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宇文所安编著的《迷楼》论述中西诗歌中的爱欲问题,文笔优美,极富新创。而且,在论述中,它所采用的完全是诗的形式,因而没有陷入在近来流行的批评理论中常见的那些与诗歌龃龉不合的研究套路。通过对一系列传统主题、比喻以及修辞立场的分析,宇文所安提出了一套跨越时(古一今)、空(东方一西方)的独特的阐释套路,根本没有运用诸如原型批评领域的什么观念体系,却自有某种形而上的基础。他的论述方式经过精心安排,既可处理汉语诗歌,同时亦可应用于法语、意大利语、希腊语、拉丁语、普罗旺斯语、西班牙语以及英语的诗歌文本,而且贴切无间。阅读本书,不仅获益匪浅,而且令人愉快。
由宇文所安编著的《迷楼》内容介绍:“迷楼”原指隋炀帝在7世纪初建造的一座供其恣意享乐的宫殿,其本义就是“让人迷失的宫殿”,无论是谁,只要进入迷楼,就会迷而忘返。宇文所安这部著作模仿迷楼的架构,将来自多种不同文化、多个历史时期的诗歌放在一起进行深入探讨,由此论述中西诗歌中的爱欲问题,这些诗作本来毫无归并一处的理由,然而彼此结合,却益觉其气韵生动。
作为一种比较诗学,《迷楼》不拘限于欧洲传统中那些人人耳熟能详的作品,而是突破常规,将生的与熟的、古的与今的作品结合起来——否则,那些与传统类别格格不入的作品就会被强行纳入其所不从属的类别,或者被视为外来的少数派而弃置不顾。本书的成功之处,不在于提出了什么观念结构,而在于这些诗歌给我们带来的愉悦,以及当我们放慢脚步沉思这些诗作时感到的快乐。
我们禁不住要注意到,这个抒情的声音,这个以一种与荷马和赫西俄德之类的职业化的和受神权认可的声音截然不同的方式诉说“我”的声音,通过明确表示自己反对社会及其价值观而发现了自我。这个声音为陈说者宣布了价值观,那是与社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的。社会,甚至一个人的父母(就像那个斯巴达母亲一样),宁愿看到他为了捍卫个人服从于集体利益、服从于盾牌阵的原则而战死。在这种盾牌阵中,个人只是他人与他人之间的一个位置,一个有待填充的位置。为他自己考虑,阿耳喀罗科斯可以站在盾牌阵外,保全性命是更重要的——他可以弄到另一面盾牌。
这件事发生在很久以前,发生在另一个国家,甚至比柏拉图召集诗人以及诗歌的辩护者开庭审判还要早(虽然在被赶出斯巴达之时,阿耳喀罗科斯可能已经猜测到这场审判有朝一日终会降临)。自那个时代以来,很少有诗人能够这样简洁明了这样骄傲自豪地诉说“我”,能够为他自己开辟一个空间,并诚挚地为那种公然与集体智慧相违背的价值观陈辞辩说。后来的声音被迫变得躲躲藏藏,不得不搞些隐瞒欺骗,当他们为自己陈说之时,我们感到了来自社会的灼灼目光的压力:我们听到了被根深蒂固的社会价值观纠缠不休的自我坦白的声音,或者愤怒咆哮的讽刺的声音,或者急不可待地为自己辩解的声音,或者和谐悦耳的诱惑的声音。
这首诗抛弃了社会价值观,这样做使诗人容易招致社会的愤慨。最为奇怪的是,这样一首自我揭发的诗居然谈到了盾牌以及丢失盾牌和失去掩护。在这几行诗里,阿耳喀罗科斯诉说了他的真实感受,而希腊文中表示“真实”的词语恰好就是aletheia,意即“揭露”或“揭发”。
追根溯源,我们找到了这样一首抒情诗:它的价值观违犯了社会禁忌,它的词句中诉说了我的“真实”感受,这种真实感受与社会教导我应当产生的感受背道而驰;这首抒情诗宣布将个人和个体生命的价值凌驾于城邦的意识形态之上;这首抒情诗暴露了诗人,说出了那种意味着揭露或揭发的真话,而说这些真话正是在他丢失了盾牌的时候。
