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土地是人赖以生存的资源,围绕土地利用,创造出多种制度。本书是司法部中青年课题“近代中国土地征收的立法与实践”(19SFB3008)成果。
近代法律转型,土地征收与其他法律制度一样面临着移植与确立问题。研究发现,在制度移植初期的相当长时间里,传统购地模式及习惯仍在适用,政府和业主关注更多的是地价及评价。民国后期土地法颁行后,现代土地征收制度大力推行,而法律社会化思潮影响下的“公共利益”彰显,公益优于私益,对土地征收的行政行为适法考量不足,政府和业主关心仍就是补偿。通过考察近代中国土地征收的立法与实践,得出的思考是,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是一个硬币的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