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儿童是客观存在的一类群体,是人才开发的“富矿”,受到大多数发达国家和科技强国的高度重视并被纳入教育体系中。我国超常儿童教育由来已久,但发展充满曲折,目前仍处于学校自发实验、覆盖面小、争议质疑不断的状态。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日益激烈的科技竞争,我国亟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开展创新人才基础培养,持续提升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将超常儿童作为一类特殊的教育对象纳入教育制度体系中,是保障超常儿童受教育权、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加强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的应有之义,也是破解实践中超常儿童教育“有类无教”“教非所需”“教非其类”“教无保障”“进出不畅”等困境的根本举措。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超常儿童教育制度,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组开展本研究。研究力图凸显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导向鲜明。立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坚持需求导向,即回应超常儿童作为客观存在的一类特殊教育对象的教育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即破解我国超常儿童教育发展困境和突出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即突出超常儿童教育为超常儿童优势潜能发展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奠基,为超常儿童提供适切的教育。
二是国际视野。全面梳理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以色列、韩国、日本、新加坡、新西兰等国,OECD其他成员国,以及我国内地(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超常儿童教育研究的新成果及实践的有益经验,对各地超常儿童教育中的对象界定、典型特征、鉴别标准、实施过程、安置方式、培养模式、经费投入、专业支持、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等进行比较分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