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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欧美中学生必读名著丛书
分类 教育考试-中小学教辅-初中语文
作者 (美国)马克·吐温著//杨淑学译
出版社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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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充分体现了马克·吐温的艺术风格。首先,小说一扫当时流行的伤感主义文风,所描述的普通人和事物都是当时生活的真实写照。马克·吐温运用地道的美国英语描写真正的美国生活,行文自然流畅,寓尖锐讽刺于轻松调侃之中。这对以后的美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英语从此登上了文学舞台。

内容推荐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世界文学名著。小说讲述的是美国内战以前南方生活的故事:黑奴吉姆听说女主人要将他卖掉,便逃往北部,去寻求自由,中途遇到不堪父亲毒打而流浪在外的哈克,两人同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他们沿途逃避追捕,经历了种种奇遇,最后哈克终于帮吉姆获得了自由。作品充分体现出文明与野蛮两种状态的对立,不仅批判了封建家庭结仇式斗的野蛮、私刑的毫无理性、宗教的虚伪愚昧、蓄奴制的罪恶,也褒扬了黑奴吉姆的优秀品质,提出了不分种族地位,人人都享有自由权利的进步主张。

目录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导读

通告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最后一章

附录一

附录二

试读章节

你们要没有念过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你们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不要紧。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做的,其中他讲的大半是真话,也有些是添油加醋。不过大部分他讲的是真话。其实真不真无所谓。我见过的人,从来没有不说假话的,这一回不说,下一回就说,包莉姨妈也好,那位寡妇也好,兴许还有玛丽,都一样。包莉姨妈——她是汤姆的包莉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陶格拉斯寡妇,在那本书里都讲了——那是本大体真实的书,有些地方是添油加醋,这我前面已经说了。

那本书收场是这样:汤姆和我找到了那伙强盗藏在洞穴里的钱,这下我们发了大财。我们俩一人得了六千块——全是金币。把这些钱摞起来,看来真叫吓人。撒切尔法官,他把钱拿去存放生息,这一来,我们每人每天能得一块钱,一年到头天天有——这数目,谁也说不上来怎么花才能花掉。陶格拉斯寡妇,她认我作干儿子,说要教我做人的规矩;可是只要想想这寡妇为人处世有多古板,多正经,就能明白一天到晚呆在她屋里真是活受罪;所以到了我再也受不了的时候,我就溜啦。我穿上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躲到我那只大木桶里,好不自在逍遥。可是汤姆·索亚他找到了我,告诉我说,他打算成立一个强盗帮,如果我肯回到寡妇那儿去,学好,我就可以加入这个帮。于是我回去了。

寡妇冲着我哭,说我是一只可怜的迷途的羔羊,还叫我好多别的名称,不过她对我没有一丁点儿恶意。她又给我穿上新衣服,困得我动也不能动,直冒汗,憋得要死。唉,这一下那老一套又开始啦。寡妇拉铃让开晚饭,你得按时到。到了桌子跟前,你又不能抄起家伙就吃,偏要等寡妇低下脑袋,为了这顿吃食叽里咕噜几句才能动手,其实这饭菜没有什么好挑剔的。我的意思是说:除了各样菜全是分开烧的以外,没有什么好挑剔的。在那装鸡零狗碎的大木桶里,可就大不一样啦。东西都掺和在一起,汤汁好似串换了味儿,东西也就好吃多啦。

吃过晚饭,她拿出那本书,给我讲摩西和蒲草箱的故事。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想把摩西闹个明白,可是过了一会她才漏了口风:原来摩西已经死了好长好长时间啦;这下我再不理会他了;因为死人从来不在我心上。

不一会,我的烟瘾上来了,我请寡妇让我抽烟。可是她不答应。她说这是坏习惯,也不干净,我千万不可再犯。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咋呼一件事儿,其实这事儿他们一窍不通。此刻她操心摩西的事,而摩西跟她非亲非故,你瞧,人都早没了,对谁也没用,可一听说我要做一件多少有点好处的事,就找我天大的岔子。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不用说,那不算什么,因为这是她自个儿犯的。

