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至高无上,不容分割;人权成为时代潮流,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国际组织为各个领域推进国际协作和交流起协调和促进作用。本书力求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全面阐述对于主权、人权、国际组织的研究。
网站首页 软件下载 游戏下载 翻译软件 电子书下载 电影下载 电视剧下载 教程攻略
书名 | 主权人权国际组织/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文库 |
分类 | 人文社科-法律-外国及港澳台法律 |
作者 | 李先波等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下载 | ![]() |
简介 | 编辑推荐 主权至高无上,不容分割;人权成为时代潮流,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国际组织为各个领域推进国际协作和交流起协调和促进作用。本书力求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全面阐述对于主权、人权、国际组织的研究。 目录 第一编主权 第一章主权与集体安全制度--从伊拉克战争看当代国际法上的集体安全制度/3 第二章国家主权与民族自决原则--驳台湾地区"公投制宪"的理论依据/60 第三章岛屿主权--从国际法看中日钓鱼岛争端/75 第二编人权 第一章联合经社理事与人权的国际保护/93 第二章WTO中的人权保护/160 第三章个人请愿制度/223 第三编国际组织法 第一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257 第二章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责任问题/268 第三章欧盟制宪与传统制宪权理论/320 附录一:主要国际公约、主要国际条约/334 附录二:主要参考资料/452 试读章节 一、自由贸易改善了人权 (一)人权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反映 人权意识只能产生于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之上。人权意识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历史上看,人权意识的形成,乃至人权理论的产生,都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P169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奴隶只是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作为权利客体,任奴隶主买卖。农民的地位较奴隶有所改变,但仍与地主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因而,在这两种社会形态里,既无人权,也无提出人权的经济基础。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即在物质生活上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在精神生活上社会成员能够较为普遍地接受教育,在此基础上,人们才更为关心自己的生命、 自由和财产,形成了人权意识,提出了人权口号。 人权意识和人权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运动之所以能够在意大利兴起,并扩展到法、德、英等欧洲其他国家,文艺复兴运动又之所以能够形成人权意识和理论的萌芽,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商品经济有了相当大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这些封建国家内部已经逐渐形成。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兴起,大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产生,以及在这场运动中提出以争取人权为核心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思想理论体系,并不是偶然的,它是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壮大的结果。 各国人权形成的时间是不同的,大体上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就资本主义国家而言,人权最早形成于资本主义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英国是资本主义世界最早制定人权法案的国家,这与英国的经济发展处于当时世界领先地位是分不开的。美国、法国在进行独立战争或资产阶级革命前资本主义经济已有相当的发展。与英国不同的是,这两个国家封建主阶级或殖民者作为整个反动阶级反对革命,因而资产阶级人权口号更为激动人心,革命更为激进和彻底,革命以后形成了内容上更明确更深刻、形式上更统一的人权文件。此后,各国P170资产阶级仿效英、美、法,相继进行革命,形成了自己的人权。社会主义国家在20世纪里先后形成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特色的人权。 人权的实现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如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思想等因素,而主要是受经济因素制约。 首先,人们的权利要求通常不能超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正如马克思所说:“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更明确地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其次,经济决定着政治、法律、文化、思想等意识形态。如前所述,人权实现要受到政治、法律、文化、思想等因素的制约,但从政治、法律、文化、思想等因素的相互关系看,经济又制约和决定着政治、法律、文化、思想等因素,也就是说,特定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和思想,总是与该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此,经济发展是人权实现的决定性或主要制约因素。第三,从法定形式上看,人权大体可分为自由权、财产权、参政权、受益权等几大类。而任何一类人权都离不开物质的保障。其中,尤以受益权最为明显。受益权通常包括生存权、受教育权、劳动权和休息权,这几项权利无一不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 础。与其他几类人权相比较,受益权在产生时间上要稍晚一些,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它需要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才能实现。 无论是人权意识还是人权制度,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又服务于经济基础、不断地影响着经济的发展。WTO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提高实际收入,持续发展和P171保护环境,保证发展中国家成员贸易、经济的发展等为宗旨,涉及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等广泛领域,构成了一套庞大的贸易制度体系,其目标是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发展。P172 序言 主权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是近现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历来就是国内外学术界的重点研究领域,20世纪国际法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使主权国家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现象。主权至高无上、不容分割。近些年来,逐渐升级的中国“台海问题”、悬而未决的中日钓鱼岛争端,以及终而未结的伊拉克战争,无一不涉及国家主权。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究竟应如何理解和解决这些涉及国家主权的问题? 人权是一个伟大的名词,令人向往,引入追求。尊重入权,保障人权,业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在国际交往中,把人权定位为目标,就能使各方抛开分歧,求大同而舍小异,创造对话和合作的机会。在国际合作领域里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权利、国家的权利,以不侵害人权为基本标准。各国应承诺要尽快朝着实现基本人权的方向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权的逐步实现和全球逐步一体化这两个进程和谐统一地推进。 在全球化的今天,各种全球化与区域性、综合性与专门性、政府间与非政府间的组织数以万计,为各个领域推进国际协作和交流起到了积极的协调和促进作用。但是,国际组织的主体地位、国际组织与国家主权的关系及其立法与效力等等问题无疑已成为国际组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很值得探讨与研究的。 本书力求在理论上有所创新。比如,人权和wTO问题都是目前学术界研究的热门问题,但对于WTo与人权的关系却少有论述。本书则从国际法视角对WTO中的人权做了探究,阐述了WTO在人权保护上的重要作用,并对人权保护的全球性构想进行了预设。对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责任问题进行的系统研究,也是一项开创性的科研工作。国内外这方面的成果亦属少见,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也还未就这一领域起草专门条款,如此等等。 全书分为三编:主权、人权和国际组织,共十一章。第一编为主权,论述了当前国际上涉及主权的若干问题,如伊拉克战争、台湾地区“公投制宪”、中日钓鱼岛争端等问题。第二编为人权,主要论述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经社理事会、wTO的人权国际保护和个人请愿 制度。第三编为国际组织,除对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主体地位做了分析研究外,还对当前国际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如制宪问题和国际责任问题进行了阐述。本书虽然从体例上分为三编,但三编的内容并非完全分开,实质上都有着一定的联系,只是各有侧重。例如第二编第一章、第二章即论述国际组织与人权保护,第三编第二章内容亦涉及国家主权的内容,诸如此类。因此在阅读时应将各编联系来看。 本书所用资料及数据大部分截至2004年上半年,由于篇幅的限制和成书仓促,加上本人学术功底浅薄,书中错讹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主权·人权·国际组织》这本书的完成,得到了多方面的帮助:我们导师李双元教授对全书从取名、选题到内容都给予了莫大的启示和帮 助,在材料收集方面得到了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肖洋、邓剑、邓婷婷、李良才、洪必纲、刘平、夏林华、杨洁等的帮助,在稿件整理、修改方面得到了杨洁的大力帮助。本书的出版亦得到了法律出版社社长助理蒋浩先生以及编辑曾健先生和李燕芬女士的鼎力支持与协助,谨此致谢! |
随便看 |
|
霍普软件下载网电子书栏目提供海量电子书在线免费阅读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