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颁布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统一我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确保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参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JTGH30)等标准制定。
本规程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靠前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GB/T1.1)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程由江苏省交通厅提出。
本规程由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江苏省公路学会、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高速公路丁程养护有限公司、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杨国忠、金明新、赵佳军、江瑞龄、张文浩、倪少虎、黄淞文、徐晕、邓闰权、何杰、田晋跃、董维扬、郭涛、徐胜华、侯宓。
本规程由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