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为贯彻国家及深圳市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规范建筑装饰碳排放计算方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民用建筑装饰的装饰材料生产及运输、施工及拆除、运行、废弃物处理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标准》对建筑装饰行业碳排放计算方法进行了规范,对建筑装饰碳排放、建筑装饰碳排放因子等基础概念和内涵作出了阐释,并重点围绕建筑装饰全生命周期的各阶段——建材生产及运输、施工及拆除、运行,创造性地明确废弃物处理阶段碳排放计算,构建了建筑装饰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计算模型。建筑装饰碳排放计算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 4.1 一般规定 4.2 建筑材料生产 4.3 建筑装饰材料运输 5 施工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 5.1 一般规定 5.2 建筑装饰施工 5.3 建筑装饰拆除 6 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 附录A 装饰材料及常用建材碳排放因子 附录B 建筑材料运输碳排放因子 附录C 常用施工机械台班能源用量 附录D 算例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