她的妹妹华珍小姐,一个不算瘦的高挑老姑娘,架一副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如今她拿本拼词课本给我上课,逼着我苦苦地念了一个钟头左右。然后寡妇要她歇一歇,我呢,已经再经不起这么打熬啦。往后那一个钟头,憋闷得要命,我坐也不是,立也不是。华珍小姐就说,“别把你的一双脚放在那上头,哈克贝利;”或者“别这样弓着背——哈克贝利——坐直了;”过不了一会儿,她又说,“别这样四棱八叉的,哈克贝利——你为什么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给我讲那个坏地方的种种坏处,我说我愿意上那儿。她听了气疯啦,我可没存心气她。我不过是想去一个地方,我不过是要求换换环境,我并不挑三拣四。她说我刚才说的是邪恶的,要是她,她死也不肯说那样的话,她要好好做人,将来好上那个好地方。我呢,看不出她要去的那地方有什么好,因此我打定主意不往那方面使劲。可是我嘴上从来不说,因为这只会惹些是非出来,不会有什么好处。

这刻儿话匣子已经打开,她便滔滔不绝讲下去,告诉我那地方如何如何的好。她说人到了那儿整天不干别的,就抱一架键琴唱歌,永远永远唱下去。我一听觉得这没有什么稀罕的。可是我嘴里决不吐一句。我问她:依她看,汤姆·索亚会不会上那儿;她说:才轮不上他哩。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我要和他在一起。

华珍小姐不断地挑我的毛病,日子过得无聊寂寞。过了些时候,她们招些黑奴来,一块儿做祷告,做完祷告各自回去睡觉。我拿了支蜡烛上楼到我房里,蜡烛放在桌上,自己坐在靠窗的椅子里,尽量想些叫人开心的事儿,可是不成。我觉得寂寞到了极点,恨不得死了拉倒。星星眨着眼睛,林子里的树叶簌簌地响,响得好不凄凉。我听见远处一只猫头鹰呜呜地为哪个死了的人嚎丧,一只蚊母鸟和一条狗在为哪个快死的人号哭;风想悄悄地告诉我点什么,可是我听不清它说的,不由得浑身一阵阵发凉。随后在远处树林子里,我听见一种声音,活像鬼叫,鬼想说一说他的心事,可又说不明白,因此在坟墓里睡不踏实,只得每夜出来走动,诉一诉他的苦处。我觉得十分丧气害怕,恨不得有个人跟我作伴才好。不一会,一只蜘蛛爬到我肩膀上,我一抹把它抹到了蜡烛火里,不等我动弹,它已经烧焦了。别人不说我也知道,这是个极坏的兆头,说明我有祸事临头啦,我吓得发抖,差点儿把身上的衣服抖下来。我起身转了三圈,转一圈就在胸前画个十字,然后我用线把我的一小绺头发扎起来,让妖邪不能近身。可是我心里没有底。人家找到一块马蹄铁,没有把它钉在门框上,反倒把它弄丢了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可是我没有听说过弄死了一只蜘蛛也可以用这办法来去晦气。

序言

美国的历史是短的,文学史自然也是短的。在两个世纪的历史长空中始终闪耀着光辉的作家,为数恐怕只能以十计。而其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的作品既能至今在大学讲堂中被研读,又为现代一般读者所喜爱,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雅俗共赏”的,那就更少了。马克·吐温则无疑是这样一位美国文学大师,他的杰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下简称《哈克·费恩》)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同时,吐温还是一位世界文学大师;他的作品以其独特的风格和内容,在世界各国赢得了广大的读者,对世界文学宝库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真正独树一帜,不落欧洲文学,特别是英国文学窠臼,散发出新大陆的清新气息的美国文学,散文当自马克·吐温始,诗则推惠特曼。

《哈克·费恩》在吐温的作品中是个顶峰,这是全球批评界一致公认的。它是美国文学少数杰作之一,被列入世界文学经典作品之林。它显示了作者驾驭口语方言,刻画世态人情,勾勒人物性格,白描大河上自然风光的非凡功力与才华。在这部作品里,他融谐谑、讽刺、幽默于一炉,不但涉笔成趣,而且在掌握分寸上大多不温不火,恰到好处;有时使人忍俊不禁,有时令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而透过这些,读者往往能听出作者轻轻的叹息,深沉的谴责以及发乎性情,不涉是非的逗趣。