至此为止,我们所发现的还只是诗歌的坚硬的外壳。要“揭发”诗歌并说出其中的真相,我们必须意识到为什么阿耳喀罗科斯的实话实说是一种抒情诗的行为。因为这首抒情诗大胆地说出了真情实感,并且它的那种说话方式,让我们大家都颔首微笑,并且暗中承认这不仅是他的真情实感,同时也是我们的真情实感:躲过了同伴们的注意,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选择生存;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宁死不受耻辱”只不过是社会中所有其他人似乎会信以为真的一个原则——但不包括我在内(虽然我也经常像其他人一样大声地信誓旦旦,那只是不想被人看破真心罢了)。斯巴达城邦的公民们被阿耳喀罗科斯的诗激怒了,因为他们察觉到了一种威胁,这威胁只来自真情实感,来自这种他们必须压制、必须防范的东西。那些看起来是个人化的自我表态的诗句,其实是一个当着全体希腊人和将来的人、当着最广大的公众的面完成的行为。正是这种对个人价值观或另类价值观的公开宣扬,使斯巴达的广大民众极为不安,以致城邦公民们将阿耳喀罗科斯逐出了斯巴达,也将所有的诗人(除了那些最驯服的为公众作赞美诗的人)逐出了柏拉图的理想国。
如果阿耳喀罗科斯在某些方面不曾被社会及其价值观束缚过,他是写不出这首诗来的。通过这首诗,他建立了新的价值观,建造了一种新的言词的盾牌,以此进行作战,抵御那一套既定的社会价值观的攻击一甚至当社会发现自身也有同样的价值观时,也可能战而胜之。这种鲁莽灭裂的诗歌行为认识到了社会公众的愤慨,却敢于冒犯到底。作为一次个人价值观的公开宣扬,这首抒情诗填补了某些空白,迎合了某些需要,弥补了丢失盾牌的损失。
没有一首诗是纯粹个人的行为:它是个人对公众的回应。宣称自己与社会格格不人的诗人,同时也正是以一种最特别的姿态重新融入社会。仔细读这首诗:他不是说他不愿再与他们并肩作战;他也没有拒绝进一步去冒生命的危险;他告诉他们他要去拿一面新的盾牌,然后再回到盾牌阵中归位就列。
正是这个双向运动,使得这一片断成为一个伟大的开始:第一次公开宣布自己游离于社会之外并反对社会,但与此同时又寻求重新融入社会,或者回归疆场上的盾牌阵列,或者融入一个新的、由个体组成的颠覆性的群体中,这些个体很不情愿地发现自己身上也有他公开宣布的那种价值观。这些个体可能还站在盾牌阵中,最想炫耀自己“宁死不受耻辱”的表现,然而他们是在撒谎,他们是在扮演一个并不自在的角色,时时刻刻害怕被人揭露而被逐出这个社会群体。
诗歌,散落在博物馆地板上的碎片,是在某种人类交流中使用的古老的符号。拾起这些碎片,我们就陷入了这种交流。这些交流,像人类的所有交流一样,是两面性的:它们是揭露,是赤裸裸的真实,是丢失盾牌而迫使诗人剖白自己;与此同时,它们又以言词填补了空白,取代那些已经失去并正在渴求的东西——失去的荣誉,在丢失盾牌的过程中失去的社会地位。抒情诗,因其承受暴露和隐瞒的压力与焦虑,比史诗或戏剧诗与我们的生活情境更直接相关。当诗人向社会剖白自我的时候,这一行为已经不自觉地搀入了所有这些压力和焦虑。在我们心中有某个东西在微笑,它已被这些言词所吸引,并作出了回应。P12-15
我从未想到《迷楼》会被译成中文。我以为它是一部格外难译的书。当我看到译文,看到多少时间精力花在它身上,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困难的性质,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文化交流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中国读者大概都对汉语的文化纵深和微妙的层次感到自豪:在汉语里,某一字词,某一典故,可以引起丰富的联想。汉语的语言风格范围宽广,变化多端,“大白话”只不过是其中一种极端的可能性而已。与此同时,中国读者似乎很容易就把英文视为意义透明的语言,认为这些意义可以轻而易举地在一部字典中查找出来。