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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国家”是始终无法回避的主体。在理解中国法治时,不应仅仅把国家视为“必要的恶”,也应当把国家视为“基本的善”。“必要的恶”与“基本的善”并非截然对立,而是相互关联。“必要的恶”之所以“必要”,就在于法治建设离不开国家,国家因此也是“基本的善”。 本书是从国家维度归纳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提炼中国法治建设基本立场和实践方案的积极尝试。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与行动坐标,本书所描述的“国家主义法治观”是带有德性要求的法治观,是尊重个人尊严、重视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法治观,更是以“国家自我限权”为主要特色的法治观。 目录 序: 国家也是法治建设中一种“基本的善”/张志铭1、 导论 第一章国家与法治 第一节国家学说的类型化分析 第二节国家与法律的关系分析 第三节国家在法治建设中的功能分析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构中国家与法治关系的演进 小结 第二章中国法治建设的立场:“国家主义法治观” 第一节法治建设立场的多元理论与中国实践 第二节“国家主义法治观”的概念与谱系 第三节中国法治实践中“国家主义法治观”的影响与意义 小结 第三章国家主义法治观在中国法治体系中的实践表达 第一节国家主义法治观在立法活动中的体现 第二节国家主义法治观在执法活动中的体现 第三节国家主义法治观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 小结 第四章当代中国国家主义法治观新发展:吸纳社会 第一节运用“枫桥经验”的中国基层司法治理实践 第二节信访改革的法治化与社会动员:以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为例 小结 第五章当代中国国家主义法治观新发展:国家限权 第一节法治化治理与国家限权 第二节国家权力行使的德性限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实践为例 第三节党规与国法的协同:以政法队伍建设为例 小结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