《哈克·费恩》是自然和人生的一角陶冶出来的一部作品,它反过来又映照这一角的自然和人生。其手法是白描,其效果则如天籁。

一 写作经过

马克·吐温的创作习惯,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如果你想出了两三个人物,在稿本上放他们出笼,他们必然会碰上某一件事——你不想让他们碰上也不成;那时候,你得用这本书的余下篇章使他们从这件事自然引起的后果中解脱出来,刚做到了这一点,一看,嘿,书已经全部写成啦,用不着你费一点心思。”他又在《那一对异乎寻常的孪生子》这部小说的前言中说:他写小说,一开头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他“心目中只有几个人以及一两个情节,还有一个地点。”他当时也并不打算写成一部多长的作品;他心目中“只有一个小故事,一个很小的故事;一个六页长的小故事。”写着写着,不但原来的材料无尽无休地扩展开去,而且连“原来的意图(或者说是题旨)也往往被抛到一边,被另一个大不相同的替代了。”《孪生子》写成后,作者经过一番酝酿,决定加以改写。改写成的是深刻得多的小说《笨人威尔逊》。前者是一场闹剧,后者则是悲剧,演出这一悲剧的全然是另一群人物。

不过我们对马克·吐温说的话也不可过于认真。这位幽默大师说的话,正说,反说,旁敲侧击,歪打正着,有意夸张,以玩笑出之的都有,须用事实来验证。事实上,他要付诸笔端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大抵在头脑中已酝酿了一些时候,但他在动手写书时的确并无成竹在胸,并无一个对全部情节、整体结构以及人物形象仔细推敲的过程。有的美国批评家指出:他在比较大的程度上是凭灵感和直觉来写作的。他有个说法:当他的创作素材蕴积在心中到了形成创作冲动的时候,他的“水箱”已经满了,于是一泻千里地写将起来。一旦素材写完,“水箱”空了,他便停笔,决不勉强写下去。他知道,“水箱”会有再满的时候。

《哈克·费恩》的写作过程正是这样。一八七六年七月,他开始写这部杰作,当时他的自我感觉并不好。大约一个月后,他写信给他的文字至交威廉·迪恩·豪威尔斯说,“(我)开始写一本另一个孩子的书——主要为的是有活儿干,而不是另有所谋。我已经写了四百页稿纸——因此几乎已写成一半。它是哈克·费恩的自传。至今为止,我不怎么喜欢它,可能会把它搁置起来,或写完以后把稿子烧掉。”这一部分写到本书第十六章哈克和杰姆的木排被一艘上行的轮船撞翻,两人双双落水为止。这时,“水箱”空了,作者搁了笔。

这一搁竟搁了三年。在一八七九年十月和一八八○年六月之间,吐温检出旧稿,写了十七、十八两章。在一八八○年六月和一八八三年六月之间,写了十九、二十、二十一三章。然后在一八八三年夏一口气写完了本书。

这样断断续续地写,而断与续之间有的长达三年之久,有什么好处又有什么弊病呢?好处在于写不下去就不写,决不硬写、敷衍拼凑成书。弊病则在于全书无论主旨、人物、情节和结构,不能给人以浑然一体的感觉。这是本书一大弱点。尤其在最后十二章中,汤姆.索亚登场,反客为主,使主人公哈克成为陪衬人物,颇像《堂吉诃德》中的桑丘·潘沙,而汤姆成了小小的吉诃德,不过不是可笑而又可怜的吉诃德,而是令人哭笑不得的吉诃德。

因此《哈克·费恩》显而易见地由三个单元组成。第一单元从第一章到第十六章,写的是哈克与杰姆出逃以及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的一段经历,其旨意是写两人对令人窒息的农奴制村社及其礼教的反叛。第二单元从第十七章到第三十章,作者意在倚仗他年轻时代当大河轮船引水员时对两岸的风土人情的观察和印象,绘下一幅社会风俗画,对闭塞落后、麻木不仁、缺乏人性的种种世态加以讽刺和鞭挞。这时,出现了国王和公爵,他们成为这一单元的中心人物,哈克成了他们的小厮。但由于他们的所作所为以及引起的反应都由哈克一一道出,读者还不大感觉到这位主人公实际上已成了陪衬。至于杰姆,则已明显地成了可有可无的人物。第三单元从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二章(最后一章是个精彩的尾声),它本末倒置,打断了哈克的扣人心弦的性格发展,使他倒退为小说开头“强盗帮”里的小伙伴,连作者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为汤姆塑造的印象也遭到了破坏。