事实上,英语也存在同样宽广的变化范围,它可以充分利用悠久的欧洲文化传统,就和某些汉语写作利用中国文化传统一模一样。一般来说,当我就中国文学进行写作时,我并不期待我的读者会理解或者欣赏那样的英语文字,因此,我很少使用欧洲文学和文化故实。不过,当我写作《迷楼》一书的时候,我所期待的读者是熟知欧洲传统的,因此我感到我可以自由地引用这一传统,尽情游戏于这一传统。在把中文翻译成英语的时候,注解往往是必须的;有时,我简直怀疑是否《迷楼》也应该有一些中文的笺注。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论述或者论辩的性质。田晓菲和王宇根在校对译文时,都曾评论说很多论述在英文中非常清楚,但是一旦译成汉语,就好像作者在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其间的逻辑关联并不明显。我听了这番议论,不由得微笑起来,因为我想到在我翻译汉语作品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在脚注中作出解释,指出这些论述在汉语原文里十分通达,但如果直译为英文,就变得不知所云。当然,存在这样一种语言,它可以由中译英或者由英译中,其论述脉络仍然可以十分明晰,不至于在理解方面引起困难,但只要其中任何一种文化——中或英——诉诸自己的历史,那个“共同语言”就会立刻分崩瓦解。在英文中,《迷楼》可以游戏笔墨,可以充满跳跃性,可是这种跳跃性并不会给读者带来太大的困难;在汉语里,效果则非常不同。英语是高度隐喻性的语言,追溯一个隐喻的种种变形并不是特别的难题(比如说,女人作为石头,在欧洲诗歌里有很长的历史)。而在汉语里,也许就会显得有些哿陉。
当约翰·多恩要求他的妻子脱衣的时候,他在游戏:游戏于理念、欲望和文字。诗歌和游戏在欧洲传统里总是紧密相连。如我在书的前言里所说,诗的游戏使思考困难的问题成为可能,也使我们得以说出在“严肃”话语里无法言说的东西。“严肃”语言的种种习惯迫使我们把事物归纳进熟悉的范畴,作出司空见惯的寻常区分;诗歌则允许我们看到在“严肃”话语里被压抑的各种关系。在西方传统中,诗歌有时被视为“严肃的游戏”。
《迷楼》一书,旨在成为“严肃的游戏”。这部书来源于我对比较文学现状进行的长期思考,特别是针对在比较语境里阅读中国古典诗歌所带来的种种问题。我发现,当我阅读在它们各自的文学历史语境中对一首中文诗或者英文诗作出的诠释时,我往往能学到一些东西;有时,它使我从全新的眼光看待这首诗。但是与此同时,我也发现,当我阅读一篇比较中文诗和英文诗(或者其他欧洲诗)的文章时,我常常对于其中任何一个传统都一无所获。问题之一,在于如何建构比较的范畴。举例来说,华兹华斯是“浪漫主义诗人”,拜伦也是“浪漫主义诗人”。每个读过华兹华斯和拜伦的人都知道,他们被视为“浪漫主义的”这一事实,除了告诉我们这两位诗人以非常不同也非常复杂的方式和19世纪初期英国以及欧洲的思潮具有某种关联之外,对理解和诠释他们的诗歌毫无用处。当我们称李白为“浪漫主义诗人”时,我们把这一范畴变成了一个普遍的范畴,从而放弃了它的特殊历史语境。这样一个宽泛的“浪漫主义诗歌”范畴也许可以指出华兹华斯、拜伦、李白的一些共同点,但是这些共同点太概括,对阅读具体诗歌没有什么帮助。这些过于宽广的范畴,其弊病不仅在于对中国诗人(如李白)和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和拜伦)进行比较;在这个层次上,即使我们只是比较华兹华斯和拜伦,也还是一样的有问题。这种比较文学什么也没有告诉我们,甚至忽视了具体诗歌的微妙之处,而正是这些微妙之处,使那些诗歌值得我们一读再读。
关键是:有没有什么途径,使我们可以把中国诗和其他国家的诗歌放在一起阅读,对它们一视同仁地欣赏,同时也从新的角度看待每一首个别的诗?
