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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什么国家有权以刑罚来处罚一个人?”这是所有刑法学讨论都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对此,作者以开阔的视野从更高的层面给出了回答。本书以传统共和主义自由思想为论证的出发点,将应受刑罚处罚的不法理解为违反了公民协力维护自由状态的义务。刑罚实践表明,履行义务与享受自由之间的联系不可分割,而这却以牺牲行为人的利益为代价。事实上,任何与刑法相关的职业共同体都逃避不了对这一残酷不公事实的共同责任。为此,他们必须努力在自己的专业活动与个人的正直纯洁之间取得平衡。在融合哲学与犯罪一般理论这一思想路线上,本书呈现了作者多年来思考刑法基本问题的结晶。 目录 目录导言 Ⅰ.行为 1.贝多芬和歌德的表现 2.一切规定都是否定 3.行为说明的多样性 4.行为的哲学与刑法学概念 Ⅱ.不法行为 1.作为有条件声明的犯罪不法 2.作为违反协力义务的刑事不法 3.自由作为应受刑罚处罚的协力义务的正当化根据 4.共和主义理论 Ⅲ.刑罚 1.报应的困境 2.作为“应受刑罚处罚性符号”的刑罚 3.刑罚的强制 Ⅳ.规则适用 1.实践是意义的创造者 2.作为辩护领域产物的刑法 3.作为集体理性表现形式的刑法 Ⅴ.综合 1.单个刑法学者的个人责任 2.以同一性均衡为目标 3.以诚信生活为原点目标 4.自我封闭与整合需要之间的刑事法律科学 Ⅵ.认真对待彼此 译者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