看来吐温自己也意识到了作品情节上的漏洞和总体上的缺陷,故而在作品之前刊出一个诙谐的通告。

二 艺术特色

说到特色,首先令人想到的是这部小说从头至尾出自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之口。一切的人和事,时代和社会,心理和感情的变化,都是透过一双孩子的眼睛来观察,用孩子的口吻来讲述的。这在世界文学中也并不多见。作者在尾声中让哈克说了这样的话:“……我再没有什么可写的啦,我真是高兴死了,因为我要早知道做一本书要费多大的劲,我当初就不会做,所以我以后再不做书啦。”这怕是作者有感而发。要使自己变成哈克,说哈克的话,用哈克的眼睛去看世界,用哈克的心灵去感受,发表哈克的想法,没有一颗深藏着的童心,没有十分功力,不付出加倍的心血,是难以做到的。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造成这一假象:似乎讲故事人真的是哈克,而不是作者本人。

好在作者在这方面花的大力气得到了充分的报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部小说的持久不衰的魅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哈克这双眼睛。自然这里所说的眼睛,不但指他所见,而且指他所闻以及他对所见所闻发出的天真而又世故的感叹和评议。试想,如果作品中的讲故事人是作者自己,纵令他有一枝生花妙笔,恐也不易产生如许魅力。可以说明这一点的例子在作品中俯拾皆是。就以小说开头第一段哈克的自我介绍而论,假如作者自己出马,能讲得如此活泼泼地妙趣横生而又有讽世的深意寄寓其中吗?

又如第十七章中对葛伦裘福德这位乡绅家中客厅的陈设,作者费了许多笔墨一件件地作了描绘。这是读巴尔扎克的小说时经常遇到的。吐温对这位乡绅的风貌只勾了个轮廓,然而通过对客厅陈设的交代,读者可以想见其生活方式、文化程度、趣味爱好等等。从环境(狭义的)的典型性点出人物的典型性,这是和巴尔扎克的手法相通的。不同处仍在于哈克这双眼睛。这种初读往往嫌其繁琐的点滴描绘一经这双眼睛的点化,细读便觉得情趣盎然,死陈设有了活气,作者的幽默和若有若无的嘲讽也得以表露得恰如其分,使人觉得这双眼睛具有某种点铁成金的奇妙力量。  再如第二十二章哈克在目睹休彭枪杀了包格斯的惨剧以后,钻进马戏棚里去看马戏一节,如果不通过哈克的眼睛,而是通过作者的眼睛,能写得如此热闹有趣么?要知道,那不过是一个跑码头的马戏班子啊。

小说的另一个艺术特色是它的语言。在此以前,美国的散文大家,从爱默生、梭罗、爱伦·坡、霍桑以至麦尔维尔,在他们的作品中使用的语言基本上与当时英国作家使用的并无二致。那是上层社会规范化了的斯文语言,可以说是美国的“文言”。固然,与吐温同辈的一些西部边疆幽默作家已经以人民口头的俗话土语入文,但往往只限于作品中所写的下层社会人物的对话,并非通篇如此,用得也远不如吐温成功。通篇使用这种活生生的语言写作的,吐温是第一人。在《哈克·费恩》中,他显示了这种活的语言——包括方言和黑奴的土话——的优美、富于诗意和表现力,证明了这种白话完全可以用来传达任何细致微妙的思想、感情和感觉,描绘任何场面和景色,而且较之“文言”更为新鲜活泼,更有现实感,在一些情况下,更能传神。这是马克·吐温对美国文学的极大贡献,它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此后的许多美国名家对《哈克·费恩》以及它在语言上的成就推崇备至。现代派大诗人、批评家、文学史家艾略特在他的《美国文学与美国语言》中写道:“吐温至少在《哈克贝利·费恩》中显示出他自己属于这样一类作家,他们各自发现了一种不但适用于自己,而且适用于他人的新的写作方式。在任何一国文学中,这样的作家都是不多见的。在这方面,我甚至应把他同德莱顿和斯威夫特相提并论,他们是罕见的把语言当代化,从而‘纯洁了部族方言’的作家。在这点上,我要把他置于霍桑之上。”海明威在他的作品《非洲的青山》(1935)中说得更进一步:“全部美国文学来自马克·吐温写的一本叫做《哈克贝利·费恩》的书……这是我们拥有的最好的书。全部美国作品都由它而出。在此之前,没有这样的作品。至今也不曾有过能和它媲美的作品。”福克纳一九五六年答记者问时说:“(舍伍德·)安德逊是我们这一辈的美国作家的父亲和我们的后继者的传统……德莱塞是他的哥哥,而马克·吐温则是这两人的父亲。”《凯恩号上的哗变》和《战争风云》的作者沃克称吐温为“我国文学中的统帅人物”,称《哈克·费恩》为“我国文学的皇冠”。他指出,吐温“一举创立了风靡美国文学并波及世界文学的口语风格”。