有一种思考比较文学的常见方式,那就是使用建筑的比喻:中心语词都来自欧洲传统,围绕这些中心语词,建立一个井然有序的结构,好似在一栋层次分明、结构清晰的房屋里,一个人总是知道他在房屋的哪一个部位。大的体裁包括史诗、抒情诗、戏剧——小说是后加上去的。如果中国文人就诗和词作出深刻的区分,这种区分在这样一栋房子里没有地位,因为诗和词都是“抒情诗歌”。
翻译这本书,对我来说,是偶然,更是冒险。
记得是1997年冬天的某个下午,突然接到一个从北京打来的电话。打电话的是三联书店的编辑冯金红女士。说突然是因为那时我还不认识她。在电话里,她直截了当地言明她的来电之意:三联书店有意将哈佛大学宇文所安教授的《迷楼:诗与欲望的迷宫》一书译成中文出版,她辗转找到我,希望我能担任此书的译者。说实话,对于这本书以及它的作者宇文所安教授,我并不陌生,但是说到翻译,事关重大,我颇感踌躇。
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就翻译过宇文所安教授一本论文集中的一篇论文,90年代以后,又陆续读过他的另外一些著作,包括《初唐诗》、《盛唐诗))以及《追忆》等,这些书与我个人的专业方向相近,而且先后都译为中文出版了。这些书新颖的视角,清畅生动的文笔,为90年代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界吹来了一股清新的风,使读者兴味盎然,给我本人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1995年到1996年间,当我在哈佛燕京学社做访问学者时,就留心寻找他的其他著作来拜读,同时也利用这样的机会,与宇文所安教授作当面的请教和讨论。承他的好意,我得到了他题赠的几种著作,其中包括这部《迷楼:诗与欲望的迷宫》。
这部书1989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属于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丛书中的一种。作者斯蒂芬·欧文(Stephen Owen,1946—),汉名宇文所安,耶鲁大学东亚语言和文学博士(1972),历任耶鲁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哈佛大学中国文学教授、比较文学教授,美国艺术科学院院士。宇文所安教授擅长中国抒情文学、诗歌历史与理论、比较文学等领域的研究,他在唐诗方面的研究成果尤其引人瞩目。他的著作以视野开阔、思维灵活见长,分析立论出入不同学科、时代和文化,常常给人意想不到的启示。本书即最显著地体现了这些特点,表面上,它讨论的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一中西诗歌中的欲望问题,实际上,作者从那些很常见或者不经见的诗作中,敏锐地发现了新的问题,从那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属于不同文化和历史时期的中西诗作之中,发现了最动人的联系。通过未必有历史联系的文本的比较对读,他创造出一种新的阅读经验和研究结构,从而实现了古今中西诗学和文化的真正对话。引诱与推拒,希望与失望,暴露与掩盖,替代与逃避,妥协与失败,诗歌中对于欲望的各种不同的表现模式,千门万户,繁复曲折,犹如一座迷楼,让人目迷五色,迷离恍惚,迷失津渡,迷途忘返。作者以导引读者游览这座迷楼来组织全书的结构,他带着我们巡历中外古今诗学之回廊,从《伊利亚特》、《陌上桑》,到白居易、苏东坡、里尔克、聂鲁达,从《庄子》、《礼记》到康德、尼采,逶迤走来,移步换景。它不仅是一部别出心裁的比较诗学论著,也是一部见解独特的诗歌理论。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粗读此书时的印象:旁征博引,出入中西诗歌文本,笔致精微,灵思歧出,颇多胜义,但涉及西方文学典实很多,或明或暗,颇有我不甚了了之处,好在只是泛览,可以“不求甚解”。但如今说的是翻译,就完全是两码事了。我支支吾吾,不知怎样推却才好。
也许是潜意识中对三联书店的好感和信任,也许是因为冯金红提到她与我有北大校友之谊,也许是因为不愿意拂了向她举荐我的那个老朋友的面子,总之,说着说着,我的语气渐渐松动了。我答应再考虑考虑。1998年5月,我到北京参加北京大学的一次学术会议,冯金红来看我,再次谈及此书的事宜。此后我一退再退,竟至答应了下来。随后三联书店开始与哈佛大学出版社洽谈购买版权,到最后签下译书合同,已是1999年初了。我只提了一个附加条件:给我充足的时间,不能催稿。话是这么说,其实自己心里也很清楚,总不能没有限期吧。
