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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2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城建档案著录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著录级别与著录详简级次 3.2 著录文字要求 3.3 著录信息源 4 著录项目 4.1 著录项目划分 4.2 著录项目细则 5 著录格式 附录A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级著录单 附录B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级著录单 附录C 城市管线工程(项目)级著录单 附录D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档案项目级著录单 附录E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档案项目级著录单 附录F 工程(项目)级通用著录单 附录G 工程(项目)案卷级通用著录单 附录H 文件级通用著录单 附录J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