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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主要研究武陵山区现存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在现实中的矛盾冲突及调适融通对策。通过历史梳理、社会调查、田野观察、规范分析,发现民间习惯法作为一种“活法”,现在仍然广泛存在于武陵山区民间,其中在婚姻家庭、继承、丧葬、物权、民事交往、社会治安与民间纠纷解决等领域明显。为构建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二者互动融通的新型多元一体关系,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1)除了继续完善法律系统内的立法融通外,应在系统之外坚持公民的实质参与,让村规民约成为“向上送活法”、“向下送国法”的规范载体,发挥“维风导俗”的社会功能;(2)通过政府行政行为主导,搭建行政协调的平台和通道,利用沟通与商谈程序,通过行政行为解决国家法与地方性知识之间冲突;(3)开启司法调判的最终场域,规范习惯法进入司法适用的程序与客观标准,使“合乎理性”的民间习惯法成为司法调判的法源,完善国家法建构的法律秩序。 目录 绪论 第一章变迁与转型:武陵山区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的流变与现状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前武陵山区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后武陵山区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 第二章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互动困境 第一节什么是困境 第二节秩序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差异 第三节比较视角下的事实与规则差异 第三章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互动可能 第一节卢曼法社会学的可能启示:一种观察法律体系的框架思维 第二节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互动的自主空间:立法融通 第四章“多元一体”:习惯法与国家法新型关系的建构意义 第一节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互动的社会基础 第二节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互动的建构意义 第三节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新型关系的建构路径 第五章“新型”村规民约:习惯法与国家法新型关系的规则载体 第一节活着的传统:村规民约溯源及其当代价值 第二节武陵山区村规民约现状分析 第三节村规民约的制度空间与功能拓展 第六章“参与性”政府行为:习惯法与国家法新型关系的沟通桥梁 第一节政府行为:作为动态的国家法 第二节政府行为对武陵山区民间习惯法的态度与策略考察 第三节习惯法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影响 第四节参与式政府行为: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的沟通桥梁 第七章政府行为重塑民间习惯——对利川市禁止违规“整酒”的个案调查分析 第八章司法调判: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新型关系的最终场域 第一节司法最终场域的可能性 第二节武陵山区刑事司法最终场域的运行现状与对策 第三节武陵山区民事司法最终场域的运行现状与对策 第四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的习惯法问题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