由于中英两种语言截然不同,这里无法就这一艺术特色引用实例谈得更具体、更充分。

三 艺术成就

不用说,艺术特色是成就,而且是更大的成就,一种为《哈克·费恩》所有而为其他作品所无的成就,所以以上单列一节来说。下面说的成就,那是许多别的好作品也具备的长处。例如人物写得出色,性格活灵活现,带有典型性,就是本书和许多别的作品所共有的,因此不能说是特色,而属于一个更广的概念——成就。

论人物,哈克是主人公,杰姆可说是第二主人公,没有杰姆,哈克即不成其为哈克。国王和公爵则是重要配角。这些人物个个写得精神,读者一想起,历历如在目前,个个都是活人。有的令人觉得可爱,有的可亲可敬,有的可恨亦复可怜,有的十分可恶。爱也好,恨也好,都使人动情,因而引起对他们的命运的关心,既关心,就会用脑子想一想,得出一点两点看法。这一来,作者既给了读者美的享受,也会多多少少影响他们,写这部作品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哈克这个人物的魅力构成全书魅力的核心。他有和他的年龄不相称的世故。他一张嘴,就是一句谎话。这些都是他那个可憎的爹和农奴制村社这个大环境逼出来的。只要看他的世故和谎话都是自卫性质,毫无伤害别人之意,便可明白。汤姆倒是没有世故,因为他的家境在当地属于上层,不像哈克吃了许多苦,他非常正统,信奉当时社会的道德准则,绝无叛逆之心。在以他为主人公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他是个很有趣的孩子,但并不像哈克那样可爱。哈克也有趣,但重要得多的是他可爱。他的世故中透着天真,他的谎言显出他的机伶。他其实是个天分很高的好孩子,只是那个社会容不得他的天性,非要改造得他循规蹈矩。他的可爱处首先在于他尽管吃了不少苦,却保存了一颗正直善良的赤子之心。他似乎是自暴自弃,寡妇家的好茶好饭不吃,好衣不穿,好床不睡,却要“穿上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躲到我那只大木桶里,好不自在逍遥。”“在那大木桶里,可就大不一样啦。东西都掺和在一起,汤汁好似串换了味儿,东西也就好吃多啦。”其实这是哈克拒绝接受那个社会要强加给他的一套礼数,一举手一投足都要合乎规矩的要求。这方面,弱小的哈克是非常坚强的,真有点“富贵不能淫”的味道。他是个小小的叛逆者。他向往自由、和平,人人平等,相亲相爱,然而他发现这些在那个社会里是不能实现的,只有逃出樊笼,在大河上和杰姆一起漂流的时候,他才尝到了——也只是短暂地尝到了这种理想生活的甜味。

作者写哈克写得极有深度。在他笔下,哈克的精神状态是复杂的。他善良,但如别的孩子一样顽皮,喜欢作弄人,例如他把杀死的响尾蛇放在杰姆的毯子跟前,本只想吓一吓他,结果杰姆让和死蛇配对的活蛇咬了。两人在河上大雾中失散之后会合时,哈克作弄杰姆,说没有什么大雾,也没有雾中的离散,他不过是做了一个梦。杰姆很快发现哈克是在作弄自己,其中包含着轻蔑,便愤慨地谴责了哈克。哈克立刻认识到自己的不是,“我恨不得吻他的脚,求他收回他的话。”

“足足过了十五分钟,我才鼓起勇气,走去向一个黑奴低声下气地告罪,——不过我到底做到了,以后我也从来没为了这件事懊悔过。我从此对他再也不使坏啦,我要早知道他会这么难过,我连这一回也不会干。”

