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现代收养制度通过承继和变造“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私法逻辑来拟制亲子关系。二战后,社会现实需求、国际人权思潮等推动各国收养法不断社会化,发展出以儿童优选利益原则为统率,以收养条件、收养程序、收养效力和收养服务为支柱的伞型儿童保护架构。我国《民法典》收养章在承袭既有私法框架的同时,通过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引入收养评估等释放出积极的社会化信号,但仍不足以应对私自收养屡禁不绝、被收养人权益不彰等突出社会问题。于此,当以领域法格局整合亲子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范,形成内外体系协调一致的本土化、社会化收养制度新架构,通过放宽一般收养条件、疏导特殊收养通道、建立实质审查机制和支持服务体系等实现特定情境下特定被收养人的优选利益。 目录 引论概念与架构/1 上篇源流 第一章收养与家国关系/29 第一节古老的收养:家国一体中的统治链条/29 第二节近现代流变:家国分离下的社会治理/34 第二章现代收养法的两次进阶/39 第一节收养的私法化/39 第二节收养法的社会化/42 第三章中国收养法的主体框架/50 第一节新中国收养法的发展历程/50 第二节《收养法》的私法框架及其效用危机/51 第三节《民法典》“收养章”的“大承小改”及其释放的社会化信号/59 中篇体系 第四章收养条件/65 第一节适格被收养人/66 第二节适格送养人/72 第三节适格收养人/80 第四节特殊收养中的条件豁免与条件增进/91 第五章收养同意/114 第一节收养主体的同意/114 第二节共同的同意/123 第三节抚养人的同意/135 第四节特殊情形下同意的免除或替代/149 第六章收养程序/159 第一节核心程序/159 第二节辅助程序与自主程序/168 第三节收养事项的保密与开放/176 第四节涉外收养法律程序/180 第七章收养效力/189 第一节私自收养、事实收养与法律收养/190 第二节无效收养/196 第三节单一接近收养机制/202 第四节收养中的姓氏与户籍/210 第八章收养解除/220 第一节养子女成年前解除收养关系/220 第二节养子女成年后解除收养关系/226 第三节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程序/231 第四节收养解除的法律后果/235 下篇前瞻 第九章立场转向与价值厘清/247 第一节鼓励收养的鲜明立场/248 第二节以最有利于被收养人为价值指引/253 第十章社会化发展的奥义/261 第一节以问题意识观照社会现实/261 第二节由国家责任导向社会保护/267 第十一章社会化发展的路径/280 第一节畅通法律收养机制/282 第二节完善宣告收养程序/296 第十二章社会化发展的制度涟漪/322 第一节从收养法到亲子法/323 第二节从亲子法到未成年人法/352 后记/385 主要参考文献/387 |