可以说,对这项任务的艰巨性,我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况且宇文所安教授也早已提醒过我。及至1999年初正式动手,我才体会到,此书的难度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期。可是那时与出版社已经签了合约,真正是骑虎难下。我一鼓作气,干到那一年暑假结束,居然完成了前言和头两章,可是后面的似乎越来越难对付,最初的勇气受挫,搞得我意兴阑珊。接下来两三年一直很忙,不断有别的事半路杀出来,逼得我先腾出手来处理,其间到牛津大学访学又去了四个月,翻译的事就这样时译时辍,拖拖拉拉,后面三章连同尾声直到2002年秋天,才最后宣告竣工。算起来,从头到尾经过四年多时间,我自己都感到不好意思。面对编辑的催促,我甚至后悔当日莽撞接下这个任务。我的拖拉肯定给她的工作造成很大不便,在这里,我向她道歉。我想说,这绝非我的本意,要怪就怪我水平不够,而且分身乏术。同时,对她的耐心和理解,我也在此表示真诚的感谢。
此前,我曾从英语、日语翻译过学术论文十来万字,但总的来说,那些都是单篇的汉学论文,没有一部专著。本书的情况完全不同:首先,它是一部比较文学(比较诗学)著作,理论性颇强。它不是一部纯粹的汉学著作,尽管作者本人是著名汉学家,而且书中涉及汉语诗歌文本及其阐释,对于汉学研究也极有启发。其次,书中引证了许多西方诗歌,从荷马史诗到西尔维娅·普拉斯,翻译起来也很费力。需要说明的是,所有这些诗作都是译者此次重新翻译的。众所周知,诗歌难译,难在传达原诗的意味,难在保存原诗的形式。诗歌翻译本无一定之规。我个人认为,对待不同形式的诗应该用不同译法。对格律诗尤其是格律谨严的十四行诗体,本书一般都用严谨的格律体来翻译,在用韵位置、每行音节数相同(译文中处理成每行字数相等)等方面,尽可能与原诗亦步亦趋。对极少数韵式比较复杂多变的诗作,本书则灵活掌握,有的即采用汉语诗中常见的偶句用韵的形式来翻译,例如原书第86—87页的维加诗,每8句一节,句子都比较简短,译文中也尽量用短句,每句用三顿或四顿来译,基本上两句一韵,一韵到底。原书征引的诗歌,很多附有法语、德语或西班牙原文,这给译者提供了一个便利:可以对照原文,准确把握原诗的形式特点;可以参考原文,比对揣摩原诗的意思。为了使译诗在内容和形式上尽可能与原诗吻合,我字斟句酌,“斤斤计较”,有时候忙碌一天,还搞不掂一首诗。在译诗过程中我自己制订了一套规则并遵而行之,这无异于自套枷锁自找苦吃,但我希望因此能够给读者带来一些阅读和欣赏的快乐。同时,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原文,对书中涉及的重要人名以及文学典实,译者附加了一些注释,为了区别于原注,这些注释一概以“译注”标明,未加标注的一概是原注。
这本书能够译成,要感谢宇文所安教授的支持。不仅出版社在洽商本书版权购买过程中曾得到他的支持,我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也多亏他及时指点赐教。更使我感铭的是,当这部译稿全部完成之后,他不仅欣然撰写了一篇中译本前言,而且为我约请其内子田晓菲博士和其高足王宇根先生从头到尾进行校阅。田晓菲校阅前言及第一、二两章,最后三章及尾声先由王宇根校阅,再经田晓菲校订。他们为我纠谬订讹,润饰文字,工作极其认真细致,其功匪浅。我谨在此对田晓菲博士和王宇根先生致以深挚谢忱。至于译文中还存在的理解有误、译述不准确与不明晰之处,则理当由我个人承担责任。我也期望读者诸君不吝赐教。
程章灿
2005年6月于秦淮河西之龙江
本书论述中西诗歌中的爱欲问题,文笔优美,极富新创。而且,在论述中,它所采用的完全是诗的形式,因而没有陷入在近来流行的批评理论中常见的那些与诗歌龃龉不合的研究套路。通过对一系列传统主题、比喻以及修辞立场的分析,宇文所安提出了一套跨越时(古一今)、空(东方一西方)的独特的阐释套路,根本没有运用诸如原型批评领域的什么观念体系,却自有某种形而上的基础。他的论述方式经过精心安排,既可处理汉语诗歌,同时亦可应用于法语、意大利语、希腊语、拉丁语、普罗旺斯语、西班牙语以及英语的诗歌文本,而且贴切无间。阅读本书,不仅获益匪浅,而且令人愉快。
——约翰·荷兰德(John Hollander),耶鲁大学
本书对欲望诗歌的研究不是一种专门家的分析,而是一次穿透到诗歌表达之深层内心的富有冒险性和想像性的尝试。这项研究的风格不是冷静的、客观的,而是严肃认真之中,见出专注投入;轻松嬉戏之时,充满深湛之思;它不是用专门术语层层包围、处处设防,而是敞开的、直截了当的、激动人心的……论述精微,而出以奇妙的热情与罕见的明晰。宇文所安的风格是这样一种风格:敢于冒险,让你屏息聆听。
——安德鲁·韦尔许(Andrew Welsh),拉特杰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