这一个精彩细节说明哈克虽是现存礼教的叛逆者,但又不能不受周围环境的熏染。他固然厌恶他的爹,然而他必然受这个酒鬼无赖认为黑人是次于人的“人”这种看法的影响。因此他虽然发现杰姆和白人一样有人的尊严感,有常人一样的感情,却一时难以克服那种年深日久、耳濡目染的偏见。可贵的是经过十五分钟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低声下气地”向杰姆“告罪”,而且始终不悔。这才是没有经过理想化的真实可信的好孩子。这是哈克性格发展和精神解放的第一步。

下一步冲突可就尖锐得多,发展也就艰难得多了。作者描写这下一步和第三步性格发展的两节,是小说的许多著名篇章中的最著名者。当哈克和杰姆以为凯劳已不在远,他们很快可以由密西西比河转入俄亥俄河,到达那个主张废奴的州时,杰姆说是到了那儿,他要拚命干活攒钱来赎他的妻儿,要是不让赎,他盗也要把他们盗出来。哈克听了大为震惊:这个黑奴真是胆大包天,居然打算干这等犯法的事。他一下子成了现存秩序的维护者,下决心上岸去告发杰姆。可是杰姆接着对他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他的气又“似乎泄了个精光”。他又“拿不定这次上岸去,我是高兴还是不高兴。”还未到岸,他就碰上两个划船搜捕当地逃跑的黑奴的人。他们问他木排上那个人是白人还是黑人。

“一时间我没有回话。我想回话,可就是说不出来。我又使了一下劲,想一鼓气说出来,可是我够不上一个男子汉——胆量还不如一只兔子。我越来越泄气,索性不干了,便脱口而出: “‘他是个白人。”’ 好一个孩子,要告发,话说不出口;要隐瞒,谎话脱口便是。这就是我们的哈克。他闯过了第二关。

最后,杰姆由于国王出卖被逮走,哈克再次经历了一场“天人交战”的内心冲突。这次的大问题已不是道德良心,而是报应,即他想象中的上帝的惩罚问题,是自身的利害问题。

交战的结果是哈克把给华珍小姐的信撕了,“好吧,我就下地狱吧。”真有点“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概。  这第三步是全书的高潮,是哈克性格的升华。我已在正文中加了评注,这里不再赘述。

杰姆这个人物艺术地体现了马克·吐温对黑人的态度和对蓄奴制度的否定。他带着隐隐的嘲讽写出杰姆迷信落后的一面,同时他着力刻画了杰姆宽厚、忠于友谊、富于感情,见义勇为,不惜牺牲自己的高尚品格。前面已经提到杰姆敏锐地感觉到了哈克作弄他时无意中流露的轻蔑,表示愤慨和抗议,但更重要的是他每次和哈克重见时进发出来的大喜过望的感情的风暴,对曾扇了自己的又聋又哑的女儿一个耳刮子这段往事的痛心的忏悔。小说结尾处是他作为一个平等的人的觉醒和性格发展的高潮。在哈克、杰姆和汤姆逃出农庄时,汤姆腿肚子上中了一枪,于是发生一个请不请医生的问题,请医生意味着中止逃亡,杰姆有再次被捉的危险。这时,杰姆竟然把自己和汤姆少爷相比,宣称少爷会那样做,他也要那样做。不几天,他果然被抓回来了,一路上挨打受骂,他“一声不吭,始终装作不认识我(哈克)。”一个何等尊严的自我牺牲的人的形象!至此,杰姆这个黑奴的形象塑造便出色地完成了。

难怪哈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论心肠他是个白人。”

有人也许会指出,这结论本身就是种族偏见的表露,似乎白人都是好人,黑人照例是坏人。然而哈克只能用这样的结论来赞扬杰姆。这是历史地真实的艺术的结论。

国王和公爵是本书第二单元中两个反面人物。吐温在描绘人物时注意在影调上对同一类型人物作细致的区分。对国王和公爵是如此,对寡妇陶格拉斯和华珍小姐也是如此。读者只要细细看来,对此不难体会。

