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的要求,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会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主要针对县城以下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工程提出建设内容和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各地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和部门共同审核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设施及设备配置、配套工程、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建筑与建设用地、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