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孩子》是英国19世纪作家查尔斯·金斯利(1819—1875)写的一部著名童话,也是他的代表作。写成于1863年。这部作品语调亲切而风趣,文笔优美而简洁,故事美丽而生动。
金斯利的女儿露丝叙述了这部书的一段创作经过:
“在一个春天的早晨,我们用早餐的时候,有人提醒我父亲,说家里三个大孩子都有他们的书了。可是,最小的弟弟,父亲曾经答应过给他写本书,至今还没有写出来。父亲听了并不答话,起身进了书房,把门锁上。经过一小时光景,他从书房里出来,手里拿的就是《水孩子》的第一章。这本书整本写得就是这样迅速而且轻陕……”
金斯利不会想到,《水孩子》他的唯一一部童话,后来被译成各种文字,介绍到许多国家,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经典名著。
伴随全世界一代又一代孩子成长的图书。查尔斯·金斯利编著的《水孩子》是一部根据19世纪中叶科学成就写成的童话。
《水孩子》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一本真正有益的书。
英国北方一个大城市里,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小男孩,名叫汤姆。他失去双亲,被恶棍雇用,整天在烟囱里爬上爬下,清扫烟尘。他的师父经常打骂他,但他仍无忧无虑,十分快活。
一天,他遇到了一位穷苦妇女,那就是关心他的仙女。
他在水里睡着了,躯体被淹没,但他并没有死,而是脱去了身上的污垢,变成一个身材小巧、不死的、两栖的水孩子。
汤姆跟其他的水孩子一起来到一座神奇的仙岛。他能不能到闪光墙那里,通过永不打开的白色大门,成长为真正的男子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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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扫烟囱的小孩,名叫汤姆。这个名字很短,你从前也听见过,所以你记起来是不会有多大困难的。
他住在北方一个大城市里。城里有很多的烟囱要扫,所以汤姆有很多的钱可赚,汤姆的师傅因此就有很多的钱可花。汤姆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他自己也不想读书写字。他从不洗脸,再说他住的院子那边也没有水。
他在一天当中,有时候哭,有时候笑。碰到要爬上黑暗的烟囱,把他膝盖和胳膊肘子擦破皮时,他就哭;碰到煤灰迷了眼睛,他也哭,这种事情是天天都有的。他师傅打他时,他也哭,这也是天天有的。他肚子吃不饱时也哭,这同样也是天天有的。可是跟别的孩子掷铜钱,或者跳田鸡,一根根木桩跳过去;或者看见有人骑马跑过时向马腿扔石子,碰到这种时候,他就笑了。尤其是向马腿扔石子,如果附近有堵墙可以给他躲起来的话,最够味儿。
至于扫烟囱、饿肚子和挨打,汤姆认为这都是世界上应有的事情,犹如下雨下雪和响雷一样,也犹如老驴挨过一阵子冰雹一样,汤姆对这类事情总是勇敢地硬一硬头皮挨过去,然后摇摇头,照样欢欢喜喜,想着好日子总是要来的。到那时候他将长大成人,而且是个扫烟囱的好手,坐在酒店里喝一大杯啤酒,抽着长烟斗,打纸牌时赌的都是银币,穿的是绒布衣服和皮靴,养一头有一只灰色耳朵的白叭儿狗,把小狗装在自己口袋里,就像一个男子汉一样。
他也要收学徒,收上一个,两个,三个,只要收得到就收。妙啊,他也要虐待他们,打得他们团团转,像他的师傅对待他那样。他要叫他们把装煤灰的口袋扛回家去,自己却骑着驴子走在他们前面,嘴里含一根烟斗,衣领纽扣孔里插一朵鲜花,像个国王走在自己军队的前面一样。对啊,好日子总是要来的,所以,只要逢到他师傅让汤姆喝一口他喝剩的啤酒脚时,汤姆就是城中最快活的孩子了。
有一天,一个神气十足的小马夫骑马来到汤姆住的院子里。汤姆这时躲在墙后面,正预备用块破砖扔那人的马腿,这是那一带地方对待生人的一种风俗。可是马夫瞧见了汤姆,就招呼他,问他那个扫烟囱的葛林先生住在哪儿。葛林先生原来就是汤姆的师傅。汤姆向来懂得生意经,对主顾总是客客气气,就悄悄地把破砖放在墙后,跑过来接生意。
那人叫葛林先生明天早上到约翰·哈特荷佛爵爷府上去,因为爵爷那里原来扫烟囱的人给关进监牢里去了,府里的烟囱没有人扫。说完他就上马走了,连汤姆也来不及问他那个扫烟囱的人给关进监牢是为什么。汤姆自己也曾经有一两次给关进监牢,所以这事使他很感兴趣。还有,那个马夫的外表非常整洁——褐黄色的绑腿套,褐黄色的裤子,褐黄色的短外褂,打了一条雪白的领带,领带上插一根漂亮的别针,一张干净的红润的圆脸——这种派头最使汤姆厌恶。他认为这人是个傲慢无礼的家伙,穿了一身漂亮的衣服,装得神气活现,其实这些衣服全是别人买给他的。汤姆依旧走到墙后面去拾那块破砖头。但是他一想,这人是来讲生意的,并没有恶意,也就算了。
