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人身伤残鉴定赔偿实务丛书》之一。在本书中,作者将司法实践中所经常碰到精神病医学鉴定问题从学术上规范了鉴定标准。在每种精神疾病的叙述中,创新性地从医疗终结时间、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自卫能力、作证能力、遗嘱能力及服刑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分行别类,并结合典型疑难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本书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首先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都可以使用,人民法院的各业务审判庭;司法行政机关的各大监狱及劳改部门;卫生部门的各个被省级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等;司法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有关鉴定机构;公安和法律院校的教研室也可以作为教学参考书。
第一章概 述
第一节 司法精神病学的定义、概念、研究对象
第二节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主要任务
第三节 司法精神病学的分类
第二章 鉴定法律基础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部分法律中与精神病医学鉴定有关的规定
第二节 我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节 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第七节 与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鉴定的医学基础
第一节 精神异常和精神疾病
第二节 精神疾病的病因和分类
第三节 常见的精神症状
第四节 精神病综合征
第四章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定能力问题
第一节 刑事责任能力
第二节 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精神病人的性自卫能力
第四节 诉讼能力
第五节 作证能力
第六节 服刑能力
第七节 遗嘱能力
第八节 劳动能力
第九节 精神损伤
第十节 医疗终结时间
第五章 鉴定人、鉴定机构、鉴定程序、鉴定方式、鉴定结论
第一节 鉴定人
第二节 精神病医学鉴定的组织机构
第三节 鉴定程序
第四节 司法精神病鉴定方式
第五节 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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