这里还要提一下作者对几个匆匆过客式的人物的令人叹服的速写。寥寥数笔,一个人物便形神俱备地出现在你的眼前。这方面首先令人想起的是哈克的爹。吐温写他只用了与哈克之间关于知书识字的一段对话,接受新到任的法官的改造一个情节和醉后的一通牢骚,就活活描出了他的市井无赖相。这种无赖的一个特点就是尽管由于自暴自弃,他们已沉沦于社会的底层,为众人所不齿;他们却是现存秩序的“铁杆保皇派”。又如第九章哈克和洛夫特斯太太的一段用短句组成的对话,就显出了吐温制造喜剧场面和勾勒人物的本领。这位村妇极有心计,然而又善良风趣,令人难忘。再如乡绅葛伦裘福德一家(特别是那位已经去世的埃蜜琳小姐)的肖像画是小说中的名篇。它还是一幅针对曾风靡一时的无病呻吟的感伤主义的讽刺画。

在小说中吐温这位丹青妙手不但留下了人物画,也留下了出色的风俗画和风景画。第二单元的大幅社会风俗画请读者自去欣赏,关于风景画,容我饶舌几句。

马克·吐温是位世界旅行家。英伦三岛、西欧大陆不消说得,就连约旦和巴勒斯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锡兰(今斯里兰卡)和印度也曾留有他的足迹。许多世界著称的名胜古迹,在他的四五本游记性质的作品中都有或长或短的描绘。但这些往往是夹叙夹议的篇章,似乎都不如吐温为他魂牵梦萦的密西西比河画的三幅白描来得出色。第一幅是第九章中的大河风雨图,一共不过二百字,末了的比喻奇特而贴切。第二幅是第十五章中的大河雾航图。这一段文字比较长,写哈克在大雾中和杰姆失散后狼奔豕突的光景。大雾在剧烈的动态中描绘似乎比静态更有趣味。第三幅是第十九章中的大河破晓图,也只有一千多字。

这些画都是通过哈克的眼睛白描出来的;由此想起《儒林外史》开头吴敬梓通过穷孩子王冕的眼睛画下的那幅雨过天晴图。吴敬梓白描的文句已经记不起来了,可是眼前还仿佛流动着乌云、杨柳、荷花的色彩。

英国诗人艾略特一九五。年曾为本书新版写了一篇至今传诵的引言。他强调了哈克这双眼睛的作用,又费了近一半篇幅说明大河这位“强壮的棕色上帝”是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因此也可以说全书——至少是它的前一半——是一幅大河奔流图。

四 缺 陷

即使是震烁古今的文学名著,无不有其败笔和缺陷。福楼拜称赞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说:“前两卷简直写得精美绝伦;但第三卷却大为逊色,一落千丈,因为它一再重复,而且滥用哲理。”雨果的《悲惨世界》,有的批评家甚至拒绝承认它是部小说,因为其中有洋洋数万言可又当不得真的关于滑铁卢之战、巴黎下水道之类的文字。《哈克·费恩》当然不会是例外。它的一大缺陷是占全书三分之一的第三单元比起前两个单元来,也是“大为逊色”,近乎“一落千丈”。我译前两个单元时,真个是乐在其中,乐而忘倦,把那种搔首踟蹰的苦味都冲淡了。晚间看电视松散一下,有时想起书中情景,不禁掩口而笑,家人以为“痴了”。然而到了译第三单元时,气为之衰,一蹶而几乎不振,只有遇上如赛莉姨妈数匙子,她提心吊胆地怕蛇上身,邻里议论出逃现场这些插曲以及出逃之后的两三章才振了几下。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艺术鉴赏力,便写了一封长信给美国斯坦福大学英文系的马克·吐温专家汤玛斯·毛萨(Thomas Moser)教授,谈了我的这种急转直下的反应,向他请教。哪知道他回信引我为同道,说是他讲授《哈克·费恩》时,一般把第三部分略去,只回答问题。

