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的建设及改建,提高绿色智慧产业园区建设及服务质量,制定《T/CECS 774-2020 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
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产业园区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注重节能、环保、生态、宜居,实现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
绿色智慧产业园区各智能化系统及管理软件应为开放系统,可通过开放接口扩展各项功能应用。
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