他的师傅一听说有这么一个新主顾,快活得不像样子,把汤姆一拳打倒在地上。平时晚上他都是喝两杯啤酒,那天晚上他又多喝了几杯,为的是第二天一早就好起来。他的理由是,一个人醒来时头越痛得厉害,就越要跑到外面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第二天早上四点钟,他真的起来了,起来又把汤姆一拳打倒在地上,这样算是给汤姆一次教训(就像那些少爷们在学校里经常受着教训一样),好叫他这一天内特别安分一点儿,因为他们要上一家大户人家去,只要能做得使主顾满意,好处可能多着呢。
汤姆也是这样想法。就是他师傅不打他,他也会极力装得规规矩矩的,因为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地方该是哈特荷佛府了(虽然他并没有见过);而且哈特荷佛爵爷或者约翰爵爷(他是见过的,因为汤姆两次都是被他送进监牢里去的)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人。
哈特荷佛府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就在富足的北方也是个了不起的地方。一座庄园,养着很多鹿。汤姆把这些鹿认做专门喜欢吃小孩子的妖怪。这里有好几英里长的禁猎场,葛林先生和那些青年矿工有时候偷着进去捉山鸡等野味吃。就在这种时候,汤姆瞧见了那些山鸡,心里盘算这些山鸡吃起来不知是什么味道。一条壮阔的河流,河里出鲑鱼,葛林先生和他的朋友也想溜进去捉鱼,可是要捉鱼就得钻进冷水里,这个他们可不喜欢。总之,哈特荷佛府是个了不起的地方,而且约翰爵爷也是个了不起的老头儿,连葛林先生都尊敬他。葛林先生尊敬他是因为,如果葛林是罪有应得的话,他就可以把葛林关进监牢里去。他每星期总有一两次把人关进监牢里去呢。葛林先生尊敬他,是因为好多英里长的土地都是他的产业;是因为在那些养着猎狗的一班乡绅中间,他是个快乐的、诚实的、讲道理的人。他认为应该怎样对待他的邻居,他就怎样对待。他认为自己应该拿什么,他就拿什么。不但如此,他的身体足有两百磅重;胸围有多少,谁也没法说。这儿打得过葛林先生的人很少,可是他要是跟葛林先生打一架的话,那准会把葛林打倒。不过,孩子,这事在约翰爵爷做来是不大好的。多少事情都是这样,尽管你心里非常想做,但是你不能做,这也是如此。葛林先生因为尊敬约翰爵爷,所以当约翰爵爷骑马经过城里的时候,葛林先生总要举手到帽檐向他敬礼。
我敢说,你们从来就没有在夏天半夜三点钟起来过①。有些入夜里三点钟起来是为了捉鲑鱼;有些人三点钟起来是为了爬阿尔卑斯山;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三点钟起来是因为他们没有办法,不得不起来,就像汤姆这样。可是,说实在话,夏天半夜里三点钟起来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里面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面最最受用的时刻。至于为什么大家都不在这个时候起来,我也说不出,只好说他们故意要把白天做得了的事情放在晚上做,好毁掉自己的脑力和健康的肤色罢了。汤姆呢,既不在晚上八点半钟出去吃晚饭,也不在晚上十点钟赴跳舞会,并且也不从夜里十二点钟跳舞跳到早上四点钟。汤姆在他的师傅七点钟上酒店的时候,就睡觉了,睡得同一头死猪一样。所以当那些老爷、太太们正预备去睡觉的时候,汤姆已经准备起来了;就像雄鸡那样没有礼貌,总是一早起来把那些女仆们叫醒。
汤姆就这样跟他的师傅一同出发。葛林先生骑着驴子走在前面,汤姆带着烟囱刷子走在后面,出了院子,到了街上,在那些关闭的百叶窗前面走过,在那个映着眼睛的疲倦的警察前面走过,在半明不暗的晨光里映得半明不暗的那些屋顶下面走过。
他们穿过煤矿工人的村子,这时家家都关着门,静悄悄的。他们穿过路上的关卡。这时候他们就到了真正的乡下了。两人沿着黑色的扬起灰尘的泥路前进,路两旁堆的全是黑煤渣,有墙那样高,耳朵里只听见附近煤田里挖煤机器嘶鸣着,并且发出冬冬冬的声音,此外什么声音也没有。可是不久路就变成自的,墙也变白了,墙脚的野草长得多高,野花开得很鲜艳,全都给露水湿透。挖煤机器的嘶鸣声已经听不见了,只听见云雀儿高高在天上唱着晨歌,芦苇里小鸟啁啾,它已经这样唱了一夜了。
余下的全是一片寂静。因为地球老婆婆这时还在沉睡着,而且她睡时比醒时还要美丽。大榆树在金绿交映的草场上面沉睡着,树底下那些牛也沉睡着。唉,还有附近的几块白云也同样沉睡着,疲倦得好似全都躺到地面上来,夹在榆树的枝干中间,沿着河边赤杨树的树顶,望去就像一条条白雪或者白沙,要等太阳唤它们起来,然后再升上澄澈的晴空去做它们白天做的事情。
两个人向前走去。汤姆不住地四下张望,因为他从来没有跑到这样远的乡下来过。他多么想爬过一处栅门,去摘毛茛花,并且寻找篱笆里的鸟窝。可是葛林先生是个生意人,绝对不肯答应他的。
不久他们碰到了一个穷爱尔兰女人,她背着一个包袱在路上走着,走得很艰难。她头上裹一块灰色头巾,穿一条大红裙子,叫人一看就断定她是从加尔威来的。她光着脚不穿鞋子,也不穿袜子,一拐一拐地走着,人好像很疲倦,两脚也走得很酸痛似的。可是她长得很高,很美,有一双明亮的灰色眼珠,又乌又密的头发拖过两颊。葛林先生看得非常中意,所以当自己走近她时就向她喊道:“这路太硬了,不是你这双尊贵的脚走得了的。你上这驴子,骑在我后面好不好,姑娘?” P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