那末大为逊色的原因在哪里呢?我们知道,读者读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时,对其中的喜剧性情节的不合理性、夸张巧合等等,会表现相当大的宽容。但如果超过了这宽容度,他们便会投不信任票,从虚构而又应是可信的艺术境界中游离出来。这种后果对作者来说等于打了一个败仗。哈克进了费尔普斯家门将错就错,自认是汤姆·索亚,这尚在宽容度之内。但出门半路上正好碰上汤姆,这种巧合已在宽容度之外了。然而这还不过是小疵。使人感到不快的是汤姆成了蹩脚的堂吉诃德,而哈克成了他的跟随,对他的荒唐主意虽有微词,却无还手之力,这哪里还像几天前为救杰姆甘下地狱的哈克呢?其次,明明挖通地道就可救出杰姆,而汤姆偏要出这么多的荒唐主意折磨杰姆,竟使他与蛇、蜘蛛、耗子为伍。这简直成了幻想小说了。丧失现实感,丧失人性到这般地步,也不合乎小说开头组织强盗帮的汤姆的性格。到了这时候,读者便时时意识到有个作者在场,汤姆肆虐其实是作者在肆虐,于是便跳出这个不可信的艺术境界,不愿再和小说中人物共呼吸,因为这境界不是吸引人的,而是虚假的,甚至令人厌恶的,给人以上了当的感觉。到了最后,当发现汤姆原来一开头就知道杰姆已是自由人,连出逃本身都是不必要的,只要汤姆说一句话就行了的时候,读者便觉得汤姆自私任性到了可恶的地步。汤姆毁了,哈克的形象也受到破坏,亏得最后一章的最后几句,才又使得读者记起哈克的小小叛逆者形象。

谑近于虐是幽默讽刺作家的大忌。综观吐温的作品,凡是引人入胜,令人击节叹赏的篇章,大多是由于他火候掌握得好,含蓄而不直露,隽永而不粗俗,俏皮机智而不是插科打诨。许多败笔则往往是一时性起,忘乎所以,过了分寸造成的。

五 告罪和致谢

这个译本不如人意之处很多。首先是语言。由于两种语言差异太大,作者使用的方言土话可说是不可译的,勉强译出来也不会有好的效果。欧洲大陆各国语言和英语接近得多,但大陆语译本据说也存在这方面的缺陷。这个中译本就更不用说了。这一点,我只能向作者和读者告罪。开译时,我悬了两个奋斗目标:一是力求全文口语化,且要符合一个略识之乎的孩子的口吻。译成以后发现连这一点也未完全做到。二是尽力避免错误,尤其是译黑为白的错误。然而错误肯定还有,但愿不是很多。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毛萨教授的热诚支持。这个译本固然不能令人满意,而如果没有他的鼓励、关心和各方面的帮助,则连目前这样的水平也难以达到。在翻译过程中,除不时求教外,我还记下了四十个问题,请他一总回答。他对每个问题都作了答复。他还一再向我说明,他工作太忙,查阅不够,有的答复他也没有很大把握。他称我为“笔友”,然而对我来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他在为人、为师和为学方面教给我很多很多。如今云海远隔,我只能在此遥寄我的无限感激之情。

我也衷心感谢附设在柏克莱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图书馆的马克·吐温文稿中心的七十卷全集主编罗勃特·赫斯特(Robert Hirst)博士和副主编维克多·费舍(Victor Fisher。)博士。他们不但允许我观看了许多珍贵文稿,而且每人在百忙中各抽出近半天时间来和我谈话,详细地回答了我的问题。他们的孜孜不倦的劳作和对这位大师的作品的献身精神使我感佩无已。在他们主持下,七十卷的马克·吐温全集将成为美国文学史和出版史上的里程碑,将成为世界大作家的全集本的典范之一。

这个译本最初是根据美国诺顿公司出版的名作评注丛书本翻译的。这本子的一大特色是正文后附有从作品问世至今的各家对作品的评论选辑,对深刻理解作品很有帮助。译到过一半时,来了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马克·吐温文库本。这是由杰出的马克·吐温研究家瓦尔特·勃莱阿教授和全集副主编维克多·费舍编订的最权威的本子,附有地图、注释、生词俚语的阐释等。两本正文的出入很小很少,但在注释方面后者远胜前者。因此校改初译时便转而依据后者。后来又得迈克尔·黑恩的详注本,其注释总字数达正文字数的一半左右。最后校改时曾引用了它的一些注解。另一位著名的马克·吐温研究家、吐温的文学遗产第四代负责人亨利·奈许·史密斯编的本书的河畔丛书本无注,但史密斯教授为这版本所写的引言则是一篇阐明本书主题及其普遍的象征意义的出色论文。译者读后所获良多。教授于去年秋以高龄自行驾车作长途旅行时因车祸不幸去世。书此以志纪念。

译 者

一九八七年八月四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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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9 11: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