单独完成了。
我从事哲学研究工作已有些年头了,但写评传还是第一次,能否写好实在没底。特别是匡老提出的“三义”精神,并要求按照自己一生的代表作精神来写,就更感到责任的重大。但事已至此,也就唯有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古人负责,也对今人负责的精神,下决心把它写好了。于是便有了奉献给大家的这部书稿。质量如何?能否有所创见?这些就让读者去评断吧。我只希望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此外便没有更高的奢望了。
(二)
作为汉代“群儒首”的董仲舒,是中国思想家中的一个大家,要写好很不易,特别是由于历来对他的评价分歧很大,甚至尖锐对立,这就更增加了难度。例如,在历史上,有的说他“有王佐之才,虽伊吕亡以加”(刘向语),也有的说他“言类淫巫,聱史,诳乱后代”(柳宗元语);在现代,有人说他“实为儒学庸俗化的典型”(侯外庐语),其学说在历史上“发挥着反动的作用”(于首奎语),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他“是颇有进步意义的思想家”(张恒寿语),乃至中国历史上“三位特大思想家(指孔子、董子、朱子)之一”(周桂钿语)。作为“评传”,不仅对董仲舒的思想要“评”,而且对历史上和现代有关董仲舒的观点,也应当“评”。这样,由于本人水平所限,自然难免有不尽恰当之处。对此,我不求对我的错评予以谅解,只希望哲学界的同仁也能坦诚地给以批评,以期将研究引向深入。
开展学术批评,我以为是有关学术命运的大事。这不单是有了错误不批评,任其谬种流传,对国家、对社会造成灾害,而且堵塞了言路,正确的东西也得不到发扬。以往在董仲舒的研究上,有些错误的东西成了定论,结果对两千年来祖国的优秀文化遗产也得不到很好的总结。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教训。出了错误观点怎么办?其实这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争鸣本身就是发展真理、增强抗力、消除错误的一个活的机体。害怕争论,这绝不是解决学术问题的办法,也不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为。
(三)
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否作为研究董仲舒的指导思想?这是在首届全国董仲舒思想研讨会上提出的问题。当时有人批评了以往研究董仲舒及中国哲学史中的唯物史观的方法,提出了另外一些方法。当时我曾说过“赞成方法多样化”的话,但我更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是“根本方法”。在此我还要重申这个观点,而且可以说,在《董仲舒评传》中,就是力图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进行探索的。这种探索如何?不能自己妄断。不过我绝不同意如某些同志所说,只要采用唯物史观及阶级分析的方法,就必然“浅陋”或“乏味”。相反我以为,如果抛弃了唯物史观这个根本方法,而去一味追求时髦的词句,从外国生搬硬套一大堆谁也听不懂的名词,从而把本来很容易说清楚的问题,却搞得不知所云,这显然不能叫深刻,而且这才是真正的“浅陋”和“乏味”呢!
这是一个方法论问题,但也是一个根本立场或世界观问题,即能否做到科学地或实事求是地评价董仲舒的大问题。而这个实事求是的问题,实际上可以说是科学研究的第一要义。只有能够坚持实事求是这个基本立场和基本原则,才有共同探讨或褒贬的准绳,否则,一切的争论都将无从谈起。 当然,要做到科学和实事求是也很不容易。这是因为除了意气用事或为某种利益的驱使而采取非科学的、不实事求是的态度外,还有对材料的掌握上很难做到毫无遗漏,世界观也难免局限性和片面性;此外,还有时代远近、社会情绪、国家的大政方针等因素,也会发生某种影响,难以做到实事求是。然而,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必须排除掉这些影响实事求是的因素,否则,以往的教训将会重演,“文革”中“打倒一切”的“左”的思潮,又会乘机泛滥起来。
(四)
我在本评传中的观点,作为一家之言,虽然水平有限,但均为本人精心研究的成果。其中,有些是此前没有人明确讲过的,如董仲舒在本体论上的自然神论;有些是与此前的观点相反的,如在肯定“万世亡弊”之道的前提下,较多地论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有些是新发掘出来的观点,如继乱世必须“更化”和“应人制礼”的进化的社会历史观;再有就是从汉代所处封建社会上升时期,认为董仲舒是封建社会初期具有改革意识的思想家的观点,等等,都是在书中作了一番论证的有突破性的观点。当然,对这些论题,现在还不能说都已解决了,相反,还需要更多的同志参加讨论,以获得更好的解决。
到现在,董仲舒已死了两千多年,人们也评论了他两千多年,人们还会评论下去。不过,人们研究历史和古人,都是要为现实服务的。我希望我的评论能够汇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百花园,为增进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挥些微作用。
最后,在此仅向成书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的匡亚明老前辈、钟肇鹏先生、马振铎同学、蒋广学先生以及在审稿中提出了许多好建议的洪家义先生,致以真挚的谢意!
作者
199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